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麼辦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需要什麼手續
社區兒童辦來理醫療保險手續源如下:
1、准備身份證件:提供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戶口簿的復印件包括戶主名字的首頁及參保人當頁);
2、填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申報表》一式兩份(前往所屬參保登記部門領取或登陸當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網頁下載 );
3、如需辦理委託銀行劃賬繳費,須提供任一居民醫保繳費銀行的儲蓄卡或活期存摺原件與復印件一份、與儲蓄卡或存摺對應的戶主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一份,按規定格式填寫並簽署《委託銀行自動劃賬繳納廣州市社會保險費授權書》(前往所屬參保登記部門領取)。
醫保卡一般由當地指定代理銀行承辦,是銀行多功能借計卡的一種。參保單位繳費後,地方醫療保險事業部門在月底將個人帳戶金部分委託銀行撥付到參保職工個人醫保卡上。
㈡ 辦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需要什麼手續
以家庭為單位參保的城鎮居民,應當提供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屬於重度殘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員、特殊困難家庭人員和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等特殊身份人員,應當提供相關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具有本市非農業戶籍、年滿18周歲的在校學生隨家庭參保的,應當提供學生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大中專院校學生參保時,學生需提供《學生證》或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屬於重度殘疾、享受低保待遇、特殊困難家庭和享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應當同時提供符合規定的相關憑證。
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外地農民工子女參保時,應當提供其父母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農民工醫療保險或農民工工傷保險的參保繳費證明,學校出具的學生證明、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業務辦理完畢,經辦人員列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員校對表》當場交給申辦人,申辦人如發現有錯漏的,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經辦部門糾正,逾期不辦的視作無誤處理。
業務受理時間為每月1—24日,當月申報的業務次月起生效,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社保年度,一次性繳足一個社保年度內的醫療保險費,6月1日至30日應一次性繳納下一社保年度的醫療保險費。
㈢ 如何辦理居民醫保
各地的辦理辦法均有所差異。具體包括了4個事項,而且還需要申辦人提供資料齊全的,予以 即時辦理;對資料不齊全的,暫不受理,並告知申辦人應補足何種資料。具體如下:
(一)、 申辦參保(增員)須知
1、提供資料(以下資料需附原件及其A4紙復印件):
①未滿18周歲的人員:《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未領身份證的可不提供)。
②18周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人員:《戶口簿》(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③18周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復退軍人需提供退伍或轉業證件)。
④低保對象:《戶口簿》、《身份證》、《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2、辦理流程:
經辦部門:
①居住在惠城區的橋西、橋東、江南、江北、龍豐和河南岸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惠城區社保局關系股辦理;
②居住在縣城和惠陽區的淡水街道辦事處、大亞灣區的澳頭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關系股辦理;
③居住在其他縣(區)鄉、鎮(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所在勞動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辦理。
業務辦理完畢,經辦人員列印《惠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員校對表》當場交給申辦人,申辦人如發現有錯漏的,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經辦部門糾正,逾期不辦的視作無誤處理。
業務受理時間為每月1—24日,當月申報的業務次月起生效,以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社保年度,一次性繳足一個社保年度內的醫療保險費,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應一次性繳納下一社保年度的醫療保險費。
(3)本市城鄉居民參保要求擴展閱讀: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醫療保險的組成部分,採取以政府為主導,以居民個人(家庭)繳費為主,政府適度補助為輔的籌資方式,按照繳費標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則,為城鎮居民提供醫療需求的醫療保險制度。
優點:
一是參保人患病特別是患大病時,一定程度地減輕經濟負擔。
二是參保人身體健康時,繳交的保險費可以用來濟助其他參保病人,從而體現出「一人有病萬家幫」的互助共濟精神。
三是解除參保人的後顧之憂。為鼓勵城鎮居民參加保險,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鎮居民按其參保時間劃分,設定不同的醫療待遇起付期,辦法實施六個月內參保者,醫療待遇起付期為三個月,未成年居民醫療待遇無起付期;六個月後參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醫療待遇起付期為一年;一年後參保者,醫療待遇起付期延長至二年;低保居民醫療待遇無起付期。
參考資料: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網路
㈣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入么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必須在戶口所在地。
一、醫保分三種:
1、農村戶籍,繳納新農合;
2、城鎮戶籍,繳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3、不限戶籍,有工作單位,繳納職工醫療保險。
其中第一種和第二種都需要在戶口所在地辦理,是與戶口性質有關的。第三種不限戶籍,只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和勞動合同即可。
二、辦理辦法
各地的辦理辦法均有所差異,以下為某地辦理辦法,供參考:具體包括了4個事項,而且還需要申辦人提供資料齊全的,予以 即時辦理;對資料不齊全的,暫不受理,並告知申辦人應補足何種資料。具體如下:
申辦參保(增員)須知
1、未滿18周歲的人員:《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未領身份證的可不提供)。
2、18周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人員:《戶口簿》(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3、18周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復退軍人需提供退伍或轉業證件)。
4、低保對象:《戶口簿》、《身份證》、《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4)本市城鄉居民參保要求擴展閱讀: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辦理流程:
經辦部門:①居住在惠城區的橋西、橋東、江南、江北、龍豐和河南岸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惠城區社保局關系股辦理;
②居住在縣城和惠陽區的淡水街道辦事處、大亞灣區的澳頭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關系股辦理;③居住在其他縣(區)鄉、鎮(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所在勞動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辦理。
