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樣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參加不參加是個人的意願,參加的是為了有一個基本醫療保障,不參加的有不參加理由。
② 如何開展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策宣傳工作總結
強調宣傳、服務、檢查與管理的重要。
沒有範文。
以下供參考,
主要寫一下主要的工作內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績,最後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議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總結就是讓上級知道你有什麼貢獻,體現你的工作價值所在。
所以應該寫好幾點:
1、你對崗位和工作上的認識2、具體你做了什麼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動腦子去解決的。就算沒什麼,也要寫一些有難度的問題,你如何通過努力解決了
4、以後工作中你還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實哪些知識
5、上級喜歡主動工作的人。你分內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備,即事前准備工作以下供你參考:
總結,就是把一個時間段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總評價、總分析,分析成績、不足、經驗等。總結是應用寫作的一種,是對已經做過的工作進行理性的思考。
總結的基本要求
1.總結必須有情況的概述和敘述,有的比較簡單,有的比較詳細。
2.成績和缺點。這是總結的主要內容。總結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績,找出缺點。成績有哪些,有多大,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取得的;缺點有多少,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產生的,都應寫清楚。
3.經驗和教訓。為了便於今後工作,必須對以前的工作經驗和教訓進行分析、研究、概括,並形成理論知識。
總結的注意事項:
1.一定要實事求是,成績基本不誇大,缺點基本不縮小。這是分析、得出教訓的基礎。
2.條理要清楚。語句通順,容易理解。
3.要詳略適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寫作時要突出重點。總結中的問題要有主次、詳略之分。
總結的基本格式:
1、標題
2、正文
開頭:概述情況,總體評價;提綱挈領,總括全文。
主體:分析成績缺憾,總結經驗教訓。
結尾:分析問題,明確方向。
3、落款
署名與日期。
③ 為什麼要推進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整合
終極目標便宜為當今第一大產業鏈脫手,表面大體看試好,其實健康,人們都在追求這保,那保,不治根,腳踏的可能永遠是塌陷地。。。話說回來都是子民城就城,鄉就是鄉,為一時,誰來撿這最後的賬。當今值得深思?在說環
節配套跟不上,如,疏菜水產日常用品等等。農村賣不出,地市吃不起,跨大步,傷的永遠是民
④ 社區城鄉醫保籌資措施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
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國發〔2007〕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解決廣大人民群眾的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1998年我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之後又啟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建立了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目前沒有醫療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鎮非從業居民。為實現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國務院決定,從今年起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以下簡稱試點)。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將其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高度重視,統籌規劃,規范引導,穩步推進。
一、目標和原則
(一)試點目標。2007年在有條件的省份選擇2至3個城市啟動試點,2008年擴大試點,爭取2009年試點城市達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國全面推開,逐步覆蓋全體城鎮非從業居民。要通過試點,探索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體系,形成合理的籌資機制、健全的管理體制和規范的運行機制,逐步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二)試點原則。試點工作要堅持低水平起步,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籌資水平和保障標准,重點保障城鎮非從業居民的大病醫療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堅持自願原則,充分尊重群眾意願;明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責任,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堅持統籌協調,做好各類醫療保障制度之間基本政策、標准和管理措施等的銜接。
二、參保范圍和籌資水平
(三)參保范圍。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都可自願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四)籌資水平。試點城市應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以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等不同人群的基本醫療消費需求,並考慮當地居民家庭和財政的負擔能力,恰當確定籌資水平;探索建立籌資水平、繳費年限和待遇水平相掛鉤的機制。
(五)繳費和補助。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家庭繳費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參保居民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對職工家屬參保繳費給予補助。國家對個人繳費和單位補助資金制定稅收鼓勵政策。
