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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城鄉建設委的職能

發布時間:2021-01-26 22:06:19

❶ 政協都有哪些部門各部門職能是什麼急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設置以下十個專門委員會:提案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農業和農村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教科衛體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民族和宗教委員會、港澳台僑委員會、外事委員會、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

各部門職能:

1、政治協商

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中國政協的政治協商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的重要體現。

2、民主監督

民主監督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它是參加中國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通過政協組織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的監督,也是中國共產黨在政協中與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之間進行的互相監督。

3、參政議政

參政議政是對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進行協商討論。通過調研報告、提案、建議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中國政協的參政議政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重要形式。

(1)政協城鄉建設委的職能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簡稱人民政協,英文:the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縮寫:CPPCC)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中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一種重要形式。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由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團體、各界愛國人士共同組成。

❷ 政協有什麼職能

政協主要有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三項職能

人民政協是我國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新的歷史時期,人民政協更肩負著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歷史使命。在長期實踐中,人民政協已經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工作規范,切實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三項職能。《中共中央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對三項職能的內容、方式等作出了科學的概括和總結,為人民政協更好地履行職能提供了良好而堅實的基礎。人民政協要全面貫徹中共中央的《意見》,把《意見》中對政協三項職能的各種規定落到實處,為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揮更大的作用。

第一,落實政治協商的規范要求是人民政協的首要任務。政治協商是最具有中國特色的民主形式,是中國共產黨與人民政協中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和各界別委員在充分發揚民主基礎上進行的政治協商,在政治協商全過程中又實行充分的民主。協商的內容是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和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協商的原則一是決策之前的協商,二是對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再協商。協商的具體形式為人民政協的各種會議。協商的具體方式是提出意見、批評和建議。

由於一些地方的黨委和政協對中共中央《意見》的有關規定認識還未到位,實踐上也未能規范執行,黨政領導出席政協全會和常委會不多,委員在大會發言和分組討論時沒有黨政領導或有關職能部門的同志參加,使政協的「協商討論」變成了「自彈自唱」。對於政府工作報告,這邊政協全體委員正在協商討論,意見還未被吸納,那邊人民代表大會上已經通過,沒有起到政治協商應有的作用。

第二,按規定實行民主監督是政協工作的重要突破口。中共中央的《意見》明確規定,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是政治監督,是人民政協和政協委員對國家憲法和法律的實施情況,重大決策執行情況以及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政治監督;或者是人民政協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同中國共產黨的互相監督。

在實踐中一些地方黨政機關卻缺乏接受民主監督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對政協的民主監督不能大力支持,不願意政協來找「麻煩」;另一方面,一些政協組織也怕開展民主監督「得罪」黨政機關及有關職能部門,因此,民主監督成了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薄弱環節。要切實加大民主監督的力度,還需要各級政協組織按照中共中央《意見》精神,力爭主動。要在認真調查研究基礎上選准民主監督的內容,制訂合理可行的工作方案,及時向地方黨委報告;地方黨委要大力支持政協開展民主監督,並把這項工作納入黨委年度計劃之內,全面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政協民主監督的規定和要求。

第三,全面貫徹落實參政議政的要求是政協履職的重要途徑。開好專題議政會和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協履行參政議政職能的重要形式。開好專題議政會首先要選好課題,要選擇綜合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的課題,認真開展調查研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高質量的建議和意見。中共中央《意見》要求人民政協要高度重視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要建立政協委員同本界別群眾經常性聯系、及時收集社情民意的網路和機制,還要建立政協和黨委、政府的信息報送反饋網路機制,從而全方位、多角度了解社情民意,促進黨政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

❸ 區分政協的三個職能

政協的三個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
(1)政治協商的職能主要體版現為政協參與權國家大政方針的制定和國家領導人選的的協商,例如:參與制定「十二五」規劃;
(2)民主監督的職能主要體現為人民政協監督中共(注意是中共和政協互相監督)、人大、行政機關(政府)、司法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等的工作;
(3)參政議政的職能主要體現為人民政協建言獻策,例如:某地方制定法規,省委或市委征詢人民政協的意見和建議。

❹ 人民政協的三個職能的區別

政治協商

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中國政協的政治協商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的重要體現。

