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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融合發展農村社區建設工作方案

發布時間:2021-01-28 01:51:08

A. 農村社區建設 十個方案 誰有

社區創先爭優實施方案

為扎實有效地抓好在社區黨總支和黨員中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以下簡稱「創先爭優活動」),切實增強農村創先爭優活動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具體要求
農村黨員處於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第一線,直接擔負著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到農村,推動新農村建設、帶領農民致富、服務農民群眾、維護農村穩定等重要職責。要深刻認識在社區黨總支和黨員中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把思想認識統一到中央和省、市、區委的重大決策部署上來,把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各項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要認真按照「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服務人民群眾、加強基層組織」的總體要求,緊緊圍繞「為推動科學發展創先爭優,為促進社區和諧建功立業」的主題,以沈浩同志為榜樣,准確把握「突出實踐特色、貫徹群眾路線、激發內生動力、注重繼承創新」的原則,重點在以下四個方面取得實效。
(一)推動科學發展,促進新農村建設。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增強科學發展意識、樹立科學發展理念,理清科學發展思路、提高科學發展能力,圍繞實現科學發展,確定創先爭優活動的主題、內容和載體,推動新一輪的農村改革發展,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把科學發展是否得到推動、農業結構調整是否得到加快、農民收入是否得到增加、農村人居環境是否得到改善、新農村建設是否得到促進,作為檢驗活動成效的重要標准。
(二)化解社會矛盾,維護農村和諧穩定。社區黨員要切實把維護農村穩定當作第一責任,黨員幹部要進一步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經常進村入戶,深入群眾,了解村情民意,收集群眾意見,傾聽群眾訴求,疏導群眾情緒,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農村基層和萌芽狀態,使農村社會管理得到切實加強,和諧穩定局面得到切實維護。
(三)增強宗旨意識,聯系服務農民群眾。深入開展向沈浩、曹軍同志學習活動,大力弘揚英模精神,教育和引導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在增強宗旨意識上取得新的進展,真正做到心繫群眾,努力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在提高服務群眾本領上取得新的成效,千方百計幫助群眾解決出行、飲水、就醫、上學等方面的實際困難。
(四)激發創造活力,形成奮勇爭先局面。認真貫徹農村黨建工作責任制,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市、區委及鎮黨委對加強農村黨建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進一步深化「三級聯創」活動,著力建設「五個好」社區黨總支和鼓勵培養優秀黨員及黨員中心戶。努力建設高素質的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全面深化城鄉基層黨組織結對共建工作,努力構建城鄉統籌的基層黨建新格局。深化和規范農村黨員議事會制度,全面推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發展和完善黨領導的村級民主自治機制。繼續實施農村黨員幹部「素質提升」工程,深化發揮黨組織和黨員作用的載體建設,激勵黨員比、學、趕、幫、超。
二、主要內容
根據農村形勢任務和社區黨員的特點,農村創先爭優活動以創建先進基層黨組織、爭當優秀共產黨員為主要內容,以落實「五個好、五帶頭」為主要任務,確定活動內容,搭建活動載體,使活動更加貼近農村基層、更加貼近農民群眾、更加貼近工作實際。
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美好生活新家園」為實踐主題,開展農村創先爭優活動。在鎮黨委的指導下、社區黨組織要圍繞這個實踐主題,結合本地實際,以正在做的事情為中心,確定具體的實踐主題,使農村黨員在建設新農村的進程中創建先進。確定實踐主題前,要在黨組織內充分醞釀,廣泛聽取群眾意見,使實踐主題既符合本地實際,又能凝聚黨員和群眾的共識,成為大家的自覺行動。
