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區別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與新農合的區別:
一是覆蓋的人群不同。城鎮居民醫保主要覆蓋城鎮戶籍的居民,新農合主要覆蓋農村戶籍居民。
二是管理的部門不同。城鎮居民醫保主要由人社部門管理,新農合多數地方由衛生部門管理。
三是保障待遇的側重點不同。城鎮居民醫保主要保住院和門診大病兼顧普通門診,所以住院及門診大病待遇都要高於新農合。新農合的門診待遇水平要高於城鎮居民醫保。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其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2002年10月,中國明確提出各級政府要積極引導農民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9年,中國作出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戰略部署,確立新農合作為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地位。2015年1月29日,國家衛計委、財政部印發關於做好2015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准在2014年的基礎上提高60元,達到380元。
2017年,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准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45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區80%、中部地區60%的比例進行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份分別按一定比例補助。農民個人繳費標准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原則上全國平均達到180元左右。探索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穩定可持續籌資機制。
② 城鎮居民醫保到底有什麼用怎麼用呢
城鎮居民醫保是在發生住院診療或門診特需診療時可以用來報銷的,且只有參保人員個人才可以使用,根據所述如果該疾病需要住院治療,是可以憑城鎮居民醫保辦理入院報銷的。
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第二十五條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准以下的費用先由個人支付;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由統籌基金和參保居民個人按比例承擔。
居民醫保住院統籌基金起付標准按照不同類別的定點醫療機構劃分為:一類定點醫療機構300元;二類定點醫療機構600元;三類定點醫療機構900元。
參保居民在不同類別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在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按照以下比例承擔:
一類定點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統籌基金支付60%,個人承擔40%;
二類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55%,個人承擔45%;
三類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50%,個人承擔50%;
居民醫保的保險年度按自然年度計算,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統籌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25000元(包括住院和門診規定病種費用)。
(2)城鄉居民醫保基金運行擴展閱讀:
《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參保居民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一)在國外或港、澳、台地區治療的;
(二)自殺、自殘的(精神病除外);
(三)斗毆、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所致傷病的;
(四)交通事故、意外傷害、醫療事故等由他方承擔醫療費賠償責任部分的;
(五)屬於工傷保險(含職業病)或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的;
(六)按有關規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③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異地報銷比例是多少
④ 醫保基金專戶必須由財政管理嗎
是的:根復據國發〔2016〕3號文件的規定,制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基金獨立核算、專戶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
《國 務 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號):
(六)統一基金管理。
城鄉居民醫保執行國家統一的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基金獨立核算、專戶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
