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傷醫保卡怎麼辦理
不報。
工傷保險參保范圍:
凡在我省境內的各類企業的職工、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決定參加工傷保險;
繳費比例:工傷保險基金的徵集比例應根據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和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發生頻率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按用人單位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徵集,標准為工資總額的0.3%至2.5%。
工傷辦理程序:
職工傷殘鑒定結論或工亡批復下達後,用人單務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位應及時指派專人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聯系辦理待遇申報撥付手續;
申報時,用人單位應填寫《職工工傷(亡)保險待遇申報審批表》和《工傷醫療費核銷驗收單》連同醫療費原始發票、《工傷認可證》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因工殘廢證》、勞動行政部門對工傷職工因工死亡批復、工傷(亡)之前12個月的工資發放表、供養直系親屬證明、職工本人身份證和繳費證明等一並上報;
屬交通事故的,須上報交警部門對事故的責任分析和處理意見;
屬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須上報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失蹤證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宣判書;
工傷(亡)兼有民事賠償的應積極尋求民事賠償,在民事賠償完後,填寫《職工工傷(亡)民事賠償情況表》連同民事賠償調解書等有關文書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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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醫保裡面含工傷保險,發生工傷後怎麼賠償
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屬於兩個險種,工傷保險,是單位繳費,職工個回人是不繳納費用的,用於答職工工傷所發生的費用。
醫療保險是用於職工因病就醫給予醫療保險待遇的費用,是兩個互不相關的保險,因此,你的醫保是不包括工傷保險的。
職工發生工傷,首先要進行工傷認定,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申報,單位沒有進行申報的,職工本人或者近親屬可以在一年之內申報,經過認定工傷之後,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⑶ 工傷屬於醫保報銷范圍嗎
醫保條例來和工傷保險條例明確源規定了
屬於工傷的,只能通過工傷保險來報銷,醫保是不負責的
你跟醫院說是工傷,就肯定走工傷保險,如果你跟醫院說是意外,走醫保報銷,工傷保險那邊是不會再給你報銷的
這不是票據的問題,這個是明確規定好的,當然了,票據原件只有一份,本身也決定了,不能重復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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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工傷報了醫保怎麼辦理流程
有工傷證後去醫院復查,流程與普通醫保流程基本一樣,你說明是工傷的,已經認定為工傷就可以的,有工傷保險的情況下,醫院會自動與工傷結算的,不用你再去辦理手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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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工傷以及城鎮醫療保險的問題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程序
參保患者出院後,需在每月1日前將
①病歷首頁復印件(需醫院醫保科蓋章)、
②出院小結、
③住院費用收據、
④住院醫療費用明細(一日清單)、
⑤醫保現金交款單復印件、
⑥出院證、
⑦身份證復印件交到社區,進行相關登記。
每月5日前,各社區將相關材料及表冊上報區醫保辦。
每月5日—10日,區醫保辦審核相關票據,核算報銷金額。
每月12日—15日,上報市醫保中心審批。
次月上旬,支付報銷費用。參保患者需持本人身份證到區醫保辦領取。
⑹ 工傷報了醫保怎麼辦
因為是兩個保險。
醫保是醫療保險,工傷是工傷保險。
兩個保險用葯范圍、保險賠償比例待遇都不同。
主要的時候要講清楚是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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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工傷和醫保有什麼區別
1、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不能同時用的。符合工傷條件的,醫療保險不給予報銷的。
2、《中山市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
第十八條下列情形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一)酒後駕駛、無證駕駛機動車船舶或駕駛無證機動車船舶等受傷發生的醫療費用;
(二)在醫療機構掛床住院或同時在兩家以上(含本數)醫療機構住院就醫;
(三)住院病人經該醫院或社會醫療保險專家鑒定小組鑒定,確認符合出院的,從確認的第二天起所發生的費用;
(四)自行到市內非定點醫院以及市外營利性醫療機構診治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急救除外);
(五)工傷事故、醫療事故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六)冒用他人社會保障卡或將本人社會保障卡轉借給他人就醫的;
(七)偽造、塗改疾病診斷證明、出院小結等醫療文書及收費單據或提供其它虛假材料的;
(八)國家、省規定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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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工傷與醫療保險能同時用嗎
工傷與醫療保險不能同時用。
參照《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第三十一條,不予支付的情形。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按照規定向第三人追償。
(8)工傷城鄉醫保擴展閱讀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⑼ 用城鎮醫保報銷完還能報工傷嗎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二條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用於本條內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容,勞動能力鑒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的支付。
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司法實踐,要享受工傷待遇,首先要進行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的,治療工傷的相應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而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一般醫保和工傷待遇,是兩種完全不同性質的待遇,承擔費用的機構也不同,使用的情況也不同,因此若屬於一般疾病醫療的,按照醫保的規定處理,屬於工傷的,按工傷保險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