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勃利縣倭肯鎮農村泥土房和城鄉一體化的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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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急需城鄉一體化方面的規劃
每個省來份、每個城市的規劃都是源不一樣的,你要查哪個地方的啊?給你舉個例子,你看一下吧,希望對你有幫助。
http://www.zjol.com.cn/05jx/system/2005/12/10/006397792.shtml
Ⅲ 我需要新農村建設規劃方案的實施和措施方法··
為改善農村居住和生產生活條件,提高農民生活質量,節約土地資源,增加耕地有效面積,提高耕地實際利用率,大力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業產業調整,切實增加農民收入,實現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迅速推動城鄉一體化進程,確保諸王新農村建設整村推進工程順利有效實施,切實保障諸王村農民根本利益,加快工程組織實施進程,規范操作、科學管理、提高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安徽省土地實施辦法》及省、市、縣有關土地整理和新農村建設相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永興鎮諸王新農村建設整村推進工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科學發展觀的總要求,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統籌城鄉、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人和自然和諧發展,著力提高農村經濟質量和效益,著力實現農村經濟發展和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著力提升農村公共服務設施能力,扎實推進農村社會全面進步。堅持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因地制宜把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貫穿於工程整個實施過程之中,努力實現農村繁榮、富裕、和諧、穩定的良好社會局面。
二、基本原則
①示範帶動原則
按照「整村推進、擴大規模、形成特色」的要求,在諸王村范圍內選擇較好的地點安排設計居民點建設,積累建設經驗,再向全鎮推廣。
②政策組合原則
以土地整理政策為龍頭,整合各類支農政策和資金,實現規模投入,實現新增耕地,推動新農村建設。
③因地制宜原則
工程規劃設計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鎮建設總體規劃等相銜接。新農村建設模式、建築標准和建築風格要因地制宜,具有地方特色。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等規劃設計要體現「共建共享」原則。
④惠農惠民原則
工程實施要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工程建成後要有效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有效促進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切實提高農村農民的收入水平。
⑤規模發展原則
要從方便農民生產生活的角度出發,合理安排新農村建設的選址和規模。工程建設完成後要具備發展特色農業和生態農業條件,具備招商引資條件,具備農業產業化發展和規模化經營條件。
三、實施方法
一明確職責
1、民為主。堅持村民自願原則。工程實施要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確保做到戶戶都表態同意,並簽訂拆舊建新協議書,充分調動諸王村民的積極性,保證工程實施有穩定和諧的建設環境。
2、村負責。突出村「兩委」在新農村建設中的責任,確保諸王村班子健全,有戰鬥力、號召力,有威信。要充分發揮村「兩委」在土地整理和新農村建設中的戰斗堡壘作用。
3、鎮領導。鎮政府是工程建設實施主體,要充分發揮領導協調作用,統一編制新農村建設規劃,具體落實工程實施任務,確保工程項目順利開展。
二嚴格建設,統一標准
1、統一提供宅基地。由規劃部門本著「統籌兼顧、因地制宜」的原則,合理確定新村選址和建設規模,並嚴格依據國家、省、市、縣有關規定,明確建築標准和宅基地面積,統一劃分宅基地。
2、統一基礎設施建設。由招投標中心本著「有效最低價」的中標原則,採取「鎮劃定、縣把關」的方式,統一對新村中道路、電網、上下水等公用基礎設施進行建設,以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施工單位,由中標的施工單位統一建設。
3、統一接入公共設施。統一接入新村的供排水、電力、電信、有線電視等公共設施,促進農戶搬遷,促進農村社會治安綜合管理,改善農民居住和出行條件,轉變傳統的生產生活方式。
4、統一整理宅基地。舊村拆遷後,舊村宅基地必須統一整理成耕地。
5、統一推進規模種植。整個工程整理後的大片耕地,必須統一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增加農業效益。要結合招商引資,引進實力強、規模大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通過土地關系流轉等方式,實現農村城鎮化,提高耕地附加值,增加農民收入。
四、工程組織實施
一準備階段
1、成立工程指揮部。成立以鎮黨委書記馬瑛為政委,鎮人大主席、黨委副書記沈濤為指揮,鎮黨委副書記李振田為副政委,鎮紀委書記李鴻翔為常務副指揮,鎮黨政班子成員李英、豐效才、馮春光、王少先、韓彬、劉濤為副指揮,抽調機關各部門18名幹部和諸王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為成員的諸王新農村建設整村推進工程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李鴻翔,副主任:王少先、田中嵐,成員:解子虎、李敬信、李震、李有鵬),並成立宣傳發動組、規劃建設組、土地流轉操作組、土地復墾整理組、基礎設施配套組、治安安全組和後勤保障組。同時劃分包片范圍,明確分工職責,實行統一領導,統一調度,分工不分家,相互協調,相互配合。