結合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進付費總額控制。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確保應支付費用及時足額撥付,合理控制基金當年結余率和累計結余率。建立健全基金運行風險預警機制,防範基金風險,提高使用效率。
⑤ 城鄉居民最高檔繳費計算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額是什麼意思
指國家為保障參保職工的基本醫療待遇,以杭州市為例。
《杭州市城鎮基本醫療保內險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容
第六十一條醫療費的結算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應當由住院統籌基金支付的住院醫療費,由定點醫療機構按月與醫保經辦機構結算。
(二)應當由住院統籌基金支付的規定病種門診醫療費,按本辦法規定實時結算的,由定點醫療機構按月與醫保經辦機構結算;
(三)應當由公務員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的門診醫療費,由定點醫療機構按月與醫保經辦機構結算。
(5)城鄉居民醫保基金運行擴展閱讀:
《杭州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相關法條:
第四十一條參保人員經醫保經辦機構批准轉市外(限上海、北京兩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其符合基本醫療保險開支范圍的醫療費,先由個人自理總醫療費的10%。
再按本辦法有關三級及相應醫療機構就醫的規定辦理。常駐外地工作3個月以上的參保人員和異地安置(含在異地連續居住滿1年)的退休人員。
第四十二條 經醫保經辦機構核准登記後,可在經常居住地附近選擇兩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其中一家為門診醫療機構。臨時外出的參保人員患臨時性疾病時,可選擇當地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⑥ 如何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資金管理
我國的醫療體制隨著國家經濟體制改革,不斷地進行改革與探索,改革的成敗現已被大家公認,凡是有常識或者有良知的人都不會認為:現行的醫療體制是公平的和高效率的。那麼我國現行醫療體制不合理的根源何在呢?近來,有關我國現行醫療體制失敗的原因爭論相當激烈,大致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是醫療體制引進市場機制引起的,一種觀點認為是市場化不徹底造成的。兩種主流觀點看起來是你死我活,其實,我們應該全面地辯證地來看待這個問題,不能簡單地把醫療體制失敗的原因歸結為市場化。我們知道世界各國現行的醫療保障模式各不相同,大體可以分為四種:政府主導型,社會保險型,市場主導型和儲蓄基金型。這幾種醫療保障體制因其市場機制和國家干預程度不同,其表現出來的公平性和效率也不僅相同,而且幾乎沒有哪個國家是採取單一的醫療保障模式。英國採取的是政府主導型,是被公認為公平性好、效率高的醫療保障模式,但是其醫療體制在宏觀上由政府一手主導,微觀層面仍然有市場機制在發揮重要作用。即便如此,其醫療體制也不能說是盡善盡美,政府財政負擔重、看病難甚至大病排隊的現象比較嚴重。美國採取的是市場主導型,其公平性和效率相對低下,但是政府財政負擔輕。為了解決公平性問題,美國各級政府對窮人提供了必要的醫療保障。其實,無論什麼樣的醫療保障體制,都有優缺點,不可能盡善盡美。各個國家的經濟體制和財政狀況各不相同,決定各個國家不可能採取完全相同的或者單一的醫療體制,而否定市場機制的作用則更是欠妥。市場機制和國家調控應該成為新的醫療體制中的兩只有力的手,哪只手硬點,哪只手軟點,應根據我國的經濟發展狀況確定。全面否定市場化在醫療體制中的作用,必然回到上世紀80年代以前的老路,其最終結果必然會與我國現行的市場經濟產生激烈碰撞,也極可能成為腐敗的溫床,加劇看病難。現行醫療體制所存在問題的根源應該是國家干預和政府投入方向不明,而不是市場化。我國醫療體制改革的方向、路徑和操作模式首先,要確定我國新的醫療制度和政策的目標和實現途徑,即在現有國力情況下,通過市場機制和政府法規調控醫療資源配置,最大限度、最大范圍地保障國民享有基本醫療,並最終實現全民享有醫保。其次,要在籌資方式、分配方式和資源運用方式三者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和聯系點,形成具有我國特色的公平高效的醫療保障體制。籌資方式上可以由國家、集體和個人分別負責逐步過渡到國家全部負責。醫療保險一步到位由國家全部負責是不可取的,首先是國家財政無法適應,由國家統一支付,必然造成財政壓力,短期內只能採取提高稅收等方法,容易給國家經濟造成混亂,降低國家經濟競爭力。其次是因為現行醫療體制中絕大部分費用是由個人負責,一旦由國家全額負責,醫療費用、醫療器材和葯品價格必然大幅增長,容易使醫葯產業出現混亂。第三,政府醫療衛生系統管理水平難以適應。因此,應該首先實行國家、集體、個人分別負擔,然後,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減少個人的比重。分配方式上,由國家制定有利於醫療資源合理配置的原則,通過市場機制進行調節。資源運用上,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政府職能的引導作用,通過經濟和法律杠桿的作用達到醫療資源合理配置。醫療機構完全市場化,政府主要是通過監督醫療機構的經營來控制醫保資金和人員的流向,發揮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形成醫療機構之間的良性競爭。這樣一種醫療體制在形式上介於英國的政府主導型和美國的市場主導型之間,既發揮了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也發揮了政府的職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