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城鄉建設 > 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領導班子

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領導班子

發布時間:2021-02-04 13:16:20

1.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什麼樣的單位

建設局是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主要職能(一)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三)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四)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准,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准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五)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六)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國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和指導實施,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七)研究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擬訂全國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八)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的建設。(九)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十)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十一)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國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十二)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2.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裡面有什麼職位

如果是在地級市,這是一個正處級單位,局長當然是老大,副局長是副處,辦公室內主任容是正科,如果你是副團職轉業幹部,按目前的安置情況,只可能得到一個副處級調研員的非領導職務,相當於副處,但不是實職。下設市政公用局和園林綠化局或其它局,都是正科級單位,還有幾個科,比如法規科是副科級,其它的你可以上網查詢一下當地的政府網站就知道了。

3. 南寧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標准,組織起草城鄉建設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城鄉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相關政策和標准,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城鄉建設發展研究,統籌城鄉建設及建設過程管理;編制全市城建項目計劃;擬訂城市建設資金和村鎮建設專項經費的使用計劃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創建宜居城市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建立城建項目庫,組織開展城建項目前期工作。
(三)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負責全市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公用事業項目工程建設行業管理;組織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四)負責全市城市供水、節水、污水處理、燃氣的行業管理;管理和監督城市供水、燃氣市場及規范市場准入;監督相關公用事業的安全生產、服務質量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水資源組織開發、綜合利用的相關工作;負責城市水環境建設、開發的管理工作。
(五)承擔規范和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全市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安全及危房改造、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重點鎮建設和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村防震設防工作。
(六)承擔建立和推行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負責建設工程造價行業管理;組織擬訂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市級標准,擬訂工程建設全市統一定額、建設項目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七)負責全市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公用事業(包括供水、排水、燃氣設施)項目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指導縣、區、開發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管理和應急管理;參與全市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負責政府投資城建工程項目施工的協調指導、檢查監督;負責城市排水和污水處理工程的建設管理及污水處理工程的運營管理;負責全市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備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管線規劃、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抗震設防管理工作。
(九)承擔推進全市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節能減排。
(十)綜合管理和協調全市舊區改建、「城中村」改造工作,組織編制舊區改建、「城中村」改造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及協調城市房屋拆遷;負責限價商品住房項目的綜合協調及建設過程的監管工作。
(十一)負責城鄉建設事業科技進步和創新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科技項目的研究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工作;指導城鄉建設技術引進工作。
(十二)制定全市建設行業人才培養規劃;指導和管理全市建設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歸口管理建設系統的專業職稱、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工作。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4. 南寧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的領導分工

郭維寧:黨組書記、主任
主持委黨組、行政全面工作。
主管計劃財務科、人事科。
分管市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補償辦公室、市建築管理處、市建築科學研究設計院。
黃定堅: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機關黨委書記
分管辦公室(信訪辦公室)、機關黨委,人居辦、工青婦、人才、維穩、宣傳、國防動員、行政效能建設、組織工作滿意度等工作。
劉學勤: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管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建築市場管理科(行政審批辦公室),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市建築安裝工程勞動保險費管理辦公室,市建設領域清理和整治拖欠工程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管理人員繼續教育、崗位技能培訓和鑒定等工作。
業務聯系市建築管理處、市建設建築管理監察支隊。
聯系市建築業聯合會、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巫自富: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管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反恐預案及演練、應急管理工作。
協助分管市建築管理處。
聯系各城區住建局,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協會、市建設監理協會。
何韜佑:黨組成員,市固定資產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分管市固定資產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
唐紹東: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管科學技術科(工程建設抗震辦公室)、房屋徵收與補償管理科,市建築節能和牆體材料改革辦公室,市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協助分管市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補償辦公室、市建築科學研究設計院。
聯系市牆改協會。
蔣寧華:黨組成員、市紀委派駐城鄉建委紀檢組組長
分管紀檢監察室,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工作,市建設工會。
協助劉學勤同志開展建設工程招投標改革工作。
李偉: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管建設項目管理科、工程管理科(市項目辦、防汛辦)。
聯系各城建項目業主單位。
陳文勝: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管村鎮建設科,市城鄉風貌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城鄉統籌推進、扶貧工作。
聯系各縣住建局。
馬瑞: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管舊區改建辦公室。
協助黃定堅同志開展人居辦工作。
業務聯系市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補償辦公室。
聯系南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局、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發展局、中國—東盟經濟園區建設發展局、相思湖新區建設局;協助巫自富同志聯系各城區住建局。
楊漣: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分管公用事業科,市燃氣管理處、市城市計劃供水節約用水辦公室,市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項目辦公室,建設工程項目重大技術的協調管理。
負責籌建本委總工程師辦公室。
聯系南寧建寧水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各供水企業,市燃氣協會、各燃氣企業。
蘭雲傑:黨組成員、副調研員
分管政策法規科,市建設建築管理監察支隊。
業務聯系市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補償辦公室。
陸麗鳳:副調研員
協助黃定堅同志開展辦公室(信訪、維穩、綜治工作除外)、婦女、人口與計劃生育、流動人口及出租屋管理工作。
孫麗萍:副調研員
協助郭維寧同志開展幹部教育工作。
協助黃定堅同志開展信訪、維穩、綜治工作。
黃少古:副調研員、市建設工會主席
負責南寧市建設工會工作。
黃一瀟:副調研員
根據市政府的安排,負責水城建設工作。

