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l城鄉居民醫保非戶籍可以在上海交嗎
外地戶籍的不能在上海繳納城鄉居民醫保,這個只有上海戶籍的居民可以繳納。外地戶籍的只能工作之後,由公司繳納社保裡面有醫保部分。
② 整合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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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醫保新政策
國務院近日發布《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提出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將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將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這份意見中提到了哪些實用信息?小編為你梳理了諸多干貨,趕緊來看看吧!
1、覆蓋哪些人群?
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范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即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2、將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准差距較大的地區,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整合後的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於現有水平。
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准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3、如何籌資?
堅持多渠道籌資,繼續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為主的籌資方式,鼓勵集體、單位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給予扶持或資助。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4、籌資標准如何確定?
各地要統籌考慮城鄉居民醫保與大病保險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確定城鄉統一的籌資標准。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准差距較大的地區,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整合後的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於現有水平。
5、保障待遇如何均衡?
遵循保障適度、收支平衡的原則,均衡城鄉保障待遇,逐步統一保障范圍和支付標准。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和門診醫葯費用。穩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進一步完善門診統籌,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逐步縮小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6、住院後,醫保可以支付多少?
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和門診醫葯費用。穩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進一步完善門診統籌,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逐步縮小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7、醫保基金如何管理?
城鄉居民醫保執行國家統一的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基金預段臘決算管理制度。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基金獨立核算、專戶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
結合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進付費總額控制。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確保應支付費用及時足額撥付,合理控制基金當年結余率和累計結余率。建立健全基金運行風險預警機制,防範基金風險,提高使用效率。
8、明確醫保葯品和醫療服務支付范圍。
遵循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技術適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則,在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目錄的基礎上,適當考慮參保人員需求變化進行調整,有增有減、有控有擴,做到種類基本齊全、結構總體合理。同時,完善醫保目錄管理辦法,實行分級管理、動態調整。
9、醫保支付方式有哪些
系統推進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按床日付費、總額預付等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復合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及葯品供應商的談判協商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推動形成合理的醫保支付標准,引導定點醫療機構規范服務行為,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通過支持參保居民與基層醫療機構及全科醫師開展簽約服務、制定差別化的支付政策等措施,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逐步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就醫新秩序。
10、何時開始實施
各省(區、市)要於2017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大輪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統籌地區要於2017年12月底前出台具體實施方案。
17省實現全民醫保人社統一管理
《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印發以來,河北、湖北、內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廣西等8省(自治區、直轄市)先後正式出台文件,對本省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作出規劃部署,如期完成了國務院對整合制度工作提出的上半年任握仿滑務要求。
以上8省從理順體制、整合制度、提升效能「三位一體」整體考慮,對整合制度工作全面推進作出規劃部署。一是明確提出將衛生計生部門承擔的新農合管理職能及人社部門管理的城鎮居民醫保管理職能合並,統一由人社部門管理。二是按照國務院文件「六統一」要求,對通過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全面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出要求。三是對明確整合工作任務分工以及推進時間表、路線圖,同時還對確保整合工作平穩有序推進提出具體要求。
截至目前,全國32個省區市(含兵團)中,河北、湖北、內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廣西8省已出台整合方案,天津、上海、浙江、山東、廣東、重慶、寧夏、青海、兵團9省在國務院文件發布前已全面實現制度整合,以上17個省均突破醫療保險城鄉分割的體制機制障礙,明確將整合後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劃歸人社部門管理,實現了全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乃至整個社會保險制度的統一管理,這充分說明地方黨委政府對統一醫保管理體制的高度共識,對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體系的深刻認識。
從地方實踐看,制度整合成效顯著:一是群眾普遍得實惠,改革獲得感增強。各地在實踐中採取「繳費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錄就寬不就窄」的思路,居民醫保制度的公平性顯著增強,特別是農村居民醫療服務利用水平與保障水平均有普遍提高。二是提升了公共服務效能,降低了行政成本。依託社會保險公共服務體系,實現了參保登記、基金征繳、權益記錄、待遇支付等一體化管理服務,避免了重復投入、多頭建設,減少了重復參保、重復補貼。僅山東省整合就剔除重復參保250萬人,當年節約財政重復補助資金8億多元。三是增強了醫保基金的互助共濟能力,有利於發揮醫保對醫改的基礎性作用。各地注重發揮社會醫療保險制度規律,促進醫保對醫療服務的外部激勵制約,為三醫聯動改革提供了堅實基礎。
中國現行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實行屬地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
(2)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以沒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無業城鎮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家庭繳費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
(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政府組織、引導和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
國務院解讀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保
一、為什麼要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2003年與2007年,我國針對農村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分別建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制度建立以來,覆蓋范圍不斷擴大,保障水平穩步提高,制度運行持續平穩,對於健全全民基本醫保體系、滿足群眾基本醫療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兩項制度城鄉分割的負面作用開始顯現,存在著重復參保、重復投入、待遇不夠等問題。在總結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運行情況以及地方探索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黨中央、國務院明確提出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二、目前地方探索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工作進展如何?實施效果如何?
