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城鄉居民養老金發放是否按比例上調
城鄉居民養老金的發放,在前幾年的基礎上每年都有一定的比例上調,這是國家富了,百姓也好過了。
⑵ 陝西省2017年城鄉居民養老金上調多少
上調金額和繳費年限,出生年份有關系,具體如下:
《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陝西省財政廳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6元。
二、退休人員15年及以內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三、以退休人員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增加金額計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四、193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7年1月1日至194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陝西省養老保險基數比例:
參保職工今年繳費最高不得超過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最低不得低於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根據政策,單位職工的繳費比例為8%,由所在企業在發放工資中代扣代繳。
用人單位的繳費比例為20%。
⑶ 河北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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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從數據上看,截至2016年10月底,全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共有3447萬人參保,參保率達98.22%,其中有985萬人正在按月領取養老金。也就是說,至少目前這985萬人將於明年起每月多領10元的基礎養老金,這意味著每月財政就要多支出近1億元養老年,一年下來就是近12億元,而且明年領取養老金的人數還會增加。
另外,特別要指出的是,這次調標還是在河北省大幅削減產能、經濟轉型升級的背景下做出的,這充分顯示了省委省政府對保障民生的極大重視。
2009年,河北省啟動第一批新農保試點,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2011年,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開始同步試點。2012年7月1日起,新農保和城居保並軌,統稱為「河北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同時在全省范圍內實現了制度全覆蓋。從2014年起,河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連年提高。
2014年7月,每人每月上調至70元
2015年1月,每人每月上調至75元
2016年1月,每人每月上調至80元
2017年1月,每人每月上調至90元
前三次調整都是上調5元,本次調整一下上漲10元,達到每人每月90元,這比國家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高出了20元!
河南2017年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如下:
一、調整范圍
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老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在上述基礎上,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3.5%計算增加。
2015年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三)適當傾斜。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3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3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4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
按照本通知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⑷ 二零二零年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金上調多少
這個的話你只能等上調的時候再看了,誰也說不好這個問題的,一會兒根據往年的上調基數來算一下。
⑸ 2019年河南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上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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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月人均125元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有望逐步上調。近日,人社部與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
⑹ 2019年7月1日實施農保轉換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怎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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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4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以人社部發〔2014〕17號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該《辦法》共11條,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各地已出台政策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准。《辦法》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一、關於適用范圍
《暫行辦法》適用於在職保、新農保、城居保這三種制度中參加過兩種或兩種以上制度的人員;而在某一種制度中跨地區轉移的參保人員,應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規定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不適用本《暫行辦法》。
《暫行辦法》適用於尚處於繳費期、未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員;已經按照國家規定領取各制度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由於不需要重新計算待遇,因此不適用本《暫行辦法》。
二、關於銜接時點
