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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醫保基金運存在的問題

發布時間:2021-02-18 09:41:41

❶ 我國現在的醫療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20世紀50年代以來,中國逐步建立了有時代特色的醫療保險體系,並發揮了重大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以往醫療保險制度的缺陷也逐漸暴露出來。本文從當前醫療保險制度的弊端入手,分析發生問題的原因,提出加大力度進行醫療保險改革,建設有中國特色的醫療保險制度。

1 中國醫療保險制度情況

我國的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建立於20世紀50年代初,包括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兩部分。這項制度實施幾十年來,對於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減輕職工的個人和家庭負擔、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等起到了積極作用,促進了經濟發展,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在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曾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醫療保險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也日漸暴露出來。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1)醫療費用國家和企業包得過多,負擔沉重、管理不善、缺乏有效的費用控制機制,造成極大的損失和浪費;(2)醫療保險的覆蓋面窄,服務的社會化程度低,部分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得到滿足與醫療資源浪費的現象並存,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制度不統一。由於原有的這套醫療保險制度已經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甚至阻礙了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因此,國務院於1998年12月下發了《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以下稱《決定》),部署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進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在1999年內全國基本建立新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決定》頒布以來,全國各省市以「低水平、廣覆蓋,雙方負擔,統賬結合」為原則,加緊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的建設,取得了重大進展。各省市基本上都根據實際建立起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基本框架,成立了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社保基辦),建立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並由社保基金辦負責審核並選定了定點醫療服務機構和定點葯店,擬定出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及相應的管理辦法等。在基本醫療保險之外,各地還普遍建立了大額醫療費用互助制度,以解決社會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之上的醫療費用。

2 現行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存在的缺陷

在《決定》頒布實施的4年多時間里所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但是,隨著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如產業結構的變動、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深入、戶籍制度管制的松動等,現行社會醫療保險體制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問題也逐漸暴露了出來,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 公平性問題 盡管公平性是建立社會醫療保險制度需要考慮的首要問題,在《決定》中也體現出了這一點,但由於我國的基本國情和特殊性,這個問題並沒有得到很好解決。首先就總體來看,到目前為止,社會醫療保險覆蓋的人群不足1億,不到總人口的1/12,絕大多數人群尤其是廣大農民沒有醫療保障。盡管我們在農村推行的是與城鎮醫療保險體制不同的合作醫療制度,但由於農民收入、鄉級財政等諸多限制,實施狀況令人擔憂,看病難的問題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而且從長遠來看,打破城鄉分割,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是必然要求。因此,農村的社會醫療保障問題應該納入社會醫療保險體系的總體框架來考慮。其次,單純就城鎮來看,根據《決定》的要求,參保人群的覆蓋范圍為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至於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是否參加,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決定。事實上,各省市在實施中原則上將後者均列入醫療保險計劃中。但是,從實施效果看,由於受企業(包括個人)的支付意願和支付能力所限,實際參保人群覆蓋面有很大的局限性,從而導致一大部分人群的醫療需求毫無保障,願意參保而且有支付能力者主要是政府機關、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的職工和效益較好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的在職職工,而民營、三資企業的職工、個體工商戶和城鎮居民、城鎮弱勢群體(包括下崗失業人員、低收入職工、大病、重病和特殊病患者、體弱多病的退休人員)參保率很低,原來享受公費醫療的在讀大、中專院校的學生,享受部分勞保醫療保障待遇的職工直系親屬均未納入現行醫療保險保障范圍,湧入城鎮的大量外來勞務工者也完全沒有醫療保障。由於社會人群參保率低,參保職工年齡結構又趨於老化,這會使保險基金的積累性減弱,並逐漸萎縮:一方面使得保險統籌基金的橫向社會互助互濟性差,不能均衡醫療費用負擔;另一方面也會導致個人賬戶的縱向積累保障作用大大減弱。這既不利於分散醫療風險,又沒有體現出社會醫療保險的共濟性與公平性,同時,也危及了醫療保險體系的可持續發展。

2.2 基金平衡問題 基金平衡是醫療保險體系有效運行的關鍵,也是醫療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就目前來看,全國各省、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均存在同樣的問題,即基金收支不平衡,社會統籌基金保障程度低,個人賬戶支付能力弱,無法滿足參保人的基本醫療消費需求。