目前,部分省份、市、縣實現了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的整合。各地一般按照「先歸口、後整合」的路徑理順行政管理體制,按照「籌資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錄就寬不就窄」的原則統一政策,採取「一制多檔、籌資與待遇相銜接」的方式逐步過渡,建立起統一城鄉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經辦管理資源,實行一體化經辦服務。通過完善醫保信息管理系統,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妥善處理特殊問題,做好制度銜接和實現平穩過渡。
總體來看,地方的探索為全國范圍內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鑒。部分地區的整合取得了初步成效,擴大了基金的抗風險能力,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復參保、重復補貼、重復建設。但由於缺乏頂層設計和系統推動,醫保制度與醫療服務體系協同發展有待進一步加強,醫保制度的籌資公平性有待進一步改進。
三、當前,中央決定全面推進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的重大意義是什麼?
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是推進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重大舉措,對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建立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有利於推動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務更加規范、醫療資源利用更加有效,促進全民醫保體系持續健康發展。
四、全面推進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的總體思路是什麼?如何把握基本原則?
總體思路是從政策入手,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統一制度、整合政策、均衡水平、完善機制、提升服務」。突出整合制度政策,實行「六統一」;突出理順管理體制,整合經辦機構,提供城鄉一體化經辦服務;突出提升服務效能,實現逐步過渡和平穩並軌,建立城鄉統一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基本原則:一是統籌規劃、協調發展。把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納入全民醫保體系發展和深化醫改全局,突出「醫保、醫療、醫葯」三醫聯動,加強制度銜接。二是立足基本、保障公平。立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城鄉居民負擔和基金承受能力,充分考慮並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地區差異,保障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保待遇。三是因地制宜、有序推進。加強整合前後的銜接,確保工作順暢接續、有序過渡,確保群眾基本醫保待遇不受影響,確保基金安全和制度運行平穩。四是創新機制、提升效能。堅持管辦分開,完善管理運行機制,深入推進支付方式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基本醫保經辦服務。
五、在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過程中如何實行「六統一」?
從政策入手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重點是要整合其籌資和待遇保障政策。在研究比對原有兩項制度差異並總結各地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六統一」的政策整合要求。
一要統一覆蓋范圍。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除城鎮就業人口以外的其他城鄉居民。允許參加職工醫保有困難的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二要統一籌資政策。堅持多渠道籌資,合理確定城鄉統一的籌資標准,完善籌資動態調整機制,改善籌資分擔結構。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准差距較大地區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逐步過渡。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准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
三要統一保障待遇。逐步統一保障范圍和支付標准,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妥善處理整合前後特殊保障政策的銜接,逐步縮小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四要統一醫保目錄。各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遵循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技術適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則,在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目錄的基礎上,適當考慮參保人員需求變化,制定統一的醫保葯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
五要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定點機構管理辦法,強化定點服務協議管理,健全考評機制,實行動態准入退出。對社會辦醫採取一視同仁的政策。
六要統一基金管理。執行統一的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強化內控管理、外部監督制度,推進付費總額控制,健全基金運行風險預警機制,合理控制基金結余,防範基金風險,提高使用效率。
③ 2019年上海城鎮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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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得看你所在地醫保局如果規定的。去當地醫保局的官方網站看一下。每年收費期到來之前,都要發布收費通知。
城鄉居民醫保一般低於城鎮職工醫保繳費。
④ 上海市城鄉居民醫保是強制一定要交的嗎
不是強制性的。
⑤ 上海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關於上海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參保人員中生育婦內女在孕期容、產時及產後的基本醫療,現對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生育相關醫療待遇通知如下:
一、居民醫保參保人員中的生育婦女,因生育需要發生的符合《城鎮生育保險基本醫療保健服務項目》(滬衛疾婦〔2007〕34號)的醫療費用納入居民醫保支付范圍。早孕檢查與建冊、產前檢查、產後訪視等項目與城鎮生育保險基本醫療保健服務項目一致;住院分娩參照城鎮生育保險基本醫療保健服務項目,其中新生兒聽力篩查和新生兒疾病篩查按照《關於少兒學生醫療保障基金對新生兒支付范圍有關事項的通知》(滬醫保〔2006〕179號)規定,不予支付。
二、早孕檢查與建冊、產前檢查、產後訪視等按普通門診結算;住院分娩按住院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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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2019年新上海醫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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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醫保費按年度一次性專繳納,續繳次年屬醫保費用時間為:每年9月至第二年的2月底。繳納2018年度醫保費用的時間為:2017年9月-2018年2月溫馨提示:新參保人員(新生兒及新入戶籍居民等)不受此時間限制,全年都可繳納當年的醫保費用。
⑦ 2019年上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什麼時候開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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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的是上海的回吧?