民主監督

民主監督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

它是參加中國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通過政協組織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的監督,也是中國共產黨在政協中與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之間進行的互相監督。

參政議政

參政議政是對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進行協商討論。通過調研報告、提案、建議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中國政協的參政議政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重要形式。

(4)政協城鄉建設委的職能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簡稱人民政協)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中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一種重要形式。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各族人民經過長期的革命斗爭,在新中國成立前夕,由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團體、各界愛國人士共同創立的。

它根據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對國家大政方針和群眾生活的重要問題進行政治協商,並通過建議和批評發揮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作用。

這有利於堅持和改善共產黨的領導,又有利於更廣泛地聯系和團結各階層群眾。人民政協的建言獻策有利於科學、民主決策。人民政協職能的履行有利於協商民主的決策。

❺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的主要職能

(一)承擔規范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貫徹執行城鄉建設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城鄉建設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城鄉建設發展戰略、改革方案、政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城鄉建設綜合執法工作。
(二)負責推進統籌城鄉建設。擬訂統籌城鄉建設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研究;指導區縣(自治縣)城鄉建設工作;牽頭負責「宜居重慶」建設。
(三)負責培育和規范城鄉建設投融資市場。負責城市建設配套費等的徵收和管理;會同市財政部門籌集城市建設維護資金,編制收支年度計劃,經市政府批准後安排下達;監督管理城市建設維護資金及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概預算的監督管理。
(四)承擔監督管理勘察、設計市場的責任。擬訂規范勘察、設計活動的政策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及從業資質和資格;負責工業和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和城市地下空間的綜合開發利用;監督管理城市雕塑工作。
(五)承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的責任。擬訂規范建築活動的政策並監督實施;管理建築活動從業資質和資格;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質量、安全、工程監理、工程保險、工程擔保、竣工驗收等工作;監督管理建築材料、建築機械與設備的施工准入;指導新型建材和建築機械與設備的推廣;制定地方工程造價定額並監督實施。
(六)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擬訂建設工程招標政策並監督實施;管理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質;監督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評標專家庫;監督管理建設工程交易市場。
(七)負責市重點工程建設監督管理。擬訂重點工程建設政策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確定重點工程項目;參與重點工程項目前期工作和資金平衡工作;負責或參與重點工程施工管理和突發事件的處理;負責市重點工程建設的目標考核;負責重點工程的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
(八)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擬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儲備和前期工作;組織實施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指導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建築修復建設;指導市級以上風景名勝區建(構)築物建設;指導城市地下管網建設。
(九)負責住房建設和房地產開發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住房建設和房地產開發建設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實施城鎮住宅區建設;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項目轉讓和項目資本金管理。
(十)負責規范和指導村鎮建設。擬訂村鎮建設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村鎮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指導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組織村鎮建設試點,指導市級中心鎮和重點示範鎮建設和管理;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導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特色景觀旅遊名鎮名村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擬訂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專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的監督協調;監督管理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范圍內項目建設;協調城市軌道交通和其他交通方式的銜接;指導城市軌道交通物業開發,協調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
(十二)承擔推進城鄉建設科技進步的責任。擬訂科技發展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鑒定;負責建設領域新技術推廣應用;負責行業信息化、建築智能化等管理工作;負責推進成品住宅建設和住宅產業化工作;制定地方城鄉建設標准。
(十三)承擔推進建築節能的責任。擬訂建築節能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建築節能技術認定;負責建築節能審查;管理建築能效測評標識;指導公共建築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指導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負責推進綠色建築工作;指導新型建材、環保建材和建築機械與設備等的認證、研發,指導牆體材料革新工作。
(十四)負責城建檔案管理工作;承擔城鄉建設系統培訓和引進人才工作;承擔建築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開展城鄉建設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❻ 人民政協的基本職能是什麼

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

二、認真搞好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

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的重要體現,是黨和國家實行科學民主決策的重要環節,是黨提高執政能力的重要途徑。把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就國家和地方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執行過程中進行協商,是政治協商的重要原則。各級黨委要高度重視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統一部署和協調,並認真組織實施。

人民政協政治協商的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各黨派參加人民政協工作的共同性事務,政協內部的重要事務以及有關愛國統一戰線的其他重要問題。

