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規劃和國土管理局 城鄉規劃局有什麼不同
規劃和國土管理局與城鄉規劃局的區別如下:
1、名稱不同
城鄉規劃局是市人民政府負責城鄉規劃的行政主管部門,城鄉規劃是各級政府利用現有地圖、衛星地圖結合實際來開發治理歷史現狀。
規劃和國土管理局貫徹執行有關城鄉規劃、土地、地質礦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有關城市規劃編制和規劃實施、土地、地質礦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2、職能不同
城鄉規劃局統籌安排城市規劃和農村交通居住消防綠化,生產生活環境建設,發展空間布局,提升品位,合理節約利用自然資源,保護生態和自然環境,維護社會公正與公平的重要依據,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屬性。
規劃和國土管理局負責城市地名、城市規劃設計、城市建設檔案等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大問題調研。
領導、指導測繪管理部門開展測繪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負責歷史文化名城、歷史風貌保護區、歷史文化名鎮、優秀歷史建築和市級以上歷史文物古跡的規劃管理工作。
3、工作原則不同
城鄉規劃局是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一定時期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依法編制規劃文件,以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功能布局,綜合部署各項建設,為社會、經濟、文化綜合發展服務。
規劃和國土管理局依法負責土地收回、土地儲備和各類建設用地的審批和管理, 擬訂並實施節約集約用地評價;研究制定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的管理;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1)城鄉建設規劃局百科擴展閱讀:
規劃局:負責城鄉規劃管理工作,開展城市總體發展戰略規劃的研究和組織編制。參與制定區域性發展規劃、某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建設局(住建局):綜合管理全市建築活動,規范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建築市場准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與安全,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法規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
國土局:主要責任是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海洋、礦產資源。例如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開發土地,審批建設用地和農村私人建房,辦理土地出讓、轉讓、出租、抵押,調處土地權屬糾紛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城市總體規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土資源局
『貳』 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是機關還是事業單位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屬於機關行政編制單位。
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機關行政編制為345名(含兩委人員編制10名、援派機動編制4名、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37名)。其中:部長1名、副部長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57名(含總規劃師1名、總工程師1名、總經濟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2名、離退休幹部局領導職數3名)。
(2)城鄉建設規劃局百科擴展閱讀
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中,將原建設部的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並取消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的審查事項。
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主要作用於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且為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推進建築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發揮著積極作用。
主要職能有:
1,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
2,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
3,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
4,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
5,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
6,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
7,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
8,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
9,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
10,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叄』 城建局和規劃局的關系
兩個單位都是政府城建口的職能部門,無所謂誰權利大和小,是並列的關系。
規劃局全名叫「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主要負責:
1、制定城市發展戰略和城鎮規劃的政策法規;
2、參與編制城市土地規劃和區域規劃;
3、監督城市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比如用地性質,控樣規指標以及城市的發展等等。
城建局比較偏重建設工程的管理,規劃局則比較偏重建設工程的規劃區域。
會議指出,改革開放40年來,城鎮化進程波瀾壯闊,城鄉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住房制度、建築業體制機制、城鄉規劃建設管理體制等改革深入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在改革大潮中不斷發展前進,群眾居住條件顯著改善,城鄉建設成就斐然,建築業不斷發展壯大。
會議強調,2019年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統籌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工作,努力開創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肆』 規劃局主要是干什麼的
該局承擔統籌全市城鄉規劃的責任,規劃局的主要職能為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鄉規劃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起草全市有關城鄉規劃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組織開展城鄉規劃的戰略研究、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城市建設近期目標和年度建設計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論證。
(4)城鄉建設規劃局百科擴展閱讀
1、貫徹執行有關城市規劃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負責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參與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