把大力弘揚沈浩精神貫穿農村創先爭優活動全過程,組織廣大農村黨員學英模、見行動,在帶領農民群眾增收致富、創造美好新生活中爭當優秀。根據農村黨員的不同情況,精心選擇弘揚沈浩精神的項目載體。比如,在致富能力強的能人黨員中開展「雙培雙帶」,爭當「雙帶」先鋒;在發揮作用比較明顯的骨幹黨員中開展黨員中心戶活動,爭當骨幹標兵;在無職黨員中開展設崗定責,爭當履責模範;在流動黨員中開展「雙向帶動」,爭當帶動標兵;在幹部黨員中開展為民服務全程代理,爭當代理表率;等等。要引導每名黨員根據自身實際,按照既量力而行又盡力而為的原則,選擇創爭項目,作出明確承諾,落實創爭任務。
三、需要著力抓好的幾項工作
農村創先爭優活動要按照動員部署(2010年6月5日前)、全面推進(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深化提升(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和總結完善(2012年7月至黨的十八大召開前)四個階段的總體工作安排,通過「調查研究、公開承諾、領導點評、群眾評議、評選表彰」等方式進行。在實際工作中,要著力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進村入戶,聽取意見。社區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進村入戶,通過召開黨員代表、黨員中心戶、村民代表、能人大戶、流動黨員、困難群眾、離任村幹部等不同類型的座談會,廣泛聽取群眾對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意見和建議,為確定活動的實踐主題和創爭目標、增強工作針對性和實效性打好基礎。
(二)雙向承諾,認真踐諾。社區黨組織認真制定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實施計劃,社區黨組織的創爭計劃要經過黨員議事會或黨員大會充分討論。黨組織要對每個黨員的情況進行具體分析,引導他們認領爭當優秀黨員的項目,制定創爭計劃。在此基礎上,召開黨員大會,黨組織向群眾承諾創建目標,黨員向黨組織承諾爭當目標,確定承諾事項。黨員大會可吸收村民代表參加,黨組織和黨員承諾事項要在黨務公開欄上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三)擴大參與,全面覆蓋。重視在外出務工經商的黨員中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加強與社區黨組織的聯系和協調,把流動黨員動員和組織起來,提高參與率,擴大覆蓋面。社區黨組織在外出務工經商黨員春耕、秋收或春節返鄉期間,要通過上門走訪、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在外出期間,要通過一個親情電話,一封家鄉來信等形式,及時了解他們參加創先爭優活動情況,提出明確要求。
(四)領導點評,群眾評議。黨委適時對社區黨組織和黨員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情況進行點評,實事求是肯定成績,指出存在問題和努力方向,督促整改提高。黨委對社區黨組織對黨員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情況,適時組織黨員和群眾進行評議。
(五)評比表彰,激勵先進。黨總支將從注重工作實績和社會公認方面廣泛聽取黨員和群眾意見,對活動中的優秀黨員推薦申報黨委表彰。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指導
要把農村創先爭優活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思想上高度重視、工作上落實責任、組織上提供保證,切實把農村創先爭優活動抓實抓好,抓出成效。
(一)落實領導責任。黨總支在抓好自身創先爭優活動的同時,切實加強對各支部開展活動的領導和指導。社區黨組織負責組織本社區的創先爭優活動,黨總支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二)加強督查指導。各村幹部根據分工聯系各支部創先爭優工作。聯系人要經常深入聯系點調查研究、督促檢查、具體指導,及時掌握活動開展情況,提出具體指導意見,幫助解決實際問題。要根據社區黨支部和黨員的特點,加強分類指導,提高工作針對性和有效性。要充分發揮指導檢查組的作用,有計劃有節奏地推進工作。
(三)發揮比較優勢。社區黨總支要充分發揮農村黨建資源、農村創先爭優活動的重要組織者和推動者的作用,逐人逐支部指導制定工作方案,切實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努力做到步子快一點、標准高一點、成效好一點,真正起到示範帶動作用。
(四)加大輿論宣傳。運用廣播、板報、標語、宣傳欄、民歌民謠等各種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採取支部書記講黨課等方式,大力宣傳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重要意義、目標任務和基本要求,把社區黨總支和廣大黨員的思想認識統一到中央、省、市、區委和鎮黨委的決策部署上來,防止和克服厭倦、鬆懈情緒,振奮精神,以飽滿的熱情投入到創先爭優活動中來,增強宣傳效果。要通過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充分發揮農社區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為實現「加速發展、富民強村」目標提供強大動力和重要保證。

B. 簡述城鄉融合發展的基本思路

搜一下:簡述城鄉融合發展的基本思路?

