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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城鄉規劃取費標准

發布時間:2021-02-17 07:06:09

『壹』 建築設計取費標准

2018建築規劃設計收費參考標准

1、 建築設計服務費按以下方式支付:

(1)合同簽訂後7天內,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定金;

(2)提交方案設計文件後7天內,發包人向設計人再支付設計費總額的10%;

(3)提交初步設計文件後7天內,發包人向設計人再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

(4)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後7天內,發包人向設計人再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

(5)施工圖設計文件通過審查後7天內或施工圖設計文件提交後3個月內,發包人向設計人再支付設計費總額的10%;

(6)工程結構封頂後7天內,發包人向設計人再支付設計費總額的5%;

(7)工程竣工設計驗收或投入使用後7天內,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全部剩餘設計費。

5、 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建築設計工作較大返工、修改和增加工作量的,發包人向設計人另外支付相應的建築設計服務費並適當延長設計工期。

6、 由於發包人原因,要求設計人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的《建築設計周期定額》規定的周期內提前交付設計文件,設計人在確保設計質量與深度的前提下採取措施予以實現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7、 發包人因非設計人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或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向設計人支付違約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設計人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50%,超過一半時,支付全部設計費。

8、 本《計費指導》可作為建設項目編制立項報告、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文件中估算設計及咨詢服務計費額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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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設計服務計費

一、設計服務計費是指設計人根據發包人的委託內容和要求,提供設計基本服務與設計其他服務應計取的費用。

二、設計服務計費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1、設計服務計費=設計基本計費+設計其他服務計費

2、 設計服務可採用以投資費率方式計費,也可在部分項目上以投資費率為參照,採用單位建築面積方式計費或以工日定額方式計費,具體由發包人與設計人協商確定。

3 、按投資費率計費方式計費時,設計計費的「計費額「,可先按照批準的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中建築安裝工程費用計取,無投資估算的參照當地同期同類同規模工程項目的經驗建築安裝工程費用計取。按估算「計費額」計取的設計費為暫估設計計費,最終以初步設計概算中的實際「計費額」為依據確定計費。

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含工程設備費,即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他類似的設備和裝置)、施工機具使用費(含儀器儀表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含檢驗試驗費)、利潤、規費和稅金。

4、 建築單體中採取復用設計的,每個復用單體按照單體設計計費的30%計費;需要重新進行基礎設計的,每個復用單體按照單體設計計費的40%計費。

『貳』 最新城市規劃設計取費標准

這個要看規劃面積和用地性質收費

『叄』 如何計算城市規劃設計費

城市規劃設計收費標准說明
一、本「標准」是在2001年國家計委「1218」號文取消了1993年版「城市規劃設計收費標准」的情況下,為了規范城市規劃設計市場,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全面調查基礎上由「中國城市規劃協會」制定並發布的行業統一收費指導標准。
二、本「標准」適用於在中國境內的各項城市規劃設計收費。
三、本「標准」採用單價法,進行標準的制定。
四、本「標准」補充了部分以前「收費標准」中所缺項目類型及現在正在進行的項目類型。
五、本「標准」中,各規劃設計單位可根據項目難易程度、工作量大小、不同地區、規劃資質等級等情況誠意0.8-1.5的調整系數進行上下浮動。
六、外資和中外合資建設項目的城市規劃設計收費,參照國際城市規劃收費標准,又承擔方和委託方協商解決。
七、城市規劃設計單位(含境外設計單位)必須持有國家統一頒發的城市規劃設計證書,並經工商登記後,方可進入市場,收取城市規劃設計費。
八、境外設計單位在中國從事規劃設計業務必須執行此標准。
九、執行該「標准」,其各項規劃內容和深度按「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及國家和各省有關項目規定的要求執行。如果根據實際需要,委託方增加或減少內容、深度,其所佔工作量要相應增減。
十、編制城市規劃所需的基礎資料及地形圖(含電子文件),又委託方負責組織各有關單位提供。如委託方不能提供所需資料,要由承擔方調查收集基礎資料工作的,其資料費、地形圖(含電子文件)等費用由委託方支付。
十一、執行本「標准」,設計方成果需提供:中間成果(含論證材料)最多為15套,最終成果為6套,另提供彩色圖紙一套,如委託方須增加份數則需另行支付成本費用。
十二、執行本「標准」成果版權歸設計方所有,收費標准不包括提供電子文件及版權費用,如委託方須設計方提供電子文件和版權的,須支付相應費用。
十三、城市規劃設計費按進度分期支付,在規劃設計委託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委託方即支付規劃設計費總額的20%,方案確定時支付40%,規劃設計成果交付時結清全部設計費用。
十四、本「標准」從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實行。

一、城市總體規劃
序號 城市規模(萬人) 收費單價(萬元/平方公里) 備注
1 小城市(20以下) 3.5
2 中等城市(20-50) 3.0
3 大城市(50-100) 2.5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2.0

註:1、本次總體規劃收費標準的城市分類,按照「城市規劃法」所規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不含鄉鎮規劃。
2、表中人口規模已規劃期末人口為准
3、城市總體規劃按人口規模確定收費標准,按實際規劃建成區面積計算規劃費。
4、本收費標准不含城鎮體系規劃。
5、單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綱要的按總體規劃定額的50% 記取設計費。
6、城市總體規劃最低設計收費基價為40萬元/個。
7、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中,如需要警醒相關專題研究的,應單獨收費,收費標准為:特大城市為30萬元/個,大城市為20萬元/個,中等城市為15萬元/個,小城市為10萬元/個。
8、城市總體規劃工作量劃分為:現狀調研30%,方案階段為40%,成果製作階段為30%。
9、總體規劃調研和考察費用由雙方商定,如由委託方組織的,則由委託方承擔,如由設計單位自行組織的由設計單位自行解決。

二、城市分區規劃
序號 項目類別 收費單價(萬元/平方公里) 備注
1 新區 2.5
2 舊城區 3.0

註:1、城市建成區按照舊區標准收費,城市新區按照新區標准收費。
2、有些地區在城市建設中所驚醒的某些類似於分區規劃深度的規劃按照城市新區收費標准進行。
3、分區規劃最低設計收費基價為15萬元/個。
4、分區規劃工作量劃分為:現狀調研20%,方案階段為50%,成果製作階段為30%。

三、詳細規劃設計
1、控制性詳細規劃
序號 項目類別 收費單價(元/公頃) 備注
1 城市新區、開發區 2500
2 城市一般地段 3000
3 城市重點地段 3500

