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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鄉建設規劃

發布時間:2021-02-04 15:36:04

①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的區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的區別是一個管建設,一個城市規劃和國土審批。行政職能不一樣。一般是先規劃,審批,再報建。
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政府房改辦)是負責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管理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是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兩個部門組合而成。

② 北京市將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村莊規劃有何亮點

匯聚全社會力量,強化鄉村振興人才支撐。」為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鄉村振興戰略總體要求和《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扎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專項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京辦發〔2018〕5號)的相關要求,北京市將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村莊規劃工作,目前已有71個村開展了村莊規劃編制工作。

目前,徵集工作暫告一段落,市規劃國土委將與相關管理部門共建鄉村設計人才平台,充分發揮北京設計資源優勢,讓設計師在美麗鄉村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③ 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

a:3:{i:0;a:7:{s:6:"mtitle";s:39:"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詳細信息";s:7:"summary";s:355:"參考價:¥5.20
作者:本社 主編
出版社:光明日報出版社
出版時間:2009年7月
版 次:1
頁 數:21
字 數:22000
印刷時間:2009-7-1
開 本:大32開
紙 張:膠版紙
印 次:3
包 裝:平裝
國際標准書號ISBN:1511217647";s:8:"art_link";s:0:"";s:8:"ordernum";s:1:"1";s:6:"imgurl";s:0:"";s:8:"filename";s:38:"2016/01/27/20160127094851-6e0a1272.jpg";s:6:"isCase";i:1;}i:1;a:3:{s:6:"mtitle";s:33:"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目錄";s:7:"summary";s:272:"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城鄉規劃的制定

第三章 城鄉規劃的實施

第四章 城鄉規劃的修改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s:8:"ordernum";s:1:"2";}i:2;a:3:{s:6:"mtitle";s:39:"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內容推薦";s:7:"summary";s:680:"《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向我們介紹了,本市城鄉規劃和建設應當貫徹科學發展觀,體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的理念;堅持以人為本,創造人居和發展的良好條件,妥善處理和協調各種利益關系,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統籌區域發展,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統籌經濟與社會發展,合理規劃產業與社會事業發展的空間布局,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協調人口、資源和環境的規劃配置,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的要求,提高城市現代化、國際化水平。";s:8:"ordernum";s:1:"3";}}

④ 北京市規劃局和區的規劃局有什麼區別

區規劃局 歸 市規劃委員會管。

回答滿意的話請及時採納為滿意答案~~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 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城鄉規劃、測繪、建設工程勘察與設計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相關管理規范和技術標准,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 組織研究本市城鄉空間發展戰略,協調、規劃城鄉空間資源配置,統籌協調城鄉發展建設中近期和遠期、局部和整體的空間需求和供給關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涉及規劃實施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三) 組織編制本市城市總體規劃、中心城和新城規劃、鄉鎮規劃、村莊規劃、重點地區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導則、特定地區規劃,並進行動態評估和補充完善;組織編制近期建設規劃、年度實施計劃;參與編制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公共安全設施、城市地下空間等專項規劃;參與制定涉及城鄉規劃的政策和措施。

(四) 負責本市城鄉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負責城鄉發展建設中重大項目的選址論證工作;承擔土地儲備和土地供應工作的規劃研究和規劃審查;負責提供城鄉規劃建設的相關技術服務;負責建設用地、建設工程規劃行政許可工作;負責地名規劃管理工作。

(五) 負責本市城鄉規劃、建設工程規劃實施的監督管理;負責對規劃編制單位、設計單位與城鄉規劃相關活動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有關違法行為;負責審查城鄉規劃編制、規劃行政許可事項中有關安全事項,並監督管理。

(六) 負責本市城鄉規劃、測繪行政管理和工程勘察與設計行業管理;承擔城鄉規劃編制、測繪、工程勘察與設計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與設計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以及有關招標投標的備案工作。

(七) 承擔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承擔研究、論證本市城鄉建設發展重大問題的基礎工作。

(八) 承擔本市空間與自然資源基礎信息資料庫以及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擬訂城鄉規劃領域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城鄉建設檔案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九) 負責本市城鄉規劃的宣傳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規劃編制與管理中的公示、聽證等公眾參與工作。