3、負責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組織工程選址,核發選址意見書;提供規劃設計條件,審定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負責規劃設計市場管理和規劃設計成果驗收;負責城市勘察測繪工作。
5、會同文化部門組織編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並實施規劃管理;負責市級以上風景名勝區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城市綜合交通規劃,並實施統一的交通規劃管理。
7、對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鄭東新區、大學園區實施統一的規劃管理。
8、指導縣(市)、上街區和村鎮的規劃管理工作。
9、負責城市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選址和其他違反城市規劃的行為;負責行政應訴、行政復議工作。
10、參與城市規劃區內重要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負責全市城市建設檔案的收集、管理、編研、開發利用工作。
11、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職工管理工作。
12、承辦省會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伍』 城市規劃局是做什麼的
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城市規劃、城市勘察測量和城市規劃設計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組織制訂我市有關城市規劃、城市勘察測量和城市規劃設計等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政策,並組織檢查實施。
統籌安排城市規劃和農村交通居住消防綠化,生產生活環境建設,發展空間布局,提升品位,合理節約利用自然資源,保護生態和自然環境。維護社會公正與公平的重要依據,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屬性。
主要職責
負責市屬各區的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受理建設項目用地規劃的申請,提供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審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延期使用;負責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所核定內容的有關手續,參與招標拍賣用地土地使用權價格的制訂。
負責城市規劃勘察測量管理工作,擬定城市勘察測量規劃、計劃和技術標准並組織實施,管理城市勘察測量成果等工作;管理城市測量控制系統;審批拆遷永久性測量標志;管理、審核城市規劃基礎地理信息。
負責本市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建檔案的收集、保存、查詢等管理工作;負責廣州市綜合航空遙感的協調工作。
『陸』 住建局與規劃局的區別
住建局與規劃局的區別如下:
一、規劃局的職責,它是一個公共機構,規劃局一般都在規劃城市建設。
1,制定城市發展戰略和城鎮規劃的政策法規。
2,參與編制土地規劃和區域規劃;
3,負責大型項目的選址和可行性論證。
4,負責城鄉規劃設計、施工管理、勘察設計;
5,負責組織制定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參與研究和制定專業規劃和城鎮體系規劃;
6,負責城市規劃的審批和審批工作;
7,參與城市新區開發和舊城改造的組織;
8,負責城鄉、風景區各類建設項目的「選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頒發。
9,負責違法建設活動的調查、處罰和城市規劃審批;
10,負責鄉鎮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村鎮系統規劃審批;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住建局,又稱建設局,全稱為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縣(或設區)一級主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
(6)城鄉建設規劃局百科擴展閱讀: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land use permit)是政府部門為完善城鄉交通基礎建設、用地規劃和城鄉消防逃生進出安全,結合公民的生產生活生存、商業居住生活等長期需要。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城鄉規劃法》,應合理的設置建設用地,指導公民按照城鄉總體規劃和個人生產生活居住等需要,到所在轄區居委會,申請填寫《擬建項目規劃許可證(原址、選址建房意見書)》後,經過消防、規劃等部門受理審結同意,並在規劃區內或按照城鄉總體規劃建設,依法核發的法律憑證、准建手續。
是法律賦予普通公民的一項基本人權。擬建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使用或徵用、劃撥土地前,是城鄉交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擬建項目的申請位置和范圍與城鄉規劃相符的法定憑證,是擬建單位使用建設用地的法律憑證。沒有此證的用地責任人或單位屬非法用地,房地產商的售房行為也屬非法,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
為保證城鄉規劃區內的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規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由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作為建設單位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和有償使用土地的法律憑證。
第三十七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經有關部門批准、核准、備案後,建設單位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核定建設用地的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的范圍,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批後,由土地主管部門劃撥土地。
第三十八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出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前,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出讓地塊的位置、使用性質、開發強度等規劃條件,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組成部分。未確定規劃條件的地塊,不得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在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建設單位應當持建設項目的批准、核准、備案文件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中,擅自改變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組成部分的規劃條件。
參考資料:網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柒』 請問規劃局是干什麼的額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指導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內劃、城市勘察和市容政工程測量工作。
綜合管理全市建築活動;規范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建築市場准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與安全。
指導全市城市建設和村鎮建設工作。
指導全市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業行業管理。
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咨詢行業管理,規范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市場。