人民政協政治協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協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常務委員專題協商會,政協黨組受黨委委託召開的座談會,秘書長會議,各專門委員會會議,根據需要召開由政協各組成單位和各界代表人士參加的內部協商會議。

三、積極推進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

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是我國社會主義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基礎上通過提出意見、批評、建議的方式進行的政治監督。它是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通過政協組織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的監督,也是中國共產黨在政協中與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之間進行的互相監督。對於我們黨來說,更加需要接受來自各個方面的監督。

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主要內容是: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參加政協的單位和個人遵守政協章程和執行政協決議的情況。

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協全體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向黨委和政府提出建議案;各專門委員會提出建議或有關報告;委員視察、委員提案、委員舉報、大會發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評和建議;參加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調查和檢查活動;政協委員應邀擔任司法機關和政府部門特約監督人員等。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認真傾聽來自人民政協的批評和建議,自覺接受民主監督。要完善民主監督機制,在知情環節、溝通環節、反饋環節上建立健全制度,暢通民主監督的渠道。黨委和政府的監督機構以及新聞媒體要密切與人民政協的聯系,加強工作協調和配合,提高民主監督的質量和成效。要切實發揮政協提案、建議案在民主監督方面的作用,對政協的提案和建議案要認真辦理,及時給予正式答復。

四、深入開展人民政協的參政議政

人民政協的參政議政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重要形式,也是黨政領導機關經常聽取參加人民政協的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切實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人民政協的參政議政是對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進行協商討論,通過調研報告、提案、建議案或其他形式,向黨和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人民政協要選擇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綜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課題,深入調查研究,開展咨詢論證,提出意見和建議。要運用包容各界、聯系廣泛、人才聚集的有利條件,了解和反映社會不同階層、不同群體的願望和要求。人民政協的重要考察活動及重大外事活動要請參加政協的民主黨派有關負責人參加,政協專門委員會要積極開展與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的聯合調研。要建立健全人民政協參政議政的各項工作制度,形成合理有效的工作機制。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與人民政協的聯系和溝通,為人民政協參政議政創造良好條件。對政協提出的重要意見和建議,要認真研究、積極採納。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要密切同政協專門委員會的協作和配合,對他們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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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城鄉建設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各地城鄉建設部門大同小異,以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為例,其職能有: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城鄉建設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市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

(二)擬訂全市城鄉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城市道路、橋梁、供水、節水、排水、燃氣、建設檔案、內河管理、戶外廣告和城市景觀建設等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的建設;負責溫泉的保護和開發利用。

(三)承擔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的責任。指導農村住房建設;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

(四)承擔規范全市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指導和監督工程建設標准及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指導和管理全市建築活動;指導和監督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城市建設和房地產開發等企事業單位資質核准與管理。

(六)承擔全市建築工程和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設監理、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和管理房屋建築和市政公用設施工程的抗震設防。

(七)承擔推進全市建築節能和污水處理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污水收集和處理工作。

(八)開展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本市建築企業參與港澳台、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九)承擔統籌協調建設系統及相關部門的職責。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7)政協城鄉建設委的職能擴展閱讀

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主要職能:

1、綜合協調委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

2、負責文電、重要會務、機要和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

3、負責起草、審核委重要文稿;

4、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督查工作;

5、管理委機關財務、物資、房產和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

6、指導全市城鄉建設檔案工作。

法規計劃處:

主要職能:

1、編制全市城鄉建設行業推進依法行政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研究重大的綜合性政策問題;

3、組織起草建設行業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

4、承擔委機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

5、負責委機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及清理、匯編工作;

6、指導城鄉建設行業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及備案工作;

7、負責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證件管理的相關工作;

8、指導城鄉建設行業行政許可、行政執法和法制宣傳工作。

9、組織編制全市建設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

10、組織編制全市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計劃;

11、負責城鄉建設方面重大課題的研究,提出城鄉建設與發展的指導性建議,組織編制全市建設行業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12、組織開展城建項目研究、收集、規劃指導;負責建立「城建項目庫」;

13、負責組織開展城建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年度計劃的制訂;

14、參與相關工程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工程設計;

15、負責城建項目招商審查和項目法人的管理工作;

16、負責市政府委託承建的市政項目前期工作;

17、參與城建重大項目工程決算的審定及審計工作;

