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規劃局與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什麼關系
規劃局主要負責城鎮體系和城市總體規劃等事宜,而建設局是負責具體建設的實施,首先有了規劃,才可能會有建設。
下面是一個市級規劃局的職責:
(一)起草或參與起草有關城鄉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的地方性法規。
(二)負責承辦市政府委託的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組織編制工作。
(三)負責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
(四)負責歷史文化名城以及歷史街區、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歷史地段、優秀歷史建築保護的規劃管理工作。
以下是一個市級城鄉建設局的職責:
(一)依法查處有關違法建設行為和市場違規行為。
(二)編制和下達年度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使用計劃和年度城市建設計劃;綜合協調城市道橋基礎設施、城市地下管線及綜合管廊的建設管理,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和管理;指導城市地鐵、軌道交通建設。參與城市重點工程項目的概算審批;負責城建規費及相關費用的收繳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三)規范和指導全市村鎮建設。
(四)負責全市建設行業和建築市場監管。
(五)負責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和質量監督。
⑵ 海門住建局屬於什麼性質單位
海門住建局,全名為海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屬於海門市人民政府下轄的行政部門,屬於人民政府行政機關單位。
⑶ 住建局與規劃局的區別
住建局與規劃局的區別如下:
一、規劃局的職責,它是一個公共機構,規劃局一般都在規劃城市建設。
1,制定城市發展戰略和城鎮規劃的政策法規。
2,參與編制土地規劃和區域規劃;
3,負責大型項目的選址和可行性論證。
4,負責城鄉規劃設計、施工管理、勘察設計;
5,負責組織制定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參與研究和制定專業規劃和城鎮體系規劃;
6,負責城市規劃的審批和審批工作;
7,參與城市新區開發和舊城改造的組織;
8,負責城鄉、風景區各類建設項目的「選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頒發。
9,負責違法建設活動的調查、處罰和城市規劃審批;
10,負責鄉鎮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村鎮系統規劃審批;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住建局,又稱建設局,全稱為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縣(或設區)一級主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
(3)海門開發區住房規劃建設局擴展閱讀: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land use permit)是政府部門為完善城鄉交通基礎建設、用地規劃和城鄉消防逃生進出安全,結合公民的生產生活生存、商業居住生活等長期需要。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城鄉規劃法》,應合理的設置建設用地,指導公民按照城鄉總體規劃和個人生產生活居住等需要,到所在轄區居委會,申請填寫《擬建項目規劃許可證(原址、選址建房意見書)》後,經過消防、規劃等部門受理審結同意,並在規劃區內或按照城鄉總體規劃建設,依法核發的法律憑證、准建手續。
是法律賦予普通公民的一項基本人權。擬建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使用或徵用、劃撥土地前,是城鄉交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擬建項目的申請位置和范圍與城鄉規劃相符的法定憑證,是擬建單位使用建設用地的法律憑證。沒有此證的用地責任人或單位屬非法用地,房地產商的售房行為也屬非法,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
為保證城鄉規劃區內的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規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由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作為建設單位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和有償使用土地的法律憑證。
第三十七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經有關部門批准、核准、備案後,建設單位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核定建設用地的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的范圍,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批後,由土地主管部門劃撥土地。
第三十八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出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前,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出讓地塊的位置、使用性質、開發強度等規劃條件,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組成部分。未確定規劃條件的地塊,不得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在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建設單位應當持建設項目的批准、核准、備案文件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中,擅自改變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組成部分的規劃條件。
參考資料:網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⑷ 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是機關還是事業單位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屬於機關行政編制單位。
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機關行政編制為345名(含兩委人員編制10名、援派機動編制4名、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37名)。其中:部長1名、副部長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57名(含總規劃師1名、總工程師1名、總經濟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2名、離退休幹部局領導職數3名)。
(4)海門開發區住房規劃建設局擴展閱讀
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中,將原建設部的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並取消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的審查事項。