C. 如何做好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工作

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舉措,擔負著實現城鄉一體化和促進居村農民市民化的重大使命,然而,它當前的建設方向並不明確,正在實施的建設行動也頗受爭議。本文以城鄉一體化為視角,分析了我國農村社區建設的制度失誤和滕尼斯式社區的「天堂」特性,認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既要去城鄉「二元化」、去「天堂」社區的「天真性」,又要留住傳統農村社區的溫馨,並且還要與城市社區對接,使生活在新型農村社區的居民能分享到與城市市民等值的公共服務,並過上與城市市民一樣的社會生活。 一、問題提出:農村社區建設的路徑選擇與價值旨趣 當下中國農村,村改社區的步伐明顯加快,不僅城市郊區農村因城市空間拓展被改制為社區,一些遠郊農村甚至邊遠農村也在加快村改社區的速度,江蘇、山東等省有近一半的社區為「村改居」社區。這些脫胎於農村村莊的新型社區,正如有論者說的,①其中不少是把村委會牌子換成居委會牌子的「換牌」社區,社區的公共服務和管理、居民的生產和生活方式等與行政村沒有什麼差別。如此,針對廣大農村地區正在推行的村改社區項目或工程,學界出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一種觀點認為,地方政府之所以在新農村建設和城鎮化建設中熱衷於村改社區,其動機在於尋土地財政這個「經濟租」;另一種觀點則相反,認為村改社區的方向沒有問題,改制是必要的,且遲早要發生,這是消除城鄉二元結構、實現城鄉一體化社會管理的內在需要。 改革開放以來,地方政府主要按照「改造」或「治理」的邏輯方式進行農村社區建設。首先,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中村和城市郊區農村的社會問題凸顯,於是政府加大了對這些農村的改造力度,努力使其盡快融入城市社會。綜觀近年來有關城中村和郊區農村的改造或建設政策,我們不難發現,政府的主要企圖不是建設,而是通過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等措施,使這些地方脫胎換骨,直至被城市同化。其次,以自然村或行政村為管理單位,在村民自治制度基礎上進行自治型農村社區建設。這類農村社區建設主要針對上世紀八九十年代農村社會施行的村民自治制度不足而進行的,是村莊自覺開展的社區建設活動,如一些地方農村成立了「紅白理事會」、志願者協會、衛生環境監督站、公益事業服務站、社會互助救濟站、問題活動聯絡站、民間糾紛調解站等,以便於更好地發展農村社區的公益事業、調節農村社區的社會關系、豐富農村社區的服務生活。 以上兩種社區建設對我國廣大農村地區的社區建設不具有借鑒意義:自2006年新農村建設以來,我國農村社區建設就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不少農村,尤其是經濟發達地區農村加快了社區建設速度,如江蘇、浙江、山東、河北、重慶等省市都開展了以農民向城鎮或集聚社區集中為主要內容的社區建設。雖然有一些學者對農民轉移或集中型社區建設提出了質疑,甚至要求中央政府「叫停」地方政府這類建設行為,②但更多學者對這一實踐予以肯定,認為農民集中促使了工業化程度高的村落農民向城鎮或聚集區集中的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它符合城鄉一體化引導農民到城鎮或中心社區居住的趨勢要求,「體現了對農村『就地城鎮化』的積極回應和對『村民自治』體制局限性的超越,具有真正的現代色彩,是我們可以預測的未來農村社區建設的理想模式,也是當前中部地區新農村社區建設應該重點推介的模式。」③ 我國城市化已經升級為城鄉一體化,農村社區建設不能仿照城市社區的建設邏輯,冀望把農村社區建成為類似於城市的社區,也不能承繼城鄉二元分化時期的「村治」邏輯,把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等同於社區治理。由於城鄉一體化是城市化發展的「頂級階段」,農村社區建設必須強調「城鄉社會的有機融合和整合」,④體現城鄉一體化的建設取向,這既是農村社區建設的價值旨趣,更是農村社區建設的邏輯皈依。 二、追溯失誤:農村社區建設的演進與制度安排 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在現代化進程中都改造了傳統共同體,所不同的是,有的國家先發展工業、建設城市,然後再吸引鄉村人口到城鎮聚集;而另一些國家則採取強制措施,迫使農村共同體的人們離開土地到城市工作,並使其在城市永久性居住。