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天津市區有幾個區
截至2019年5月,天津下轄16個市轄區,分別是:東麗區、西青區、津南區、北辰區、武清區、寶坻區、薊州區、靜海區、和平區、河西區、河北區、河東區、南開區、紅橋區、濱海新區、寧河區。
天津,中國四大直轄市之一,也是中國北方最大的開放城市和工商業城市。天津簡稱「津」,意為天子經過的渡口,也稱「津沽」、「津門」。
(1)天津市城鄉居民范圍擴展閱讀
天津地區在商周時期即有人類居住,但作為城市則形成較晚。隋朝大運河的開通,使位於運河北部、兼有河海運輸之便的天津地位日漸重要,運河與「五河尾閭」(今海河)在市區三岔河口交匯,天津便以「三會海口」名於史冊。唐朝中葉以後,天津成為南方糧、綢北運的水陸碼頭。
隋朝,修建京杭大運河後,在南運河和北運河的交會處(今金剛橋三岔河口),史稱三會海口,是天津最早的發祥地。
唐朝,在蘆台開辟了鹽場,在寶坻設置鹽倉。
遼朝,在武清設立了「榷鹽院」,管理鹽務。
金朝貞佑二年(1214年),在三岔口設直沽寨,直沽是天津城市發展中有史料記載的最早名稱。
元延祐三年(1316),「改直沽為海津鎮」,這里成為漕糧運輸的轉運中心。設立大直沽鹽運使司,管理鹽的產銷。
明建文二年(1400年),燕王朱棣在此渡過大運河南下爭奪皇位。朱棣成為皇帝後,為紀念由此起兵「靖難之役」,在永樂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1404年12月23日)將此地改名為天津,即天子經過的渡口之意。
作為軍事要地,在三岔河口西南的小直沽一帶,天津開始築城設衛,稱天津衛,揭開了天津城市發展新的一頁。後又增設天津左衛和天津右衛。
清順治九年(1652年),天津衛、天津左衛和天津右衛三衛合並為天津衛,設立民政、鹽運和稅收、軍事等建置。雍正三年(1725年)升天津衛為天津州。雍正九年(1731年)升天津州為天津府,轄六縣一州。
清末時期,天津作為直隸總督的駐地,也成為李鴻章和袁世凱興辦洋務和發展北洋勢力的主要基地。
1860年,英、法聯軍佔領天津,天津被迫開放,列強先後在天津設立租界。
1900年7月,八國聯軍攻打天津,天津淪陷。
1901年,由八國聯軍組成的天津都統衙門下令拆除城牆。
清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直隸總督衙門遷津。同年中華民國成立,天津改為縣,屬直隸省。
民國二年(1913年),直隸省省會設於天津。
1928年6月,國民革命軍佔領天津,南京國民政府設立天津特別市,同年7月,直隸改稱河北,省會仍設天津,10月省會遷北平。
1930年6月,天津改為直轄市。同年10月,河北省會再遷天津,遂改為省轄市。
1930年6月,天津特別市改為南京國民政府行政院直轄的天津市。11月,因河北省省會由北平遷至天津,天津直轄市改為省轄市。
1935年6月,河北省省會遷往保定,天津又改為直轄市。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後,天津仍為直轄市。
1949年1月15日凌晨5時,中國人民解放軍東西突擊集團在金湯橋上勝利會師。17日解放塘沽,天津全境解放,劃為華北人民政府直轄市。同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天津被定為中央直轄市。
1958年2月11日,天津改為河北省省轄市。同年4月18日,河北省省會由保定遷到天津。
1966年5月河北省省會再遷保定。
1967年1月2日,天津恢復為直轄市至今。
㈡ 本市頒布了《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和《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規定》的內容是什麼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把學生、兒童和其他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非從業城鄉居民,也就是原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范圍和新農合參合人員,全部納入保障范圍。覆蓋人數將達到555萬人。
同時規定,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全市范圍內實行社會統籌,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統一管理,單獨核算。
經過認真測算分析,考慮不同年齡段人群的住院發病率、醫療費用人均水平、繳費能力和待遇標准、經濟發展水平等,對不同的人群確定不同的籌資和補助標准。一是學生兒童每人每年100元,其中個人繳費50元,政府補助50元;重度殘疾、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員和特殊困難家庭的學生兒童,個人不繳費,由政府全額補助。二是成年居民籌資標准分為三檔,由參保人員自願選擇參加。一檔為每人每年560元,其中個人繳納330元,政府補助230元。二檔為每人每年350元,其中個人繳納160元,政府補助190元。三檔為每人每年220元,其中個人繳納60元,政府補助160元。重度殘疾人、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員、特殊困難家庭人員和城鎮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個人不繳費,由政府全額補助。經測算,實行城鄉統籌後,如全員參保,年籌資總額將達到11.74億元,其中政府補貼7億元。
規定設立的待遇標准包括住院(門診大病)、門急診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生育待遇和學生意外傷害附加保險等四類。一是住院醫療保險待遇。學生兒童最高支付限額為18萬元,平均報銷比例為60%。成年居民按照560元籌資標准繳費的,最高支付限額為11萬元,平均報銷比例為60%;按照350元籌資標准繳費的,最高支付限額為9萬元,平均報銷比例為55%;按照220元籌資標准繳費的,最高支付限額為7萬元,平均報銷比例為50%。上述報銷標准中,一級醫院(含社區醫療機構)不設起付標准,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二是門急診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在一個年度內,城鄉居民在一級醫院和社區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起付標准為800元,最高支付限額為3000元,按照繳費檔次的高低,分別補助40%、35%和30%。三是學生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待遇。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統一的學生兒童意外傷害附加保險,解決學生兒童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醫療費用補償和傷殘、死亡補助問題。四是生育待遇。參保孕產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其住院分娩費用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規定給予報銷,同時享受每出生一人給予100元標準的生育補助。
