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與城鄉建設局是干什麼工作的單位
負責各地市的城市道路建設,房地產開發商的管理,商品房的管理,房產的管理,中介科,房屋安全質量的管理,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商品房的交易,物業的管理,建築市場的管理,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等等。
2. 住房與城鄉建設局權職能是什麼
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房地產開發、住房體系保障建設、人防管理與建築業、建材業、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進行建築、房產、人防等行業管理;推進全區重點工程項目建設,並負責區直建設檔案建檔工作。
2、承擔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負責轄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檢查和執法檢查;負責受理和調解本轄區內工程安全生產的投訴;負責建築工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負責起重機械設備登記備案工作;負責轄區建築安全數據統計上報工作;參與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設項目安全報監備案工作;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費評價工作;負責推進安全質量標准化工地創建工作。
3、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監督管理全區建築活動;參與轄區建築市場秩序整頓規范工作;承擔轄區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勞務分包的監督管理職責;承擔轄區內清理拖欠工程款職責。
4、參與轄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竣工驗收監督等工作;負責受理和調解本轄區內工程質量投訴工作。
5、負責本轄區內新建房地產開發項目社會評審工作;負責本轄區內建築企業季度統計報表收集上報工作。
6、貫徹執行建築企業資質管理相關規定,對本轄區內施工企業資質申請與市城鄉建設局共同進行現場核查。
7、貫徹執行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承擔推進建築節能職責;負責建築節能減排檢查工作;指導各類房屋牆體材料革新、散裝水泥及預拌混凝土、干混砂漿推廣工作;組織實施建築材料應用情況檢查工作。
8、組織實施轄區內非市政府投資的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區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工作。
9、承擔規范和指導全區村鎮建設職責,組織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擬訂全區村鎮、牧場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
10、負責區政府投資工程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重點對工期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投資控制等進行監督管理。
11、參與轄區內市政府投資的市政工程(道路、橋梁、廣場、供熱、供水、排水、燃氣、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廠及其他市政設施工程等)監管工作及其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負責轄區內市政工程的指導、監督工作,檢查計劃的執行;負責轄區內市政工程的管理、統計、推進工作;負責與市城鄉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委、市交通運輸局等對口單位的業務來往工作。
12、負責轄區內通村公路建設的協調推進工作。
13、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轄區初級中學開展「三防」教育,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的實施與管理、人防工程使用管理、人防費用收繳等工作。
14、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3. 規劃局與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什麼關系
規劃局主要負責城鎮體系和城市總體規劃等事宜,而建設局是負責具體建設的實施,首先有了規劃,才可能會有建設。
下面是一個市級規劃局的職責:
(一)起草或參與起草有關城鄉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的地方性法規。
(二)負責承辦市政府委託的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組織編制工作。
(三)負責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
(四)負責歷史文化名城以及歷史街區、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歷史地段、優秀歷史建築保護的規劃管理工作。
以下是一個市級城鄉建設局的職責:
(一)依法查處有關違法建設行為和市場違規行為。
(二)編制和下達年度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使用計劃和年度城市建設計劃;綜合協調城市道橋基礎設施、城市地下管線及綜合管廊的建設管理,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和管理;指導城市地鐵、軌道交通建設。參與城市重點工程項目的概算審批;負責城建規費及相關費用的收繳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三)規范和指導全市村鎮建設。
(四)負責全市建設行業和建築市場監管。
(五)負責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和質量監督。
4. 想問問,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住房城鄉建設廳是一樣的部門們嗎如果不一樣那兩者職責分別是什麼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市:一般應該是房管局但各個地區情況不一樣有的地方有房管局有的沒有如果沒有房管局的話就在建設局;縣:跟市的情況一樣。
5. 縣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屬於縣級建築主管政府部門,歸縣政府管,全部是財政撥款的政府機構。下面有若乾的事業單位。例如質監站、招標辦等。
6.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什麼樣的單位
是一城市機構改革後合並建設局、房產管理局產生的。
如2009年昆明市組建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將昆明市建設局、昆明市房產管理局的職責,以及有關機構承擔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燃氣行業管理職責,整合劃入昆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再保留昆明市建設局、昆明市房產管理局。
設機關處室和下屬事業單位
財務處
組織人事處
計劃審計處
政策法規調研處
房地產業處
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機關黨委
紀檢監察室
便民窗口、信息辦
房屋交易產權管理處
直管公房拆遷管理處
勘察設計處
魏強威
村鎮建設處
建築市場管理處
住房保障處
城市建設處
市政工程管理辦公室
建設工程管理處
建築工程交易中心
科學技術處
工程質量安全處
...
...
7. 建設局屬於什麼單位
建設局屬於行政單位,是政府組成部門,局機關使用行政編制。
建設局主要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拓展資料:
1、建設局同時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國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
2、《建設局》是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建設局-深圳建設局
8.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什麼樣的單位
建設局是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主要職能(一)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三)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四)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准,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准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五)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六)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國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和指導實施,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七)研究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擬訂全國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八)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的建設。(九)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十)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十一)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國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十二)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9. 縣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縣級復住房和城鄉建設制局是縣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是政府部門,是行政機關,是行政單位。
《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批准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所以縣建設局是行政機關,不是事業單位。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城鄉建設、工程建設、勘察設計咨詢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小區物業管理行業、市政公用事業的管理辦法及相關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實行行業管理。
機關單位,指國家機關,指從事國家管理和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包括國家元首、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軍事機關。
建設局是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將原建設部的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