我國近代對鄉村共同體的改造力度不斷加大,尤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國家權力全面介入鄉村共同體的改造,村莊與社會步入同構狀態。起初,國家權力通過互助組、初級合作社、高級合作社的形式組織農民經濟合作,企圖改造村莊農民的個體性、自私性,使其成為社會主義勞動者。在此基礎上,國家權力又在農村建立了「政經不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組織,直接從事農村「工、農、兵、商、學」等各項事業。盡管人民公社時期的村莊共同體表現為生產大隊和生產隊,但農民的居住、生產、生活的空間並沒有發生多大變化,生產隊這個最基礎的管理單位仍為村莊共同體的生產單位和核算單位,血緣共同體或家族共同體並沒有因國家權力介入而瓦解:它仍是一個熟人共同體,其社會資本如信任資本、關系資本等並沒有減少;人民公社的「生活集體化、組織軍事化、行動戰斗化」的管理模式只是讓村莊原生態共同體轉變為生產集體化、生活集中化的共同體;國家實施嚴格的戶籍管理制度,使農民事務日益頹廢,最嚴重的是農村社區的生產生活設施損壞嚴重,有的已失去其基本功能。好在這種狀態持續時間不長,國家權力安排的村民自治制度為村莊管理提供了新的渠道。至此,農村不再是組織化、行政化的集體組織,而又回歸為人們共同居住、共同生活、共同交往,且具有明確認同感和歸屬感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從表面上看,此時的農村社會共同體已經「去行政化」、「去集體化」,好像是擬單位制的隊、社重新回到社區,並且與城市社區相似。但其實不然,國家權力對農村基層的放權讓利沒有賦予農村社會共同體與城市社區同樣的發展權利,農村社區仍延續著二元固化結構前行。其一,國家行政權力上收至鄉鎮,村民獲得了更多的自治權,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建設農村社區,但除少數經濟發達的農村社區外,大多數農村社區「難做無米之炊」,普遍缺乏建設資金;其二,「三提五統」取消後,農民的經濟負擔大大減輕,但政府並沒有像對待城市社區那樣承擔起建設農村社區的責任,村莊必需的公共產品只得求助於「一事一議」方式解決;其三,國家發展公共事業的重點沒有真正轉移到農村,農村居住環境及其配套設施與城市社區的差距不僅沒有縮小,反而在一些地區繼續擴大。 綜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造成農村社區建設落後及其公共服務水平低的制度誘因。城鄉二元不平等的制度安排一直影響並制約著農村社區建設:在合作化、人民公社時期,由於國家與社會處於同構狀態,農村社區建設和發展必須聽從國家制度的歧視性安排,不僅得不到國家的建設資金,反而還要從物質、資金上支持城市建設;改革開放後,雖然農村經濟獲得了長足發展,但國家在農村社區建設上仍延續城鄉二元制度安排,取多予少,農村的公共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供給停滯不前,不少地方甚至出現了倒退,這種狀況直至新農村建設開展後才有所轉變。就此而言,國家的城鄉二元化制度安排嚴重阻礙了農村社區建設,農村新型社區建設首先要在制度上「去二元化」。唯有制度安排做到城鄉一體化,才能更有效地推動農村社區建設。 三、新型農村社區:溫馨的「天堂」 1887年,滕尼斯在他的成名作《共同體與社會——純粹社會學的基本概念》中首次提出共同即社區的概念,認為社區就是由具有共同價值觀念的同質人口所組成的關系親密、守望相助、富有人情味的「共同體」,人們在這個「共同體」中「與同夥一起,從出生之時起,就休戚與共,同甘共苦。」⑦自此,後人在有關共同體的詮釋中通常把滕尼斯描述的「共同體」喻為「天堂」:它是一個「溫馨圈子」,「在這一『溫馨圈子』內,人們不必證明任何東西,而且無論做了什麼,都可以期待人們的同情與幫助」;⑧人們互相依靠對方,「如果我們跌倒了,其他人會幫助我們重新站立起來」。⑨相對於滕尼斯的「社會」而言,滕尼斯的「天堂」共同體看似十分完美,「是一個『溫馨』的地方,一個溫暖而又舒適的場所。」⑩當今中國農村正在大力推進「村改居」和社區建設,其目標是要建構一個新型的社會生活共同體,不過,這個共同體肯定不是滕尼斯的天堂社區。對此,早有學者研究指出,滕尼斯社區已經瓦解且一去不復返。代表性觀點有兩個:一是德魯克的,他認為滕尼斯所看到的共同體,在工業社會和知識社會中「全都消失了」; 瑏瑡二是鮑曼的,他認為滕尼斯的天堂社區是建立在「單純天真」基礎上的,「一旦單純天真失去了,原來的幸福也就不可挽回地失去了」,即「共同體一旦『解體』,它就不能像鳳凰涅槃一樣被再次整合為一體」。 