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的立法背景
城鄉規劃是各級政府統籌安排城鄉空間布局和各項建設,保護和合理利用各類資源,引導和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依據。作為重要的公共政策,城鄉規劃對於維護社會公正和公平,保障公共利益和公眾合法權益,推動和諧社會的構建,具有重要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年來,江蘇省城鄉規劃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支持、監督下,經過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巨大成就。我省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總體水平,在全國處於領先地位,率先實現了城鄉規劃全覆蓋,為推動全省經濟社會的發展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007年10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下簡稱《城鄉規劃法》),已於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隨著《城鄉規劃法》的實施,城鄉規劃更加突出了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城鄉規劃法》對依法科學合理地制定城鄉規劃、保障城鄉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強化政府的依法行政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省現行的《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和《江蘇省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已經不能適應當前城鄉規劃形勢的發展,迫切需要結合新情況,加以修改和完善。因此,制定《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十分必要。
(一)制定《條例》是貫徹實施《城鄉規劃法》的需要。《城鄉規劃法》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強調了城鄉規劃在引導、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可持續發展中的統籌協調和綜合調控作用,在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方面作出了很多新規定。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城鄉規劃法》,需要以立法手段,更新原有的城鄉規劃理念和指導思想,健全統籌城鄉的規劃管理機制,進一步補充、細化和完善城鄉規劃編制、審批程序和制度。
(二)制定《條例》是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城鄉規劃是政府引導和調控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依據和基本手段。我省正處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工業化和城市化快速提升的歷史進程。一方面我省的城鄉規劃已經具有大量的豐碩成果,另一方面經濟社會發展不斷對城鄉規劃提出新的要求。通過制定《條例》,可以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依法制定城鄉規劃的職責以及對城市規劃的具體要求,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支撐和保障。
(三)制定《條例》是維護公共利益和城鄉規劃嚴肅性的需要。城鄉規劃具有重要的公共政策屬性,關繫到各行各業的發展和千家萬戶的利益,是事關全局和長遠發展的重大戰略。近年來,城鄉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不斷受到沖擊,擅自改變規劃、違反規劃的現象時有發生,致使城鄉發展的整體利益、長遠利益以及公眾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通過制定《條例》,可以強化城鄉規劃的法律地位,依法維護規劃的嚴肅性,遏制破壞規劃、違反規劃的行為,加大對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
(四)制定《條例》是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省城鄉規劃管理的需要。健全的城鄉規劃管理機制和體制,是保障規劃實施和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礎。目前,我省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還存在一定的不平衡,一些地區和市、縣(市)規劃機構不健全,規劃管理不夠規范,鄉鎮和村莊的規劃管理還比較薄弱。通過制定《條例》,可以有效強化城鄉規劃的統籌管理,完善規劃的決策機制,加強公眾參與和監督檢查,促進城鄉規劃實施的規范化、有序化管理。
『貳』 江蘇省城鄉規劃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歀的內容
建設工程規劃核實的內容: (一)單體建築工程: 1.建築物的平面位置,建築物之間的間距,建築物退讓用地界限、道路紅線、綠線、河道藍線、高壓線走廊等距離
『叄』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第六十二條之規定
我的門面房門口屬於建築面積是否可以封玻璃
『肆』 《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三十八條
《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三十八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內構築物、道路、管容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有關部門不得辦理建設項目施工許可、商品房預(銷)售許可等手續。前款所稱的其他工程建設,包括廣場、停車場、重點綠化工程,城市雕塑、大中型戶外廣告固定設施,大中型或者受保護的建築物外立面裝修,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程建設項目。
『伍』 《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里民宅改商用有餘地,但我不想改商用,有什麼法律方面的借口理由嗎
中華人民共和來國物權法 第七源十七條 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所以,必須的經過你的同意。
『陸』 南京市城市規劃條例的介紹
《南京市城市規劃條例》經1990年4月7日南京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通過。該《回條例》分答總則、城市規劃的制定、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建設用地的規劃管理、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監督與獎懲、附則7章66條,自頒布之日起施行。2012年8月30日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32次會議制定、2012年9月26日江蘇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批準的《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第64條決定,廢止1990年4月7日南京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制定的《南京市城市規劃條例》及2007年3月15日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的《南京市城市規劃條例實施細則》。
『柒』 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 2010.7.1後民宅怎樣改商用
要具抄體看你買的房子房產證上的房屋用途是否明確寫出是「住宅」,如果是的話,那麼無論如何你也沒有辦法辦到營業執照的;如果沒有寫房屋用途或者寫的不是「住宅」,那麼就還有可操作的餘地,你可以到所屬的房管部門去開證明,當然了,房管部門也不會輕易給你開證明的啦,他們可能會讓你所在的社區居委會或者街道政府先開證明然後再拿著房產證去才給你證明的。
反正你還是要好好考慮一下了,如果自己是明顯的住宅樓的話還是不要開旅館了吧,因為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衛生部門可能也不會給你核發許可的。
BTW,我說的只是無錫目前的操作情況哈~~
最後再說幾句吧,這個條例的實施確實是有些倉促了,基層工商部門都是到6月中旬才知道的,也來不及向廣大群眾做宣傳了,而且沒有規定一定的緩沖期,導致像提問者這樣的情況時有出現,工商具體操作上也比較困難。條例一刀切的做法,也提高了市場准入的門檻,增加了小本業者的生活壓力和負擔,也會客觀上導致無證無照經營的增多。但是俗話說惡法亦法,既然條例已經出台且實施,我們就應該嚴格貫徹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