對試點城市的參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於人均40元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從2007年起每年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對中西部地區按人均20元給予補助。在此基礎上,對屬於低保對象的或重度殘疾的學生和兒童參保所需的家庭繳費部分,政府原則上每年再按不低於人均10元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人均5元給予補助;對其他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難居民參保所需家庭繳費部分,政府每年再按不低於人均60元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人均30元給予補助。中央財政對東部地區參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助辦法給予適當補助。財政補助的具體方案由財政部門商勞動保障、民政等部門研究確定,補助經費要納入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
(六)費用支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重點用於參保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支出,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逐步試行門診醫療費用統籌。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要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要合理制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完善支付辦法,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探索適合困難城鎮非從業居民經濟承受能力的醫療服務和費用支付辦法,減輕他們的醫療費用負擔。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用於支付規定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其他費用可以通過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醫療救助和社會慈善捐助等方式解決。
三、加強管理和服務
(七)組織管理。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原則上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各地要充分利用現有管理服務體系,改進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結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的實際,進一步整合基本醫療保障管理資源。要探索建立健全由政府機構、參保居民、社會團體、醫葯服務機構等方面代表參加的醫療保險社會監督組織,加強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運行的監督。建立醫療保險專業技術標准組織和專家咨詢組織,完善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專業技術標准和業務規范。根據醫療保險事業發展的需要,切實加強醫療保險管理服務機構和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運行機制,加強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建設。
(八)基金管理。要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統一管理,單獨列賬。試點城市要按照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風險防範和調劑機制,確保基金安全。
(九)服務管理。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服務管理,原則上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辦法由試點城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財政、衛生等部門制定。要綜合考慮參保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醫療服務的范圍。通過訂立和履行定點服務協議,規范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的管理,明確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和定點的醫療機構、零售葯店的權利和義務。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簡化審批手續,方便居民參保和報銷醫療費用;明確醫療費用結算辦法,按規定與醫療機構及時結算。加強對醫療費用支出的管理,探索建立醫療保險管理服務的獎懲機制。積極推行醫療費用按病種付費、按總額預付等結算方式,探索協議確定醫療費用標準的辦法。
(十)充分發揮城市社區服務組織等的作用。整合、提升、拓寬城市社區服務組織的功能,加強社區服務平台建設,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工作。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將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醫療保險定點范圍;對參保居民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要適當提高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比例。
四、深化相關改革
(十一)繼續完善各項醫療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將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以及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力推進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重點解決大病統籌問題;繼續著力解決國有困難企業、關閉破產企業等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障問題;鼓勵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城鎮居民,以多種方式就業並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進一步規范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支付政策,強化醫療服務管理。加快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一步完善城市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搞好各項醫療保障制度的銜接。