制定全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
管理全市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
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規劃局。
簡介:規劃局意思是進行比較全面的長遠的發展計劃,是對未來整體性、長期性、基本性問題的思考、考量和設計未來整套行動方案。提及規劃,部分政府部門工作同志及學者都會視其為城鄉建設規劃,把規劃與建設緊密聯系在一起。其實,這是對規劃概念以偏概全的理解。
拓展資料:規劃局屬於行政機關,其下屬機構為事業單位,例如城鄉測繪所,城建檔案館,建設勘察設計院等。
『捌』 城市規劃局的職能簡述是什麼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本市城鄉規劃管理方面的規范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2、組織擬訂和修改市城市總體規劃;負責組織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重要地段修建性詳細規劃;負責修建性詳細規劃、專業規劃以及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鄉鎮、村規劃的審查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和年度規劃的實施計劃。
3、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包括臨時)許可證》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4、實施城市規劃管理監督檢查,查處違反城市規劃的建設行為。
5、負責對全市規劃設計工作的管理以及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審查和建築設計方案的規劃審查;負責城市設計的管理。
(8)城鄉建設規劃局百科擴展閱讀
城市規劃控製作用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控制城市的發展方向和速度,主要是對影響城市性質、發展規模的各方面因素進行有效的引導和制約,特別是對建設項目的立項、產業結構的調整、人口增長和遷移等方面進行嚴格的規劃管理。
二是控制城市發展的布局和結構,主要是對城市的土地利用、空間布局、容積率、日照間距、建築層數、環境容量、園林綠化要求、自然風貌和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以及建設部署等方面進行嚴格的規劃管理,防止混亂失控現象。
參考資料
網路-廣州市城市規劃局
『玖』 規劃局是干什麼的
國土資源部規劃司,組織編制全國及區域性的國土規劃、國土資源五年規劃,擬訂區域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城鄉統籌、國土綜合整治、西部開發、東北振興及中部崛起等區域性政策。
主要職責:
(一)負責部內各項規劃工作的歸口管理。
(三)組織編制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相關土地利用專項規劃,指導和審核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對規劃執行進行監督管理,參與土地開發整理重大工程審核。
(四)組織編制全國土地利用計劃,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管和評估考核。
(五)組織編制全國礦產資源規劃,組織和參與編制地質礦產、地質環境保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資源儲備和海洋資源等專項規劃,組織編制和管理國土資源調查評價規劃和年度計劃,並進行監督檢查。
(六)負責制定重要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指導目錄和開發總量指標;負責重要勘查、開采規劃區的劃定與管理;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采、保護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等項目的規劃審核。
(七)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擬訂相關政策;參與報國務院審批的建設用地、開發區設立和擴區、涉及項目用海等的審核。
(八)負責部門基本建設投資項目管理,承擔部對口國家發展改革委的重大專項的歸口管理;承擔部進口物資免稅審核工作。
(九)組織審查土地利用和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的行業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負責報國務院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承擔其他設市城市總體規劃用地規模的核定。
(十)負責編制礦產資源保護專項規劃、計劃,負責節能減排、循環經濟、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等新經濟工作。
(十一)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9)城鄉建設規劃局百科擴展閱讀
司內共設5個處,分別是:
(一)國土綜合處(區域發展辦公室)
組織編制實施全國及區域國土規劃、國土資源五年規劃,指導地方編制國土規劃;組織開展全國和重點地區國土綜合開發整治工程;負責部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等新經濟工作;負責司內行政事務管理工作。承擔部西部辦、東北辦、節能減排辦等區域開發辦公室的日常事務性工作;參與國家西部大開發、東北振興、中部崛起、區域國土資源開發、城鄉統籌等區域發展工作。
人員編制:4名。其中處長1名,副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二)土地規劃處
組織編制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擬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和實施的政策措施;指導和審核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參與報國務院審批的建設用地、開發區設立和擴區等的審核;組織審查涉及土地利用的行業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負責報國務院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承擔其他設市城市總體規劃用地規模的核定。
人員編制:4名。其中處長1名,副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三)土地計劃處
組織編制全國土地利用計劃;負責土地利用計劃執行監督和評估考核;擬訂土地利用計劃管理相關政策;指導地方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國或區域性的土地利用專項規劃;指導和審核地方相關土地利用專項規劃;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布局調整、土地整治等周轉指標的計劃管理及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
人員編制:2名。其中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1名。
(四)地質礦產規劃處
組織編制全國礦產資源規劃,指導和審核地方礦產資源規劃;組織、協調或參與編制地質礦產專項規劃;制定重要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指導目錄和開發總量指標;負責重要勘查、開采規劃區的劃定與管理;組織審查涉及地質、礦產的各項規劃;組織編制和管理國土資源調查評價規劃和年度計劃,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編制礦產資源保護專項規劃、計劃。
人員編制:3名。其中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五)投資管理處
參與國家審批、核准、備案的建設項目土地利用相關前期工作,承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並擬訂相關政策;參與涉及建設項目用海的相關審核工作;負責部對口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專項的歸口管理;承擔部門基本建設投資項目論證、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部門重大基本建設項目報批;承擔部進口物資免稅審核工作。
人員編制:2名。其中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