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深圳市社保要激交多少年
深圳市社保要累計繳費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才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照《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十九條,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在本市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一)按照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確定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為本市;
(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三)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五年。
(1)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徵收通報擴展閱讀
參照《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十條,職工每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為其上月工資總額;新參加工作、重新就業和新成立用人單位的職工首月繳費基數為其首月工資總額。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繳費基數不得低於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
用人單位每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繳費基數的總和。個人繳費人員在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至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幅度內自行確定繳費基數。
參照《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十一條,職工每月按本人繳費基數的百分之八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每月按單位繳費基數的百分之十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用人單位每月按職工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繳納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費,記入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個人繳費人員按自行確定的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二十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百分之八記入個人賬戶,百分之十三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按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繳納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費,記入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基金。
參照《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職工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個人繳費人員直接向市社保機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費。養老保險費的繳納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人員委託銀行托收。
參照《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十八條,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包括基本養老金、病殘津貼、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不得重復享受。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❷ 2019年老年人養老保險7080老年補貼是多少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關於80周歲以上老人尊老金的金額全國各地的發放標準是不一樣的。江蘇省於2011年4月出台了《關於向80周歲以上老年人發放尊老金的通知》,其中對尊老金的發放范圍和標准有明確規定。「從2011年3月1日起,對具有我省戶籍且年齡在80周歲以上所有老年人,發放尊老金。其中,80至99周歲老年人的尊老金發放標准,由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10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的尊老金,按照每人每月不低於300元的標准確定。」
近日,民政部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在全國省級層面建立老年人補貼制度情況的通報》(民辦函〔2016〕280號,以下簡稱《通報》),對全國省級層面建立老年人補貼制度的有關情況進行了通報。其中,目前,在高齡津貼方面,北京、天津、河北等26個省(區、市)出台了相關補貼政策;在養老服務補貼方面,北京、天津、山西等20個省(區、市)出台了相關補貼政策;在護理補貼方面,北京、天津、山西等17個省(區、市)出台了相關補貼政策。
據悉,近年來,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財政部民政部全國老齡辦關於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通知》(財社〔2014〕113號)要求,各地緊密結合實際,陸續在省級層面出台了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政策。
統計顯示,在護理補貼方面,北京市規定,凡60至79周歲的重度殘疾人每人每月發放護理補貼100元;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護理補貼100元。
在高齡津貼上,北京市規定,凡是90周歲至9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100元高齡老年人津貼;10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200元高齡老年人津貼。
天津市規定,具有本市戶籍、10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1999年每人每月補貼標准為100元,2002年調整至每人每月200元,2015年調整至每人每月500元。另外,自2009年開始,具有天津市戶籍20年以上,年滿60周歲,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無社會養老保障待遇的老年人,2009年補貼標准為年滿60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60元;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70元;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80元。2011年調整為:年滿60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70元;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80元;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90元。2014年調整為年滿60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95元;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105元;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115元。
江蘇省則規定,凡年滿80周歲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以領取300元尊老金。
「未出台相關補貼政策的地區,要結合當地實際,加快工作進度,盡快出台政策。已出台相關補貼政策的地區,要做好老年人評估工作,逐步提高補貼標准和覆蓋面,切實增強老年人獲得感。」《通報》認為,這些政策對於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保障養老服務資金、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通報》還要求,各地要以普惠性、均等化、可持續為方向,加快建立惠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