(十二)協同推進醫療衛生體制和葯品生產流通體制改革。根據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統籌協調醫療衛生、葯品生產流通和醫療保障體系的改革和制度銜接,充分發揮醫療保障體系在籌集醫療資金、提高醫療質量和控制醫療費用等方面的作用。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區域衛生規劃,健全醫療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衛生行業標准體系,加強對醫療服務和葯品市場的監管。規范醫療服務行為,逐步建立和完善臨床操作規范、臨床診療指南、臨床用葯規范和出入院標准等技術標准。加快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充分發揮社區衛生服務和中醫葯服務在醫療服務中的作用,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實行參保居民分級醫療的辦法。
五、加強組織領導
(十三)建立國務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在國務院領導下,國務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部際聯席會議)負責組織協調和宏觀指導試點工作,研究制定相關政策並督促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並就重大問題向國務院提出報告和建議。
(十四)選擇確定試點城市。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條件選擇2至3個試點城市,報部際聯席會議審定。試點城市的試點實施方案報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由省(區、市)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十五)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勞動保障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財政、衛生、民政、教育、葯品監督和中醫葯管理等有關部門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各部門要根據各自的職責,協同配合,加快推進各項配套改革。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為推進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創造良好的環境、提供有力的支持,確保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
(十六)精心組織實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省級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指導意見規定的試點目標和任務、基本政策和工作步驟,統籌規劃,積極穩妥地推進本行政區域的試點工作。試點城市要在充分調研、周密測算、多方論證的基礎上,制訂試點實施方案並精心組織實施。已經先行開展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城市,要及時總結經驗,完善制度,進一步探索更加符合實際的基本醫療保險的體制和機制。
(十七)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直接關系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是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政策性很強。各地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方針政策的宣傳,加強對試點中好的做法和經驗的總結推廣,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真正得到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使試點工作成為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的實踐。
各地要注意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解決的辦法,妥善處理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遇有重要情況及時向部際聯席會議報告。
國務院
二○○七年七月十日
⑤ 如何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2015社保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工作,根據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現將2015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繳費標准
2015社保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標准以市政府公布為准。
二、參保登記時間
2015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參保登記時間為2015年3月4日至5月31日,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為補參保期。
參保登記時間:每月4日至月底最後一個工作日。
三、繳費時間
參保村居及學校先行受理參保登記,繳費時間待新的參保繳費標准公布後再行通知。
四、注意事項
(一)從今年起,錯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參保期的參保人(含未成年人、大學生醫療保險),可以補辦參保和繳費手續。在校學生向所在學校申請補辦參保及繳費,其他參保人向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補辦參保及繳費手續。在新社保年度起其他時間參保的,從實際繳款到賬的當月起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按年繳費,參保人補繳需要全額繳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款。
為確保參保人醫保卡從新社保年度起(7月1日)正常使用,請參保人在每年3-5月集中參保期內辦理參保手續,並於6-7月完成繳費。
(二)補繳:已在村(居)委會辦理參保登記的參保人因代扣費款不成功或其他原因未及時繳納醫療保險費款的,可登錄當地地稅網站「社保業務-社保繳費及查詢」欄目使用「銀聯在線繳費」自行補繳醫療保險費款;也可到地稅辦稅服務廳開具稅收繳款書或採用銀聯POS機刷卡繳費。需要補繳的在校學生,仍由學校統一代扣代繳。
(三)在居(村)委會辦理參保登記,且年滿18周歲的參保人,地稅部門已停止其2015社保年度的未成年人醫療保險參保資格,此類人員要以其他身份繼續參保的,請攜帶相關資料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⑥ 社區醫保如何轉職工醫保
答:社區醫保轉職工醫保流程:
到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辦理居民醫保停保,然後在新單位辦理城鎮職工醫保參保手續;
居民醫保停保手續辦理:攜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提供錄用其為單位員工的有效證明材料,戶口本,居民醫保證等相關材料;