上海的醫療保險體系按參保對象答的不同分三塊: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按從適用范圍給你解釋兩者區別。
農村醫療就不解釋了,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是從2001年開始實行,今年3月底大修改了一次,他的適用范圍是上海市范圍內的城鎮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其中職工:包括在職職工、退休人員和其他參保人員
至於上海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去年12月才頒布的新條例,今年1月1日正式執行;他的保障范圍是沒參加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者小城鎮社會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具有本市戶籍的人員都可以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居民醫療保險其實就是為了擴大醫療保險覆蓋面而設置的一個新的醫療保險而已,把以前沒有醫療保險覆蓋的人群都可以覆蓋進去,包括嬰兒和中小學生。
⑧ 上海城鎮居民醫保能報銷的政策滿1000塊後保50%是一年有效期嗎(18-60周歲)
這個有效期是醫保年度,即當年4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
上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問答
1、為什麼要實施《上海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
2001年以來,本市基本醫療保障體系不斷發展完善,各類基本醫療保障參保納保人群約1300萬人,但仍有部分城鎮居民尚未被基本醫保制度覆蓋,他們發生高額醫療費時往往使個人和家庭難以承受。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居民醫保」),是本市貫徹十七大精神和《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的重大舉措,有利於解除部分城鎮居民看病就醫後顧之憂,有利於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促進社會和諧。
2、哪些人可以參加居民醫保?
沒有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小城鎮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參加居民醫保:①本市城鎮戶籍18周歲以上人員。②本市戶籍中小學生和嬰幼兒,具體包括:本市戶籍的18周歲以下人員,18至20周歲的各類中等學校就讀的在冊在籍學生、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仍在進行大病醫療的輟學人員等;本市引進人才的子女中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18周歲以下人員,以及18至20周歲的各類中等學校在冊在籍學生。③其他人員,具體包括:由本市動員支援外地建設的支內(支疆)、知青及其外省市籍配偶中,在外地辦理退休(職)手續,已報入本市戶籍,且醫療保障未落實的人員;本市城鎮戶籍人員的配偶,暫未報入本市城鎮戶籍,且無醫療保障的人員;本市引進人才的配偶,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無醫療保障的人員。
3、參保人員能享受哪些醫保待遇?
參保人員發生的門診急診(含家庭病床)、住院(含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醫療費用,居民醫保基金按照以下比例支付:①70周歲以上的,住院支付70%;門診急診支付50%。②60周歲以上、不滿70周歲的,住院支付60%;門診急診支付50%。③超過18周歲、不滿60周歲的,住院支付50%;門診急診醫療費年度累計超過1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50%。5中小學生和嬰幼兒,住院支付50%;門診急診支付50%。此外,為鼓勵病人門診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參保人員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生的門診醫療費,醫保基金支付60%。居民醫保基金支付以外的費用,由參保人員個人自負。
4、居民醫保按什麼標准籌資,個人繳費多少?
居民醫保基金除個人繳費資金外,其餘部分由政府承擔。籌資標准與個人繳費標准按年齡分段確定,暫定為:①70周歲以上的,籌資標准每人每年1500元,其中個人繳費240元。②60周歲以上、不滿70周歲的,籌資標准每人每年1200元,其中個人繳費360元。③超過18周歲、不滿60周歲的,籌資標准每人每年700元,其中個人繳費480元。5中小學生和嬰幼兒,籌資標准每人每年260元,其中個人繳費60元。
5、城鎮低保等人員個人繳費困難怎麼辦?