瑏瑢盡管德魯克和鮑曼看待滕尼斯社區的視角不一樣,一個把它的消亡歸因於社會發展,認為社會發展將使「新興社會體」代替「傳統共同體」,另一個把它的消亡視為共同體「天真和原始」的失去,並且認為「再多的汗水,也永遠不會重新打開那扇通往共同體的天真、原始的同一與安寧的大門」, 瑏瑣但他們都認為滕尼斯社區是「天堂」,且已經不存在。 既然滕尼斯社區在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變中已經瓦解且「一去不復返」,那麼,處於工業化發展中後期的我國農村社區建設是不能找回「天堂社區」。 之所以如是說,不僅在於滕尼斯社區的那份「天真」、「原始」無法找回,更主要的原因在於它並非是讓人羨慕的「天堂」:生活在滕尼斯社區中的人們盡管過著無憂無慮、自得其樂的生活,但這個共同體是封閉保守、循規蹈矩、清貧無欲的,一旦遇到利益的誘惑或「開化」,將在頃刻間分崩離析,並且再也無法修復。在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今天,我們需要辨證地看待滕尼斯社區,不要因為它是「天堂」,就一定要在農村共同體改制中構建一個類似滕尼斯社區的「天堂」;也不要全盤否定滕尼斯社區,畢竟它蘊涵諸多合乎人性需求的、難以割捨的、令人嚮往的「天堂」因素。 鑒於此,今天的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雖然不可能找回滕尼斯社區的「天真」,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要在社區改制或建設中拋棄「天堂」社區的「溫馨」。城鄉一體化對農村社區建設的影響是廣泛的、深刻的,以單個大型的家庭或氏族為主體型構村落共同體必然要被多異族的新興社會體所取代,傳統的人際關系也必然要被工業時代和後工業時代的人際關系所取代,血緣關系紐帶功能將逐漸式微。盡管如此,但新型農村社區畢竟起源於傳統共同體,它們有著共同的根基,如其生活方式、價值觀念等還將繼續持久地影響新型農村社區。這正如滕尼斯強調的:「即使這種原初的共同存在、共同生活以及共同工作的狀態已被改變,它依然保留並能更新其精神的形式、政治的形式以及其合作的功能。」 然而可惜的是,我國一些村改社區,包括城中村社區和市郊社區,在其建設過程中,雖然改善了居民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但新型社區的高層住宅和防盜系統已經不便於居民串門聊天,不便於居民開展互幫互助活動,尤其是社區內「公共空間越來越少,一些倖存的公共空間的功能也弱化了」,社區正在向城市「陌生化」社區演變, 瑏瑦居民間的關系漸趨生疏、冷漠。對這一在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中引發的次生現象,社區建設者必須給予足夠重視。誠然,城鄉一體化戰略是賦予了我們改造傳統農村社區和建設新型農村社區的使命,但我們不能片面地追求農民集中居住,惟改造和建設是從,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必須守住「天堂」社區那份溫馨。 四、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挑戰與取向 (一)面臨挑戰 從近年來農村社區建設的實踐看,我國農村社區建設面臨諸多挑戰。一是國家權力改造了傳統的農村社區,原有牢固的血緣關系和親緣關系網路被打破,沾親帶故的溫情關系讓位於組織化、單位化、制度化的業緣關系,農村社區共同體的凝聚力大大削弱;二是盡管改革開放後農村社區不乏政治精英、經濟精英、知識精英,但這些精英對社區的整合能力不及昔日族長——精英們為贏得社區控制權展開的博弈,不僅影響、削弱了精英們自身力量的發揮,而且還致使農村社區難以形成持久影響力、全心全意為村民服務的權威中心;三是村民的利益表達「碎片化」、「原子化」,村民更多的是以個人身份解決面臨的問題,「即使是在多人面臨類似問題時也很少出現一個有效的組織框架來解決此類問題」;四是市場經濟發展激發了村民的「私性」,隨之而來的是居民之間的信任程度降低、互動頻數減少、關系網路疏遠、活動空間縮小,農村社區變得越來越「陌生」。更嚴重的是,由於在比較利益驅使下,離鄉進城的農村人不斷增加,越來越多的村莊日漸空心化或半空心化,留守婦女、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很難進行有效的社區建設行動。 由此觀之,眼下農村社區建設必須處理能不能建設的問題。