到辦理居民醫保的社區或其所在區(縣)的居民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居民醫保停保手續,在居民醫保已報停保後即可辦理職工醫保參保手續。
(6)如何推進城鄉醫保工作擴展閱讀:
報銷問題
醫保難題跨省報銷
異地監督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人士介紹,由於各個城市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從而導致了各地醫療消費水平和醫保政策的不同,比如,各地醫葯三大目錄(葯品目錄、診療目錄、醫療服務設施)不一致,醫保賬戶的支付比例及住院報銷比例也不同。這就導致異地醫保報銷審核更為繁瑣。
目前,我國異地就醫的參保人員主要是長期差旅人員和隨子女居住的退休職工。他們在異地就醫時,需在當地醫保指定醫院出具轉診證明,由患者對醫療費用進行墊付,後期憑票據回當地醫保部門進行報銷;如果所在城市設有異地審核代辦機構和人員,則必須在報銷前經過審核人員的初審簽字。
據了解,全國很多地區的醫保機構在北京、上海、廣州等主要城市設有醫保代理機構或人員。這種協辦機制也得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肯定和推廣。
聯網結算
全國聯網結算很難實現
對於異地代辦機構和人員的「關卡現象」,有關專家表示,因為當地醫保部門對異地所設的代辦機構和審核人員的把控相對較弱,只要各地醫療保險政策不一致,這種代辦機構和人員就被賦予一定的權力,「道德風險」也就不可避免。但如果對其進行監督同樣會增迦納稅人的負擔,也不可行。
山東省東營市社保局有關人員表示,如果只是簡單審核醫保患者的身份和發票的真偽,設置一個機構或人員是沒有必要的。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在東營,有很大一批教職工退休後回到了北京。對此,東營市社保局的工作人員每季度來北京一次,對他們的醫保單據進行統一報銷結算。「總體上來講,只有全國建立統一的醫療體系,統一醫保政策、實行一致的醫葯目錄和報銷政策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由於各地經濟水平和財力不同,讓經濟相對發達的城市降低醫保標准,或讓經濟相對落後的城市提高標准,都是不現實的。有關機構曾做過一個技術模型,提出全國可以按照最低標准作為統一的醫保政策,各個城市超出最低標準的部分另行進行補貼。「但這一技術模型因牽涉到龐大的現金結算,可操作性並不強」。「所以,我們也在探索工作方式,建立一種工作機制,在現有信息系統、網路系統還沒有到位的情況下,盡可能地方便老百姓,讓他們少跑腿、少墊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相關人士表示。
近年來,很多城市都進行過省內跨地區或者跨省聯合結算的嘗試,但都遇到現實的難題。在各地財政對醫保費用支出不平衡的情況下,兩地很難達成聯網結算的意願,東營市社保局的嘗試就證明了這一點。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在青島設立校區後,一些師生和職工需要在青島就醫和報銷,於是,東營市社保部門有意與青島市聯網結算。但青島市卻對此沒有太大動力,因為青島沒有大量參保人員在東營就醫,聯網後在醫保費用上的支出必然大於東營,將給本地增加負擔。而實現全國聯網結算並非易事。「這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實現高度的規范化、標准化、信息化、網路化,而建立全國統一的信息網路和結算中心是一項系統復雜的工程,銀聯用了這么多年才完成全國統一的網路結算系統,而我國全民醫保政策剛剛啟動,醫保系統還不完善,需要一步步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的相關人士坦言。
進展情況
醫保跨省報銷最新進展
全國政協委員、衛生部部長陳竺,2011年3月10日在參加「兩會」時表示,異地報銷兩年內將會有成效。陳竺表示,目前醫療異地報銷在省域范圍內已經可以實現,跨省之間異地報銷已在長三角地區實現,目前異地報銷的主要問題是信息系統不融合,「兩年內會看到成果。」同時,陳竺還表示,精神衛生法今年爭取出台,精神病治療、康復也納入醫保體系。他強調,在公共服務衛生均等化過程中要側重對精神疾病患者和不幸家庭的關懷。
關於異地報銷的問題,已經成為醫改過程中最受人關注的問題之一。很多網友表示,因為自己在外地工作,父母年歲大了,要搬到自己的工作所在地與自己住在一起。醫保無法實現「全國統籌」。看病只能回原居住地,實在是不方便。
全國人大代表、志高集團董事長李興浩就在此次人大會議上提出,外出務工者、探親旅遊者、公務出差者經常往返於各大城市,異地就醫相當普遍。但是,現行的醫保政策規定,參保人員只有到當地指定的醫院看病才能按標准報銷,跨省則難報銷或報銷比例比本地標准大幅降低。因此他建議,異地就醫直接按照參保地標准結算,簡化異地醫療費用報銷程序,不需本人輾轉兩地。
2016年12月20日,人社部召開基本醫療保險全國聯網和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視頻會,並與北京等22個申請首批啟動基本醫療保險全國聯網和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省份簽訂了工作責任書,標志著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正式轉入落實階段。
醫改戒煙
2012年, 衛生部部長陳竺表示,「將通過深化醫改為控煙助力,逐步把戒煙咨詢和葯物納入基本醫保。」不過黃潔夫也坦言,這需要國家醫保部門的配合,不是衛生部門一家能「說了算」的。目前市場上的戒煙葯一個療程(半年)的葯費基本上在3000元以上。
針對戒煙葯納入醫保引爭議的問題,2012年4月17日,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首度面對媒體表態,「力挺」陳竺部長,他認為應同情煙民,因為對於吸煙成癮的部分煙民,除了戒煙決心之外,葯物治療是必要的。
全國聯網
分層次解決
人社部確認,結合金保工程推進和社會保障卡的發行,分層次逐步解決異地就醫問題。
部省連通
中國全國勞動保障專網已實現全國范圍的部省連通,省市聯網已完成90%以上;各地的醫療保險信息系統正在逐步統一,中國全國醫療保險信息系統一的核心應用軟體,已在全國近400多個地市使用;社會保障卡的建設工作正在大力推進;部本級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平台建設在抓緊建設中,醫療保險全國聯網的技術條件逐步具備。
異地認證
人社部在推進異地居住人員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協助認證系統。電話咨詢服務中心、互聯網服務渠道和社區信息平台也在加快建設,逐步實現「異地居住、直接結算」、「一地呼入,全國咨詢」的服務模式。
特效葯進醫保
人社部確認,醫療技術水平日新月異,醫保葯品目錄未能涵蓋所有腫瘤和罕見病的治療葯物。隨著醫療保險籌資和保障水平的不斷提高,以及對新葯特葯的安全有效性的認可度進一步提高,逐步將罕見病患者急需的特效葯納入醫療保險葯品目錄。
⑦ 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工作啟動,怎麼交
國家最早是1998年開始要求繳納醫保的。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專的經濟損失而建立屬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輕勞動者因患病、治療等所帶來的經濟風險。
1998年12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要求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為核心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
