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武漢市國有建設土地使用權P(2011)242號掛牌文件(瀏覽版,下載版
現在要找2011年的掛牌文件,只能到武漢市土地交易中心,看看他們是否還有存檔。也可以到他們國土局的檔案館查詢。
⑵ 豫衛健用字[2004]第N0145號,幫忙查一下
衛食健字為2003年之前衛生部審批的保健食品批准文號,2003年之後保健食品改由專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屬局審批,批准文號為國食健字,衛生部批準的保健食品您可到衛生部網站查詢相關信息。
你這個許可證號前面一個字豫是代表河南省,你可以到河南省的衛生監督局網站上查詢。我幫你查了下,沒有這個許可證號,你可以在試試。確定沒有那就是假的 。不過我看也是必假無疑了
⑶ 建設局和規劃局 合並了嗎
建設局和規劃局沒有合並,兩者被劃歸了不同的部門
以武漢為例:
一、武漢市建設局劃歸武漢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1、研究制訂城鄉建設科技發展政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促進建設行業信息化發展;組織建設行業重大技術引進、重大科技項目攻關;負責行業科技成果的管理,組織推廣新產品、新村料、新工藝、新設備;促進建設行業科技進步。
2、負責城鄉建設和管理綜合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分析;負責城市建設、城市管網檔案、信息、情報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管理和利用。
3、負責制訂建設行業的人才培養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建設行業關鍵崗位職(執)業資格培訓、繼續教育管理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學會、協會;在業務上監督管理武漢市城市建設基金管理辦公室。
二、武漢市規劃局劃歸了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
1、負責測繪勘察管理。負責測繪項目登記,管理測繪市場、地理信息市場和測繪成果;負責測量標志的使用核准和保護工作,監管地圖的編制、出版、展示及登載;組織開展規劃勘察、基礎測繪和其它重大測繪工作;負責基礎測繪成果的提供和使用審批。
2、承擔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督察日常工作。擬訂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督察工作的具體辦法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對開發區和遠城區國土資源、城鄉規劃的審批、實施和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建設工程規劃批後執法管理,查處建設工程核位放線至規劃驗收前未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建設的違法建設行為,會同城管部門查處其它違法建設行為;負責國土資源、房屋拆遷、測繪勘察執法監察,依法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4、負責全市基礎地理信息的收集整理、系統建設及開發利用;負責城鄉規劃、國土資源、房屋拆遷、測繪勘察方面的信息化建設、新技術推廣運用和行業資質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展示工作。
5、負責國土資源和規劃方面的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負責局系統行政執法責任制等依法行政相關工作;負責政務公開、信訪相關工作。
(3)武漢市城鄉建設局0145號文擴展閱讀
武漢市城建委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建設、工程建設管理、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建築業和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地方性政策並指導實施。
(二)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城市總體規劃,負責組織研究擬訂城鄉建設發展重大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研究擬訂城鄉建設重大政策;組織研究分析城鄉建設綜合性、系統性、長遠性重大問題;參與起草有關城鄉建設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參與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編制。
(三)負責統籌城鄉建設工作。負責編制村鎮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制定村鎮建設相關建設標准、技術規定和相關政策;負責小城鎮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改善的統籌協調;
(四)組織開展城鄉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組織編制城市道路、橋梁隧道、路燈等城市基礎設施專項建設規劃;組織制訂城鄉建設重大工程項目前期工作計劃,建立項目儲備庫,並據此擬訂城鄉建設近期計劃;參與制訂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
(五)按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許可權,負責城市道路、橋梁隧道、園林綠化、環衛、給排水、公交站點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的審查、審批和報批;負責路燈行政管理工作,委託市供電部做好路燈具體管理工作,負責制訂路燈建設計劃,安排路燈建設維護資金
(六)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審核、下達全市城鄉建設年度投資計劃和資金計劃,並監督實施;指導編制城市建設利用外資計劃;會同財政部門安排、使用和管理城建資金。
(七)負責城市管網建設統一管理和綜合協調,負責市政道路范圍內各類管線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城市管網信息平台的建設和維護工作;指導編制城市給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消防、交通信號設施等管網建設專項規劃,編制綜合管線年度建設計劃並下達實施。
(八)負責建築節能改造的監督管理,擬訂綠色建築監管體系和標准體系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城鄉建設節能減排的政策和發展規劃,推進指導城鄉重大建設節能項目;負責新型牆體材料、建築節能產品、散裝水泥、商品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的推廣使用。
(九)負責建築工程和城市道路、橋梁隧道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行政管理;負責給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綠化、電力、固體廢棄物處理設施以及其他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路燈建設工程的文明施工監督管理;
(十)負責監督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技術標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地方性工程建設技術標准和技術規定,組織制定建設項目地方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組織編制或補充地方工程造價定額,監督指導各類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十一)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市政施工企業、裝飾裝修企業、建築製品企業、建築監理單位、勘察設計咨詢單位、招標代理機構、工程造價咨詢機構、設計審查機構等的資質和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
(十二)負責建築業的行業管理,培育、規范建築市場,指導促進行業發展;負責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市場准入、工程合同、工程造價、施工許可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
(十三)負責制訂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產業發展規劃,培育、規范勘察設計市場,指導促進行業發展;負責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行業管理;負責勘察設計招標投標、勘察設計合同、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設計審查、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的管理;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抗震設防管理。
(十四)研究制訂城鄉建設科技發展政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促進建設行業信息化發展;組織建設行業重大技術引進、重大科技項目攻關;負責行業科技成果的管理,組織推廣新產品、新村料、新工藝、新設備;促進建設行業科技進步。
(十五)負責城鄉建設和管理綜合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分析;負責城市建設、城市管網檔案、信息、情報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管理和利用。
(十六)負責制訂建設行業的人才培養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建設行業關鍵崗位職(執)業資格培訓、繼續教育管理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學會、協會;在業務上監督管理武漢市城市建設基金管理辦公室。
(十七)負責全面協調推進軌道交通建設工作,承擔軌道交通建設的統籌、協調、督辦職責;負責組織市發展改革、財政、金融、交通運輸、國土規劃、環保、公安交管等部門和相關區就軌道交通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設、運營管理等問題的研究提出政策建議,協調解決軌道交通項目前期審批
(十八)指導區城鄉建設行政管理工作。
(十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