註:1、表中收費標准不含酚圖則,如增加分圖則,則令增加500元/公頃。
2、如增加建築形體方案示意,則增加2000元/公頃。
3、控制性詳細規劃最低設計基價10萬元/個。
4、控制性詳細規劃工作量劃分建成區為:現狀30%、方案階段40%、成果製作30%;如果增加分圖則,工作量劃分為現狀25%、方案階段40%、成果製作35%。
新區為:現狀15%、方案階段50%、成果製作35%;如果增加分圖則,工作量劃分為現狀15、方案階段45%、成果製作40%。
2、修建性詳細規劃
(1)居住區
序號 用地規模(公頃) 收費單價(元/公頃) 備注
1 3 15000
2 3-10 12000
3 10-20 11000
4 20-30 10000
5 30-50 9000
5 50以上 8000
註:1、最低設計費基價按5萬元/個。
2、建築單體為選型方案,如作建築單體方案設計,則建築方案費用另記。
3、委託方如要求作效果圖、模型等,則費用另計。
4、規劃總平面方案每增加一個,加收30%的規劃費用。
5、委託方如需要進行修建性總平面設計,則加收50%的規劃費用。
(2)城市一般地段
序號 用地規模(公頃) 收費單價(元/公頃) 備注
1 3 16000
2 3-10 14000
3 10-20 12000
4 20-30 11000
5 30-50 10000
6 50以上 9000

註: 1、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為5萬元/個。
2、建築單體為選型方案,如做建築單體方案設計,則建築方案費用另計。
3、委託方如要求做效果圖、模型等,則費用另計。
4、委託方如要求進行修建性總平面設計,則加收50%的規劃費用。
(3)城市重點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圍地段
序號 項目類型 收費單價(元/公頃) 備注
1 城市重點地段 16000
2 大型公建 18000
3 主要公建及周圍地段 18000
註: 1、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6萬元/個。
2、大專院校按城市主要公建地段收費。
3、建築單體為選型方案,如做建築單體方案設計,則建築方案費用另計。
4、委託方如要求做效果圖、模型等,則費用另計。
5、委託方如需要進行修建性總平面設計,則加收50%的規劃費用。
(4)公園、游樂場及其它園林規劃
序號 用地面積(公頃) 收費單價(元/公頃) 備注
1 1-10 12000
2 10-20 9000
3 20-30 8000
4 30-50 7000
5 50以上 6000
註: 1、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5萬元/個。
2、委託方如要求做效果圖、模型等,則費用另計。

四、風景區規劃
(一)風景區規劃大綱
序號 規模(平方公里) 收費單價(元/平方公里) 備注
1 小於50 5000
2 50-100 4000
3 100-200 3500
4 200-500 2500
5 500以上 1500
註: 1、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15萬元/個。
2、風景區規劃大綱收費標准為單獨編制大綱標准。
(二)風景區總體規劃
序號 規模(平方公里) 收費單價(萬元/平方公里) 備注
1 小於10 1.6
2 10-20 1.4
3 20-50 1.2
4 50-100 1.0
5 100以上 0.8
註: 1、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15萬元/個。
2、風景區總體規劃收費標准已包括風景區規劃大綱的工作量。
3、風景區總體規劃的面積應按實際規劃用地面積計算,水面應按實際規劃利用范圍計算。
(三)風景區詳細規劃

序號 規模(公頃) 收費單價(萬元/公頃) 備注
1 小於20 11000
2 20-50 10000
3 20-100 9000
4 100-200 8000
5 200以上 6000
註: 1、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15萬元/個。
五、城市近期建設規劃
1、單獨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收費按城市總體規劃收費的40%收取,如與城市總體規劃同時貶值則按城市總體規劃收費的30%收取。
2、城市近期建設規劃的規劃費用如小於20萬元,則設計收費最低基價為20萬元/個。
六、城鎮體系規劃
序號 規模(萬人) 收費單價(萬元/萬人) 備注
1 30-50 1.1
2 50-60 1.0
3 60-70 0.95
4 70-80 0.9
5 80-90 0.85
6 90-100 0.8
7 100-200 0.75
註:1、表中人口規模以規劃期末人口為准。
2、都市圈、城鎮群等類似規劃參照城鎮體系規劃的深度和收費標准進行。
3、在編制城鎮體系規劃中,如需要進行相關專題研究的,應單獨收費,收費標准為:省城和區域按30萬元/個,特大城市為25萬元/個,大城市為20 萬元/個,中等城市為15萬元/個,小城市10萬元/個。
4、城鎮體系規劃的規劃費用如小於20萬元,則設計收費最低基價為15萬元/個。
七、城市發展戰略規劃
1、參照「城市規劃編制辦法」中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基本要求進行。
2、收費標准按同等城市總體規劃的40-50%收取。
3、有些非城市地區發展規劃按所規劃范圍中的規劃建設用地的1萬元/平方公里計算。
4、城市發展戰略規劃的規劃費用如小於15萬元,則設計收費最低基價為15萬元/個。
八、概念規劃
1、概念規劃收費標准按其相應階段規劃收費標準的40-50%收取。
2、概念規劃的規劃費用如小於15萬元,則設計收費最低基價為15萬元/個。
九、環境景觀規劃
1、環境景觀規劃指居住小區、城市街景景觀、校園規劃等城市各類景觀專項規劃。
2、環境景觀規劃按相應項目類別規劃收費標準的30-40%收取。
3、景觀設計詳細規劃按詳細規劃收費標准執行。
4、景觀設計收費最低基價為8萬元/個。
十、城市設計
1、單獨編制城市設計其收費標准:總體規劃、分區規劃階段按其規劃設計收費標準的40-50%收取;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按期規劃設計收費標準的50-80%收取。
2、如在不同規劃階段基礎上,增加城市設計內容,則收費標准在相應階段的規劃設計收費標準的基礎上增加30-50%收取。
十一、小城鎮總體規劃
1、在編制小城鎮總體規劃時應同時編制鎮域城鎮體系規劃。
2、按規劃建設用地4萬元/平方公里收取。
3、本收費標准含鎮區總體規劃和鎮域村鎮體系規劃。
4、鎮區人口規模以規劃期末人口為准。
5、設計收費按規劃期末的實際規劃建成區用地面積計算。
6、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15-20萬元/個。
7、如進行專題研究,應單獨收費,收費標准為5萬元/個。
十二、城市單項專業規劃
專業規劃特指:給水、排水、供熱、燃氣、防洪、消防、電力、電信、環衛、抗震、人防、環境保護、綠地系統、道路工程、交通軌道、城市豎向、地下空間利用等規劃。

序號 城市規模(萬人) 收費標准(萬元/萬人) 備注
1 小城市(20以下) 1.0
2 中等城市(20-50) 1.0-0.8
3 大城市(50-100) 0.8-0.6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以60萬元為技術,每增加10萬人增加5萬元設計費