政府對所有參保人員按不同年齡段給予補貼,同時對城鎮低保人員等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助。
城鎮低保人員按照先參保後補助的辦法,實行個人繳費按月補助。城鎮低保人員參保後,憑繳費收據到領取低保金的街道(鎮)社會救助事務管理所辦理個人繳費補助手續,在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期間,個人繳費補助金按照下列標准每月隨低保金發放:①城鎮低保家庭中享受糧油幫困的人員,個人年繳費60元的,每人每月補助5元;個人年繳費240元的,每人每月補助20元;個人年繳費360元的,每人每月補助30元;個人年繳費480元的,每人每月補助40元。②城鎮低保家庭中的其他人員,個人每年承擔120元,其餘個人繳費部分,每月補助30元。享受本市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的政府特殊救濟人員,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全額補助。
6、職工老年遺屬、城鎮高齡老人、城鎮重殘人員是否要參加居民醫保?
已享受職工老年遺屬、城鎮高齡老人、城鎮重殘人員醫保待遇的人員,直接納入居民醫保范圍,個人不繳費,個人繳費部分仍由政府全額補助。居民醫保實施後,凡符合職工老年遺屬、城鎮高齡老人以及城鎮重殘人員條件參保的,個人繳費部分也由政府全額補助。
7、到哪裡辦理居民醫保參保手續?
(1)在校中小學生和在園(所)幼兒,由所在學校和托幼機構統一辦理登記繳費手續。
(2)其他人員,到戶籍所在地或領取《上海市居住證》的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醫保服務點辦理登記與繳費手續。
(3)已享受職工老年遺屬、城鎮高齡老人、城鎮重殘人員基本醫療保障待遇的人員,不用辦理登記手續。
8、什麼時候辦理登記繳費手續?什麼時候享受醫保待遇?
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需在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20日辦理登記繳費手續,於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醫保待遇。
明年是居民醫保實施的第一年,今年登記繳費時間延長到2008年3月20日,參保人員登記繳費後,一律從1月1日起享受醫保待遇。
在年度中,符合本市居民醫保參保條件的人員,可以中途參保,但需按年度繳費,次月1日至當年12月31日享受相應的醫保待遇。
9、中小學生和嬰幼兒基本醫療保障並入居民醫保後,醫保待遇有何變化?
中小學生和嬰幼兒原只享受住院和門診大病待遇,不享受門急診醫療待遇。納入居民醫保後,可以享受門急診醫療待遇,中小學生和嬰幼兒的醫保待遇有了很大提高。
10、參保人員可否再享受單位的家屬勞保醫療及本市其他的基本醫保待遇?
參保人員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後,不再重復享受單位的家屬勞保醫療待遇,以及本市規定的其他基本醫保待遇。
11、參保人員就醫有何規定?
參保人員門診可以在全市的醫保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一級醫院)就醫;因病情需要轉診到二、三級醫院就醫的,須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辦理轉診。急診和住院醫療可在本市所有醫保定點醫院就醫。
中小學生和嬰幼兒可以在醫保定點醫院就近就醫。住院仍按現行的劃區定點、按需轉診辦法,由市紅十字會少兒住院醫療互助基金管理辦公室具體操作。
12、參保人員就醫如何付費?
參保人員應持社會保障卡(包括學籍卡)或醫療保險卡和《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門急診就醫記錄冊》就醫。參保人員持卡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應由居民醫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醫院記賬結算,其餘部分由個人現金支付。
在居民醫保實施初期,由於時間緊,部分參保人員一時不能持卡就醫,只能現金支付醫療費後再報銷,請參保人員能夠理解。
13、哪些醫療費用居民醫保基金不支付?
下列醫療費用居民醫保基金不支付:①在國外或者境外發生的醫療費用。②在本市非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③不符合醫保用葯、檢查、治療等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5因自殺、自殘、斗毆、吸毒、醫療事故、交通事故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以及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
14、參保人員需臨時居住外省市的,能否享受本市居民醫保待遇?
參保人員需居住外省市的,到本市就近的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醫保服務點辦理相關手續後,可以在當地的醫保定點醫院就醫,享受本市居民醫保待遇。
15、參保人員在哪些情況下,個人現金支付的醫療費用可以報銷?
