⑴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在長沙哪裡啊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機關已於2011年5月24日喬遷新址,新辦公地址為:長沙市洞井街道和平社區(汽車南站斜對面),郵政編碼為:410116,值班電話:0731—88950000
⑵ 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設2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文電處理、督查督辦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有關文件、文稿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收發、文書檔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負責機關治安保衛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財產管理;負責對外接待和行政後勤保障工作;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文秘、機要、保密和城鄉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二)綜合處
組織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性行業發展戰略、改革方案、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建立完善住房和城鄉建設基礎數據體系;負責城鄉建設經濟總體運行情況綜合分析;研究提出我市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指導性建議。
(三)住房規劃處
負責全市房地產發展研究,編制全市房地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近期建設計劃;負責擬訂保障性住房行業政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棚戶區改造;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內房產管理綜合統計工作。
(四)房地產開發管理處
擬訂全市房地產業開發管理的政策措施;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審核及房地產開發行業的誠信建設;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協調、監督和資本金監控;負責市人民政府組織的房地產開發重點項目的業主招標等前期工作的組織協調;組織實施長沙地區住宅產業化相關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商品住宅性能認定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市場預警預報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五)房地產市場監管處
擬訂全市房屋權屬登記、房產測繪和房地產交易市場、租賃市場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承擔全市商品房預售許可及後續監管和商品房銷售市場的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房屋權屬登記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房屋檔案管理;負責建設並管理全市房地產權屬信息系統;負責房地產評估、轉讓、抵押監管;負責房地產測繪和參與房地產市場的預警預報監管;負責房屋交易市場管理和租賃合同的備案;按規定許可權管理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和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負責房地產咨詢機構、經紀機構的備案及對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負責管理市轄區內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登記發證工作,指導縣(市)房屋登記工作。
(六)房屋安全管理處(長沙市房屋安全鑒定管理辦公室)
擬訂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的政策措施及房屋修繕標准並監督實施;負責擬訂全市危舊房屋的改造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特種行業經營性用房的安全鑒定和危舊房屋鑒定工作;組織全市房屋安全檢查和危舊房屋巡查,排查房屋安全隱患;牽頭組織危險房屋的排險解危及抗震加固工作;負責對全市房屋裝飾裝修活動、危舊房屋治理進行監管和技術指導;負責拆遷拆除工程的安全指導;承擔市裝飾裝修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長沙市房屋安全鑒定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物業監管處(長沙市物業管理辦公室)
擬訂物業管理行業發展規劃、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三級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核准;負責物業管理行業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建設單位物業管理用房的確認、移交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管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物業的承接查驗工作;負責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組織推廣物業管理示範項目;指導和協調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管理和使用;參與開發項目聯合驗收工作;指導監督城市房屋白蟻防治工作;承擔長沙市物業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建築行業管理處
研究制訂全市建築行業發展產業政策、中長期規劃和行業管理規章並監督實施;引導、推動建築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生產方式轉型;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建築業企業的資質管理和建築業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全市建築工程監理企業的資質及從業人員的資格審核;負責協調建築業企業之間的經濟關系;負責建築業農民工的權益保障和管理;負責建築業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指導委屬建築業企業改制工作;組織力量參與全市工程搶險、房屋安全搶險、防汛搶險等應急活動;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建設市場管理處
擬訂全市建築市場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牽頭負責建設領域專項治理工作;負責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核發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全市工程建設的造價管理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監理合同備案管理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的審核;指導、協調和監管建設工程交易活動;負責外來、外出建築企業的備案登記工作。
(十)工程建設管理處(應急管理辦公室)
擬訂全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政策、規章、年度計劃並監督執行;負責規范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行為,牽頭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精細化管理體系;負責組織質量、安全檢查和質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全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的審核;指導預拌混凝土(砂漿)、預制構件等質量管理;指導城區橋梁的安全管理工作;牽頭管理各類工地現場;承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勘察設計處
擬訂全市勘察設計咨詢業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和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城鎮各類房屋建設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勘察設計單位資質及從業人員資格審核;負責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的管理;負責勘察設計行業的誠信建設,規范勘察設計行業的市場行為;負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負責監管建設工程設計招投標活動;負責深基坑、高擋牆及邊坡支護工程的設計審批和技術指導;指導城市無障礙建設工作;牽頭負責建設工程的聯合驗收;負責重大設計變更的審查工作。
(十二)建築節能與科學技術處