從國家政策安排看,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城鄉一體化發展戰略、「工業支持農業、城市反哺農村」和「把公共事業建設重心轉移到農村」等系列政策,以及國家增加農村民生工程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大家電下鄉力度、提高農村居民醫療和養老保障水平、增加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等系列強農惠農舉措,為建設好農村社區提供了有力支持。從實踐過程看,盡管中國農村社區總體上仍較落後,城鄉差距大,尤其是西部山區農村,基礎教育、醫療衛生、飲水安全、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非常缺乏,農村社區建設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社區建設成功經驗已經證明,按照城鄉一體化理念建設高水平農村社區是完全可能的。 (二)新型農村社區的建設取向 在城鄉一體化進程中,大中城市郊區的農村社區和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如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灣的農村社區建設速度快,整體發展水平高,有的甚至超過部分城市社區。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可以超越城市社區建設經驗,也不意味著可以在農村建設城市社區,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必須兼顧新農村建設和城鄉一體化發展兩個方面,遵循自身的發展取向。 1、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符合村情。 農村社區與城市社區不同,主要有:(1)城市社區成員來自不同的工作單位、不同的職業,人員結構復雜,加上日常交流少,難有共同的社區認同;而農村社區居民多數來自同一個或臨近幾個行政村,大家相互認識、彼此熟悉,風俗習慣和生活方式也基本相同,容易達成文化認同。(2)城市社區成員的生活、工作背景大相徑庭,階層差距大,難形成共同的意志表達,更缺乏團結一致的集體行動;而農村社區成員有共同的生活經歷,加上在同一地域勞動、生活中結成的深厚情誼和真誠信任,有助於形成社區凝聚力。(3)城市社區與生產單位是分離的,社區僅是社會生活場所,其經濟功能微乎其微;而農村社區與農田相鄰,成員的經濟行為多發生在農業生產經營上,即使一些居民已經不再從事農業勞動,但他們的親戚、朋友多是農業勞動者。(4)城市社區有黨委(黨支部)、居委會、物業管理委員會、業主管理委員會、社區公共服務中心及各式各類民間組織;而農村社區的組織結構比城市簡單,尤其是改制不久的農村社區,仍延續行政村的組織建制,大多數事務都由社區黨組織、居委會來承擔。既然農村社區具有與城市社區不同的特點,那麼,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就要立足於鄉村熟人社會的傳統美德和良好慣習,盡可能多地在社區建設中守住熟人社會的「脈脈溫情」,不能讓「城市病」感染了農村新型社區。 2、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對接城市社區。 一方面,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超越傳統農村建設方式,強調與城市社區對接。傳統農村建設是農村集體組織主持實施的,主要依靠農村社會成員出資、出力進行,其檔次、規模、水平都沒有與城市社區對接或並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則要突破鄉村藩籬束縛,從節約建設成本和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的角度整合分散、凌亂的村莊,即不僅要把農村建設成為「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更要「借鑒城市社區的公共服務理念和機制,以社區為公共平台,整合各類服務資源,推進社區公共服務事業,讓居住在農村同一區域內的所有社會成員得到平等、良好的公共服務。」另一方面,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防止復制城市社區建設樣式。城市社區公共設施齊全,公共服務供給水平高,這些無疑是農村社區建設的主要參照物,但城鄉一體化並非城鄉一樣化,也不是要消滅農村,建設要立足於農村發展趨勢,其目標是建設更有活力、更有魅力、更有吸引力、更適宜居住的美好家園。