註:1、專項規劃深度為國家及省相關專業規劃編制辦法所規定的深度。
2、規劃設計最低基價為15萬元/個。
3、城市規模為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人口。
4、城市人口規模介於中間規模的城市可採用插入法進行計算。
5、對於單項專業規劃委託方委託時如有特殊要求,則根據其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況乘以1.1-1.3的系數。
6、專業規劃根據該表中的收費標准,結合各專業的具體情況乘以如下專業系數:排水、防洪為1.1;消防、抗震、人防為0.8;電力、電信、地下空間為0.9;道路工程為1.2;環境保護為1.0(如做生態環境保護內容則為1.5);其他為1.0。
7、城市綜合防災規劃在該收費單項收費標准基礎上乘以1.5的系數。
十三、城市綜合交通規劃
序號 城市規模(萬人) 收費標准(萬元/萬人) 備注
1 小城市(20以下) 1.0
2 中等城市(20-50) 1.0-0.8
3 大城市(50-100) 0.8-0.6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以60萬元為技術,每增加10萬人增加5萬元設計費
註:1、城市交通規劃深度以國家及省交通規劃編制辦法所規定的深度。
2、規劃設計最低基價為15萬元/個。
3、城市規模為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人口。
4、城市人口規模介於中間規模的城市可採用插入法進行計算。
5、本收費標准未包括委託方組織實施交通調查的工作量。
6、委託方如增加城市道路交叉口等規劃內容和其它深度要求的,則根據其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況乘以1.2-1.5的系數。
7、城市交通發展戰略規劃收費標准按照同等城市綜合交通規劃的60-70%收取。
十四、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規劃及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規劃
1、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規劃按1萬元/平方公里收取。
2、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規劃按8000元/平方公里收取。
3、歷史文化名城(名鎮)為列入省和國家保護的,歷史文化遺跡為市級以上保護的。
4、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規劃必須按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規劃條例及編制辦法」的要求進行。
5、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10萬元/個。
十五、旅遊業規劃
1、按規劃期末旅遊人數收取,標准為15000元/萬人。
2、省域旅遊發展規劃基價為120萬元。
3、市域旅遊發展規劃基價為50萬元。
4、如增加旅遊產業規劃,則在原收費標准基礎上增加20%。
十六、咨詢收費
1、咨詢收費之從事各類規劃咨詢收費,工程類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2、咨詢收費按所從事的規劃項目收費的30%記取。
3、專家咨詢:教授級高工按5000元/工日記取,副高工按4000元/工日記取,工程師按3000元/工日記取。
十七、編制標書收費
1、編標指規劃設計單位為規劃管理部門或其它業主進行規劃表書制定等服務項目。
2、編制標書收費按所編項目規劃設計費的5%收費。
十八、規劃標底費的規定
1、規劃標底費指業主進行規劃招標時,對未中標但符合投標要求的投標方案所支付給投標單位的最低費用。
2、規劃標底費按照該項目規劃設計收費的30-40%收取,不得低於30%,不符合規劃標底費要求的招投標項目,各規劃設計單位不得參加投標。
十九、電子文件收費
1、電子文件收費指規劃設計單位在規劃成果出院時將電子成果版權轉讓給委託方進行的收費行為。
2、電子文件收費標准按所規劃項目設計費的10%收取。

