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物業跟建設局有關系嗎
物業管理辦公室是住建局下屬單位,物業歸物業辦管
㈡ 建設局有哪些下屬單位
建設局下屬單位包括建工處,監督站、檔案館、交易中心、物業辦、市政處、開發辦等等
建設局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過於建設事業(包括城鄉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住宅和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等)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建設事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和監督實施,對全縣建設事業進行行業管理;
(二)組織實施工程建設階段的國家標准、國家統一定額和建設行業的標準定額,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三)指導全縣建築業活動,培育和規范建築市場,指導監督建築市場准入,制定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相關中介服務管理規章並監督實施;
(四)指導、管理全縣城市規劃和小區規劃工作,參與制定全縣國土規劃和區域規劃,指導和管理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
(五)指導管理全縣城市供排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道路、園林綠化、城市監察工作及城市規劃區地下水的開發和保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城市防洪排澇工作。
(六)負責全縣房地產行業管理、培養發展房地產業市場,規范市場行為:指導房地產開發業開發經營、房屋房地產化工作,加快城鎮住宅建設步伐,負責城鎮住房制度改革。
(七)負責並指導全縣村鎮的規劃、建設工作;指導村鎮綜合開發和社會化服務工作,推進村鎮建設的發展。
(八)研究制定全縣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計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科技項目公關和科技成果的合作與交流,指導技術創新與新成果的推廣應用工作。
(九)制定全縣建設行業人才培養規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建築職工隊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綜合管理全縣城鄉建設及工業和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工作。
(十一)承擔全縣的規劃測繪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宜。
城建監察工作職責
(一)城市規劃監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用地和建設行為進行監察。
(二)城市市政工程設施監察: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佔用、挖掘城市道路、損壞城市道路等方面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三)城市公用事業監察:依據《依據城市供水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危害、損壞城市供水、供氣、供熱、公共交通設施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四)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監察: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損壞環境衛生設施、影響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五)城市園林綠化監察;依據《城市綠化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對損壞城市綠化、花草、樹木、園林綠化設施及亂砍樹木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環衛處工作職責
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管理保障,負責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運營與維護,城市環境衛生監督,城市環境衛生作業管理,垃圾清運費收繳。
城市園林工作職責
管理園林綠地,美化城市環境,城市園林地系統規劃,城市園林綠地建設,城市園林綠地管理與維護,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設計。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工作職責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是負責工程質量監督、檢測工作的具體實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頒布的有關政策、法律、法規、技術標准和文件。
(二)核查受監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和建築構件廠的資質登記和營業范圍。
(三)監督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的建築構件廠執行技術標准,檢查其工程(產品)質量。
(四)檢驗工程的質量等級和建築構件質量
(五)參與優質工程的核驗、推薦工作。
(六)參與本地區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鑒定和處理。
(七)總結質量監督工作經驗,掌握本地區工程質量狀況,定期向上級及主管部門報告。
(八)完成上級及主管部門交辦的工作
房產管理所工作職責
(一)負責全縣房地產的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二)負責全縣范圍內從事房產開發、房產交易和實施房產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縣房地產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縣商品房預售管理,並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商品房買賣合同工作。
(五)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查管理工作。
(六)負責登記管理房地產開發計劃和認證等工作。
(七)負責全縣房屋、危房鑒定管理工作。
(八)嚴格執行《房地產管理法》,學習掌握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九)嚴格執行房地產管理的法規、條例。
(十)制定合理的工作計劃,建立工作制度,熱情服務、愛崗敬業、秉公執法、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規劃科工作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城市發展及城市規劃行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負責城市規劃及編制、實施的具體工作,以及城市各項建設的規劃管理。
(三)參與國土和區域規劃,以及大中型建設項目的選址和可行性研究。
(四)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建設用地及使用進行監督,核定其用地位置和使用地界限,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各項工程建設實施規劃監督,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管科工作職責
(一)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築業健康發展。
(二)負責對建築活動的市場准入,工程承發包、設計施工、竣工驗收、備案等緩解進行規范管理。
(三)審查建築工程施工許可和從事建築活動的單位及個人從業資格,辦法施工許可證。
(四)負責組織管理工程招投標活動,規范承發包行為。
(五)監督、查處違反建築市場管理的行為。
市政辦工作職責
負責額敏縣城區規劃區內城市地下管網的控制和管理,城市道路挖掘及修復的管理,城市道路路燈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維修,城市道路及附屬設施的管理維修,戶外廣告的設置管理。
㈢ 建設局下屬有那些單位
建設局來下屬單位包括建源工處,監督站、檔案館、交易中心、物業辦、市政處、開發辦等等。
㈣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屬事業單位:房屋徵收中心、房產處,具體是做什麼工作的待遇怎麼樣
房屋徵收中心具體的工作內容有:房屋徵收前的入戶調查摸底工作, 協調編寫社會風險穩定評估報告,簽訂徵收補償協議,選房,各種公示等。規劃方面應該不屬於房屋徵收中心的。工作的專業性不太高,但對人的素質要求比較高,對工作經驗的要求也比較高。工作很繁瑣,事情很多,具體說累不累還是看心態吧,還有就是看具體做什麼工作,不是所有的工作都累。
房產處也叫房管局:
房管局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產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研究擬定全市房產管理和住房制度的地方性政策措施,擬定行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行業信息化進程。
(二)擬定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及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協助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編制房改資金的投向和使用計劃及住房專項貸款計劃;負責住房分配貨幣化方案和單位住房補貼方案的審批工作及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參與研究制定城鎮住宅建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城區范圍危舊房改造,協調改造中的有關問題;開展城鎮住房狀況和中長期住房供求情況的調查;參與住宅小區總體規劃方案的評審和建成區的綜合驗收。
(四)負責擬定廉租住房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負責廉租住房的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廉租住房供應體系;負責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和建設的統籌協調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公房的租賃、經營、維修與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單位自管房和城市私房的房政管理工作;負責落實城鎮房屋糾紛的調處和有關政策工作。
(五)負責城市房屋權屬管理與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有關工作。研究培育和發展房地產交易市場的政策措施;確認房屋權屬,辦理房屋所有權總登記和初始、轉移、變更、注銷及設定他項權登記,頒發房屋權屬證書,管理產籍資料;負責商品房預售、現房銷售和商品房面積管理;負責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管理、房地產抵押管理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與監督,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有關方案的制定。
(六)負責城市房屋的拆遷管理工作。核發城市房屋拆遷許可證,調解拆遷糾紛,組織行政強制拆遷,負責拆遷單位的管理與監督。
(七)負責物業管理工作;負責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和監督;負責物業管理從業人員資格的監管工作;負責協調處理物業管理糾紛投訴工作;負責指導城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房屋安全鑒定和管理工作。制定房屋安全管理措施,負責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和白蟻防治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房政執法檢查工作,查處違法違章行為。
待遇都不錯,公務員待遇。
㈤ 什麼單位可以管理物業公司
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物業公司。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未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未經批准,擅自採用協議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未取得資質證書從事物業管理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5)建設局下屬單位物業擴展閱讀
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將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並委託給他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委託合同價款30%以上5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委託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挪用專項維修資金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專項維修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挪用數額2倍以下的罰款。
物業服務企業挪用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並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不按照規定配置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㈥ 建設局下屬事業單位中,物業管理中心和投資建設項目管理中心,哪個待遇好有發展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