《暫行辦法》規定,參加職保和新農保或城居保人員在達到職保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申請辦理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的銜接手續。其中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符合領取職保待遇的,可以申請將原參加新農保或城居保有關權益轉入職保,按照職保辦法計發相應待遇;二是不符合領取職保待遇的,可以申請將職保有關權益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待達到新農保或城居保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新農保或城居保辦法計發相應待遇。這一規定的關鍵是,在確定養老保險待遇之前的最後時點實施轉移銜接,而不是採取「隨走隨轉」的實時銜接方式。這主要是考慮:在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之間銜接的主要對象是農村進城務工的參保人員,他們中的一些人在城市與農村之間可能多次流動就業,「隨走隨轉」的實時銜接方式會導致社會保險關系的反復變化,增加參保人員的事務負擔,也容易損失養老保險權益;而統一在最後確定養老保險待遇之前的時點辦理銜接手續,有利於簡化程序,維護參保人員權益,也降低了社會管理成本。
《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因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辦理新農保和城居保銜接手續的,可以在遷入地申請實時辦理制度銜接手續。這主要是考慮:新農保和城居保的制度設計是一樣的,新農保和城居保銜接是因戶籍變遷而引起的,一般不存在城鄉之間多次變更的情況,因此可以採取「隨走隨轉」的實時銜接方式,這也有利於更好維護參保人員的權益。
三、關於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銜接方向和條件
《暫行辦法》規定,參加職保繳費年限滿十五年(含依據有關規定延長繳費年限)的,可以申請從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職保;職保繳費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請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
這主要是考慮:職保、新農保、城居保制度都規定繳費年限滿十五年為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條件,而職保的待遇水平相對較高。因此,規定只要滿足參加職保的繳費年限,無論在新農保或城居保繳費多長時間,都可以轉入職保合並計算待遇,有利於最大限度地保障參保人員的權益,同時引導參保人員長期參保、持續繳費;而對由於各種原因在職保繳費不足十五年的,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由後者發揮「兜底」功能,也避免因職保繳費年限不足而造成參保人員的權益損失。
四、關於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銜接資金轉移
《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無論是從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職保,還是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都將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隨同轉移。
這主要是考慮:職保個人賬戶目前都是由個人繳費形成的(早期有少量的單位繳費劃轉),新農保和城居保個人賬戶的大部分資金來源於個人繳費(有一定的政府補貼和集體經濟組織資助),在資金性質上均屬於個人所有,參保人員在不同制度之間銜接,不影響個人賬戶資金的屬性。規定將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包括政府補貼部分)予以轉移,有利於最大限度保障參保人員權益。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暫行辦法》對職保向新農保或城居保轉移的,沒有規定轉移職保統籌基金。這是因為:第一,統籌基金是國家對職保制度的專門安排,基本功能是保障職保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新農保、城居保制度中沒有這一安排,而另外安排了政府全額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如果職保向新農保或城居保單向轉移統籌基金,會導致各項制度資金安排上的不平衡。第二,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性質不同,不屬於個人所有。在職保制度內跨地區轉移規定要劃轉12%的統籌基金,是為了適當平衡不同地區之間職保基金的負擔,並不直接體現為參保人員的個人權益;參保人員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不轉移統籌基金,也不影響其個人權益。
五、關於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繳費年限計算
《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其參加職保的繳費年限,可合並累加計算為新農保或城居保的繳費年限。參保人員從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職保,其參加新農保、城居保的繳費年限不折算為職保繳費年限。
這樣規定的基本背景是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間的繳費水平差異很大,一般達到十倍、甚至幾十倍。如果將新農保或城居保的繳費年限簡單地認同為職保的繳費年限,會造成權利與義務不對等,導致資金不平衡和道德風險。如果將新農保或城居保與職保之間根據繳費額度進行比例折算,則會出現新農保或城居保繳費一年僅能折算為職保十分之一甚至幾十分之一年;同時,按照對等原則,職保繳費一年將等於新農保或城居保十年甚至幾十年的繳費年限,這也是不科學的。鑒於新農保、城居保轉入職保後,其原繳費年限即使折算也對其養老金的計發影響很小,而且個人賬戶全額轉移相對於繳費年限折算對參保人員更有利,因此規定不予折算。但對於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的參保人員,為了避免出現參加職保、新農保、城居保均不滿十五年而享受不到待遇的情況,規定其各項制度的繳費年限可以合並累加計算,這樣更有利於維護參保人員的權益。
六、關於新農保與城居保銜接
《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辦理新農保和城居保銜接手續的,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繳費年限合並累加計算。這主要是考慮:新農保和城居保在制度模式、基金籌集方式、個人賬戶規模、養老金計發辦法等方面是一致的,明確個人賬戶存儲額轉移合並,繳費年限累加計算,能夠較好地維護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
七、關於重復參保問題
《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重復參加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的,若在同一年度內出現重復參保繳費的,清退新農保或城居保重復時段繳費,並將個人繳費相應金額退還本人。
