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襄陽如何報銷大病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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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銷大病醫療保險即大病醫保需要的內手續如容下:
1、大病醫保報銷所需材料
1)參保人身份證;
2)參保人醫保證或醫保卡;
3)醫療費用結算清單原件及復印件。
2、大病醫保報銷流程
1)參保人員需攜帶上述材料前往當地定點醫院醫保科填寫相關表格進行初審;
2)定點醫院將初審合格參保居民信息報各城鎮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
3)最終審核合格的參保居民由各城鎮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組織發放大病醫保報銷款。
提醒除此之外對其報銷范圍要了解,才能更好的報銷醫療費用,對參保人員年度內發生的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種治療的合規醫療費用,經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補償後,個人負擔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0%以上的部分給予保障。
『貳』 襄陽省內醫保報銷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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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4年《襄陽市職工大病保險實施辦法》內出台,今後容,職工醫保參保者報銷醫療費,最高可達42萬元。
據介紹,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為在襄陽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人員,籌資標准不變,每人每月7元。參加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並足額繳費的職工,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和治療門診慢性病,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額以上,且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可按大病保險規定進行二次報銷。
具體規定為:大病報銷起付標准,由個人自付累計1萬元降低為8000元;個人自付費用超過8000元以上的部分,大病補助比例由50%提高到60%;大病報銷最高支付限額由每年20萬元,提到到30萬元。即個人自付費用累計超過8000元以上(不含起付線)的部分,按照60%的比例報銷,最高報銷30萬元;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最高限額為12萬元。加上這一「雙保險」後,職工醫保最高可報銷42萬元。
新制度從7月1日開始實施,原城鎮職工大額醫療救助保險制度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二次補償制度同時廢止。
『叄』 襄陽市職工大病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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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4年《襄陽市職工大病保險實施辦法專》出台,今後,職屬工醫保參保者報銷醫療費,最高可達42萬元。
據介紹,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為在襄陽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人員,籌資標准不變,每人每月7元。參加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並足額繳費的職工,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和治療門診慢性病,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額以上,且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可按大病保險規定進行二次報銷。
具體規定為:大病報銷起付標准,由個人自付累計1萬元降低為8000元;個人自付費用超過8000元以上的部分,大病補助比例由50%提高到60%;大病報銷最高支付限額由每年20萬元,提到到30萬元。即個人自付費用累計超過8000元以上(不含起付線)的部分,按照60%的比例報銷,最高報銷30萬元;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最高限額為12萬元。加上這一「雙保險」後,職工醫保最高可報銷42萬元。
新制度從7月1日開始實施,原城鎮職工大額醫療救助保險制度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二次補償制度同時廢止。
『肆』 襄陽市民政局對職工醫保大病出院後有什麼政策
您好,2014年《襄陽市職工大病保險實施辦法》出台,今後,職工醫保參保者報銷醫療費專,最高可達42萬元。
據屬介紹,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為在襄陽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人員,籌資標准不變,每人每月7元。參加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並足額繳費的職工,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和治療門診慢性病,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額以上,且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可按大病保險規定進行二次報銷。
具體規定為:大病報銷起付標准,由個人自付累計1萬元降低為8000元;個人自付費用超過8000元以上的部分,大病補助比例由50%提高到60%;大病報銷最高支付限額由每年20萬元,提到到30萬元。即個人自付費用累計超過8000元以上(不含起付線)的部分,按照60%的比例報銷,最高報銷30萬元;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最高限額為12萬元。加上這一「雙保險」後,職工醫保最高可報銷42萬元。
新制度從7月1日開始實施,原城鎮職工大額醫療救助保險制度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二次補償制度同時廢止。
『伍』 湖北省襄陽市、襄州區社保大病救助怎麼辦理
大病救助受理條件:
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撫養人或撫養人的人員,主要是指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救濟的孤老、孤兒孤殘等人員;
本市城鄉低保家庭中因患大病重病,在享受基本醫療待遇和其他補貼以及各種互助幫困措施後,個人負擔醫療費仍有困難的人員;
本市城鎮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市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准150%以下的家庭)中患尿毒症透析、精神病、惡性腫瘤等大病重病,在享受基本醫療待遇和其他補貼以及各種互助幫困措施後,個人負擔醫療費仍有困難,且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人員。
大病救助申請材料:
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低保救助通知書復印件;
書面申請書;
已支付大病重病的醫療費用收據,必要的病史材料;
醫療費用發生期間的家庭成員收入情況證明;
所屬單位或上級部門幫助的證明材料;
醫療機構辦理醫療保險給予個人支付醫療費用減負證明;
農村合作醫療給予支付的證明材料;
總工會舉辦的在職職工、退休職工互助保障計劃給予支付的證明材料;
市紅字會舉辦的上海市中小學生、嬰幼兒住院醫療互助基金給予支付的證明材料;
市民社區醫療互助幫困計劃給予支付的證明材料;
醫保綜合減負清單及個人歷史帳戶信息查詢表;
勞動保障部門醫療補助(包括失業人員醫療補助)情況證明;
其他材料證明。
『陸』 襄陽城鎮醫保報銷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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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4年《襄陽市職工大病保險實施辦法專》出台,今後,職工醫屬保參保者報銷醫療費,最高可達42萬元。