該《決定》指出,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即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
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原則是:
基本醫療保險的水平要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
⑧ 城鎮居民醫保怎麼辦理
辦理城鎮居民醫保需居民持戶口簿、身份證及其復印件、照片到戶籍登記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勞動保障工作機構申報登記,填寫登記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辦理申報登記,應當同時提供有效低保證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第十三條參加居民醫保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每月15日前,居民持戶口簿、身份證及其復印件、照片到戶籍登記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勞動保障工作機構申報登記,填寫登記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辦理申報登記,應當同時提供有效低保證件等相關證明文件。受理機構對申報資料核對無誤後予以受理。 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學生參保的,由學校提供其學籍和學生身份證及其復印件,統一在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登記。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應及時將受理的基礎信息錄入微機,並於當月25日前將參保居民的申報資料報區勞動保障部門。
(三)區勞動保障部門收到資料後,應當審核匯總,並將符合參保條件居民資料和審核意見於月底前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四)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相關資料後,應當對參保居民的資料進行復查核對,並在2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對於不符合參保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
(五)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參保居民的申報,每半年或一年編制一次居民醫保費征繳計劃。
(8)如何推進城鄉醫保工作擴展閱讀:
《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第十八條參保居民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和財政補助資金構成居民醫保基金,居民醫保基金分為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基金,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
參保居民個人帳戶資金劃入比例和數額為:18周歲以下的為籌資數額的25%左右,每人每年25元;18周歲及以上的為籌資數額的15%左右,每人每年50元;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學生不建立個人帳戶。居民醫保基金劃入個人帳戶後的其餘部分為統籌基金。
⑨ 如何辦理居民醫保
各地的辦理辦法均有所差異。具體包括了4個事項,而且還需要申辦人提供資料齊全的,予以 即時辦理;對資料不齊全的,暫不受理,並告知申辦人應補足何種資料。具體如下:
(一)、 申辦參保(增員)須知
1、提供資料(以下資料需附原件及其A4紙復印件):
①未滿18周歲的人員:《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未領身份證的可不提供)。
②18周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人員:《戶口簿》(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③18周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復退軍人需提供退伍或轉業證件)。
④低保對象:《戶口簿》、《身份證》、《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2、辦理流程:
經辦部門:
①居住在惠城區的橋西、橋東、江南、江北、龍豐和河南岸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惠城區社保局關系股辦理;
②居住在縣城和惠陽區的淡水街道辦事處、大亞灣區的澳頭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關系股辦理;
③居住在其他縣(區)鄉、鎮(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所在勞動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辦理。
業務辦理完畢,經辦人員列印《惠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員校對表》當場交給申辦人,申辦人如發現有錯漏的,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經辦部門糾正,逾期不辦的視作無誤處理。
業務受理時間為每月1—24日,當月申報的業務次月起生效,以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社保年度,一次性繳足一個社保年度內的醫療保險費,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應一次性繳納下一社保年度的醫療保險費。
(9)如何推進城鄉醫保工作擴展閱讀: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醫療保險的組成部分,採取以政府為主導,以居民個人(家庭)繳費為主,政府適度補助為輔的籌資方式,按照繳費標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則,為城鎮居民提供醫療需求的醫療保險制度。
優點:
一是參保人患病特別是患大病時,一定程度地減輕經濟負擔。
二是參保人身體健康時,繳交的保險費可以用來濟助其他參保病人,從而體現出「一人有病萬家幫」的互助共濟精神。
三是解除參保人的後顧之憂。為鼓勵城鎮居民參加保險,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鎮居民按其參保時間劃分,設定不同的醫療待遇起付期,辦法實施六個月內參保者,醫療待遇起付期為三個月,未成年居民醫療待遇無起付期;六個月後參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醫療待遇起付期為一年;一年後參保者,醫療待遇起付期延長至二年;低保居民醫療待遇無起付期。
參考資料: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