目前的現狀:一方面,由於前述社會人群參保率低、結構老化等原因,基金的積累性在減弱甚至萎縮,而政府並沒有給予基金以財政支持,加之許多單位應參保不參保,無故拖延保費的繳納,漏報、瞞報工資基數來逃避繳費,致使基金的籌資水平很低;另一方面,從實際醫療消費看,即使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由於統籌基金起付標准設置的「門檻」過高,超過封頂線以上的高額醫療費用負擔風險大,參保人自負醫療費用的比例高等原因,加之缺少合理有效的供方制約機制導致,如醫院亂收費、濫用葯、濫檢查以及葯品生產流通環節虛高定價等問題,一旦患了大病、重病或慢性病,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支付就會嚴重不足,且存在較大缺口,參保人不得不用現金支付很高的醫療費用,這給低收入者和體弱多病者帶來難以承受的經濟負擔。

2.3 補充醫療保險問題 社會醫療保險體系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我國處於現階段生產力水平低下的情況,基本醫療保險只能是「低水平、廣覆蓋」,而它在保險深度和廣度上的缺口,需要依靠補充醫療保險即商業醫療保險來補充。商業醫療保險靈活便利,自由選擇性強,能夠提高社會醫療保障水平,滿足不同人群、不同層次的需要。而其專業化、市場化的運作機制也可以為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所借鑒,以促進基本醫療保險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因此,只有將基本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有效銜接,才能使醫療保險體系更加科學和完善。

我國的商業醫療保險起步不久,還存在相當大的發展障礙。集中表現在:(1)醫療改革不到位,相關法律法規不配套;(2)缺乏鼓勵開辦健康醫療保險的政策支持;(3)保險公司自身的專業化經營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醫療保險是一項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管理難度相對較大的業務。由於醫療保險在我國起步較晚,且長期作為從屬業務或附加險來對待,各保險公司在醫療保險方面的經驗和技術普遍缺乏,風險管理和控制水平較低;人才培養不夠,尚未建立起一支專業化人才隊伍;產品創新能力不強,險種單調重復,難以滿足市場的不同要求。

2.4 醫療機構改革問題 我國醫療服務市場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從橫向上來看是行政性壟斷沒有被打破,缺乏公平競爭的環境。政府直接擁有和管理醫療機構,把主要精力放在辦醫院上面,在一定程度上自覺或不自覺地成為公立醫院利益的保護者。這限制了其他產權形式醫療機構的發展,市場因為缺乏競爭而使資源配置效率低下,公立醫療機構利用其壟斷地位片面追求經濟效益,亂收費、濫檢查、濫開葯、服務質量差,直接受害的是普通的醫療服務消費者。從縱向上來看,區域衛生規劃不合理是主要問題。主要表現在衛生資源配置條塊分割,重復建設,結構失衡,資源浪費與短缺並存,運行成本高,總體利用效率低,不能很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醫療衛生需求。因此,醫療機構亟待改革,醫療衛生資源需要重新整合。

3 建立有中國特色的醫療保險制度

3.1 協調社會經濟發展,科學規劃,加強醫療保險制度的宏觀指導 醫療保險制度作為一項重要的社會政策,所涉及的社會活動范圍非常廣泛,成為與各參保人員不可分離、密切相關的社會活動。因此,需要制定一個既符合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又能滿足人們醫療需求為目標的中、長期醫療保險事業發展規劃,以指導社會發展、協調社會、經濟發展關系,並使之成為人們社會行為的行動指南。通過醫療保險事業規劃,實施為參保者提供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基本醫療保障,努力實現社會經濟與醫療保險事業相互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從長計議,立足長遠,科學、民主地謀劃未來醫療保險事業,正確認識和處理社會經濟發展與 醫療保險事業發展的相互關系,協調社會經濟發展與醫療保險事業的發展規模、速度、比例,確定符合社會經濟發展要求的基金籌集與使用、費用分擔與費用制約機制,准確地把握全局與局部、眼前與長遠、總體與單位等各類規模、速度、比例指標,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協調醫療保險管理方、醫療服務提供方、參保人員等各種醫療保險關系,按照社會需要合理分配社會資源,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避免浪費。在動態中求平衡,在平衡中求發展,在發展中求平衡,使醫療保險制度運行處於良性循環中,促進醫療保險事業不斷進步,使更多的社會成員享受到更多的醫療保險所帶來的利益。

