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有什麼用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在保障群眾基本醫療、防止因病致貧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改革開放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人民群眾的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20世紀90年代,我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2003年,開始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7年,開始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這三項醫保制度在不同時期針對不同人群相繼建立,在保障群眾基本醫療、防止因病致貧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然而,這種體制分割、制度分設、經辦分散的城鄉二元結構也帶來了不公平的問題。特別是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籌資模式、繳費標准相近,享受待遇卻有較大差別。
為此,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2015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
城鄉居民醫保整合後,報銷就高不就低、用葯就寬不就窄、定點醫院就多不就少,給參保者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好處。
(1)醫保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擴展閱讀:
2020年6月,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均財政補助標准增加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50元;
原則上個人繳費標准同步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年280元。同時,立足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大病保險運行情況,統籌提高大病保險籌資標准。
過去,患者以年度計的高額醫療費用,超過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才達到大病保險起付線。如今「全面落實起付線降低並統一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避免患者陷入「山窮水盡」窘境,體現政策良苦用心。
『貳』 城鎮居民醫保的全稱是什麼
城鎮居民醫保的全稱是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回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答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
它是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行後,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解決廣大人民群眾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重大舉措。
它主要是對城鎮非從業居民醫療保險做了制度安排。這一制度的出現在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歷程中具有重大意義,指明了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方向。
(2)醫保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擴展閱讀:
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我國醫療保險的組成(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之一,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遭受經濟損失而建立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輕勞動者因患病、治療等所承受的經濟風險。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其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叄』 怎麼辦理居民醫療保險
一、申辦城鎮居民醫保流程
1、城鎮居民到所在勞動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辦理
2、業務辦理完畢,經辦人員列印《惠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員校對表》當場交給申辦人,申辦人如發現有錯漏的,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經辦部門糾正,逾期不辦的視作無誤處理
3、業務受理時間為每月1—24日,當月申報的業務次月起生效,以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社保年度,一次性繳足一個社保年度內的醫療保險費,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應一次性繳納下一社保年度的醫療保險費
二、申辦城鎮居民醫保材料
1、未滿18周歲的人員
《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未領身份證的可不提供
2、18周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人員
《戶口簿》(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3、18周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
《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復退軍人需提供退伍或轉業證件)
4、低保對象
《戶口簿》、《身份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3)醫保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擴展閱讀
與職工醫保區別
一是面對人群不同。城鎮職工醫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單位或從事個體經濟的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城鎮居民醫保主要面對具有城鎮戶籍的沒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學生兒童及其他城鎮非從業人員;
二是繳費標准及來源不同。城鎮職工醫保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不享受政府補貼。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標准總體上低於職工醫保,在個人繳費基礎上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三是待遇標准不同。城鎮居民醫保由於籌資水平較低,醫療待遇標准總體上略低於職工醫保。
『肆』 怎樣查詢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否交費
一、目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個人查詢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參保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到內當地社保局服務大廳查詢列印容繳費清單;
2、撥打參保地勞動保障電話12333查詢;
3、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通過個人查詢系統,查看社保卡余額;
4、到當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刷卡住院、買葯的時候查詢余額;
5、到醫療卡發卡銀行查詢。
(4)醫保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擴展閱讀: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醫療保險的組成部分,採取以政府為主導,以居民個人(家庭)繳費為主,政府適度補助為輔的籌資方式,按照繳費標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則,為城鎮居民提供醫療需求的醫療保險制度。
2016年1月《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發布。《意見》指出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伍』 城鎮居民醫保怎麼辦理
辦理城鎮居民醫保需居民持戶口簿、身份證及其復印件、照片到戶籍登記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勞動保障工作機構申報登記,填寫登記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辦理申報登記,應當同時提供有效低保證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第十三條參加居民醫保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每月15日前,居民持戶口簿、身份證及其復印件、照片到戶籍登記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勞動保障工作機構申報登記,填寫登記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辦理申報登記,應當同時提供有效低保證件等相關證明文件。受理機構對申報資料核對無誤後予以受理。 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學生參保的,由學校提供其學籍和學生身份證及其復印件,統一在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登記。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應及時將受理的基礎信息錄入微機,並於當月25日前將參保居民的申報資料報區勞動保障部門。
(三)區勞動保障部門收到資料後,應當審核匯總,並將符合參保條件居民資料和審核意見於月底前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四)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相關資料後,應當對參保居民的資料進行復查核對,並在2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對於不符合參保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
(五)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參保居民的申報,每半年或一年編制一次居民醫保費征繳計劃。
(5)醫保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擴展閱讀:
《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第十八條參保居民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和財政補助資金構成居民醫保基金,居民醫保基金分為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基金,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
參保居民個人帳戶資金劃入比例和數額為:18周歲以下的為籌資數額的25%左右,每人每年25元;18周歲及以上的為籌資數額的15%左右,每人每年50元;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學生不建立個人帳戶。居民醫保基金劃入個人帳戶後的其餘部分為統籌基金。
『陸』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怎麼查
可以登錄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然後點擊網上服務,登錄進入以後就可以查詢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了。具體的以安徽省黃山市為例,查詢方法如下:
1、打開黃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點擊網上服務按鈕。
『柒』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社保有什麼區別
醫保分為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話就是社保裡面的一個險種,畢竟社保也分為職工社保和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職工社保的話大家也比較熟悉,就算所謂是五險(醫療、生育、工傷、失業、養老)。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包括醫療和養老。所以通常說的醫保其實就是社保的一個險種。
如果是需要自己購買的話,一般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或者是新農合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因為職工社保的話是公司給上的。這些統稱為——社保。社保是基礎,不管你買不買商業保險,都建議先買好社保。雖然社保裡面的醫保的限制比較多、報銷范圍都比較窄,報銷額度也不算高,但是醫保仍然是具有普遍適用性,就算有既往症也是可以報銷的。而且就算是想要購買商業醫療保險,有社保和沒社保的費率也是不一樣的。
商業醫療保險程序都是報銷式的,也就是說保險公司賠付不會超過實際支出的醫療費用(如果有住院津貼的話,會給賠付多出來的部分住院津貼)。但是怎麼選擇商業醫療保險的話,就需要看自己的情況了,想要0免賠的,還是不介意有免賠額的(就是多少費用以內保險公司不報銷)。是去普通公立醫院還是想要加上什麼特需部、國際部、私立醫院、昂貴醫院之類的。或者還想加上海外的治療資源和費用報銷?或者想要墊付、直付功能?社保外用葯是否可以報銷?
每一個需求都可能對應著不同的險種。而不同險種不同的年齡對應著不同的價格。保險信息不對稱非常嚴重,容易入坑,買保險前仔細閱讀下面的攻略,可以讓你少花幾萬塊冤枉錢:超全!你想知道的保險知識都在這
『捌』 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怎麼參保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它是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行後,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解決廣大人民群眾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重大舉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 第六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醫療機構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免費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精神障礙患者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精神障礙患者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保障范圍。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給予資助。醫療保障、財政等部門應當加強協調,簡化程序,實現屬於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由醫療機構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直接結算。
精神障礙患者通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醫療費用後仍有困難,或者不能通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醫療費用的,醫療保障部門應當優先給予醫療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