醫療保險四個特點
一是一個制度、全市統籌。凡是具有我市戶籍的全部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以及在我市就讀的農民工子女、外地戶籍和外國學生兒童,全部納入保障范圍,統一執行一個制度,實行市級統籌。二是多檔選擇、待遇掛鉤。根據城鄉居民收入水平的不同,制度設計了多個參保檔次,由城鄉居民自主選擇繳費,繳費多的待遇高,繳費少的待遇低。三是堅持社區導向,探索建立城鄉居民門急診補助制度。新的制度明確參保人員在一級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住院就醫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高於二、三級醫院;參保人員在社區醫療機構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按照規定標准報銷。四是統一管理和經辦,充分發揮街道社區勞動保障服務平台作用。各項政策和管理標准統一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經辦服務按照人員類別和經辦服務流程,分別由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學生醫保服務中心和專門經辦機構負責。
三大類人員可參加
新規定明確,具有天津戶籍10年以上的三大類人員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年滿18周歲不滿60周歲,從事農、林、牧、漁等勞動或不在任何經濟組織和非經濟組織從業的農村居民;年滿45周歲不滿60周歲,不在任何經濟組織和非經濟組織從業或自謀職業,從未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年滿18周歲不滿60周歲,從未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重度殘疾人。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全市統籌。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金由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及利息構成,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單獨核算,並按照國家和天津有關規定對基金實施監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免徵稅費。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辦理個人賬戶儲存額的清算:戶口遷出天津;被錄用為公務員或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出國定居;死亡。
發放
城居養老金按月領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實行社會化發放。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按月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發放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具體計發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㈢ 2019年天津市城鄉居民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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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醫保費按年度一次性繳納,續繳次年醫保費用時間為:每年9月至第二年的2月底。繳納2018年度醫保費用的時間為:2017年9月-2018年2月溫馨提示:新參保人員(新生兒及新入戶籍居民等)不受此時間限制,全年都可繳納當年的醫保費用。
㈣ 請問天津市(市內)最低生活標準是多少
09年的。僅供參考。
從天津市民政局獲悉,天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現行的每人每月400元調整為43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現行的每人每月200元調整為230元。
本次政策除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外,還調整了城鄉居民特困救助范圍和救助標准。
城市居民特困救助范圍由現行的家庭月收入401元至500元調整為431元至530元。
特困救助標准由現行每戶每月120元調整為130元。
農村居民特困救助范圍由現行的家庭月收入201元至250元調整為231元至280元。
特困救助標准由現行每戶每月60元調整為65元。
此外,還調整了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群眾生活聯動機制補助范圍。
享受城市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群眾生活聯動機制補助的低收入家庭范圍,由現行的家庭月人均收入500元調整為530元。
另外,繼續實行年終一次性補助政策。
對領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員,每人發放500元。對城市居民特困救助家庭,單人家庭發放500元,兩人以上家庭每人發放300元。
此次調整城鄉困難群眾生活救助政策所需資金目前已經全部到位,並從4月1日起執行。
㈤ 天津市各縣戶口可以和市內六區或者環城區平轉嗎
可以
天津市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都將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
天津市戶口登記放開市內戶口遷移限制。本市戶籍居民因搬遷、投靠等原因,需要將戶口遷移至本市其他行政區合法穩定住所,手續齊全的,可以到遷入地公安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或有戶籍窗口的派出所當場辦理。
根據《天津市公安局常住戶口登記管理工作辦法》第六章遷移登記第四十五條規定:
公民因搬遷或購房,在我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濱海新區之間或兩區三縣之間遷移戶口,憑以下材料,向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