3.2 加快醫療保險的立法步伐,構築起醫療保險法律保障醫療保險制度 改革是為了保障全體勞動者的基本醫療需要而由國家強制實施的,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公平性的特點。因此,為保證其目標的實現,只有通過法律途徑由國家立法實行。醫療保險基金是為參保人員在出現疾病風險時提供資金保障而建立起的一道健康安全網,是全體參保人員的「保命錢」,其作用的發揮意義深遠且重大。而現今其相關立法的不健全、滯後,對危及醫療保險基金安全的行為,相關法規條款針對性不強,處罰力度較弱,甚至於執法處罰無據,難以有效地發揮法律處分的強力作用,以達到懲戒警示的目的。為此,建議盡快將醫療保險列入立法計劃,加快醫療保險法規立法,從而構築起一道醫療保險基金安全的法律保障防線,以保證醫療保險制度的運行,是當前醫療保險工作的緊迫任務。

3.3 加強醫療保險政策動態研究是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中科學決策的重要前提 社會經濟的發展、科技的進步與人們健康意識的提高,使人們對醫療的需求不斷提高,舊的醫療保險政策只能適應原有的基本醫療需求,不能解決變化了的客觀情況,甚至為解決以往的矛盾或問題而引起新的問題。影響醫療保險發展變化的關系較多,各種矛盾錯綜復雜,各種原因千差萬別,各種因素相互作用、互為因果,情況較為復雜。醫療保險制度政策研究是為預防在醫療保險制度施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新矛盾,及時解決醫療保險制度施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是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科學決策的重要前提。因此,只有加強醫療保險制度過程管理和動態研究,擇機調整醫療保險政策,以避免或減少因為醫療保險政策滯後而造成的對醫療保險制度及醫療保險基金的沖擊和浪費現象,不斷完善醫療保險制度,才能有效地發揮醫療保險政策作用,才能滿足日益發展變化的醫療需要,保證醫療保險制度的穩步運行。

3.4 開源與節流並舉,重在節流 合理利用醫療保險基金是實施醫療保險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途徑。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出台對醫院在醫療安全上的要求更高、更嚴格,必須認真考慮醫療安全,各種新的醫療技術項目的開展、新的診療設備的相繼投入、高新醫用材料的運用,大大降低了醫療風險。因此,作為醫療提供方均希望通過安全使用高新設備減少醫療糾紛,同時,也能為其帶來豐厚的經濟效益。但這樣做卻導致了醫療成本的增加,社會醫療負擔的增加,給醫療保險基金支出造成新的壓力。隨著人口老齡化速度的加快,老年人口所佔參保人群結構比例不斷攀升。醫療保險基金收入並未與醫療保險基金支出增長同步,面臨著醫療保險基金籌集增長困難而醫療需求增長加快的雙重壓力。這不利於醫療保險制度平穩運行和可持續發展,若不加以及時研究和解決,會不可避免地出現卯糧寅食,使醫療保險變成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最終會使整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功虧一簣,失信於民。因此,就目前而言,既要開源也要節流,開源與節流並舉,把節流放在首位,加強醫療費用控制,提高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有效地利用醫療保險基金,保證醫療保險可持續發展。

3.5 加強引導,引入競爭,合理配置醫療資源,促進社區醫療機構建設 由於醫療服務市場的特殊性,醫療提供方掌握全部的醫療信息及醫療資源,處於壟斷地位,形成賣方市場,從而容易使市場失靈。僅靠市場機制不能解決資源合理配置及合理利用的問題。因此,為保證醫療服務公平競爭,保證參保人員合法利益,政府幹預必不可少。就目前來講,社區醫療機構的建設尤顯突出,政府部門應通過宏觀管理,搞好衛生資源規劃、配置,制定相關扶持社區醫療衛生的政策,鼓勵引導各種社會資金參與社區醫療衛生建設,多渠道、多方位地加大社區醫療機構的投入力度,加大培養適應社區醫療衛生需求的通科醫生,提高社區醫療機構服務水平,創造良好的社區就醫環境,在群眾中樹立良好的形象。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在確定醫療機構的定點上,依據社會平均成本或先進成本制定費用支付標准和規范,依據醫療保險實際情況合理布局,確定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所需衛生資源量,打破壟斷,引入競爭,扭轉被動局面。引導醫療機構通過內部挖潛,降低成本,改善服務,提高經濟效益,同時,對符合條件的社會醫療機構給予政策支持,加快定點步伐,並從醫療保險結算政策,標准上適當傾斜,以吸引參保患者就近就醫,方便參保病人,降低醫療成本,真正實現「小病在社區、大病在醫院」。