這樣規定的基本背景是,從制度設計、運行要求上看,不應允許同時參加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但在實際中,由於不同制度的實施強度不同(就業人員參加職保屬於法定權利和義務,而參加新農保、城居保目前遵循的是自願原則)、參保繳費的具體規定不同(職保為按月繳費,新農保、城居保為按年繳費)等原因,城鄉流動就業人員在同一年度某個時段重復參保繳費的現象是難以完全避免的。針對這一問題,《暫行辦法》規定對於重復參保的,優先保留待遇水平較高的職保關系,並將重復參保時段的新農保或城居保個人繳費三大養老保險實現銜接轉換
退還本人,盡可能減少相關人員由此帶來的額外繳費負擔。
八、關於重復領取待遇的處置
《暫行辦法》規定,對於參保人員重復領取待遇的,保留職保關系,終止並解除新農保或城居保關系,對於重復領取的要予以退還或抵扣。這樣規定,主要是遵循養老保險關系唯一性的原則,既優先保留養老金水平較高的職保待遇,又防止重復領取待遇給其他參保人員權益帶來損害。
九、關於其他問題的說明
《暫行辦法》還對各項養老保險制度之間銜接的辦理程序、經辦時限以及公開性做出規定,以為參保人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並接受社會監督。
一些地區已經根據自身實際規定了一些接續辦法。為統一規范操作,保障在全國范圍流動的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規定本辦法實施後,各地要以本辦法為准調整相關政策。
本辦法作為暫行辦法,將根據實際運行情況,總結經驗,不斷改進完善
⑺ 2019年江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上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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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從今年1月1日起,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准,崇川區、港閘區和市經濟開發區居民從每人每月140元上調為180元。
市區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漲了。記者昨天從市人社局獲悉,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關於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我市結合市區實際,經市政府批准,決定從今年1月1日起,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准,崇川區、港閘區和市經濟開發區居民從每人每月140元上調為180元。
據了解,南通市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建立於2011年12月,比國家和省級層面都要早。2013年省級層面建立,2014年2月,國務院下發《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標志著國家層面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
去年,市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將「市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更名為「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整合基礎養老金標准,將市區基礎養老金統一調整為140元/月,同時考慮市區老居民的實際情況,對2013年10月15日(市區戶籍制度改革時點)前的市區城鎮老居民每月增發60元養老補貼。
根據《關於提高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通知》,崇川區、港閘區和市經濟開發區居民從每人每月140元上調為180元2016江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2016江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其他縣(市)區按照省文件要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調整標准。
市人社和財政部門要求,各區人社和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要求,迅速組織實施,加強資金籌集,確保近期將政策落實到位。
⑻ 2019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70元基礎養老金還能上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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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社廳、河北省財政廳印發的《關於提高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提出,自2017年1月起,河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0元。本次提標所需資金,省、市、縣(市、區)財政按2∶1∶1比例分擔,其中省財政直管縣按省、縣財政1∶1比例分擔。全省提標工作應於2017年3月底前完成。
退休人員明年至少每月多領10元
基礎養老金上調,意味著整體養老金待遇要上調,什麼是基礎養老金呢?
按照國家規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兩部分組成,除了大家熟知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剩下的就是基礎養老金了。
也就是說,從明年開始,正在按月領取養老金的老年居民,每月將多領10元的基礎養老金。
多出10元,背後卻是12億元
每月多領10元,乍看不是很多,但對於一個人口大省來說,這多出的10元尤其顯得來之不易。
先從數據上看,截至2016年10月底,全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共有3447萬人參保,參保率達98.22%,其中有985萬人正在按月領取養老金。
也就是說,至少目前這985萬人將於明年起每月多領10元的基礎養老金,這意味著每月財政就要多支出近1億元養老年,一年下來就是近12億元,而且明年領取養老金的人數還會增加。
另外,特別要指出的是,這次調標還是在河北省大幅削減產能、經濟轉型升級的背景下做出的,這充分顯示了省委省政府對保障民生的極大重視。
比國家標准高20元
河北省已經連續四年上調基礎養老金。
2009年,河北省啟動第一批新農保試點,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
2011年,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開始同步試點。
2012年7月1日起,新農保和城居保並軌,統稱為「河北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同時在全省范圍內實現了制度全覆蓋。
從2014年起,河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連年提高。
2014年7月,每人每月上調至70元
2015年1月,每人每月上調至75元
2016年1月,每人每月上調至80元
2017年1月,每人每月上調至90元
前三次調整都是上調5元,本次調整一下上漲10元,達到每人每月90元,這比國家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高出了20元!