2、村成立新農村建設理事會,由德高望重的骨幹群眾或村民組長組成。
3、召開專題會議。鎮黨委召開工程專題工作會,研究討論工程實施有關政策、措施,確定工作思路和流程,制定工程實施方案。
4、宣傳動員。召開諸王村村民大會,介紹工程基本情況,宣傳工程實施原則、方法、目的和意義,最大限度爭取群眾的響應、配合和支持。
5、組織群眾平墳或遷移墳墓。進村入戶做好墳墓核查登記,確定墳墓遷往地,組織力量在規定時間內分類平墳或遷墳。
6、進村入戶征詢意見。按照工程項目內容和要求,選定一個中心村,制定進村入戶調查表,發放到工程涉及范圍內每戶群眾手中,確保戶戶均徵求到意見。
7、完成諸王村農戶現有房屋信息採集。登記內容包括現有房屋類型、結構、面積、附屬建築物。房屋結構認定結合諸王村實際,分為磚混結構、磚瓦結構、土草結構。附屬物以實際測量為准。
8、完成第一批建房戶核查審批
⑴按照「在本村有住宅、有承包土地,且2009年4月1日前有戶籍」原則,按照「張榜公示」要求,確定拆遷安置戶數。
⑵在本方案實施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國土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建房文件,但確由被拆遷人長期居住的(2000年1月1日以前),給予認定。
⑶凡在2009年1月1日後未經批準的建築,無條件拆遷。
⑷願拆遷的農戶,在規定時限內提出申請,經核查批准後方可進入第一批建房農戶名單,具體建房位置無條件服從規劃。
9、完成諸王村人口的統計、確認。人口統計、確定,以鎮派出所頒發的戶口簿為准,具體統計范圍包括:
⑴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⑵現役義務兵和士官。
⑶在校大、中專學生。
⑷服刑、勞動教養人員。
⑸自本實施方案生效起(2010年1月1日),凡因婚喪嫁娶原因正常遷入及新增人口納入統計范圍,凡遷出或死亡的人口不計入統計范圍。
⑹除上述規定以外的其他人口一律不得進入統計范圍。
10、完成諸王村戶數認定與分戶
⑴戶數認定以公安機關頒發的戶口簿為准。
⑵住房已實際分開,但在戶口簿上是一戶的,可以認定分戶。
⑶凡子女達到婚齡,在2009年4月1日前領取結婚證的,可以分戶,但實際未分戶的,由本戶申請,經村民委員會審查,報鎮政府審批,再予分戶。
⑷凡已嫁出本村的(戶口未遷出),不予分戶。
11、完成新居民點規劃設計。根據工程項目內容及相關要求,確定新居民點地址,按照提出建房申請並獲得批準的農戶戶數,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新居民點規劃設計,確定新房建設統一標准,並製作效果圖和施工圖。
二工程建設階段
1、新居民點選址用地。由村委會統一協調,與有關庄進行土地權屬調整,並按照統規自建或統規統建的方式辦理相關手續。
2、新居民點規劃建設
⑴鎮政府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科學具體的規劃設計和建設方案。
⑵鎮政府負責完成工程的選址、規劃、報批等手續。
⑶完成項目的招投標工作,由招投標中心本著「有效最低價」的中標原則,採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單位。由中標單位統一施工建設。
⑷ 搬遷農戶必須按新居民點的規劃設計要求規范建房。
⑸ 新居民點由鎮人民政府公開招投標,統一接入供排水、電力、電信、有線電視等公共設施。
⑹ 諸王村的農戶建房嚴格實行「一戶一宅」制度,今後在新居民點之外,不再新批農戶新建、改建或擴建申請,不得違法建房。
⑺農戶建設佔地面積標准:農戶一戶只能擁有一處不超過規定面積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積標准按圖紙設計標准落實。
3、完成土地工程整理。由鎮人民政府統一組織招投標,由中標單位按規定整理諸王村的全部土地。
4、完成土地整理後的土地流轉和再分配。
五、工程實施及建設過程中應把握的原則
一尊重農民自願原則
採取政府引導並充分尊重農戶意願的原則,在拆遷安置和建房過程中堅決杜絕武斷、隨意、粗暴的工作方式,確保工程順利有效開展。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在動員農戶平墳遷墳,為農戶登記房屋、辦理建房申請及相關手續的過程中,要一視同仁,不偏不倚,三榜公示,確保每一拆遷農戶的利益。
三尊重當地風俗習慣原則
因工程涉及大量農民,在平墳遷墳、房屋拆遷安置過程中,應充分尊重本地的風俗習慣及生活方式,確保社會穩定。
四安全第一原則
在拆遷安置建房過程中,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確保工程建設區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Ⅳ 如何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
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產業格局
城鄉發展一體化,首先要推進產業布局一體化,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提升農業對城鄉發展一體化的支撐能力,促進城鄉各個產業互動發展,實現農業現代化和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同步發展。
改革開放後我國確立了統分結合、雙層經營的農業基本經營體制,農業生產成就舉世矚目。進入新世紀,強農惠農富農政策連續出台,我國糧食產量實現了「十連增」,農民收入增長實現了「十連快」。
但是我們也要看到,隨著農業不斷發展,農村人多地少矛盾加劇,農業發展方式粗放、農業比較效益偏低、農村勞動力大量流動、村莊空心化、人口老齡化、基礎設施不完善等問題凸顯。特別是生產經營組織化程度不高,一家一戶經營難以採用先進科學技術、難以吸納現代生產要素,影響了農業生產效益和種地農民收入。因此,推進農業經營方式創新,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勢在必行。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發展中的基礎地位,尊重和保障農戶生產經營的主體地位,同時強調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實現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共同發展,充分激發農業生產潛能,並對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創新提出了新的改革思路。