❷ 濟南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方法

《濟南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今天正式公布。辦法自8月1日起施行.《濟南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居民醫療保險待遇做出詳細規定。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范圍以外的人群,將全部納入辦法適用范圍,具體包括嬰幼兒、學齡前兒童、中小學生、高中及職業學校學生等未成年人,非從業成年人,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保的老年人。
根據勞動保障部門對參保人員的摸底測算,我市符合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范圍的人員約有78萬人。其中,未成年人55.4萬人、成年非從業居民8萬人、老年居民7.3萬人、重度殘疾人和低保人員7.3萬人。
門診規定病種目錄
適時調整
辦法規定,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用於支付參保人發生辦法規定的門診、住院以及門診規定病種一定比例的醫療費用。參保人在一個醫療年度內,住院或者門診規定病種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起付標准以下由個人負擔。住院和門診規定病種的起付標准分別計算。
住院的起付標准,按照一級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200元、二級醫療機構400元、三級醫療機構700元的標准確定。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第二次住院起付標准比上一次降低20%,從第三次住院起不再執行起付標准。門診規定病種的起付標准,在一個醫療年度內參保人只執行一次,標准為200元。
居民醫保一年
最高支付6萬元
參保人在一個醫療年度內住院和門診規定病種治療發生的符合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規定的醫療費用
(含個人按一定比例負擔部分)實行最高支付限額制度,標准為6萬元。
醫療費用將由居民醫療保險基金和個人根據醫療機構等級按照以下標准分擔,在一級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療的,由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70%,個人負擔30%;在二級醫療機構醫療的,由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60%,個人負擔40%;在三級醫療機構醫療的,由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50%,個人負擔50%。
參保人連續繳費的,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自第二個醫療年度起每年比照前款規定提高1個百分點,累計不超過5個百分點。
兒童意外傷害保費
一年最高2000元
辦法規定,一個醫療年度內,參保人在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發生的符合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累計不超過200元的部分,由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按照20%的標准支付。
在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18周歲以下的參保人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門診急診醫療費用,在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內累計超過200元以上的部分,由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80%,在一個醫療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2000元(含個人按一定比例負擔部分)。
危重病人在門診搶救無效死亡的,其符合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規定的急診費用由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按照住院有關規定支付,不再執行起付標准。
參保人如果因參軍、升學(就讀高等院校)、戶籍遷出本市等,其居民醫療保險待遇即時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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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醫保基金管理問題在哪兒

簡介:


今天,審計署網站發布了醫療保險基金審計結果稱,從審計情況看,有關部門和單位能夠認真執行國家政策法規,醫保業務經辦和基金管理總體規范,但也發現一些管理不規范問題,以及15.78億元違法違規問題(約占抽查資金金額的0.46%)。