(十)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朝陽規劃分局的主要職責為:在市規劃委的領導下,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規劃編制、規劃審批和規劃監督工作。具體包括:
1、負責組織朝陽區行政區域內規劃建設問題的研究,起草或制定相關政策;參與研究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城鄉規劃與近期和年度建設計劃的銜接問題。
2、參與本區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鄉域規劃及重要地區城市設計的編制、修訂管理工作;組織規劃的綜合報批和已批准規劃的備案管理。
3、依法組織規劃的實施;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本區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的選址,核發規劃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組織審查建設工程初步設計。
4、負責組織各項規劃實施情況的檢查;按有關規定,負責本區相關建設項目的規劃監督管理,對違反規劃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
5、負責本區地名規劃和地名命名、變更等管理工作。
6、負責本區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
7、指導鄉鎮、街道規劃行政部門的業務工作。
8、承辦市規劃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⑤ 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的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做好本市城鄉規劃工作,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和發展環境,促進經濟、社會、人口、資源、環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全部為規劃區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城鄉規劃的制定、實施、修改、監督檢查和相關城鄉建設活動。
本市城鄉規劃包括城市總體規劃,中心城和新城、鄉和鎮的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村莊規劃,特定地區規劃和專項規劃。
第三條北京是國家的首都,是全國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現代國際城市。
北京城鄉規劃和建設應當依據城市性質,體現為中央黨、政、軍領導機關的工作服務,為國家的國際交往服務,為科技和教育發展服務,為改善人民群眾生活服務的要求。
第四條本市城鄉規劃和建設應當貫徹科學發展觀,體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的理念;堅持以人為本,創造人居和發展的良好條件,妥善處理和協調各種利益關系,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統籌區域發展,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統籌經濟與社會發展,合理規劃產業與社會事業發展的空間布局,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協調人口、資源和環境的規劃配置,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的要求,提高城市現代化、國際化水平。
第五條本市城鄉規劃應當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相互銜接、協調一致。
本市城鄉規劃和建設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充分考慮資源與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城市的發展規模,完善城市功能,優化產業結構,節約利用土地,改善生態環境,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推進城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公共安全設施以及防災減災體系建設。
第六條本市城鄉規劃和建設應當尊重城市歷史和城市文化,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和傳統風貌。
本市城鄉規劃和建設涉及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應當遵守法律和《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等法規的規定。
第七條城鄉規劃工作是各級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市人民政府領導本市的城鄉規劃工作。區、縣人民政府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工作。鄉鎮人民政府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相關城鄉規劃工作。街道辦事處在區、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配合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城鄉規劃管理的有關工作。
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派出機構按照規定職責承擔有關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的城鄉規劃工作。
本市規劃建設中的重大事項,國家規定需要報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的,按照規定執行。
第八條本市應當創新管理模式,通過調控引導、行政許可、公共服務、聯動監管等多種方式,提高規劃制定、實施和監督管理的效能。
本市鼓勵開展城鄉規劃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增強城鄉規劃的科學性。
第九條本市應當加強自然資源和地理空間資料庫的建設,促進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保障城鄉規劃的科學制定、有效實施。
第十條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是城鄉建設和規劃管理的依據。各項建設活動應當符合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經依法批准並公布的城鄉規劃,服從規劃管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城鄉規劃的制定、實施、修改和監督檢查提出意見和建議,就涉及其利害關系的建設活動是否符合規劃要求向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查詢。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健全制度,暢通渠道,認真研究相關意見和建議;對於規劃查詢,應當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提供相關信息。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市人民政府確定的有關執法部門或者機構、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或者控告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並組織核查、處理。

⑥ 北京城市總體規劃正式對外發布了什麼

《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正式對外發布,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建設一個什麼樣的回大答國首都?怎樣建設首都?一座有著千年歷史的古都,如何在發展和保護中取得平衡?新版北京總規給出了明確的答案。

此輪總規編制從2014年正式啟動以來,歷時3年,先後組織開展了38項專題研究、40餘次專家研討會、200多名各領域專家學者提出了寶貴意見、歷經16稿大改,2017年9月27日正式獲批,並於今天(29日)正式對外發布實施。

⑦ 北京四環以內的規劃如何

北京來嚴控四環內新建用源地 未來供地以存量轉換為主

2017年北京將嚴控城鄉建設用地總量,二環內禁止新增建設用地,四環內嚴控新增建設用地。《北京日報》5月23日報道上述消息。業內人士預計,盤活存量用地將成為市區供地的重要途徑,商業項目拿地機會或會增加。

據《北京日報》報道,5月22日,北京市規劃國土委發布2017年度績效任務,提出嚴格落實新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嚴格管控生態紅線和城市開發邊界。目前,《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0年)(送審稿)》已經審議通過,待批復後將向社會公布。北京市還將起草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心城區建設規模增量管控的意見」,嚴格執行新增產業禁止和限制目錄,嚴控城六區人口規模和開發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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