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程俊工交付管理規定,物業應該參與驗收嗎
根據建設部《來
物業承接查源驗辦法
》的規定,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安裝調試等階段,都有責任通知物業管理單位管理人員、工程人員、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開發商四個單位一起參與驗收,合格後交給開發商,如果物業已經前期進駐了,就交給物業公司有償委託看管。
㈡ 建築。物業。報承接驗收要什麼資料
依照《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十九條
在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管回理企業移交答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四)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㈢ 建設局驗收物業資質都看什麼
根據不同級別的物業公司,審查的材料也不一樣
除一級資質的物業公司有住建部審驗資質以外,二級、三級、暫三級資質由地方物業主管部門審驗。
二級資質
1.注冊資本人民幣300萬元以上;
2.物業管理專業人員以及工程、管理、經濟等相關專業類的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0人,工程、財務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
3.物業管理專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4.管理兩種類型以上物業,且管理各類物業的房屋建築面積分別佔下列相應計算基數的百分比之和不低於100%:
(1)多層住宅100萬平方米;
(2)高層住宅50萬平方米;
(3)獨立式住宅(別墅)8萬平方米;
(4)辦公樓、工業廠房及其它物業20萬平方米。
5.建立並嚴格執行服務質量,服務收費等企業管理制度和標准,建立企業信用檔案系統,有良好的經營管理業績。
三級資質
1.注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以上;
2.物業管理專業人員以及工程、管理、經濟等相關專業類的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不少於10人。其中,
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5人,工程、財務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
3.物業管理專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4.有委託的物業管理項目;
5.建立並嚴格執行服務質量、服務收費等企業管理制度和標准,並建立企業信用檔案系統。
審驗時,企業需要提交
1、營業執照,資質年審或晉級的,需要提交原資質證書(正副本均要)
2、法人代碼證書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3、中級職稱證書(二級提交10份,三級和暫三級提交5份)
4、企業法人、中級職稱人員的身份證
5、企業法人、中級職稱人員的聘任合同或勞動合同,社保部門出具的上述人員繳納社保的繳費單
6、企業法人、中級職稱人員個人簡介、聯系方式
7、企業組織機構圖
8、企業說明和簡介
9、物業服務項目說明及清單
10、所有物業服務項目的《物業管理委託合同》,新項目提交《前期物業委託合同》
11、所有託管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個人簡介及聯系方式
12、物業資質申請報告
13、各地物業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上述證書要求提供正本原件,單位自己組織的文本材料需要加蓋企業公章
㈣ 建築工程綜合驗收與竣工驗收有哪些區別
綜合驗收主要包括:
1、公共設施及道路、綠化等基礎設施竣工核實
2、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3、住宅產業化技術落實
4、建設工程檔案預驗收
5、建設工程規劃核實
6、排水許可
7、供水設施、供熱工程、燃氣工程等驗收證明
8、前期物業管理竣工核實
9、物業質保金交存證明
10、供電設施驗收等
竣工驗收是包括在綜合驗收內容里的。
㈤ 建設單位需要哪些部門驗收
房屋綜合驗收需要經過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還需要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
參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參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5)建設局物業科參與綜合驗收擴展閱讀
參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辦法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參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報告應當包括工程報建日期,施工許可證號,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及驗收人員簽署的竣工驗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以及備案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有關資料;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規劃、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
(四)法律規定應當由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對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驗收合格的證明文件;
(五)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六)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住宅工程還應當提交《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參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5日內,向備案機關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參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第八規定,備案機關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應當在收訖竣工驗收備案文件15日內,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㈥ 房屋綜合驗收需要經過哪些部門
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
1、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分別書面匯報工程建設項目質量狀況、工程合同履約情況以及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
2、檢查工程建設參與各方提供的竣工資料。
3、檢查工程實體質量。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對建築工程的使用功能進行抽查檢驗。
4、對竣工驗收情況進行匯總討論,形成竣工驗收意見,填寫《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6)建設局物業科參與綜合驗收擴展閱讀
綜合驗收
第八條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住宅小區建設項目全部竣工後,開發建設單位應向項目所在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提供住宅小區綜合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並附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文件資料。
2、縣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接到開發建設單位竣工綜合驗收申請後應及時審核相關證件及資料。審核合格的項目30日內由縣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組織綜合驗收小組對住宅小區進行綜合驗收,審核不合格的項目應書面通知開發建設單位,並說明原因。
3、審核合格的項目,縣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及時組織對其進行現場核驗,現場核驗的內容所括:住宅小區的配套設施設備、公用服務設施及綠地等。
4、通過審核證件及現場核驗合格的項目,縣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頒發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書並公告。
5、經綜合驗收合格的小區方可頒發房屋產權證書。
第十條住宅小區綜合驗收不合格的,由縣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責令開發建設單位限期改正,由此發生的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對違反規劃要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不配套、工程質量低劣的,由縣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提請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第十二條本辦法由縣房地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綜合驗收
㈦ 小區消防不合格建設局可以綜合驗收嗎
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消防不合格是很重要的一項,因此綜合驗收是要滯後的。建議提早與消防部門聯系。不止合格的消防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