『肆』 國家對烹飪大師有啥補助

餐飲業是重要的服務業,直接關繫到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生活水平。科學發展餐飲業,對於提高人民生活質量、擴大市場消費、拉動相關產業、增加社會就業、促進社會和諧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為促進我國餐飲業科學發展,根據黨的十七大精神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的要求,特製訂本綱要。一、我國餐飲業發展取得的成就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餐飲業發展經歷了起步階段 、數量型發展階段、規模化發展階段和品牌建設階段,初步形成了投資主體多元化、經營業態多樣化、經營方式連鎖化、品牌建設特色化、市場需求大眾化、從傳統產業向現代產業轉型的發展新格局。當前我國餐飲業發展正處於建國以來最好的時期,呈現出蓬勃發展的良好態勢。(一)行業規模持續擴大,產權形式趨於多元餐飲業在國民經濟各行業中保持領先地位,2007年,餐飲業實現零售額12352億元,佔全國GDP比重達5%,同比增長19.4%,連續17年保持兩位數的高速增長;全年上繳利稅逾1155億元,佔全國財政收入2.25%。餐飲市場細分不斷深化,中餐、西餐、中西合璧餐,正餐、快餐,火鍋、休閑餐飲、主題餐飲等業態快速發展。隨著民營資本和國際資本不斷湧入,風險投資和股票上市的成功運作,我國餐飲業產權形式趨於多元化。(二)品牌經營效應凸現,現代化步伐加快越來越多的餐飲企業注重品牌經營,餐飲連鎖經營擴張步伐加快。2007年,我國限額以上連鎖餐飲企業集團共有410家,平均擁有門店數量為41家,平均零售額為1.8億元。全聚德、小肥羊等知名餐飲企業通過加盟、合資等方式走向海外。現代科技成果不斷融入餐飲的產品加工、管理經營、產品開發等各個環節,加速了餐飲業標准化和工業化進程,促使餐飲業從傳統手工生產轉向現代化生產。(三)促進消費作用明顯,擴大內需貢獻突出餐飲業是居民休閑消費、社交消費、喜慶消費、會展消費和旅遊消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從事商務活動的重要場所。強勁的餐飲消費對化解收入存量、拉動經濟發展效果顯著。1991-2007年,餐飲業零售額年均增長22.3%,比同期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年均增長高7.2個百分點,增幅位居國民經濟各行業前列。2007年,餐飲業零售額佔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1/7。(四)吸納就業的主渠道,改善民生的著力點餐飲業是勞動密集型產業,是農業和工業轉移剩餘勞動力主要途徑,在吸納勞動力就業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目前,餐飲就業人數逾2000萬,每年新增就業崗位200多萬個。很多城市將發展餐飲業作為改善民生的工作抓手,大力興建便民餐飲網點和美食街區,創造性地開展大眾化餐飲和早餐工程等工作,促進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五)推進城市化進程,助推新農村建設發展餐飲業,有利於轉移農村剩餘勞動力、提高農民收入,推動建立現代化的原料種植、養殖基地,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帶動食品加工業發展,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二、我國餐飲業發展面臨的機遇與挑戰(一)歷史機遇1.國家擴大內需的方針為餐飲業發展帶來新空間。未來一段時期,我國宏觀經濟形勢將繼續保持平穩健康運行,大力發展餐飲業符合中央擴大內需的方針。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鄉居民生活方式不斷變革,對餐飲業的發展提出了新要求,健康、環保和綠色消費成為時尚。我國餐飲市場將進一步擴大,並帶動種植業、養殖業、食品加工業、建築裝潢業、製造業、教育培訓業等相關產業聯動發展,更好地發揮擴大內需的積極作用。2.國家加快服務業發展戰略為餐飲業發展帶來新機遇。目前我國服務業總量相對較小,2007服務業產值比重不到40%,與全球服務業產值平均比重60%(發達國家超過70%)相距甚遠。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提高服務業的比重和水平」。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為服務業加快發展奠定了良好政策基礎,為餐飲業發展帶來難得的機遇。3.經濟全球化為餐飲業發展帶來新生機。加入WTO後,大量的外資、外企進入我國,不同飲食習慣和文化背景的外國人匯聚我國,為我國餐飲業發展提供更大空間。我國對外開放加速,世界知名的餐飲企業將更多地進入我國市場,國外先進的管理經驗、科學的運作模式和經營理念等更深地融入我國餐飲企業。與此同時,中式餐飲正在加快「走出去」步伐,北京奧運會的成功舉辦以及上海世博會等大型活動的舉辦,為弘揚中華餐飲文化提供了新舞台。(二)主要挑戰我國餐飲業發展面臨的挑戰既有行業自身發展過程中伴隨的問題,也有來自國外餐飲的競爭壓力。1.法規建設滯後。目前,我國餐飲行業缺乏規劃引導,在快速發展中有盲目、無序和低水平發展的現象。尚未建立適用於餐飲業的國家級法規,缺乏系統嚴格的市場准入制度和強制性標准,餐飲企業的標准參差不齊,內容不全面、技術知識含量低,缺乏全國統一性。2.市場秩序有待規范。我國餐飲業缺乏統一的行業執法,市場秩序不規范,餐飲環境不衛生,食品安全問題時有發生,市場管理和行業管理跟不上形勢發展需要。3.餐飲結構失衡。由於競爭加劇、經營成本不斷上漲,大眾化餐飲在一些地區發展很不平衡。行業內高檔餐飲勢頭強勁,中低檔餐飲服務明顯不足。4.產業化程度偏低。我國餐飲業總體仍處於小、散、弱的狀態,90%以上的餐飲企業為小企業,2007年規模最大的100家餐飲企業營業額僅占整個餐飲市場的8.5%。與國際知名餐飲公司相比,中國知名餐飲公司的企業規模、盈利能力、管理水平和經驗等差距較大。此外,餐飲業上游供貨商不成熟,農業、牧業、農副產品食品初加工過於分散、生產初級,物流配送體系不健全。5.餐飲人才不濟。餐飲教育科研滯後,全國沒有本科烹飪院校,餐飲職業經理人隊伍培養和專業培訓工作滯後。行業人員素質不高,缺乏高層管理人才和烹飪技術人才。尤其是廚師資格認證混亂,名師大師認證失范,出現花錢買證現象。外資餐飲企業以各種優惠條件吸引中餐技術、管理、服務、文化等方面人才,導致中餐企業人才大量流失。6.中外餐飲企業競爭加劇。與國外餐飲相比,國內餐飲企業在硬體、軟體,尤其是在管理、服務方面的差距較大。加入WTO後,更多外資餐飲企業的進入加劇我國餐飲行業的競爭。國外餐飲企業進入中國,對我國餐飲經營理念、服務質量標准、文化氛圍、飲食結構、從業人員素質要求等將產生深刻影響。而中國本土品牌餐飲走出去步伐較慢,競爭力不強。在國外,中餐企業大多表現為規模小、環境不佳、服務不到位,中餐特色不明顯。在國內,中餐企業面臨著外國品牌餐飲企業的擠壓。三、餐飲業發展指導思想、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在傳承、創新的基礎上,大力發展大眾化餐飲、綠色餐飲,統籌城鄉餐飲發展,拓展現代經營方式,提高產業集聚度,逐步形成各類餐飲業態互為補充、相互滲透,高、中、低檔餐飲協調發展,中外餐飲相互融合,區域餐飲特色鮮明,大眾化餐飲較為普及的現代化餐飲發展新格局,不斷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餐飲需求,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社會作貢獻。