(一)《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房屋產權證明。
參考資料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的要求,天津市於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打破長期以來形成的城鄉二元結構,還原戶籍制度人口登記管理的本來功能。
公安機關在新簽發的《居民戶口簿》中,「戶別」欄不再填寫「農業家庭戶」或「非農業家庭戶」,統一登記為「家庭戶」或「集體戶」。
天津市戶籍居民自願到公安機關免費換領新的《居民戶口簿》,公安機關不再統一換發。原《居民戶口簿》可以繼續使用,對「戶別」欄登記內容需要變更的,可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區警務室辦理變更手續。
根據《天津市公安局常住戶口登記管理工作辦法》第六章遷移登記規定:
第四十四條公民離開戶口登記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長期居住的,應當由遷移人或者戶主及時向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遷移登記。
第四十五條公民因搬遷或購房,在我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濱海新區之間或兩區三縣之間遷移戶口,憑以下材料,向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
(一)《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房屋產權證明。
遷移人非房主的,需提供房主同意落戶書面證明材料,以及遷移人與房主的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與他人共有房屋產權申請落戶的,應按照「一房落一戶」的原則,由全部共有產權人共同提出同意落戶書面證明材料。
第四十六條在我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濱海新區之間及兩區三縣之間夫妻、父母與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之間投靠遷移,憑以下材料,向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
(三)投靠人與被投靠人之間關系證明。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明年起天津市戶口登記「一元化」_地方政府政務聯播
參考資料來源:天津公安民生服務平台-天津市公安局常住戶口登記管理工作辦法
㈥ 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到底能不能報銷生育的費用
首先明確告訴你不可以,生育費用是生育保險進行報銷的,是單位繳納的五險一金中的。是職工社保。而基本醫保只針對醫療費用
醫療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因意外或疾病導致發生治療行為,承保機構按保險合同約定或制度規定,報銷醫療費用支出或給予一定額度津貼的保險。社會醫療保險形式較為單一,是國家通過立法形式強制實施,由僱主和個人按一定比例繳納保險費,建立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雇員醫療費用的一種醫療保險制度。主要由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保險構成。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適用於具有城市非農業戶籍,未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內的中小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都可自願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2007年《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在醫療保險覆蓋范圍上有較大程度的拓展,該意見規定,2007年在有條件的省份選擇2至3個城市啟動試點,2008年擴大試點,爭取2009年試點城市達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國全面推開,逐步覆蓋全體城鎮非從業居民。
同時,在試點城市的參保范圍問題上明確規定,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能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都可自願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截至2007年年底,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4291萬人。2009年全面推開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支付,將在校大學生全部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范圍。到2009年年底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18100萬人。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對參保人就醫要求是: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定點就醫制度。參保居民患病就醫時,須持醫療保險卡、身份證或者戶口簿到當地的定點醫療機構治療,憑證享受醫療補償待遇。患者本人可以自主選擇定點醫療機構,無須辦理轉診手續。因急診、搶救或在異地生病的,可以在就近具備條件的醫院治療,但必須在7日之內向經辦機構報告並辦理相關手續。
因病情需要或醫療條件所限需要轉市級以上醫療機構治療的,由市級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轉院證明,並到當地居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診手續。如果不按照規定辦理轉診手續而直接轉到省級醫院的,或自行到非定點醫療機構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將不予以報銷,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參保人自己承擔。
怎麼樣計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