在農村土地經營管理上,要求堅持土地產權集體所有,發展壯大集體經濟。要求堅持穩定土地承包關系並保持長久不變,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要求堅持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有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允許農民以承包地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強調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化,鼓勵承包土地在公開市場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規模經營。這些決策,明確了土地產權、承包權和使用權分離的界限,澄清了人們對土地權益的模糊認識,有利於克服土地產權虛化的弊端,有利於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的權利,有利於提高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效益。
在農業經營方式上,一是鼓勵發展合作經濟,扶持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經營。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同時,允許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允許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這就為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提供了更為有利的政策環境。農民合作社作為農村集體經濟的新型實體,可以抓住機遇、培育經營活力、增強發展能力、壯大經濟實力。二是鼓勵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向農業輸入現代生產要素和經營模式。這表明支持工商資本進入現代農業,但同時要求工商資本與農戶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積極創建現代農業示範基地,大力培育農產品(000061,股吧)品牌,促進農業產業集群發展,努力提高現代農業的規模化、專業化、標准化、集約化經營水平。
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利益格局
城鄉發展一體化,核心是城鄉主體權利,構建全體居民共享發展成果的體制機制,形成造福百姓、富裕農民的利益格局。重點是拓展農民增收渠道,增加農民收入來源,盡快扭轉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越拉越大的局面。
改革開放後,隨著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推行、農產品流通體制的改革、鄉鎮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農村勞動力大規模跨地區跨行業的轉移就業,城鄉二元體制逐步被打破。新世紀以來,取消農業稅、實行農業補貼政策、推進新農村建設,使工農城鄉逐步走向協調發展。
但是,由於多方面因素的影響,農民進城就業空間狹窄,收入難以穩定;農業生產資源束縛趨緊,自然災害和市場風險頻發,增收難度加大;農民的轉移性收入增長緩慢,財產性收入增長乏力,一直是農民增收的薄弱環節。總體上看,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近年來高於城市居民,但從絕對數看,農村和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差距拉大。目前,部分進城農民的身份尚未得到確認,不能充分享受城市的住房、醫療、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務。
如何讓廣大農民分享現代化發展成果?十八屆三中全會不僅強調健全農業支持保護體系,改革農業補貼制度,完善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讓農民增加種地收入,而且強調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性權利,明確提出「兩個保障」:一是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要求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繼承的權利,分享集體資源和經營性資產的收益。二是保障農民宅基地用益物權。要求通過試點,改革完善宅基地制度,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和轉讓。同時,明確提出允許進城農民自願有償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還提出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資產產權、林權、股權等各種產權公開、公正流轉交易,促進農業農村資源資本化,讓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這些規定不僅從體制機制上提出了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途徑,而且從工作部署上提出了有操作性的具體措施,拓寬了農民增加收入的渠道,有助於農民和城市居民一樣共享發展成果。
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