(二)發展原則1.以人為本。努力提供豐富多樣的餐飲產品,搞好食品安全,注重營養保健,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餐飲需求。2.因地制宜。堅持從實際出發,突出地方特色,發揮比較優勢,形成不同地域的差異化餐飲風格。3.突出重點。明確發展重點,狠抓餐飲龍頭企業,培育餐飲品牌,力求重點突破。4.分類指導。各地針對不同餐飲業態的不同特點,制定不同的標准規范,予以分類指導,促進其科學發展。5.傳承創新。要在弘揚中華餐飲文化精髓的同時,不斷進行管理、服務和產品創新,改良創新菜系、菜品,滿足餐飲消費需求。(三)發展目標到2013年,全國餐飲業將保持年均18%的增長速度,零售額達到3.3萬億元;培育出地方特色突出、文化氛圍濃烈、社會影響力大、年營業額10億元以上的品牌餐飲企業集團100家;全國餐飲業吸納就業人口超過2500萬人;在全國大中城市,建設800個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和16萬個連鎖化、標准化的早餐網點,規范一批快餐品牌,初步形成以大眾化餐飲為主體,各種餐飲業態均衡發展,總體發展水平基本與居民餐飲消費需求相適應的餐飲業發展格局。(四)主要任務1.提高餐飲規范化水平建立健全餐飲業標准體系,加大餐飲業行業標準的推廣實施力度,全面提升行業標准化水平,有條件的要建立餐飲業標准化培訓、推廣、示範中心。建立健全餐飲企業信用體系,引導企業開展規范經營、誠信經營。嚴格餐飲企業采購環節管理,建立食品和原材料的采購追溯制度。規范餐飲市場秩序,重點加強衛生、質量等方面的規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企業、消費者、政府部門和新聞媒體「四位一體」的監督管理體系,促進餐飲業健康有序發展。2.增強餐飲便利化功能要將餐飲業統一納入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把發展大眾化餐飲與城市改造和社區商業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在新區建設和老城改造過程中,合理配置餐飲網點,完善服務功能,使大眾化餐飲網點與社區居民需求相適應,具備條件的城市可集中建設餐飲美食街、餐飲特色街等大眾化餐飲街區。3.加快餐飲現代化步伐大力推廣現代管理模式,加快發展連鎖經營、網路營銷、集中采購、統一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加快發展加盟連鎖和特許連鎖,積極引進世界知名的餐飲連鎖公司,促進我國傳統餐飲業的改造。大力發展特色餐飲、快餐送餐、餐飲食品等多種業態的連鎖經營。培育一批跨區域、全國性的餐飲連鎖示範企業。積極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鼓勵引進先進的食品加工、製作和包裝技術;加快餐飲業信息化步伐,推廣建立餐飲呼叫中心,構建移動餐飲服務平台,提供快捷的電話訂餐查詢和訂餐服務,在餐飲資料庫、行業資訊、美食搜索、在線訂餐、電子商務等方面提供現代化餐飲服務。4.提升餐飲品牌化水平鼓勵創立餐飲品牌,實現企業發展多元化、系列化、功能化。以餐飲品牌帶動相關產品或品種的開發與銷售,以品牌信譽吸引外商投資,擴大生產規模,提高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水平,擴展經營領域。5.推進餐飲產業化發展積極實施餐飲產業聚集戰略,加強縱向與橫向的餐飲協作,鼓勵資本運作,推進餐飲業集約化生產,通過大力發展餐飲業連鎖經營、特許加盟店等形式,加快我國餐飲企業集團化、規模化步伐。6.加快餐飲國際化進程要把中國餐飲文化的優良傳統與世界先進的餐飲文化結合起來,吸收國外先進的經營理念、先進技術,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現代化餐飲,提升中餐國際競爭力。重點引導有實力、品牌效應好的中餐企業到國外開辦餐館,佔領國際餐飲市場。四、餐飲業發展格局(一)餐飲類別格局努力形成各類餐飲互為補充、相互滲透的餐飲發展新格局。1.傳統正餐。包括酒樓、飯庄、賓館餐廳等在內的主流餐飲店,以經營傳統飯菜為主,兼供酒水飲料等。重點推動菜品創新和菜系融合,增加服務功能和提升服務水平。2.快餐小吃。包括快餐店、小吃城、面館、餃子館等形式,基本上以滿足消費者的日常基本飲食需求為主。重點發展特色餐飲,加強衛生安全管理,提高成品和半成品的機械化程度,完善中心廚房建設,增強便利化程度。3.休閑餐飲。包括茶餐廳、飲品店、咖啡館等。重點完善基礎設施,改造環境,增強其旅遊服務功能,形成以餐飲為主,集休閑、娛樂、洽談、表演、健身等於一體的餐飲形式。4.其他餐飲。包括團體膳食、外賣店、主題餐廳等其他餐飲形式。重點發展規模生產加工,發展連鎖經營,完善配送及服務功能,增強食品安全,培育知名品牌,建立信用體系。(二)餐飲空間格局1.區域餐飲格局:在對傳統菜系改良、創新的基礎上,建設五大餐飲集聚區。--辣文化餐飲集聚區:以四川、重慶、湖南、湖北、江西、貴州為主的餐飲區域。重點建設重慶美食之都、川菜產業化基地、長沙「湘菜文化之都」和湖北淡水漁鄉,引導江西香辣風味、貴州酸辣風味餐飲發展。--北方菜集聚區:以北京、天津、山東、山西、河北、河南、陝西、甘肅及東北三省為主的餐飲區域。重點建設魯菜、津菜、冀菜創新基地,建立遼菜、吉菜、龍江菜研發基地,大力推廣山西、甘肅等地麵食文化。--淮揚菜集聚區:以江蘇、浙江、上海、安徽省為主的餐飲區域。重點建設淮揚風味菜、上海本幫菜、浙菜、徽菜創新基地,建設中餐工業化生產基地。--粵菜集聚區:以廣東、福建、海南等省為主的餐飲區域。重點建設粵菜、閩菜創新基地。--清真餐飲集聚區:以寧夏、新疆、甘肅、內蒙、青海、西藏等省區為主的餐飲區域。重點建設烏魯木齊「中國清真美食之都」、蘭州「中國牛肉麵之鄉」和寧夏清真食品工業化生產基地。2.城市餐飲格局:形成高中低檔餐飲協調發展的城市餐飲格局,著力發展三大城市餐飲集聚群:--商務餐飲集聚群:以滿足商務活動為目標,在大中城市的中心商務區,建設若干商務餐飲集聚群。--中低餐飲集聚群:以滿足家庭節慶消費為目標,在城市流動人口集中區,建設若干美食一條街。--社區餐飲集聚群:以滿足家庭日常消費為目標,在居民社區,建設各具特色、老少皆宜的餐飲門店。3.農村餐飲格局:提升農村餐飲的衛生水平,規范發展「農家樂」,開發鄉土菜餚和民族特色小吃,提高農村餐飲服務質量和水平。五、餐飲業發展重點(一)著力發展大眾化餐飲大眾化餐飲是指面向廣大普通消費者,以消費便利快捷、營養衛生安全、價格經濟實惠等為主要特點的現代餐飲服務形式。要以規劃、標准和政策支持為保障,以實施早餐工程為突破口,以餐飲龍頭企業為依託,以店鋪式連鎖經營為主體,送餐和流動銷售為補充,加快推進大眾化餐飲的規模化發展。要切實解決大眾化餐飲企業的網點經營權和基礎設施建設問題,引導和支持餐飲龍頭企業整合現有資源,延展服務網路,實現加工配送中心或中心廚房的合理布局和服務功能的提升。充分發揮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在解決大中城市早餐供應等大眾化餐飲中的作用,2010年前,在各大中心城市建設一批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二)建設餐飲產業化基地鼓勵建立餐飲產業化基地。餐飲龍頭企業通過整合現有資源積極發展直營網點,或通過特許加盟方式開展規模化經營,實行統一生產、加工和配送,有條件的還可將業務延伸到餐飲原輔料種植基地建設。