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設局公用事業科是管什麼
科室職能: 一、貫徹執行上級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各項政策、法規,擬訂本市范圍內市政公用事業項目管理的有關政策和法規。 二、負責市政公用行業道路綠化佔用挖掘等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參與建設局所屬市政公用工程建設的勘察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生產企業。 四、負責園林綠化施工企業的資質審查上報和正常的資質年檢工作;負責審批四級園林綠化施工企業資質。 五、負責建設局所屬市政工程和公共事業性項目的計劃編制及可行性方案論證。 六、負責監督和管理建設局所屬市政公用事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質量和安全生產等建設程序。 七、負責建設局所屬市政公用事業項目建設程序中違法違規行為的調查處理工作。 八、負責建設局所屬市政公用事業設施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建設局所屬市政公用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十、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附屬工程管理崗位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各項政策、法規,擬訂本市附屬工程管理有關政策和法規。 二、參與建設工程方案會審,對區間道路、綠地、排污、排水、照明、自來水、煤氣、環衛和停車場地等建設工程附屬設施施工圖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按照會審通過的施工圖組織相關部門對建設工程附屬設施進行竣工驗收。 四、負責附屬工程管理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工程管理崗位職責: 一、貫徹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關於工程管理的各項政策法規,擬訂本市范圍內市政公用事業項目管理的有關行業政策、法規。 二、監督市政公用工程建設單位的項目管理行為。 三、參與市政公用事業工程竣工驗收。 四、參與對市政公用事業項目建設的建設單位的不規范行為進行處理。 五、負責市政公用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使用的監督和審計工作。 六、負責市政公用(含園林綠化)項目庫的管理。 七、編制市政公用(含園林綠化)項目年度建設計劃。 八、負責工程管理相關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燃氣管理崗位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各項政策法規,擬訂本市燃氣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行業政策、法規。 二、負責管理全市的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 三、負責新開辦的燃氣生產企業和經營網點的資質審批和正常的資質年檢工作。 四、負責管理燃氣質量、安全生產、專業人員培訓等工作。 五、定期對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進行安全檢查,並對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及時妥善處理各類突發性事故,並查清事故原因,按規定向上級部門報告。 六、負責燃氣管理相關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聯絡員職責: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局黨委的各項決定,提高市政公用管理科工作人員和各相關單位的工作水準和效率,經研究,決定實施聯絡員制度,充分發揮聯絡員作為領導助手、參謀和橋梁的作用。 一、聯絡員為市政公用管理科的工作人員,每人聯系一家單位並相對固定、適時調整。 二、聯絡員工作職責: 1、熟悉本科室的重要工作和相關政策、業務,樹立謙虛謹慎、為群眾服務、為領導分憂的觀念,主動、積極、創新奉獻,富有成效地開展工作。 2、熟悉、了解所聯絡單位的主要工作性質、分工、階段重點工作及分管、聯系部門,與所聯絡單位保持密切聯系。 3、根據所聯絡單位的工作情況,對季度例會和其他重要決定中明確的工作由聯絡員負責跟進落實、提醒和督辦,及時了解進展情況並向主管領導匯報。 4、與基層部門保持密切聯系,注意開展調查研究,並將了解到的重要信息隨時向主管領導作客觀反映。 5、以工作效率為重,處理好科室與單位、集體與個人的關系,克服各種困難,保質保量地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6、強化紀律觀念,不從聯絡員工作中謀取任何特權和一己私利。 7、加強業務學習和工作交流,不斷提高工作和服務水平,尤其要努力學習和掌握運用現代化辦公手段。 8、聯絡員到聯絡單位聯絡工作每周不少於一次,科里每半個月開一次聯絡員碰頭會,每月不少於一次向分管領導匯報聯絡工作情況。 市政科內部分工及聯絡員制度: 一、科室內部分工: 科長楊東風負責科全面工作; 副科長朱國祥負責燃氣全面工作、工程管理工作; 李觀霞負責項目庫管理、園林資質申報預審、造價監督核算、工程管理、科室內勤B崗; 陳丹負責科室內勤A崗(包括附屬工程驗收資料審查)、行政許可審批窗口B崗; 趙建恆負責附屬工程驗收A崗、社區整治監管; 朱樟生負責燃氣管理、附屬工程驗收B崗。 二、聯絡員制度 楊東風負責聯絡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朱國祥負責聯絡市市政園林管理局; 趙建恆負責市污水處理廠; 朱樟生負責聯絡市華潤燃氣有限公司; 李觀霞負責聯絡市自來水廠; 陳丹負責聯絡市路燈管理所。
❷ 天燃氣地下管道和地上管道到底屬於客戶還是屬於燃氣公司新裝用戶需要地下管網佔用費嗎
燃氣管道的產權劃分正常是以燃氣表來劃,表前也就是戶外的管道是屬於燃氣公司回的,答表後才是屬於業主的。
象你這種情況還是第一次聽說,這完全是無理要求。地下燃氣管道是屬於公用事業設施,如果對方是在不好溝通的話建議你通過當地公用事業管理局協調這個事情。
❸ 天然氣公司針對違章占壓管道能向政府發告知函嗎,能發的話,能否給個範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第五條規定:「縣級以上地回方人民政府能答源主管部門負責處理石油天然氣管道占壓、工程挖掘施工、采礦、修建建(構)築物、水下作業等危害石油天然氣管道安全行為和組織排除管道重大外部安全隱患的工作」。所以應該向能源主管部門反映。
❹ 燃氣管道工程需要在建設局辦理工程質量監督登記手續嗎