擬訂全市建築節能、建設科技與綠色低碳建築推廣的相關政策、規章並監督實施;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進步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市級建築節能示範項目、科技重點項目和綠色工程示範項目;管理行業科技成果,負責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和新材料、新科技、新工藝的推廣應用;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建築垃圾資源化再利用的整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綜合協調建築垃圾資源化再利用工作;指導全市建築節能和建築牆材革新工作。
(十三)總工室(長沙市城市雕塑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設工程技術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與中央、省在長重大項目前期技術工作的對接;負責擬訂全市城市雕塑建設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草案;負責編制城市雕塑建設規劃;負責城市雕塑項目的設計方案審查和驗收備案工作;組織行業重大技術專項研究;負責全市歷史文化名城近現代建築的保護工作;參與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決策前期工作、方案設計審查、初步設計審查、設計變更審查及重大建設項目專家咨詢論證;參與建設項目質量、安全事故的搶險,並進行技術指導。承擔市城市雕塑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重點工程管理處
承擔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重點工程建設的責任。組織各行業和區、縣(市)按行業重點、投資規模分類篩選提出年度重點工程項目安排意見,擬定全市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年度計劃及下達目標責任書;負責調度和協調全市重點工程項目進度,提供項目統計報表與數據分析,負責全市重點工程年度目標考評工作;指導、監督政府投資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代建工作;負責國家、省在長重點工程項目的任務分解和實施過程中的協調服務工作;承擔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和市鐵路建設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軌道建設管理處
擬訂城市地鐵、軌道交通建設規劃、專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並監督實施;牽頭開展城市地鐵、軌道交通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監督協調城市軌道交通項目建設;監督管理城市地鐵、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范圍內項目建設;承擔軌道交通運營的相關責任和安全監管;協調城市地鐵、軌道和其他交通方式的銜接;指導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站場的物業開發;協調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
(十六)燃氣熱力管理處
擬訂全市燃氣熱力發展規劃及管理規章並監管實施;負責燃氣熱力行業安全監管及應急管理;負責擬訂燃氣與熱力行業服務標准並督促實施;核發燃氣經營許可證,並負責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許可;負責對縣(市)燃氣行業進行指導;參與燃氣熱力價格的制定與調整;參與燃氣熱力事故的調查與處理;承擔市天然氣利用工程規劃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燃氣汽車推廣發展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村鎮建設處
擬訂全市村鎮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牽頭組織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統籌建設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村鎮基礎設施建設;負責村鎮建設試點示範工作,指導重點中心鎮的建設;負責全市村鎮建設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牽頭擬訂村鎮建設重點項目補助政策,協助制訂下達年度補助項目計劃,對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指導和考核;組織開展村鎮建設與建築設計適用技術的研究與推廣;負責全市村鎮建設工作的督促、檢查、指導;參與村鎮規劃的編制工作。承擔市村鎮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信息處
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信息化建設責任;編制系統的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信息化建設項目;負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網站的建設、管理、維護與信息保障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監管工作。
(十九)法制處
負責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住房和城鄉系統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備案;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綜合管理行政執法、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協調處理私房改造遺留問題;承擔市處理私房改造遺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信訪處
擬訂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信訪工作規章制度和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牽頭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接待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負責信訪事項的復查和辦理市政府復核事項;負責對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信訪案件進行調查處理;指導和督查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信訪工作;負責指導監督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維護行業穩定。
(二十一)計劃財務審計處
負責統籌安排委機關及委屬單位年度資金計劃;負責政府投資市政工程項目設計概算審查;負責管理、監督、指導、協調城建資金投融資工作;參與全市城建重點工程資金計劃的編制;負責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檢查、監督委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各類財務報表的審核、匯總上報工作,協助委屬單位做好上級部門的財務檢查、審計工作;負責城市建設的統計工作;負責指導委屬企業資產評估和審核委屬改制企業資產核銷工作;指導全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貸款建設的城市路橋通行費、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白蟻預防費、建設工程勞動保險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二十二)宣傳教育處
負責委系統思想政治工作、新聞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和統戰工作;負責委系統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有關認定、評審工作;負責擬訂住房與城鄉建設系統人才發展規劃和幹部職工教育培訓計劃;負責管理全市建設職業崗位培訓考核和技能鑒定工作;負責建築起重機械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及考核發證工作。
(二十三)組織人事處
負責委系統和歸口管理的省屬企業的黨建、組織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委機關和委屬單位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的考察、調整、配備工作;負責委機關及委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保險福利、人事人才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委機關及委屬單位年度考核工作。
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處。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與服務工作,指導委系統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與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⑶ 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是不是副廳級
長沙市委書記是副省級 長沙屬於正廳級 市委下屬的城鄉建設委員會屬於正處級 不過一般高配副廳
⑷ 長沙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委員會待遇怎麼樣報考了建築節能與科學技術處,不知道怎麼樣,收入可多
