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城鄉建設局以前的名稱
是一城市機構改革後合並建設局、房產管理局產生的。
如2009年昆明市組建住房和城鄉回建設局
將昆明市建答設局、昆明市房產管理局的職責,以及有關機構承擔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燃氣行業管理職責,整合劃入昆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再保留昆明市建設局、昆明市房產管理局。
設機關處室和下屬事業單位
財務處
組織人事處
計劃審計處
政策法規調研處
房地產業處
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機關黨委
紀檢監察室
便民窗口、信息辦
房屋交易產權管理處
直管公房拆遷管理處
勘察設計處
魏強威
村鎮建設處
建築市場管理處
住房保障處
城市建設處
市政工程管理辦公室
建設工程管理處
建築工程交易中心
科學技術處
工程質量安全處
... ...
② 建設局和住建局區別
一樣。
建設局是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1、建設局,又稱住建局,全稱為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縣(或設區)一級主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
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負責國家建設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務。2008年3月15日,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建設部」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建設局新名稱擴展閱讀:
歷史沿革
1979年3月12日,國務院發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國家城市建設總局」,直屬國務院,由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代管。
1982年5月4日,「國家城市建設總局 」、「國家建築工程總局」、「國家測繪總局」、「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的部分機構和「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合並,成立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
1988年5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通過《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撤銷「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設立「建設部」;並把國家計委主管的基本建設方面的勘察設計、建築施工、標準定額工作及其機構劃歸「建設部」。
2008年3月15日,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建設部」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管理。
③ 為什麼住建局改名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08年,建設部更名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隨後,2009年內,各省市的建設廳、局單位均陸續更名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還有是就每個地方的叫法,都是有不同的
④ 城建局的全稱是什麼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國家層面上叫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屬於國務院部門。
⑤ 城建局的全稱是什麼_
城建局,顧名思義,就是城市建設管理局。市建設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擬定和完善城市基礎設施等,內設辦公室等機構,屬城市建設類型。
執法范圍:
1 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2 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社會生活雜訊污染、建築施工雜訊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的行政處罰權。
3 環境保護管理方面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4 工商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5 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違法停放機動車輛的行政處罰權。
6 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7 食品葯品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的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違法回收販賣葯品等的行政處罰權。
(5)建設局新名稱擴展閱讀:
據上述職責,城市建設管理局設置內部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的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業務綜合、黨務、人事、勞動工資;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系統各單位領導班子建設;負責信訪、老幹部服務、文電、信息、檔案、保衛、保密、精神文明建設、後勤服務、對外接待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計劃財務科
負責制定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計劃;組織編制行業技術引進計劃、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和利用外資計劃;負責有關項目的立項審核;制定本行業計劃統計、財務會計的改革措施和規章制度;負責城市基礎建設費的管理工作;指導行業財務指標匯總和執行行業會計制度;負責機關財務。
(三)政策法規科
研究制訂全市城建系統體制改革方案、規范性文件;負責政策法規的解釋、清理和匯編;負責城市綜合執法的行政執法監督;負責城市建設管理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負責城建系統體制改革有關政策的調研,承擔全市城建系統普法和執法人員培訓及法制宣傳;負責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城市建設科
制定環衛、市政、園林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環衛、市政、園林的管理工作,並擬定經營承包指標,承辦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完成情況的考核及生產調度工作。
負責城市道路橋涵、市政設施、排澇防汛和城市路橋收費站的管理工作;負責環衛、市政、園林業務技術標准和相關企業的資質審查工作;負責管理全市城市綠化、園林綠地、市容整治、環境衛生工作;指導各縣(市)城市供水工作。
(五)公用事業科
負責燃氣、熱力、公共客運交通的管理工作;參與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和重大建設工程項目的選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承辦國家、省、市級風景名勝區定級及規劃、審查報批工作;指導城市雕塑布局和城建檔案的管理。
⑥ ***建設局(廳、部)的全稱是什麼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和環境保護局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隸屬國家建設部,職能是規范城市規劃建設,城市管理和環境保護局隸屬國家環保廳,管理城市建設工程環境保護及自然生態保護等
⑦ 建設環保局哪時更名為建設局
1972年,由萬里任組長的官廳水系水源保護領導小組(簡稱領導小組)迅速成立,該領導小組也是國家成立最早的環保部門。
1973年 開始成立了國家級機構,當時叫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國環辦)
1982年 經過第一次機構改革,成立環境保護局,歸屬當時的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也就是建設部。
1984年 更名國家環保局,依舊在建設部管理范圍內。
1998年國家環境保護局升格為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正部級)。
2008年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下設各級環保監測中心,宣教中心,執法中心,大氣污染與自然環境生態中心等多個部門和相關咨詢研究機構。
⑧ 建設廳和建設局有什麼區別
建設廳和建設局在名稱上來看,實質上是同一級別「廳局級」,但是由於某些部門的級別與名稱不一致,如名字可能為建設局但實質上級別只達到處級單位,所以即使名稱裡面有「廳」「局」二字,級別可能千差萬別。
中國行政級別採用行政五級劃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司廳局級、縣處級、鄉鎮科級,各級分為正副職。中央部委的等級即平常大家所說的「國、部(省)、司、處、科」五級。除國家級以外,其他三級就是我們經常提到的地方三級行政劃分。 行政級別中是沒有股級的,股級是介於副科級和科員之間的,是一種習慣的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