我感覺是應該需要,不能說是不需要
❺ 違章占壓建築直接坐落在燃氣管線上能改管線嗎
違章 建築直接坐落在燃氣管線上不能改管線,必須要 拆除違章建築。
建築物,內是指運用各種材料生容產出來的具有各種使用價值的建築物、構築物,是人可以在其中進行生活或生產活動的、固定於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場所,如住宅、辦公樓、廠房、庫房等。
違章建築,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或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而佔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築物。
國家沒有統一的定義,各地方政府則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的相關內容建設的建築。違章建築主要包括:
⑴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並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⑵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物;
⑶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物;
⑷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物;⑷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❻ 燃氣市政中壓管道需在發改局立項嗎
市政中壓管道 在你取得該區域燃氣特許經營權的時候已經有權利按照規劃建設了
❼ 住建局燃氣管理上檢查些什麼管道及入戶檢查嗎
他們檢查燃氣公司所有制度,對有安全隱患的進行排查備案,監督整改等,但入戶只有燃氣公司工作人員才回去。
❽ 街道被修燃氣管道佔用影響門面生意,也沒標識整改時間,怎麼投訴
如果真的受到了影響,可以向燃氣公司反映情況,經營整改。
❾ 某市建設委員會以某公司的房屋占壓輸油、輸氣管道線為由,作出限期拆除決定,要求某公司自收到決定之日起
司法部給的答案是c選項。解釋如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7條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賦予行政機關強制執行權,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法律、法規規定既可以由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受理。可見,對於有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既可以由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受理。如果法律、法規賦予某市建設委員會有自行強制執行權,法院也可以受理其申請。故A項錯誤,不當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9條規定,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由申請人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受理;執行對象為不動產的,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受理。基層人民法院認為執行確有困難的,可以報請上級人民法院執行;上級人民法院可以決定由其執行,也可以決定由下級人民法院執行。本題中的執行對象是某公司的房屋,是不動產,所以不是向某市建設委員會所在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是向某公司房屋所在地法院申請。故B項錯誤,不當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3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機關申請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的案件後,應當在30日內由行政審判庭組成合議庭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並就是否准予強制執行作出裁定;需要採取強制執行措施的,由本院負責強制執行非訴行政行為的機構執行。可見C項正確,當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4條規定,在訴訟過程中,被告或者具體行政行為確定的權利人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被訴具體行政行為,人民法院不予執行,但不及時執行可能給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執行。後者申請強制執行的,應當提供相應的財產擔保。所以,即使某公司若在某市建設委員會申請強制執行前已經對限期拆除決定提起訴訟,法院如果審查發現不及時執行可能給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的,可以先予執行。故D項錯誤,不當選。
但我認為現在做該題,則c項不當選。因為根據《行政強製法》第五十七條人民法院對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申請進行書面審查,對符合本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且行政決定具備法定執行效力的,除本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內作出執行裁定。
第五十八條人民法院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裁定前可以聽取被執行人和行政機關的意見:
(一)明顯缺乏事實根據的;
(二)明顯缺乏法律、法規依據的;
(三)其他明顯違法並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的。
人民法院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是否執行的裁定。裁定不予執行的,應當說明理由,並在五日內將不予執行的裁定送達行政機關。
行政機關對人民法院不予執行的裁定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上一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是否執行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