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主要作用於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且為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推進建築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發揮著積極作用。
主要職能有:
1,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
2,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
3,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
4,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
5,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
6,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
7,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
8,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
9,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
10,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⑸ 2017海門工業園區規劃建設局局長,管委會主任是誰
海門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夏林輝
負責管委會日常工作,協助黨政主要領導負責全區重大項目的協調推進。負責園區「特色小鎮」建設、經濟建設等工作。分管財政局、綜合治稅辦公室、集體資產管理辦公室。聯系國稅分局、地稅分局。
園區規劃建設局局長--趙峰
⑹ 海門建設局局長是誰
黃拯乾:主持市住建局、規劃局全面工作;負責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幹部隊伍建設、紀檢及人事工作、建設資金管理。
施渠平:協助局長做好重大事項的協調和重點工作的推進,負責局日常工作。
陸澄平:協助局長做好城鄉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管理,行政審批中心住建局窗口管理;負責城市南進、規劃例會牽頭工作;牽頭城建招商工作。分管城市規劃科、規劃服務中心。聯系規劃設計事務所、測繪公司。
蔡衛東:協助局長抓好乾部隊伍建設、紀檢、人事和大辦公例會准備工作;負責黨務、宣傳、文明創建、衛生創建、政法、老幹部、計劃生育、扶貧幫困、工青婦、綜治、信訪、統計和安全生產牽頭工作;負責工作績效提升牽頭工作;負責城鄉燃氣管理和白蟻防治工作;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審計科、燃氣管理處、白蟻防治所。聯系中天房產公司。
周悅凡:負責城市綠化、城市照明、城建檔案等工作。分管園林綠化科、園林綠化管理處、城市照明管理處、城鄉建設檔案館。
范 華:負責建築工程質量管理、工程監理管理及監理資質管理、工程造價管理、工程竣工備案等工作;負責牽頭協調項目跟蹤服務、建築市場管理、抗震設防工程管理工作;負責建設例會牽頭工作。分管工程建設科、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處、建設工程施工圖審圖中心。
湯玉江:負責城市綜合開發建設、房地產市場管理、土地一級開發、住房保障、老小區改造和物業管理工作;負責精品小區打造牽頭工作;負責天然氣合作開發建設工作。分管房地產業科、物業管理科、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城建燃氣公司、城發公司。
彭 新:負責紀檢、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法制工作,協助分管綜治信訪工作,分管系統內大額物品采購管理工作。分管監察室、法制科。
黃衛東:負責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房屋交易監理和安置房建設工作。分管房地產交易監理所。
何耀華:負責市政建設管理、城市市政設施維護、建築物配套設施建設管理、城市防洪、暢通工程等工作;負責城區排水、區域供水等工作;負責公用事業例會牽頭工作。分管市政公用科、城市基礎設施管理處、自來水公司、管線辦。聯系市政公司。
湯 沖:負責鎮村規劃建設管理、規劃建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鎮村供水管網規劃指導工作;負責污水處理工作;協助主要領導做好重大項目技術探討工作,聯系新農村建設、鎮村創建工作。分管村鎮規劃科、城建監察執法大隊,第二污水處理廠。
劉海忠:負責房屋動遷徵收工作。分管房屋動遷管理處。
⑺ 規劃建設局主要職能是什麼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
村鎮建設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起草、制定和組織實施我縣相關地方性規章;指導各鎮建設工作。
(二)參與審核全縣城市化規劃;負責城市化進程中相關城鎮建設工作;指導村鎮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城鎮發展指標體系;負責全縣「人居環境獎」的組織評選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城市維護建設資金計劃和年度城市建設工程計劃及城建資金的平衡調度和監督使用。
(四)參與研究制定全縣國土規劃和區域規劃;參與審查城市總體規劃的修編、城市分區規劃、重要地段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建重點工程規劃方案和市區主要沿街建設方案;參與審查市區舊城改造、新區開發規劃方案;組織專家對有關建設項目進行論證,保證建設項目的科學合理。
(五)負責全縣建設工程標準定額、工程造價、工程招投標的管理。
(六)指導全縣村鎮建設工作,推進村鎮城市化進程。
(七)編制城市綜合開發、舊城改造和住宅發展計劃;負責有關城市拆遷許可管理,負責住宅小區公建配套立項、竣工綜合驗收和交接管理;指導和實施全縣住宅產業化發展工作;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做好授權范圍內縣重點工程的協調、調度工作。
(八)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建設科技發展規劃、計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有關重大科技項目的攻關、科技成果的評審、鑒定及指導推廣應用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工業和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工作;指導有關建設項目新技術開發、技術引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
(九)綜合管理全縣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工作;研究制定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的技術政策;組織編制、審批和管理標准設計。
(十)負責縣城區園林綠化管理,負責歷史文化名城、省級、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國家園林城市的審查報批工作。
(十一)綜合辦理城市市政設施、公用事業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城市給排水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供氣、供熱行業的發展。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⑻ 請問你知道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和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哪個好嗎
個人覺得是建設局 油多水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