這個家園的形體特徵可能沒有城市社區「高貴」、「妖嬈」,但內在美毫不遜色於城市社區,即新型農村社區里的居民既能享有城市居民等值的公共服務,又能擁有城市社區居民冀望但又很難在城市社區得到鄉土生活。 3、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著力培育居村市民。 「農村社區建設者在構建以農民為主體的新型農村社會生活共同體,能否充分認識農民對農村社區建設的認知、意願和公共需求,事關農村社區建設能否順利推進」。 瑏瑩社區與行政村不一樣,自治機構、居民集中程度、公共設施、公共服務、組織機構、生產和生活方式有較大的區別,居民的身份也不同。因此,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在加強居住區的道路、水電、路燈等公共設施建設和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建設的基礎上,要著力培育新型居民,即居村市民。 居村市民是相對於城市市民而言的,指居村鄉村城鎮社區和農民集中(中心)社區的居民。居村市民既不同於農民,也不同於城市市民。首先,居住在農村社區里的居民不再是農民,即使有一部分人仍從事農業勞動,但他們最終將要分化為非農職業者和職業農民,與城市市民一樣,都是居民;其次,雖然當前居住在農村社區里居民與城市社區居民仍有區別,一個居住在城市,一個居住在農村城鎮或集中居住區,享有的公共服務范圍、水平也不盡完全相同,但隨著城鄉一體化程度的提高,他們間的差距勢必越來越小,甚至相反。

D. 如何應對城鄉融合中鄉村發展問題

城鄉融合是鄉村振興、城市發展的必由之路。專家指出,強調城鄉融合,意味著農村不僅僅是服務於城市、服務於工業,而是與城市共融共生、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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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動城鄉融合發展,既是解決現階段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客觀要求,也是建設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在不久前舉辦的「鄉村振興與城鄉融合發展研討會」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規劃司副司長周南說,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種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在城鄉之間表現得尤為突出。「如果農業落後、農村凋敝、貧困人口眾多,『四化』不同步,這樣的現代化不完整、不牢固。」周南說。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部長葉興慶也認為,中央提出鄉村振興戰略,一方面是因為農業農村現代化是全面現代化的重要支撐和體現,同時也是全面現代化的薄弱環節和難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利於加速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進程;另一方面,近年來,我國農業農村發展成效顯著,城鄉差距有所縮小,但城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存在明顯差距。因此,必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縮小城鄉差距。
葉興慶表示,過去,我國農業農村比經濟社會的整體發展水平慢了不少。農業農村發展的速度必須加快,否則城鄉二元結構可能一直延續下去,現代化的進程就會受影響。「我們要實現現代化,在很大程度上必須破除城鄉二元結構,使城鄉差距大幅縮小。而要大幅度縮小城鄉差距,就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

E. 國家推動城鄉融合發展的政策有哪些些新發展理念

國家推動城鄉融合發展的政策,最直接的發展理念應該是協調發展理念。
間接體現了共享發展理念,創新發展理念、綠色發展理念和開放發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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