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干什麼的
一、貫徹執行有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法規、政策;制定城鄉建設行業發展那規劃,擬訂城鄉建設規范性文件。
二、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建築活動,貫徹執行建築施工、裝飾裝修、建設監理的法規、規章,擬定工程建設、建築業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制定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對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三、承擔規范勘察設計咨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勘察設計咨詢質量的責任。執行勘察設計發展、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制度和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組織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抗震設計規范,組織工程建設標准設計的推廣應用。
四、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編報材料指導價格,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組織實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工期定額、工程造價管理制度。
五、指導城市建設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城市建設(含城市房屋徵收拆遷)和管理工作中的各項法規、政策,負責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指導城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園林、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市容環境綜合治理等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的綠化工作和風景名勝區的建設和保護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
六、承擔規范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擬定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七、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責任。貫徹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制度,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貫徹執行建築業技術政策。
八、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和行業科技發展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建築節能的政策,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組織實施重點科級項目的研究開發。
九、承擔推進牆體材料革新的責任。組織新型牆體材料的確認和推廣應用;組織重大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開發。
十、承擔各類房屋建築及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和市政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責任。指導規范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擬定建築市場招投標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審核從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資格。
十一、擬定城鄉建設行業培訓規劃。監督實施全市建設行業職工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十二、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如果你們當地沒有單列的規劃局和房管局的話,住建局還負責城鄉規劃的編制及實施,房屋產權的登記和管理、房地產市場監管、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等等。
②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介紹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413號)和《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蘇發〔2009〕56號),設立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掛蘇州市地震局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建制
③ 蘇州高新區房管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房產管理局設房管一處、房管二處兩個職能處室。
(一)房管一處(房政、市場、房改、信息)
主要職責:
1 、負責房屋產權產籍等房產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制訂區域房產市場建設的規劃和設計;負責對房產交易管理的監督檢查和協調工作關系;負責房產轉讓、抵押、商品房銷(預)售、房屋置換、房屋使用權轉讓以及對全區房屋租賃、中介等工作的管理。
2 、負責商品房銷(預)售管理和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參與房地產價格審批;監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維修基金工作;協助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做好相關工作。
3 、負責區域房改方案及政策的擬定和組織實施,審批公有住房出售、住房貨幣補貼等業務,檢查指導區域各系統單位的房改方案實施工作;參與區域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年度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區域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廉租房等相關政策的實施管理。監管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
4 、綜合協調房產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管理工作,實現信息資源的有效共享。負責全局房產統計匯總。
(二)房管二處(開發及物業、直管公房管理、法規、科技等)
主要職能:
1 、研究擬訂區域住宅建設和房地產開發的中長期規劃;組織區域住宅建設、住宅產業化及經濟適用住房等開發項目的實施和竣工綜合驗收;負責區域住宅與房地產開發的行業管理,審核開發企業資質。
2 、負責全區物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物業管理招投標,審查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確認物業管理項目范圍,實施物業管理企業的年檢年報工作;會同物價部門管理物業管理收費;對全區物業管理企業及優秀物業管理住宅小區進行考核評比;負責異產毗連房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業主委員會的登記確認,檢查考核物業管理企業服務等級。
3 、負責全區公有房屋的行政管理;組織實施區域對公有房屋實施租賃、修繕、改造、改善、防汛防颱等工作;對全區修繕施工企業進行資質管理;負責區域直管公房的資產管理,包括直管房產的劃轉、出售、交換、購置等工作;負責區域廉租房建置、分配、管理工作的實施。
4 、組織規范性文件的起草、修定、報批和批准後的實施;開展行政執法、實施行政執法監督、負責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代理;組織房產監察、行政處罰聽證及行政賠償;協同有關部門實施房產行政執法和監察 , 受理和查處群眾相關的投訴。
5 、負責全區的住宅建設科學技術;制訂住宅建設標准、規范;負責系統內部的科技項目立項和成果評審;負責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新技術、新材料;負責房屋安全鑒定,督促檢查系統內的生產安全;負責白蟻防治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房產科技情報網工作。
④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將原市建設局(市地震局)、市房產管理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新增的職責
1.城市軌道交通的保障監督職責。
2.建築節能管理職責。
3.廉租住房保障職責。
4.全市燃氣管理職責。
(四)強化的職責
加強全市防震減災職責。
⑤ 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是機關還是事業單位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屬於機關行政編制單位。
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機關行政編制為345名(含兩委人員編制10名、援派機動編制4名、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37名)。其中:部長1名、副部長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57名(含總規劃師1名、總工程師1名、總經濟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2名、離退休幹部局領導職數3名)。
(5)蘇州市高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擴展閱讀
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中,將原建設部的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並取消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的審查事項。
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主要作用於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且為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推進建築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發揮著積極作用。
主要職能有:
1,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
2,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
3,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
4,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
5,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
6,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
7,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
8,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
9,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
10,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⑥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住房和城鄉抄建設局機關行政襲編制為119名(含離退休幹部服務人員編制3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為:局長(書記)1名,副局長6名(含紀委書記);正副處長(主任)58名,其中正處長(正主任)32名〔含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工會主席(團委書記)、離退休幹部處處長共4名〕,副處長(副主任)26名。
⑦ 住建局和建設局是一樣嗎
一樣。
建設局是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內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容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1、建設局,又稱住建局,全稱為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縣(或設區)一級主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
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
(7)蘇州市高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擴展閱讀:
建設局職責調整:
(一)將原建設部的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取消已由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取消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的審查事項。
(四)將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劃給交通運輸部。
(五)將城市管理的具體職責交給城市人民政府,並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市政公用事業、綠化、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城市客運、市政設施、園林、市容、環衛和建設檔案等方面的管理體制。
(六)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七)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推進建築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
⑧ 住建局與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一樣嗎
住建局一般是指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你這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可能還有規劃部門的職能在裡面。也有可能是當地沒有另設規劃局。是原建設局和規劃局的合並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