城鄉發展一體化,重點是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一體化。在二元體制下,城市發展具有明顯的比較優勢。十六大以來,隨著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新農村建設,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不斷加強,全民義務教育制度基本落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現制度全覆蓋,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初步建立。但由於歷史欠賬較多,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總體滯後,城鄉公共服務不均等,農村發展資源短缺、動力不足。這已成為制約城鄉統籌發展和農村可持續發展的瓶頸。
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建立健全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的體制機制,引導更多的現代生產要素流向農村,促進公共資源配置向農村傾斜,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一方面要求維護農民生產要素權利,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機構農村存款主要用於農業農村。另一方面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建設,允許企業和社會組織在農村興辦各類事業。
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要加快建立土地、資金和人才資源城鄉平等交換機制和補償機制。在土地方面,切實建立和完善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進一步改革征地制度,調整土地出讓收益分配關系,提高對農民的征地補償標准和用於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比重,保護農民土地權益。在資金方面,既要加大財政投入和政策性金融投入力度,又要發展新型農村金融組織,創新金融產品,同時要引導企業和社會投入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建設。在勞動力流動方面,要加快形成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推進城鄉勞動力同工同酬同保障,逐步實現同城同待遇。此外,要建立以城帶鄉聯動機制,推動城市優質資源向農村延伸,構建統籌城鄉的基礎設施建設體系。加快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健全農村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框架,逐步提高農村基本公共服務的標准和保障水平,形成城鄉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
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建設和管理體系
城鄉發展一體化,關鍵是城鄉建設和管理一體化。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產業和城鎮融合發展,促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調推進;優化城市空間結構和管理格局,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
改革開放35年來,我國城鎮化步伐不斷加快,城鎮化率已經超過53%,但城鎮化水平與世界發達國家相比還有一定差距,城鎮化發展中存在一些誤區和隱患。如有的地方土地城市化快於人口城市化;有的地方不考慮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搞城市化「大躍進」;有的地方農民「被城市化」,沒有真正享受城市居民的權利。我們既要看到城鎮化的巨大潛力和美好前景,積極穩妥推進新型城鎮化,正視和化解「城市病」,又要從國情出發,看到我國農村大量人口要進城,但不可能都進城,更不可能都進大城市,必須在城鎮化過程中同步推進新農村建設。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城市建設管理創新,要求建立透明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展城市建設融資渠道,允許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並要求完善設市標准,嚴格審批程序,對具備行政區劃調整條件的縣可有序改市,對吸納人口多、經濟實力強的鎮,可賦予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管理權。這個重大決策提出了城市建設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新思路,也提出了城鎮管理體制改革的新路徑,打破了制約城鎮化建設的投資瓶頸,破解了城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難題。
全會還決定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要求創新人口管理,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同時要求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常住人口全覆蓋,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把在農村參加的養老保險(放心保)和醫療保險規范接入城鎮社保體系。這個重要決策提出了戶籍制度改革和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具體路徑,破解了農民進城遇到的兩個最大難題,既提出了很高的改革目標,也體現出改革思路的科學性、可行性。
一個擁有13億人口的大國實現城鄉一體化,是人類社會發展史上的偉大壯舉,也是長期艱巨的歷史任務。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將有助於我們加快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促進全面小康社會建設和社會主義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