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對我縣平安、法治建設有什麼好的建議
我認為,平安主要包括這樣3個要素:和諧、穩定、群眾有安全感。
一是社區的平安。社區是人們生活的最主要區域,其平安與否至關重要,城市和農村皆然。目前,由於社會、經濟、歷史因素,一些農村地區的社會治安步伐並沒有跟進,呈現出相對滯後的狀態,這個問題必須引起足夠重視。
二是刑事發案平穩,特別是重大刑事案件少。小平同志描繪了對小康社會的美好願景,其中一條就是「犯罪行為大大減少」。刑事發案,特別是重大刑事案件保持在一個可控制的范圍內,人民群眾才有安全感,平安感才會更加真切、具體。
三是社會群體事件得到有效解決。一旦處理不當,可能會造成很嚴重的社會後果。因此,平安中國必須對事件的解決有一整套的方案,從而使不同利益主體各得其所、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平安應該是一個廣義的概念,不單單是犯罪率低和犯罪案件得以迅速破獲。平安建設不僅包括通過打擊犯罪給大家一個安全穩定的環境,還包括如何預防糾紛、規范執法、有效解決矛盾,給人以出行上的平安、飲食上的平安等等,這些都應該包含在我們所說的平安概念里。
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既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客觀要求,也是確保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從這個意義上說,首先,平安與法治具有一致性,可同步進行,二者並行不悖。其次,從手段和目的的關繫上來說,我們可以依靠法治,實現一種有規則的治理,達到社會的有序狀態,並在有序中讓每一個公民享受到安寧與幸福,也即通過法治實現平安。
平安建設需要持之以恆,久久為功。對於國家而言,應當加強政權建設,特別是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依法打擊黑惡勢力,注重專項整治與治安防範相結合,著力解決好影響群眾安全的突出治安問題。與此同時,「公平決定平安」,國家還要注重社會分配要公正,要通過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減少因經濟困難導致的犯罪。
對於領導幹部而言,要帶頭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用法治思維的標尺規范各項行政行為,尤其是與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事務,更加需要堅持依法行政。
要通過切實有效的途徑提高公民學法、守法的意識。如在各種升學、就業考試中增加法律知識的內容,讓每一個完成義務教育的公民都具有必要的法律知識,讓每一個公務人員都具備相應的法律知識。可以說,領導和公眾都具備一致的法律知識和價值觀才有利於問題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