著力建設一批餐飲原輔料基地:--長江中上游山野菜蔬基地:主要包括貴州、四川、重慶、湖南、湖北、江西等地;--長江中下遊河鮮基地:主要包括湖北、安徽、浙江、江蘇、上海等地;--黃河流域牲畜基地:主要包括內蒙古、甘肅、河北、山西、陝西、河南、山東等地;--嶺南地區家禽基地:主要包括廣東、廣西、海南、福建等地;--西北清真食品原料基地:主要包括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地。(三)加快推進餐飲工業化加強餐飲工業化生產研發,把技術開發、技術創新與技術引進有機結合起來,不斷提高中餐工業化水平。研製先進生產線,實現中式菜點成品和半成品工業化生產。積極發展中式快餐,走工廠化、標准化、連鎖化、規模化和因地制宜的道路。鼓勵發展便民利民的新型加工食品,引導大型餐飲企業建立中心廚房。重點建設上海市、常州市餐飲工業化基地。(四)培育一批餐飲品牌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餐飲企業集團。進一步推進餐飲企業等級劃分工作,各中心城市要加快培育5-10個餐飲影響力大、帶動性強的餐飲品牌。保護並弘揚老字型大小餐飲品牌,積極引導老字型大小開拓創新,融入現代消費理念,提升老字型大小整體形象。鼓勵支持老字型大小餐飲企業開拓特許經營業務,進一步提高企業的知名度。開展多種形式的中餐企業國外巡迴展,引導中餐企業加快「走出去」步伐。(五)大力發展節約型餐飲要在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的各個環節,自覺以節能、節水、節材、節地和資源綜合利用等為重點。加快推廣廚房現場管理(6T管理)法;建立食堂、飯店等餐飲場所「綠色餐飲」文明規范;實施「綠色照明」工程,推廣使用節能型設備,提倡用清潔能源代替污染能源;採用環保技術、進行清潔生產減少廢棄物;大力開展餐廚垃圾的回收利用,發展節約型餐飲;減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和用具;對廢品、廢水包括泔水嚴加控制管理、防止污染;禁止使用保護動物、保護植物為原料,盡可能使用綠色原料,創辦綠色餐廳;積極提倡分餐制。(六)鼓勵企業管理創新鼓勵餐飲企業進行產品創新。強化菜餚研究和服務研究,不斷改進老品種,引進新品種,創名牌菜點,運用多種服務方式。加強成本管理,降低原材料進價,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建立績效獎勵機制,對管理業績卓越的職業經理人、菜餚改革創新成功的廚師、顧客滿意度很高的服務員予以獎勵。(七)加強人才基地建設產學結合、校企結合,著力培養符合社會需求的高素質餐飲人才。積極發展烹飪中等職業教育和烹飪高等教育;加強餐飲培訓工作,提高培訓質量,規范職業資格認證。推廣餐飲業職業經理人制度,開展餐飲業職業經理人認定和技能大賽等活動。鼓勵建立餐飲人才培養基地,重點建設上海、武漢、合肥、長春、成都、濟南等城市餐飲人才培訓基地。(八)做好中餐申遺工作中華烹飪作為中華文化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載體。要加強對「中華烹飪」文化要素、技藝的研究,積極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報工作,加快將「中華烹飪」納入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進程,弘揚中華飲食文化。六、保障餐飲業科學發展的主要政策和措施(一)加強法規制度建設加快制定餐飲業管理的國家級和地方性法規,建立健全行業法規體系。要制定餐飲業發展規劃,並將其納入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健全餐飲標准體系建設,盡快制定一些餐飲業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加強餐飲業統計工作,建立統計調查體系,增強行業運行分析。開展餐飲創新理論研究,深入研究行業發展過程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有針對性提出解決的政策措施。(二)政府部門形成合力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大協調力度,積極會同當地發改委、財政、稅務、工商、質檢、衛生、市政、交管等部門,研究制定促進餐飲發展的政策措施。要落實好餐飲企業在農副產品采購、吸納下崗工人再就業和技術創新等方面的優惠政策;落實連鎖經營企業實行總部統一辦理工商注冊登記、簡化經營審批手續等政策;在用地選址、網點規劃、工商登記、衛生監管、財政支持、稅收優惠、減免收費以及便利運輸等方面,為大眾化餐飲經營企業創造良好條件;要積極貫徹實施十七屆三中全會確立的農民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制度,集中設立連片的餐飲基地,實現規模化的餐飲原輔料基地和產業化基地建設;要推動盡快將餐飲業與工業一視同仁,在水電氣方面給予等價待遇;對大眾化餐飲企業用水適用居民用水價格;通過建立重點餐飲企業聯系制度,在輿論宣傳、政策導向、市場開發、技術引進、扶持上市等方面予以幫助。(三)加大投入支持力度要積極運用財政資金,支持全國性餐飲產業化基地、餐飲原料基地、餐飲工業化基地和餐飲人才基地的建設;支持餐飲企業技術創新,建設餐飲公共服務設施;支持以改善民生為核心的早餐工程、城市中心廚房建設,鼓勵餐飲企業發展連鎖經營,開展集中采購和統一配送。商務部將利用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的有利條件和有關政策,根據合作區功能配套的需要,採取有效措施鼓勵具備條件的餐飲企業到境外經貿合作區內建店設點,在為園區服務和累積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所在國餐飲服務市場。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重點餐飲企業通過銀行貸款、發行股票債券等多渠道籌措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餐飲企業通過銀行貸款、發行股票債券、上市融資等多渠道籌措資金。積極搭建中小餐飲企業融資平台,國家和地方的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給予重點資助或貸款貼息補助。加大對糧油生產者和規模化養殖戶的信貸支持力度,創新擔保方式,擴大抵押品范圍,強化餐飲產業鏈建設。(四)加大宣傳貫徹力度加大餐飲輿論宣傳,形成加快餐飲業特別是大眾化餐飲發展的社會輿論氛圍。加強典型引導,推廣餐飲先進經驗。廣泛宣傳節約型餐飲,引導科學飲食、健康消費。加強餐飲標准和規范的貫徹落實。認真貫徹實施《早餐經營規范》等餐飲業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進行貫標達標培訓和檢查驗收。(五)充分發揮協會作用充分發揮餐飲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的作用,支持行業協會在加強行業自律、維護企業利益、溝通行業信息、加強業務交流、推廣先進技術以及人員培訓等方面做好工作。(六)抓好《全國餐飲業發展規劃綱要》實施工作《全國餐飲業發展規劃綱要》(簡稱《綱要》)的實施,關繫到民生福祉,關繫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關繫到和諧社會的構建。要切實加強對《綱要》實施的組織領導,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強具體指導,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同合作,共同推動《綱要》的組織實施。國家對烹飪大師有啥補助