據介紹,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為在襄陽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人員,籌資標准不變,每人每月7元。參加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並足額繳費的職工,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和治療門診慢性病,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額以上,且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可按大病保險規定進行二次報銷。
具體規定為:大病報銷起付標准,由個人自付累計1萬元降低為8000元;個人自付費用超過8000元以上的部分,大病補助比例由50%提高到60%;大病報銷最高支付限額由每年20萬元,提到到30萬元。即個人自付費用累計超過8000元以上(不含起付線)的部分,按照60%的比例報銷,最高報銷30萬元;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最高限額為12萬元。加上這一「雙保險」後,職工醫保最高可報銷42萬元。
新制度從7月1日開始實施,原城鎮職工大額醫療救助保險制度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二次補償制度同時廢止。
『柒』 襄樊居民醫保 癌症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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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三以上部分按最高85%報銷版,三級、二級、一級權醫院報銷標准不一樣。自費葯不報。
居民醫保報銷如果是二級醫院以上的住院治療可以報銷,報銷比例是60%(醫保用葯),門診不給報銷的,建議住院化療。
癌症和其他的普通病一樣報銷比例。如農合一般為50%,但每個地方的門檻費和報銷比例不一樣,有的還要求最低花銷。
癌症特殊的是,可以啟動大病,可以再大病裡面再報銷一部分。
『捌』 襄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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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只有繳納生育保險才能夠報銷生育保險,繳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只能夠享受門診和住院的醫療待遇。
根據《襄陽市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第十五條工傷、生育保險基金預算包括:基金收入預算和基金支出預算。基金收入主要包括工傷、生育保險費收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轉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基金支出主要包括工傷、生育保險待遇支出、勞動能力鑒定費支出、醫療費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等。
根據《襄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試行辦法》第三章住院醫療保險待遇
第七條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用的結算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八條城鄉參保居民醫療保障待遇按照《湖北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葯品目錄》、《襄樊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襄樊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准》三個目錄執行,其中按一類繳費標准參保的18周歲以上人員醫療保障待遇按照甲類葯品目錄執行。
第九條城鄉參保居民因病住院治療的,可自主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其發生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在定點醫療機構直接辦理結算手續,結算時屬個人承擔的費用由參保人員直接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其餘費用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第十條城鄉參保居民住院治療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一級醫療機構及惠民醫療機構住院的起付標准為10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准為300元;三級甲等綜合醫療機構起付標准為700元,其他三級醫療機構起付標准為550元;經轉診在市外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起付標准為700元。
一類參保居民在鄉鎮衛生院住院治療的,起付標准為50元。
二類參保居民一個結算年度內兩次及以上到同級別醫院住院的,起付標准減半;屬於「三無人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義務人的人員)在惠民醫療機構住院的,不設起付線,
急危重病患者,在門診搶救後轉住院的,其門診和住院費用可合並結算。
第十一條一類籌資標准參保居民在定點醫院住院時,統籌基金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鄉鎮衛生院統籌基金支付75%,個人自付25%;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一級醫療機構及惠民醫療機構構統籌基金支付60%,個人自付40%;二級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50%,個人自付50%;三級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40%,個人自付60%;異地就醫的,其符合報銷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40%,個人自付60%。
二類籌資標准參保居民在定點醫院住院時,統籌基金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鄉鎮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一級醫療機構和惠民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75%,個人自付25%;二級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60%,個人自付40%;三級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50%,個人自付50%。異地就醫的,其符合報銷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50%。
第十二條一個結算年度內統籌基金支付住院及門診大病醫療費用最高限額,一類繳費標準的參保人員為4萬元,二類繳費標準的參保人員為8萬元。
第四章門診醫療保險待遇
第十三條一類參保人員實行門診家庭賬戶模式。門診待遇按每人每年20元的標准劃入門診家庭帳戶(記賬方式),實行門診定點管理,包干使用。家庭賬戶基金僅限於在自己選定的醫療機構就醫時使用。每戶一個結算年度內報銷普通門診醫療費用最高數額為該戶門診家庭賬戶總額,年末有節余可結轉下年度使用。年度結余不得抵繳下年度個人應繳費用。
第十四條二類參保人員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按照每人每年30元的標准提取門診統籌基金,用於解決城鎮居民的門診待遇。在一個結算年度內,參保人員在選定醫院發生符合醫療保險規定支付范圍的門診醫療費用,累計金額在50元以上400元以下的費用,門診統籌基金報銷40%,累計金額不足50元和超過400元以上的費用由個人自付。
第十五條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患惡性腫瘤、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術後抗排斥治療、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系統性紅斑狼瘡的,可享受門診大病醫療待遇。門診大病醫療待遇申報、定額標准、管理辦法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病種相同。其中,一個結算年度內,定額內符合規定的費用,一類參保人員統籌基金支付50%,個人自付50%;二類參保人員統籌基金支付60%,個人自付40%。
門診大病治療每月定額為:惡性腫瘤300元;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血液透析3650元(含治療葯費500元),腹膜透析5000元;再生障礙性貧血300元;血友病200元;系統性紅斑狼瘡200元;器官移植術後抗排斥治療根據病情決定。同時辦理兩種及以上門診大病的,其月定額標准以定額較高的病種定額為基數,每增加一個病種,月定額增加100元,最高不超過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