可以報銷的醫療費用有:①參保人員未攜帶就醫憑證或者未辦理轉診手續,在本市醫保定點醫院急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②參保人員暫未領到就醫憑證,在醫保待遇享受期內發生的醫療費用。③參保人員在外省市醫院發生的急診和急診住院醫療費用。5參保人員辦理相關手續後,在外省市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
16、參保人員如何報銷醫療費用?
參保人員個人現金支付的醫療費用,應在發生醫療費用之日起的3個月內,憑本人社會保障卡(包括學籍卡)或醫療保險卡和《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門急診就醫記錄冊》、醫療費收據以及相關病史資料,到就近的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醫保服務點或者區縣醫保事務中心報銷。
17、如何辦理社會保障卡(或醫療保險卡)?
(1)社會保障卡的辦理: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可以通過電話向申領網點預約或直接前往街道(鎮)社會保障卡申領服務網點申請辦理社會保障卡(包括學籍卡)。申領時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申領表(集體戶口市民需要攜帶戶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等相關資料。
(2)醫療保險卡的辦理:為方便參保人員的持卡就醫,參保人員在未辦理社會保障卡的情況下,可以申請辦理醫療保險卡。申請辦理時需攜帶本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等,到就近的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醫保服務點或者區縣醫保事務中心申請辦理醫療保險卡。
18、社會保障卡(或醫療保險卡)遺失後,如何掛失、補辦?
(1)、社會保障卡的掛失、補辦:①掛失:社會保障卡遺失時,持卡人應立即撥打962222進行電話掛失,或者到就近補換卡網點進行書面掛失。②補辦:掛失人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到補換卡網點申請補辦,也可以在辦理書面掛失手續的同時申請補辦。
(2)、醫療保險卡的掛失、補辦:①掛失:醫療保險卡遺失時,持卡人應立即撥打962218進行電話掛失,或者到就近的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醫保服務點或者區縣醫保事務中心進行書面掛失。②補辦:掛失人需攜帶本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等,到就近的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醫保服務點或者區縣醫保事務中心申請補辦。
19、哪些人員屬於擴大社會保障卡申領的對象?
具有本市戶籍、尚未申領社會保障卡(包括學籍卡)的以下人員可以申領社會保障卡:①沒有學籍的0—6歲嬰幼兒(2001年9月1日後出生)。②小學一年級在籍學生。③技校、職校、中專在籍學生。5年齡在16—18周歲沒有高中學籍的居民。⑤18周歲以上的居民。
20、如何咨詢居民醫保的有關政策和信息?
如果需要咨詢居民醫保的有關政策和信息,可撥打醫保咨詢熱線962218,或者登陸「上海醫保」網站查詢。
⑨ 2019年上海外地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由於你父母不是本地城鎮戶口,不能專以個人名義參加廊坊的城屬鎮居民醫療保險。
2、如果掛在中介或個體私企的話,父母的年紀偏大,退休前不能交足15年,則到時候只有退保。
3、可在黑龍江本地辦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新農合作醫療保險。
4、可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在廊坊購買商業醫療險做替代。
⑩ 請問上海城鎮居民醫保能報銷門診么具體的政策是什麼繳費多少
1、上海居民醫保按照以下比例支付:
①70周歲以上的,住院支付70%;門診急診支付50%。
②60周歲以上、不滿70周歲的,住院支付60%;門診急診支付50%。
③超過18周歲、不滿60周歲的,住院支付50%;門診急診醫療費年度累計超過1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50%。
④中小學生和嬰幼兒,住院支付50%;門診急診支付50%。
為鼓勵病人門診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一級醫療機構)就醫,參保人員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一級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醫療費,醫保基金支付60%。居民醫保基金支付以外的費用,由參保人員個人自負。
2、居民醫保基金除個人繳費資金外,其餘部分由政府承擔。籌資標准與個人繳費標准按年齡分段確定,暫定為:
①70周歲以上的,籌資標准每人每年1500元,其中個人繳費240元。
②60周歲以上、不滿70周歲的,籌資標准每人每年1200元,其中個人繳費360元。
③超過18周歲、不滿60周歲的,籌資標准每人每年700元,其中個人繳費480元。
④中小學生和嬰幼兒,籌資標准每人每年260元,其中個人繳費60元。
詳細可參見上海居民醫保問答:http://222.66.164.74/bmwd/bmwd_list.jsp?lmbm=0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