5. 南寧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的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建設委員會除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房地產市場監管內、房地產秩序綜合整治容、指導住宅產業化管理、指導商品房銷售情況統計以外的職責整合劃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二)將市固定資產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三)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四)將市城市管理局承擔的污水處理及建成後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職責劃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五)加強城鄉建設發展研究,推進建築節能減排,改善人居生態環境,創建宜居城市,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
(六)加強城鄉建設過程中涉及有關部門的綜合協調工作。

6. 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單位簡介

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職責是在原南寧市房產管理局、首府南寧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辦公室的基礎上,劃入原市建設委員會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房地產市場監管、房地產秩序綜合整治、指導住宅產業化管理、指導商品房銷售情況統計等,增掛首府南寧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辦公室牌子。主要工作職責有:編制住房發展規劃,住房保障,房地產開發管理,房屋權屬登記管理,房地產市場監管,物業管理,直管公房管理,房屋使用安全監管,白蟻防治以及落實住房制度改革等工作。

7. 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會務、文秘、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工作及對外聯絡工作;承擔綜合性宣傳、政務公開、政務信息、保密、督辦、信訪、提案和議案辦復等政務性工作;負責保衛、綠化、扶貧、綜治、維穩、計生、後勤保障、固定資產管理等事務性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組織起草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承擔重大決策的合法性論證、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對外合同(協議)的法律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普法宣傳教育等工作;指導所屬單位依法行政工作;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三)房產信息管理科
組織實施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信息化及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協調實施信息資源共享;牽頭負責房產行業誠信系統建設;負責房產市場數據統計、整理和發布工作;負責房地產市場預警預報工作,實施房地產市場動態監測和分析。
(四)住房規劃科
負責房地產行業發展研究;牽頭組織草擬全市房地產綜合開發、住宅建設、住房保障的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劃;負責全市住房狀況調查、分析工作;牽頭負責住房保障數據信息統計工作;牽頭組織房地產行業統計工作;參與擬訂年度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劃;組織房地產業招商引資工作;協調落實房地產固定資產投資任務;組織指導房產行業科技研究開發、合作交流及成果推廣應用;負責推進和綜合協調住宅產業現代化、生態環保化、節能集約化發展。
(五)保障住房建設管理科
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監督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以及配套設施建設情況的落實;參與監督所屬單位建設工程的技術、質量等工作;負責指導直管公房改造開發工作。
(六)保障住房審核租賃管理科(市落實私房政策辦公室)
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市住房保障體系;負責保障性住房供應對象的資格審批和動態管理;負責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直管公房的資產管理和租賃管理工作;負責各類房源的調劑工作;參與擬訂保障性住房租金標准;負責指導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日常維修工作;負責落實私房政策;指導全市公有住房租賃管理工作。
(七)保障住房銷售管理科
指導監督全市各單位貫徹執行住房政策;負責監督管理單位公有住房出售及危舊房改房改造;負責單位集資合作建房和房改資金的審核等管理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銷售管理工作;負責擬訂保障性住房出資比例、回購保障性住房等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儲備工作;參與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銷售價格確定;承擔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房地產開發監管科
負責房地產綜合開發全過程的動態監管;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牽頭編制房地產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簽訂房地產項目開發監管協議書;負責組織驗核房地產項目配套建設(工程質量除外);牽頭監督、指導房地產項目交付使用並實施備案;對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進行備案管理;負責商品房預銷售款撥付的審核;負責實施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管理制度;負責普通商品住宅審核認定;負責測算限價普通商品房銷售價格;參與擬訂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案。
(九)房屋登記和市場交易監管科
負責組織協調和落實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負責組織實施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工作;負責全市房屋(含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的權屬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屋權屬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房屋測繪管理工作;負責房屋買賣合同登記備案和房屋租賃合同備案;負責監管房地產轉讓、抵押等交易行為;負責監管房地產中介(評估、經紀、咨詢等)機構的從業行為;參與商品房價格管理;參與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抵押、出租等土地二、三級市場的管理。
(十)物業服務和房屋安全監管科
負責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物業管理項目的服務等級評定,指導全市物業服務項目的創優考評活動;負責指導、監督物業服務招投標活動;負責物業服務區域劃定,物業服務用房備案工作;參與房地產項目交付使用監督;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依法交付使用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房屋安全鑒定、白蟻防治;負責擬訂全市房屋安全鑒定、白蟻防治技術標准並指導、監督實施;負責住宅室內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負責所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和事故防範工作;參與全市房屋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十一)房產資金監管科
負責指導全市房產交易資金、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房改資金等房產資金的歸集、使用,並實施監管;負責各類房產資金繳存比例、標準的動態調整;負責保障性住房資金籌集、使用、監管;負責指導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收益分配管理工作,負責住房建設保證金的監管。
(十二)財務科
負責編制機關、所屬單位年度財務預、決算;負責機關日常開支、財務核算、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綜合統計等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審計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人事科
負責機關、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機關黨組織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具體工作由人事科承擔。
紀檢監察室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

8. 南寧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的介紹

根據《中共南寧市委 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南寧市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南發〔2010〕3號),設立南寧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閱讀全文

與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領導班子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