18、參與制訂有關引進外資進行城市建設的政策措施;

19、負責城鄉建設數據統計、匯總和分析工作;

20、指導、協調、服務建設企業「外引內聯」及參與國際工程承包與勞務合作項目等涉外事項;

21、負責具體聯系協調建設系統及相關單位。

財務審計處:

主要職能:

1、負責委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2、指導監督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3、負責編制部門預決算、監督直屬單位預算管理;

4、綜合管理城鄉建設行業各項資金、專項經費,管理機關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

5、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工作;

6、負責委系統單位及建設項目的內部審計工作。

建築節能與科技設計處:

主要職責:

1、擬訂全市建築節能、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

2、組織實施部、省、市級建築節能示範項目;

3、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研究開發;

4、組織實施行業國際、國內科技交流和技術合作項目;

5、負責建設行業科研成果的管理和推廣應用;

6、負責全市工程建設標准化管理工作,擬定有關地方技術細則,指導監督國家、行業和地方工程建設標準的實施;

7、擬訂全市勘察設計咨詢行業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

8、規范全市勘察設計咨詢行業市場各方主體行為;

9、指導全市勘察設計行業發展技術創新與質量管理;

10、指導和監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工作;

11、指導和監督全市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抗震鑒定和加固工作;

12、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

13、參與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工作;

14、配合指導全市城市無障礙建設改造。

審批處:

主要職責:

1、經委領導授權,受各職能處室委託,進駐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統一對外受理委各項行政服務事項;

2、嚴格按照各職能處室確認後的許可標准和領導的批示精神進行符合性審核、許可和轉報;

3、配合各職能處室做好入駐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服務許可事項和標準的增、減、變更工作;

4、配合各職能處室處理服務事項辦結後產生的群眾投訴、在現場核查及日常監管時發現的問題;

5、及時學習並配合好各職能處室傳達的上級有關方針政策、重要會議及文件精神,以便有效開展好行政服務事項的受理工作;

6、擬訂全市房地產市場綜合開發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7、參與擬訂全市住房建設和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

8、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主體行為,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核准;

9、指導、協調、服務建設系統企業「外引內聯」及參與國際工程承包與勞務合作項目等涉外事項。

建築業處:

主要職責:

1、擬定全市建築業改革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2、制定全市建築工程管理、工程建設監理、建築施工許可以及竣工驗收備案等政策並監督實施;

3、負責全市建築業(含施工、監理、檢測、商品混泥土、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企業資質和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管理;

4、指導和規范全市建築市場,規范建築施工、建築安裝、室內外裝飾裝修、建築製品、工程造價咨詢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等建築業各方主體行為;

5、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

6、負責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7、指導和監督全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

8、指導和管理全市建設工程造價;

9、組織協調本市建築企業參與港澳台、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質量安全監管處:

工作職責:

1、擬訂全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政策並監督實施;

2、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房建、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

3、負責全市建築機械、起重設備和垂直運輸設備的使用和現場監督管理;

4、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城市建設處:

主要職能:

1、負責全市城市道路、橋梁、路燈、戶外廣告、燈光夜景及景觀工程、市政設施等行業建設管理工作;

2、指導城市管線工程建設;

3、指導全市城市地鐵、軌道交通建設;

4、參與市政建設項目的計劃制定、可行性研究、工程設計審查;

5、負責市政建設項目的監督、推進和竣工備案及移交工作;

6、負責市政設施施工企業的資質或資格管理工作。

市政公用事業處:

主要職能:

1、擬定全市市政公用行業的產業政策、監管措施並組織實施。

2、負責編制公用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專項(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全市燃氣、管網配套等行業建設管理工作;

4、指導規范公用事業體制改革,負責公用行業特許經營管理工作;

5、負責公用行業價格調整的報批工作;

6、指導、監督公用行業的生產運行;

7、指導、監督檢查市政公用事業單位的規范服務工作;

8、負責監督全市市政設施維護和管理;

9、負責市政大、中型項目的計劃制定、養護工作的監督檢查;

10、負責中、小型市政建設項目的協調和技術指導工作。

城市給排水處:

工作職責:

1、負責城市內河綜合整治和開發管理;

2、參與編制城市內河綜合整治規劃和年度建設、維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3、監督、協調、推進城市內河整治和維護工程;