業務辦理完畢,經辦人員列印《惠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員校對表》當場交給申辦人,申辦人如發現有錯漏的,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經辦部門糾正,逾期不辦的視作無誤處理。
業務受理時間為每月1—24日,當月申報的業務次月起生效,以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社保年度,一次性繳足一個社保年度內的醫療保險費,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應一次性繳納下一社保年度的醫療保險費。
㈤ 城鎮居民醫保怎麼辦理
辦理城鎮居民醫保需居民持戶口簿、身份證及其復印件、照片到戶籍登記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勞動保障工作機構申報登記,填寫登記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辦理申報登記,應當同時提供有效低保證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第十三條參加居民醫保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每月15日前,居民持戶口簿、身份證及其復印件、照片到戶籍登記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勞動保障工作機構申報登記,填寫登記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辦理申報登記,應當同時提供有效低保證件等相關證明文件。受理機構對申報資料核對無誤後予以受理。 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學生參保的,由學校提供其學籍和學生身份證及其復印件,統一在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登記。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應及時將受理的基礎信息錄入微機,並於當月25日前將參保居民的申報資料報區勞動保障部門。
(三)區勞動保障部門收到資料後,應當審核匯總,並將符合參保條件居民資料和審核意見於月底前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四)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相關資料後,應當對參保居民的資料進行復查核對,並在2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對於不符合參保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
(五)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參保居民的申報,每半年或一年編制一次居民醫保費征繳計劃。
(5)本市城鄉居民參保要求擴展閱讀:
《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第十八條參保居民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和財政補助資金構成居民醫保基金,居民醫保基金分為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基金,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
參保居民個人帳戶資金劃入比例和數額為:18周歲以下的為籌資數額的25%左右,每人每年25元;18周歲及以上的為籌資數額的15%左右,每人每年50元;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學生不建立個人帳戶。居民醫保基金劃入個人帳戶後的其餘部分為統籌基金。
㈥ 長春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手續辦理辦理條件是什麼
一、在長復春市辦理「城鄉居民養老制保險參保手續辦理」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一般情況需提供:殘疾證(二級以上)、低保證(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屬於特殊全體范圍內(殘疾人需提交殘疾證、低保戶)需提交。)
2.一般情況需提供:戶口簿(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
3.一般情況需提供:農行卡(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
4.一般情況需提供:身份證(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當場辦結個工作日
㈦ 城鎮居民如何交社保
城鎮居民如果想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年齡女的50周歲以下,男的60周歲以下),可以帶上身份證和戶口簿去社保局登記申報科辦理相關的參保手續;如果想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每個地方的叫法有可能不一樣),可以帶上身份證去鄉鎮或街道(社區)辦理相關手續。
㈧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否有年齡限制
城鎮居民醫保對參保人的年齡沒有限制,只要是具有本市城鎮戶口,不屬於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任何年齡段的人都可以參加城鎮醫療保險。
城鎮居民醫保交費標准
學生、兒童每人每年籌資標準是100元,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60元,其餘40元由政府補助。重度殘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難家庭的學生兒童,個人不繳費,醫療保險費全部由政府補助。
非從業城鎮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籌資,繳費和補助標準是:
1、重度殘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員、特殊困難家庭人員和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個人不繳費,醫療保險費全部由政府補助;
2、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120元,其餘440元由政府補助;
3、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330元,其餘230元由政府補助。
城鎮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1、學生、兒童。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2、年滿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3、其他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0%。
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治療二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收取起付標準的費用。轉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規定的轉入或再次入住醫院起付標准補足差額。
㈨ 城鎮居民社保卡怎麼辦理,需要什麼手續
到參保所抄在地社保局關系股或勞動保障所辦理。提供資料(以下資料需附原件及其A4紙復印件):
1、未滿18周歲的人員:《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未領身份證的可不提供)。
2、18周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人員:《戶口簿》(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3、18周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復退軍人需提供退伍或轉業證件)。
4、低保對象:《戶口簿》、《身份證》、《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1、 每月1-20日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社保所提出申請:
2、 社保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當場予以審核。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參保登記。不符合條件的,退還資料給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3、 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月,並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後,1-20日到申報地社保所進行養老保險待遇資格初審;
4、 鄉鎮社保所對養老待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縣社保局居民養老科,居民養老科1-24日進行資格復審;
5、 縣社保局按月支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