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蘇州市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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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所調整。參保范圍不變,繳費標准與補貼標准發生了變化。
1、繳費標准:共12個檔次,每年從100元到2000元12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2、補貼標准:最低補貼標準是繳100元補30元、繳200元補35元、繳300元補40元、繳400元補50元、繳500至600元補60元、繳700至900元補70元、繳1000至2000元補80元。對重度殘疾人、低保戶等繳費困難群體,由當地政府為其代繳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不能沖抵個人繳費,個人不繳費的不予補貼,事後追補繳費的也不予補貼。
㈡ 什麼是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2009 年 9 月1 日,國務院印發了《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標志著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進入了一個嶄新時期。
部分地區在「新農保」制度的基礎上,適時調整制度安排,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建立起全覆蓋的統一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這項制度的建立打破了城鄉二元化界限,使得社會養老保險向著城鄉一體化轉變,朝著社會公平邁出了重要一步。
在我國社會保障事業快速發展轉變時期,如何正確認識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安排,正確認知其在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並著力從制度層面推進和完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制度在大規模推廣前亟待解決的問題,同時也期待著為其他地方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統籌提供理論和實踐上的參考。
綜合部分省(市)的制度發展歷程及政策內容,現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呈現出以下幾個特徵:
1、制度發展超前,整合度高
從制度發展進程上看,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地區均是在國務院出台「新農保」試點指導意見之前就已經在探索實施「新農保」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此基礎上結合國務院「新農保」試點指導意見對正在實施的政策進行調整,最終出台了與國家指導方針相一致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2、應保盡保,堅持廣覆蓋原則
公平是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核心理念,要求所有國民的養老保障權益都能得以實現,以維護起點公平。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關於參保對象的規定體現了公平性理念,最大限度地擴大了制度的覆蓋面。
3、普惠性和保險性相結合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社會統籌部分主要由基礎養老金支付,基礎養老金體現了政府對公民養老保障權益的承擔,完全由國家財政全部保證支付,參保對象在年齡達到 60 周歲以後,即使不繳費,也可享受到國家普惠式的養老金。同。
4、結合實際,制度設計彈性化
彈性化的制度設計能夠確保制度的有效性。通過比較各地的實施辦法可以發現,各地均是結合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狀況,以及城鄉居民的收入等多種因素,對繳費、財政補貼、待遇調整機制等實行差別化設計,從而最大程度地實現在居民自願參保前提下制度的廣覆蓋,保證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2)蘇州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
1、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2、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在本意見印發之日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本意見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探索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每年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進行核對;
村(居)民委員會要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區)范圍內對參保人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等領取記錄進行比對,確保不重、不漏、不錯。
㈢ 個人想在蘇州交社保怎麼辦
外地戶口不能在蘇州辦理個人社保自繳費,只能通過就業單位或掛靠單位繳納社保。個體戶經營者,可以憑個人體營業執照、身份證在經營地所屬社保局申請辦理繳納社保。
社保辦理有兩種方式:
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一般以最低檔居多;
另外,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辦理社會保險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企業代理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地稅登記證;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社保卡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㈣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什麼不同
1、性質不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提前實現了我國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養老保險制度目標。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2、制度不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由政府主導建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
3、繳費主體不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一般是當地戶口農村居民、青年學生、低保戶等繳納的,社保由單位在職員工、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繳納。
(4)蘇州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的注意事項:
盡快繳納2018年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2019年為補繳過渡期,從2020年開始補繳以前年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2011年-2019年)不再享受各級補貼(系統自動)。
2019年度收繳日期截止至11月30日,跨年繳費的無法申請各級補貼,從而影響參保人待遇。
按照人社部要求,養老金全部用社保卡發放,請大家宣傳辦理、領取社保卡。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㈤ 蘇州居民養老保險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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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社保管理中心和蘇州銀行是兩個不同的單位,蘇州銀行的軟體只能夠查到銀行方面的信息,社保信息在社保管理機構能夠查到就沒有問題。
㈥ 蘇州的社保怎麼交的,要很詳細的
蘇州個人交社保方式如下:
1、非本市戶籍且從未在蘇州參保過,無法按照靈活就業繳納社保,可通過進單位就業、注冊個體工商戶(企業)進行參保。
2、如外地戶籍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滿15年,且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保留在市區的,可按靈活就業參保形式進行參保繳費。
(6)蘇州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靈活就業人員可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職工生育保險。
1,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在不提高個人繳費比例的情況下,統一參加職工生育保險。
2,靈活就業人員可同時參加以上三個險種,也可選擇參加養老保險或醫療(含生育)保險。
3,靈活就業人員不參加工傷、失業保險。
㈦ 蘇州工業園區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即城居保)(而不是職保或新農保)怎麼就百度不到
新農保的參保對象是:具有當地農業戶籍的年滿16周歲(不含學生),未參版加城鎮職工基本養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城居保)的參保對象是:16至59周歲的城鎮非從業居民,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可自願參保繳費。60周歲及60周歲以上符合條件的城鎮居民可直接領取基礎養老金(國家規定是55元,各地不一樣,但只能高不能低。)
新農保國家規定的繳費檔次是5檔:100-500元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檔次是10檔:100—1000元
新農保規定年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直接領取基礎養老金,其子女(戶口在一個地方的)應當繳費。
這就是兩者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