4、參與編制城市給排水設施的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維護計劃,指導、監督給排水設施建設與管理;

5、參與編制城市污水處理工程(含管道)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維護計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協調、推進城市污水處理工程的建設;

6、負責城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溫泉)的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

鎮村建設指導處:

工作職責:

1、指導全市鎮村的建設工作,貫徹執行有關鎮村建設的政策與法規;

2、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3、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

4、指導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5、組織農村通用設計圖的編制和推廣;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歷史文化名鎮(村)的申報和修復工程指導工作;

7、配合推動城鄉統籌工作。

人事處:

工作職責:

1、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2、負責委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3、擬定並組織實施建設人才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全市土建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和繼續教育工作;

4、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城鄉建設行業職業標准和執業資格標准。

系統黨委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市直城鄉建設系統黨委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

工作職責:負責機關黨建工作。

參考資料

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_主要職責

❽ 政協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根據政協章程的規定,人民政協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組織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參政議政。

❾ 住房與城鄉建設局權職能是什麼

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房地產開發、住房體系保障建設、人防管理與建築業、建材業、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進行建築、房產、人防等行業管理;推進全區重點工程項目建設,並負責區直建設檔案建檔工作。
2、承擔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負責轄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檢查和執法檢查;負責受理和調解本轄區內工程安全生產的投訴;負責建築工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負責起重機械設備登記備案工作;負責轄區建築安全數據統計上報工作;參與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設項目安全報監備案工作;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費評價工作;負責推進安全質量標准化工地創建工作。
3、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監督管理全區建築活動;參與轄區建築市場秩序整頓規范工作;承擔轄區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勞務分包的監督管理職責;承擔轄區內清理拖欠工程款職責。
4、參與轄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竣工驗收監督等工作;負責受理和調解本轄區內工程質量投訴工作。
5、負責本轄區內新建房地產開發項目社會評審工作;負責本轄區內建築企業季度統計報表收集上報工作。
6、貫徹執行建築企業資質管理相關規定,對本轄區內施工企業資質申請與市城鄉建設局共同進行現場核查。
7、貫徹執行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承擔推進建築節能職責;負責建築節能減排檢查工作;指導各類房屋牆體材料革新、散裝水泥及預拌混凝土、干混砂漿推廣工作;組織實施建築材料應用情況檢查工作。
8、組織實施轄區內非市政府投資的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區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工作。
9、承擔規范和指導全區村鎮建設職責,組織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擬訂全區村鎮、牧場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
10、負責區政府投資工程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重點對工期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投資控制等進行監督管理。
11、參與轄區內市政府投資的市政工程(道路、橋梁、廣場、供熱、供水、排水、燃氣、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廠及其他市政設施工程等)監管工作及其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負責轄區內市政工程的指導、監督工作,檢查計劃的執行;負責轄區內市政工程的管理、統計、推進工作;負責與市城鄉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委、市交通運輸局等對口單位的業務來往工作。
12、負責轄區內通村公路建設的協調推進工作。
13、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轄區初級中學開展「三防」教育,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的實施與管理、人防工程使用管理、人防費用收繳等工作。
14、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❿ 人民政協的主要職能有哪些

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簡稱人民政協)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中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一種重要形式。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各族人民經過長期的革命斗爭,在新中國成立前夕,由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團體、各界愛國人士共同創立的。

它根據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對國家大政方針和群眾生活的重要問題進行政治協商,並通過建議和批評發揮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作用。

(10)政協城鄉建設委的職能擴展閱讀

基本要求:

密切聯系群眾,了解和反映群眾的願望和要求,參加政協組織的會議和活動。

1、民主權利

在本會會議上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通過本會會議和組織充分發表各種意見、參加討論國家大政方針和該地方重大事務;

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對違紀違法行為檢舉揭發、參與調查和檢查;有聲明退出政協的自由;在受到警告或撤銷參加資格的處分時,可以請求復議。政協組織依法維護政協委員履行職能的民主權利。

2、委員義務

遵守和履行政協章程;遵守和履行政協會議作出的決議。

3、產生辦法

成為政協委員首先必須是年滿18周歲的公民,按慣例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但海外華僑,及現在由台灣統治的地區的人民理論上也可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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