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由兩部分組成,即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上位列入養老保險實施范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前經勞動保障部門確認的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可作為視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中用人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比例分別是什麼?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按照《國務院關於建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的規定,用人單位繳費率應控制在職工工資的6%左右,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隨著經濟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率可相應調整。各地視本地情況確定繳費率,有些發達地區如上海實行了單位繳費10%的比例。目前單位繳費率的全國平均比例為7.5%左右,個人繳費全國平均2%。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此外,單位繳費的30%左右也劃入個人賬戶,具體劃入比例根據職工年齡段確定,年齡越大比例越高,其餘單位繳納部分納入社會統籌基金。一些困難地區和困難企業只建立統籌基金,暫時不建立個人賬戶。如天津市2003年對困難企業實行了大病統籌基金制度,用人單位繳納6.5%,個人不繳費,不建立個人賬戶,單獨建立統籌基金,參保人員享受現行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的同等待遇,但不負擔門診費用。《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了職工和用人單位的共同繳費義務,同時第二十七條規定退休職工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費。
醫保卡如何使用以及使用范圍
(1) 醫保卡可以再就醫時候使用。首先,在掛號時必須出示社會保障卡,以現金交納個人自付和自費費用,醫院為參保人員出具收費票據;其次,到診室看病時,要向醫生主動出示社會保障卡和北京地區醫療機構門急診病歷手冊;再次,交費時,須將社會保障卡和交費單據一起交給結算人員,繳納個人自付和自費費用;最後,拿到結算單據後,認真核對單據上的各項內容,收回社保卡。領到社保卡的參保人員在已開通持卡就醫結算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須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發生費用由個人全額負擔,醫保基金不能支付。參保人員因急診、計劃生育手術、企業欠費、補換卡期間、參保後未發卡等情況就醫的,發生的醫療費用可由個人現金墊付後按原流程再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報銷。
(2) 醫療保險卡的報銷。持卡就醫後,患者只負擔個人應負擔的醫療費用,應報銷的費用由醫療機構與醫保部門直接結算。持卡人遇到四種特殊情況,需全額現金墊付醫療費然後進行報銷:一是急診沒帶社保卡;二是進行計劃生育手術;三是企業欠付醫療保險費;四是補換社保卡期間。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范圍與保障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是為城鎮職工提供的醫療保障。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不僅保障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的職工,而且保障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職工。隨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改革的深化,一些省、自治區、直轄市將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也納入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主要有基本醫療保險及補充醫療保險兩部分構成。
那麼醫療保險報銷范圍有哪些呢?有些人患病能報銷80%,而有些人卻只能報銷6%,差距如此懸殊,也給不同的參保人帶來或喜或憂的情緒。所以在此忠告各位朋友,要熟知醫保的各項規定,報銷比例、報銷范圍、定點醫院、醫保葯品這些基本概念是要有的。醫保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我們能不能享受到它帶給我們的福利,就要看我們是不是熟知「游戲規則」了。
先看一個案例,網友李先生做了心臟射頻手術共花費2.5w,醫保只報銷了4k元。張女士是北京人,已退休;由於有慢性病每個月都要看病吃葯,花費也頗多,但她每個月的醫療費用能通過社保報銷88%。為何差距這么大呢?醫療報銷范圍到底有什麼限制?
首先,醫保用葯和非醫保用葯的差別,報銷起付線根據醫院級別也有不同。
一般A類葯品可以享受全報,C類就需要全部自負費用,而B類報80%,自負20%的比例。
假如一個人在醫院用了1萬元,如果是在一級醫院就診住院,那麼就先減去五百元;如果是在二級醫院就診住院,就先減去一千元;如果是三級醫院就診住院,就先減去2000元,這就是起付線的不同。
其次,出差、探親及長期住外地參保職工在外地發生醫療保險費報銷政策規定:
1、參保職工出差、探親在外地發生醫療費用、只報銷符合醫療保險規定的外地急診費用,非急診原因住院,所有費用一概不予報銷。
2、參保職工在外地居住時間超過6個月,按長期住外地人員性質報銷醫葯費。
3、長期住外地人員應由單位提供證明,確定二所定點醫院(應為當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及時辦理《鎮江市長住外地職工醫療費報銷卡》
4、長期住外地職工必須堅持節約原則按規定限量開葯(每就診一次,急性葯量在3日以內,慢性病葯量在10日以內,結核病、高血壓病、糖尿病可延長到30日量),超過上述標准,葯費不予報銷。
5、長期住外地職工轉診、需由當地定點醫院簽署意見,按屬地原則逐級轉診,轉診醫院屬我市職工醫療保險確定的特約醫院。個人先自付總費用10%,然後按醫療保險規定報銷費用,其它醫院,個人先自付總費用20%,然後按醫療保險規定報銷醫療費用。
最後,醫保也有除外責任,下面十項不在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內。
1、特殊醫療費用中因病情需要進行器官、組織移植,其購買器官、組織的費用以及使用超出《鎮江市職工醫療保險葯品報銷范圍》外的抗排斥葯品、免疫調節葯品費用;2、工傷、職業病;3、女工生育;4、流氓斗毆;5、酗酒致傷;6、交通肇事;7、他人故意傷害;8、醫療事故;9、美容、健康體檢;10、其他不屬於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