『伍』 城市規劃設計收費標准

這個國家有一個標准!!!
城市規劃設計收費標准說明
一、本「標准」是在2001年國家計委「1218」號文取消了1993年版「城市規劃設計收費標准」的情況下,為了規范城市規劃設計市場,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全面調查基礎上由「中國城市規劃協會」制定並發布的行業統一收費指導標准。
二、本「標准」適用於在中國境內的各項城市規劃設計收費。
三、本「標准」採用單價法,進行標準的制定。
四、本「標准」補充了部分以前「收費標准」中所缺項目類型及現在正在進行的項目類型。
五、本「標准」中,各規劃設計單位可根據項目難易程度、工作量大小、不同地區、規劃資質等級等情況誠意0.8-1.5的調整系數進行上下浮動。
六、外資和中外合資建設項目的城市規劃設計收費,參照國際城市規劃收費標准,又承擔方和委託方協商解決。
七、城市規劃設計單位(含境外設計單位)必須持有國家統一頒發的城市規劃設計證書,並經工商登記後,方可進入市場,收取城市規劃設計費。
八、境外設計單位在中國從事規劃設計業務必須執行此標准。
九、執行該「標准」,其各項規劃內容和深度按「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及國家和各省有關項目規定的要求執行。如果根據實際需要,委託方增加或減少內容、深度,其所佔工作量要相應增減。
十、編制城市規劃所需的基礎資料及地形圖(含電子文件),又委託方負責組織各有關單位提供。如委託方不能提供所需資料,要由承擔方調查收集基礎資料工作的,其資料費、地形圖(含電子文件)等費用由委託方支付。
十一、執行本「標准」,設計方成果需提供:中間成果(含論證材料)最多為15套,最終成果為6套,另提供彩色圖紙一套,如委託方須增加份數則需另行支付成本費用。
十二、執行本「標准」成果版權歸設計方所有,收費標准不包括提供電子文件及版權費用,如委託方須設計方提供電子文件和版權的,須支付相應費用。
十三、城市規劃設計費按進度分期支付,在規劃設計委託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委託方即支付規劃設計費總額的20%,方案確定時支付40%,規劃設計成果交付時結清全部設計費用。
十四、本「標准」從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實行。

一、城市總體規劃
序號 城市規模(萬人) 收費單價(萬元/平方公里) 備注
1 小城市(20以下) 3.5
2 中等城市(20-50) 3.0
3 大城市(50-100) 2.5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2.0

註:1、本次總體規劃收費標準的城市分類,按照「城市規劃法」所規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不含鄉鎮規劃。
2、表中人口規模已規劃期末人口為准
3、城市總體規劃按人口規模確定收費標准,按實際規劃建成區面積計算規劃費。
4、本收費標准不含城鎮體系規劃。
5、單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綱要的按總體規劃定額的50% 記取設計費。
6、城市總體規劃最低設計收費基價為40萬元/個。
7、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中,如需要警醒相關專題研究的,應單獨收費,收費標准為:特大城市為30萬元/個,大城市為20萬元/個,中等城市為15萬元/個,小城市為10萬元/個。
8、城市總體規劃工作量劃分為:現狀調研30%,方案階段為40%,成果製作階段為30%。
9、總體規劃調研和考察費用由雙方商定,如由委託方組織的,則由委託方承擔,如由設計單位自行組織的由設計單位自行解決。

二、城市分區規劃
序號 項目類別 收費單價(萬元/平方公里) 備注
1 新區 2.5
2 舊城區 3.0

註:1、城市建成區按照舊區標准收費,城市新區按照新區標准收費。
2、有些地區在城市建設中所驚醒的某些類似於分區規劃深度的規劃按照城市新區收費標准進行。
3、分區規劃最低設計收費基價為15萬元/個。
4、分區規劃工作量劃分為:現狀調研20%,方案階段為50%,成果製作階段為30%。

三、詳細規劃設計
1、控制性詳細規劃
序號 項目類別 收費單價(元/公頃) 備注
1 城市新區、開發區 2500
2 城市一般地段 3000
3 城市重點地段 3500

註:1、表中收費標准不含酚圖則,如增加分圖則,則令增加500元/公頃。
2、如增加建築形體方案示意,則增加2000元/公頃。
3、控制性詳細規劃最低設計基價10萬元/個。
4、控制性詳細規劃工作量劃分建成區為:現狀30%、方案階段40%、成果製作30%;如果增加分圖則,工作量劃分為現狀25%、方案階段40%、成果製作35%。
新區為:現狀15%、方案階段50%、成果製作35%;如果增加分圖則,工作量劃分為現狀15、方案階段45%、成果製作40%。
2、修建性詳細規劃
(1)居住區
序號 用地規模(公頃) 收費單價(元/公頃) 備注
1 3 15000
2 3-10 12000
3 10-20 11000
4 20-30 10000
5 30-50 9000
5 50以上 8000
註:1、最低設計費基價按5萬元/個。
2、建築單體為選型方案,如作建築單體方案設計,則建築方案費用另記。
3、委託方如要求作效果圖、模型等,則費用另計。
4、規劃總平面方案每增加一個,加收30%的規劃費用。
5、委託方如需要進行修建性總平面設計,則加收50%的規劃費用。
(2)城市一般地段
序號 用地規模(公頃) 收費單價(元/公頃) 備注
1 3 16000
2 3-10 14000
3 10-20 12000
4 20-30 11000
5 30-50 10000
6 50以上 9000

註: 1、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為5萬元/個。
2、建築單體為選型方案,如做建築單體方案設計,則建築方案費用另計。
3、委託方如要求做效果圖、模型等,則費用另計。
4、委託方如要求進行修建性總平面設計,則加收50%的規劃費用。
(3)城市重點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圍地段
序號 項目類型 收費單價(元/公頃) 備注
1 城市重點地段 16000
2 大型公建 18000
3 主要公建及周圍地段 18000
註: 1、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6萬元/個。
2、大專院校按城市主要公建地段收費。
3、建築單體為選型方案,如做建築單體方案設計,則建築方案費用另計。
4、委託方如要求做效果圖、模型等,則費用另計。
5、委託方如需要進行修建性總平面設計,則加收50%的規劃費用。
(4)公園、游樂場及其它園林規劃
序號 用地面積(公頃) 收費單價(元/公頃) 備注
1 1-10 12000
2 10-20 9000
3 20-30 8000
4 30-50 7000
5 50以上 6000
註: 1、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5萬元/個。
2、委託方如要求做效果圖、模型等,則費用另計。

四、風景區規劃
(一)風景區規劃大綱
序號 規模(平方公里) 收費單價(元/平方公里) 備注
1 小於50 5000
2 50-100 4000
3 100-200 3500
4 200-500 2500
5 500以上 1500
註: 1、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15萬元/個。
2、風景區規劃大綱收費標准為單獨編制大綱標准。
(二)風景區總體規劃
序號 規模(平方公里) 收費單價(萬元/平方公里) 備注
1 小於10 1.6
2 10-20 1.4
3 20-50 1.2
4 50-100 1.0
5 100以上 0.8
註: 1、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15萬元/個。
2、風景區總體規劃收費標准已包括風景區規劃大綱的工作量。
3、風景區總體規劃的面積應按實際規劃用地面積計算,水面應按實際規劃利用范圍計算。
(三)風景區詳細規劃