⑼ 2019年江蘇省如東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有變動嗎特別是60周歲有變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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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准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准。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也就是說,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經建立,社保管理機構就為其提供終身服務,無論在哪裡繳費,也無論是否間斷性繳費,個人賬戶都累計記錄參保人權益。如果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意見規定,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即使是參加了其他的社保制度(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也可以全額轉移。除個人繳費外,政府補貼、集體補助和其他資助也都計入個人賬戶,體現了國家對參保人繳費的支持。四、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銜接:根據《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後,可申請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只要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就可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並享受相應的待遇,如不滿15年,可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五、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統一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現有新農保、城居保兩項制度的有機整合,其統一性突出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統一制度名稱;二是統一政策標准。原來新農保、城居保對每年繳費標准分別設置了5個檔次和10個檔次,這次統一制度歸並為100元至2000元12個檔次。三是統一管理服務。將新農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並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逐步推進省級管理,按國家統一規定投資運營。四是統一信息系統。【2016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問題解讀】1、哪些對象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如何繳費?答:具有本縣戶籍,年滿16周歲(除全日制在校學生、用人單位職工),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均須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首次參保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戶籍所在鎮人社所或村(居)委會辦理參保手續。參保人員應於每年3月底前,到鎮人社所,村(居)「四個不出村」平台,縣內建行各網點繳費,也可通過建行網上銀行、悅生活、手機銀行繳費,繳費檔次每年可調整。2、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和政府補貼各是多少?答:2016年我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准和政府補貼為:個人繳費100元,政府補貼30元(僅限繳費困難群體);個人繳費1000元,政府補貼60元;個人繳費1400元,政府補貼70元;個人繳費2100元,政府補貼80元;個人繳費3000元,政府補貼90元;個人繳費4000元,政府補貼100元。補繳的年份不享受政府補貼。參保人可以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3、哪些困難群體可以享受政府代繳?具體代繳標準是多少?答:持有縣殘疾人聯合會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重度殘疾人(二級以上)和低保對象可以享受政府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符合條件的對象個人只需繳20元,由政府代繳80元,政府補貼30元;也可選擇高檔次的繳費標准繳費,政府代繳標准不變,享受相應檔次的政府補貼。4、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符合什麼條件可以辦理待遇領取手續?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憑本人參保繳費證、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在符合領取待遇條件的前一個月,到戶籍所在鎮人社所辦理手續。2010年1月1日新農保或2011年12月1日城居保制度實施時未滿60周歲,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5、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哪幾部分構成?怎樣計算的?答: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基礎養老金:2015年的標準是每人105元/月;獎勵性基礎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5年的增加10元/月,連續繳費超過15年的,每超一年增加1元,最高不超過30元/月。非重度殘疾人(二級以上)和低保對象繳納700元以下繳費檔次的,不給予獎勵性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目前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包括:個人繳納保險費、政府代繳保險費(僅限繳費困難群體)、政府補貼、利息。6、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須符合哪些條件?答:2016年1月1日後參保人員死亡的且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喪葬補助金600元。①上年度已正常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的;②累計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已滿15年的;③本人繳費並已按月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④已按月享受城鄉居民單獨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子女正常參保並按年繳費的。7、享受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遺屬補助)人員如何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答:憑本人及子女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戶籍所在鎮人社所辦理基礎養老金申報手續。8、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有沒有調整機制?答:國家建立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我縣基礎養老金標准已從2010年的60元調整到2015年的105元,2016年如何調整,按省政府文件規定執行。9、每年在什麼時間進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答:每年7-9月待遇領取人員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銀行存摺(卡)或社保卡,到戶籍所在鎮人社所或村(居)委會辦理資格認證手續。10、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如何計息?答:個人賬戶儲存額參照我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計息,並按照不低於人民銀行公布的城鄉居民1年期銀行定期存款利率計息。11、現在不參保繳費,60周歲以後是否可以直接享受基礎養老金?答:不可以。按照國務院相關政策規定,1950年1月1日後出生的農村居民、1951年12月1日後出生的城鎮居民,享受基礎養老金均須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且按年正常繳費。12、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未領或在待遇領取期間死亡的,怎麼處理?答:參保人員如果在繳費期間死亡的,個人賬戶資金全部由參保人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參保人員如果在領取養老金待遇期間死亡的,個人賬戶資金有餘額的,由參保人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1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早參保比晚參保的好處體現在哪裡?答:早參保且按年正常繳費好處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1)享受的政府補貼多;(2)享受的獎勵性基礎養老金多;(3)個人賬戶儲存額高,領取的養老金高;(4)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後再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含重復繳費時段)可轉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提高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待遇。14、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選擇高檔次繳費的好處體現在哪裡?答:選擇高檔次繳費的好處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1)享受的政府補貼標准高;(2)個人賬戶儲存額高,領取的養老金高;(3)個人繳納的保險費在不考慮個人賬戶歷年產生的利息、政府補貼及基礎養老金等因素,139個月就能把個人繳納的部分全部領回,139個月後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全部由政府給付。且選擇高檔次繳費的仍然享受高標準的待遇,選擇低檔次繳費的仍然享受低標準的待遇。為此,繳費檔次越高,養老金越高,享受到政府的補助越高。
⑽ 各地根據什麼情況合理確定和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各地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的精神合理確定和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
第三條 工作要求
第二點 完善機制建設。各地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的精神,逐項落實各項政策,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建立和完善適合本地區情況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調整機制。
(10)城鄉居民養老金上調擴展閱讀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領取條件: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在本意見印發之日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