收入一般
但是,這個職位還是比較好,
平時 的福利不錯,而且獎金不低,
⑸ 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的領導信息
范焱斌:住建委黨委書記、住建委主任
馮輝:住建委黨委副書記
程定夫:住建委黨委委員、住建委副主任
楊彩蘭:住建委黨委委員、市燃氣熱力管理局局長
趙金偉:住建委黨委委員、住建委副主任
黃仲翔:住建委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彭旭峰:住建委黨委委員、住建委副主任、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
湯偉:住建委黨委委員、住建委副主任
王星耀:住建委黨委委員、住建委副主任
馮先強:住建委黨委委員、工會主任
楊新武:住建委黨委委員、住建委副主任
胡漢清:住建委黨委委員、住建委副主任
袁國祺:住建委黨委委員、市拆遷辦主任
趙志宏:住建委黨委委員、住建委副主任
周 飛:住建委黨委委員、住建委副主任
竺欽軍:住建委黨委委員、總工程師
⑹ 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怎麼樣
簡介: 2011年3月,原長沙市建設委員會和原長沙市房屋產權管理局撤銷,原長沙市房屋產權管理局相關職能劃入新組建的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⑺ 住宅室內裝修雜訊的相關管理規定
長沙市城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條例 【實施日期】2004/10/10
【頒布單位】 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長沙市城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條例
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2004年第16號)
《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長沙市城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條例>的決定》已由長沙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於2004年8月26日通過,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04年9月28日批准,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4年10月10日
(2000年11月2日長沙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2000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根據2004年8月26日長沙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長沙市城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2004年9月28日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保證房屋的使用安全,維護房屋裝飾裝修當事人和他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芙蓉區、天心區、嶽麓區、開福區、雨花區和各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瀏陽市城區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裝飾裝修活動。
法律、法規對房屋裝飾裝修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房屋裝飾裝修,是指對已在使用的房屋(含已竣工驗收尚未使用的房屋)的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活動。
第四條市人民政府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房屋裝飾裝修的主管部門;縣(市)人民政府房產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城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工作;區人民政府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許可權分工,負責所轄區域內城市房屋裝飾裝修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房屋裝飾裝修應當遵守城市規劃、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等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為保證房屋的整體性、抗震性和結構安全,房屋裝飾裝修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
第六條房屋裝飾裝修涉及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房屋使用人應當在施工前向所在房屋的管理部門或者物業管理單位報告;並委託原房屋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七條嚴重損壞和有險情的房屋需要裝飾裝修的,必須先修繕加固,並達到使用安全條件後,方可進行裝飾裝修。
第八條從事房屋裝飾裝修設計、施工、監理的單位及其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資質資格;涉及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房屋裝飾裝修工程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建築企業承擔。
第九條房屋裝飾裝修不得損壞防水層和混凝土樓面板的結構性能,不得損壞給排水、供電、供氣、消防、通訊等公共設施,不得損壞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第十條房屋裝飾裝修必須嚴格按照技術規范施工,不得弄虛作假、偷工減料、粗製濫造,不得採用不合格的裝飾裝修材料。
第十一條從事房屋裝飾裝修施工的單位和個人,在施工中應當採取措施,避免或者減輕施工中產生的粉塵、廢氣、廢水、雜訊、振動對相鄰居民正常生活所造成的危害。
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時三十分至十四時三十分、十九時至次日七時之間,不得從事產生雜訊的房屋裝飾裝修活動。
第十二條房屋裝飾裝修所產生的廢棄物不得亂倒亂放,房屋使用人應當按照物業管理單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單位房屋管理部門規定的地點、方式、時間堆放,並按有關規定清運。
第十三條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房屋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違法行為。
檢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實施檢查時,必須出示行政執法證件,被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十四條房屋裝飾裝修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最低保修期限為二年。
第十五條因房屋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工期、價款等引起的糾紛,當事人可以向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裝飾裝修房屋的,物業管理單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單位房屋管理部門有權制止;任何人有權向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管理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查處。
第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房屋使用人在裝飾裝修過程中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由市或者房屋所在地的區、縣(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依照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損壞防水層和混凝土樓面板結構性能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區、縣(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房屋使用人停止施工,限期修復,並可處以二千元以上四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九條在房屋裝飾裝修活動中違反城市規劃、消防安全、建築工程、環境保護、公用事業、市容環衛、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規的,由有關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第二十條拒絕、阻礙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因房屋裝飾裝修造成他人財產和人身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活動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條例經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由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