序號 規模(公頃) 收費單價(萬元/公頃) 備注
1 小於20 11000
2 20-50 10000
3 20-100 9000
4 100-200 8000
5 200以上 6000
註: 1、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15萬元/個。
五、城市近期建設規劃
1、單獨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收費按城市總體規劃收費的40%收取,如與城市總體規劃同時貶值則按城市總體規劃收費的30%收取。
2、城市近期建設規劃的規劃費用如小於20萬元,則設計收費最低基價為20萬元/個。
六、城鎮體系規劃
序號 規模(萬人) 收費單價(萬元/萬人) 備注
1 30-50 1.1
2 50-60 1.0
3 60-70 0.95
4 70-80 0.9
5 80-90 0.85
6 90-100 0.8
7 100-200 0.75
註:1、表中人口規模以規劃期末人口為准。
2、都市圈、城鎮群等類似規劃參照城鎮體系規劃的深度和收費標准進行。
3、在編制城鎮體系規劃中,如需要進行相關專題研究的,應單獨收費,收費標准為:省城和區域按30萬元/個,特大城市為25萬元/個,大城市為20 萬元/個,中等城市為15萬元/個,小城市10萬元/個。
4、城鎮體系規劃的規劃費用如小於20萬元,則設計收費最低基價為15萬元/個。
七、城市發展戰略規劃
1、參照「城市規劃編制辦法」中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基本要求進行。
2、收費標准按同等城市總體規劃的40-50%收取。
3、有些非城市地區發展規劃按所規劃范圍中的規劃建設用地的1萬元/平方公里計算。
4、城市發展戰略規劃的規劃費用如小於15萬元,則設計收費最低基價為15萬元/個。
八、概念規劃
1、概念規劃收費標准按其相應階段規劃收費標準的40-50%收取。
2、概念規劃的規劃費用如小於15萬元,則設計收費最低基價為15萬元/個。
九、環境景觀規劃
1、環境景觀規劃指居住小區、城市街景景觀、校園規劃等城市各類景觀專項規劃。
2、環境景觀規劃按相應項目類別規劃收費標準的30-40%收取。
3、景觀設計詳細規劃按詳細規劃收費標准執行。
4、景觀設計收費最低基價為8萬元/個。
十、城市設計
1、單獨編制城市設計其收費標准:總體規劃、分區規劃階段按其規劃設計收費標準的40-50%收取;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按期規劃設計收費標準的50-80%收取。
2、如在不同規劃階段基礎上,增加城市設計內容,則收費標准在相應階段的規劃設計收費標準的基礎上增加30-50%收取。
十一、小城鎮總體規劃
1、在編制小城鎮總體規劃時應同時編制鎮域城鎮體系規劃。
2、按規劃建設用地4萬元/平方公里收取。
3、本收費標准含鎮區總體規劃和鎮域村鎮體系規劃。
4、鎮區人口規模以規劃期末人口為准。
5、設計收費按規劃期末的實際規劃建成區用地面積計算。
6、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15-20萬元/個。
7、如進行專題研究,應單獨收費,收費標准為5萬元/個。
十二、城市單項專業規劃
專業規劃特指:給水、排水、供熱、燃氣、防洪、消防、電力、電信、環衛、抗震、人防、環境保護、綠地系統、道路工程、交通軌道、城市豎向、地下空間利用等規劃。

序號 城市規模(萬人) 收費標准(萬元/萬人) 備注
1 小城市(20以下) 1.0
2 中等城市(20-50) 1.0-0.8
3 大城市(50-100) 0.8-0.6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以60萬元為技術,每增加10萬人增加5萬元設計費

註:1、專項規劃深度為國家及省相關專業規劃編制辦法所規定的深度。
2、規劃設計最低基價為15萬元/個。
3、城市規模為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人口。
4、城市人口規模介於中間規模的城市可採用插入法進行計算。
5、對於單項專業規劃委託方委託時如有特殊要求,則根據其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況乘以1.1-1.3的系數。
6、專業規劃根據該表中的收費標准,結合各專業的具體情況乘以如下專業系數:排水、防洪為1.1;消防、抗震、人防為0.8;電力、電信、地下空間為0.9;道路工程為1.2;環境保護為1.0(如做生態環境保護內容則為1.5);其他為1.0。
7、城市綜合防災規劃在該收費單項收費標准基礎上乘以1.5的系數。
十三、城市綜合交通規劃
序號 城市規模(萬人) 收費標准(萬元/萬人) 備注
1 小城市(20以下) 1.0
2 中等城市(20-50) 1.0-0.8
3 大城市(50-100) 0.8-0.6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以60萬元為技術,每增加10萬人增加5萬元設計費
註:1、城市交通規劃深度以國家及省交通規劃編制辦法所規定的深度。
2、規劃設計最低基價為15萬元/個。
3、城市規模為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人口。
4、城市人口規模介於中間規模的城市可採用插入法進行計算。
5、本收費標准未包括委託方組織實施交通調查的工作量。
6、委託方如增加城市道路交叉口等規劃內容和其它深度要求的,則根據其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況乘以1.2-1.5的系數。
7、城市交通發展戰略規劃收費標准按照同等城市綜合交通規劃的60-70%收取。
十四、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規劃及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規劃
1、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規劃按1萬元/平方公里收取。
2、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規劃按8000元/平方公里收取。
3、歷史文化名城(名鎮)為列入省和國家保護的,歷史文化遺跡為市級以上保護的。
4、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規劃必須按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規劃條例及編制辦法」的要求進行。
5、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10萬元/個。
十五、旅遊業規劃
1、按規劃期末旅遊人數收取,標准為15000元/萬人。
2、省域旅遊發展規劃基價為120萬元。
3、市域旅遊發展規劃基價為50萬元。
4、如增加旅遊產業規劃,則在原收費標准基礎上增加20%。
十六、咨詢收費
1、咨詢收費之從事各類規劃咨詢收費,工程類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2、咨詢收費按所從事的規劃項目收費的30%記取。
3、專家咨詢:教授級高工按5000元/工日記取,副高工按4000元/工日記取,工程師按3000元/工日記取。
十七、編制標書收費
1、編標指規劃設計單位為規劃管理部門或其它業主進行規劃表書制定等服務項目。
2、編制標書收費按所編項目規劃設計費的5%收費。
十八、規劃標底費的規定
1、規劃標底費指業主進行規劃招標時,對未中標但符合投標要求的投標方案所支付給投標單位的最低費用。
2、規劃標底費按照該項目規劃設計收費的30-40%收取,不得低於30%,不符合規劃標底費要求的招投標項目,各規劃設計單位不得參加投標。
十九、電子文件收費
1、電子文件收費指規劃設計單位在規劃成果出院時將電子成果版權轉讓給委託方進行的收費行為。
2、電子文件收費標准按所規劃項目設計費的1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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