❹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當前居民醫保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居民醫保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城鎮非從業人員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但作為一項全新的醫療保險制度,在推行之初,一切都處於探索中,難免會出現一些問題。因此,這就需要我們對這些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在實踐中不斷地對制度進行探索完善。(一)城鎮居民的界定范圍模糊,邊緣群體被忽視
由於我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調整和戶籍制度改革,社會流動日益頻繁,使得城鄉居民的構成較為復雜,難以區分,城鎮居民的身份難以界定。而居民醫保制度中對參保對象城鎮非從業人員的界定較為模糊,因此容易遺漏一些群體。例如靈活就業人員群體的特點是流動性較強,無固定崗位,收入不穩定,常常在失業和從業狀態中徘徊,由於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體系主要覆蓋范圍是用工單位的正式從業人員,而居民醫保又未做詳細規定,這樣就造成靈活就業群體的醫療保障網基本不存在,他們幾乎游離在醫療保險體系之外,其中尤以農民工群體的醫療保障缺失情況最為嚴重。(二)居民醫保制度的統籌層次較低
目前,我國居民醫保制度的統籌層次是以縣級、市級統籌為主。這樣一個較低的統籌層次不僅不利於進一步分散風險,也不利於在全國范圍內發揮更大的互助共濟作用。特別是以縣級統籌為主的統籌模式,更是不利於風險的分散,易造成各縣級統籌區各自為政,不利於資源的有效整合。所謂的居民醫保縣級統籌,是指各縣級統籌區按照省市的指導意見,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不同的實施辦法,具體負責本統籌區居民醫保政策的制定實施和醫保基金的管理運行。縣級統籌引發的最直接的一個問題就是同城不同待遇現象的出現。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同地區的縣級統籌區規定的參保條件不一致,二是同地區的醫療待遇有所差異。參保條件不一致是指同一個城市的各縣級統籌區在確定參保范圍時,有的是按戶籍所在地參保,有的是按居住地參保,這樣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混亂,使得一些人以雙重身份參保。醫療待遇的差別,主要表現在門診補助和住院報銷比例上。門診個人賬戶配置狀況、金額以及使用方式在縣級統籌區各有不同,這是產生門診待遇差別的主要原因。一般來講,同一座城市各縣級統籌區住院報銷比例是基本相同的,不同的是各統籌區醫療管理手段上存在差異,例如自主指定首診醫院、惠民醫院等,導致產生不同的住院門檻費,報銷比例也就有了差異。此外,縣級統籌模式的另一個缺陷就是參保居民異地就醫比較困難。由於醫療保險管理尚未實現全國聯網,甚至同一城市的不同縣區之間也沒有實現聯網,參保居民若在異地看病,就需要有足夠的資金進行墊付,如因病情需要轉移到異地治療的,還需要由定點醫療機構提出申請,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批,方可轉移。在縣級統籌模式下,異地就醫程序的復雜繁瑣,將給參保居民的就醫診療帶來諸多不便。(三)制度運行與其它醫療保障制度之間未實現有效銜接
當前我國醫療保障體系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社會醫療救助制度。雖然這四種制度是根據不同人群設計的,具有較強的針對性,但是它們之間又存在交叉,而制度的分割運行使得各險種政策不一,籌資水平和享受待遇呈現差異,彼此間缺乏有效銜接,參保者在區域間正常流動與醫保管理之間產生矛盾。目前,由於人員社會流動性越來越大,人們工作崗位的變動也越來越越頻繁,一部分人的身份會在短時間內發生多種變化。可是這四項保障制度分屬勞動保障、衛生、民政三個部門,多頭管理,條塊分割,使得一個人因身份改變而想繼續使用同一個賬戶參加其它醫保幾乎是不可能的。(四)制度運行的抗風險能力有限
居民醫保的主要參保群體是學生、少年兒童和城鎮非從業人員,因此,其覆蓋對象普遍存在!四多一少.的狀況,即:老、幼、病、弱多,低收入和無收入者多,零星閑散人員多,文化素質偏低者多,而人口基數和參保人數卻相對較少。這種「四多一少」的狀況反映出居民醫保參保對象的最大特點就是這個群體主要是城鎮的社會弱勢困難群體。這部分群體大多沒有收入來源或收入較低,這就決定了居民醫保的籌資標准也較低。而這部分群體又屬於疾病的高發、多發群體,因此,其醫療費用的支出也較高。此外,由於居民醫保實行自願參保的原則,且其待遇享受模式是繳費一年享受一年的模式,這就導致人們有病參保,無病不參保;有病續保,無病斷保。人口基數和參保人數較少,籌資水平較低,費用支出高,最終導致基金的抗風險能力和支撐能力較弱。(五)社區衛生服務平台建設滯後
社區衛生服務是融預防、醫療、保健、康復、健康教育、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功能為一體的成本低、效果好的綜合性醫療衛生服務,是城鎮居民獲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最佳途徑。因此,居民醫保制度也從制度上加大了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傾斜力度,鼓勵參保居民!小病進社區,大病上醫院.。例如..安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規定,參保居民的住院起付標准為:三級定點醫療機構60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400元,一級定點醫療機構300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200元。統籌基金的支付比例為: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50%;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60%;一級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65%;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統籌基金支付75%。然而,現時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所能提供的醫療服務項目還非常有限,配備的醫生的專業性還不強,距!全科.服務還有較大的差距,社區衛生服務資源的有限性,限制了人們進社區就醫診療的意願,造成參保居民不論大小病都進大醫院的局面。

❺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以來雖然覆蓋面擴大了,參保率也有所提高,但該制度的實際受益率是比較低的,一般在20%左右。比如山東濟南市受惠率僅為15.56%,80%以上的參保人員無法享受保障待遇。福建省有21.83%的居民享受過醫保待遇,而78.17%的居民基本沒有享受過待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主要是滿足大病醫療需求的,但生病住院的人畢竟是少數,只有少數人受益卻能影響到制度的參保率甚至可持續發展。
參保的可持續性弱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從試點到全面實施,參保率逐步提高,但可持續性弱。原因如下:一是自願原則的規定。國發[2007]20號)文件規定,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採取自願原則,也就是說,願意就參保,不願意就不參保,這就會出現年老的、易患病的等群體願意參保,而自認為年輕、健康的群體就不願意參保,可稱之為「逆向選擇」。另外,貧困群體由於受到收入的限制也決定不參保,因此不願意參保的這些人就沒有進入制度之中。二是政策宣傳不到位。由於相關部門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宣傳不深入,導致有些居民因不了解政策而沒有參保。三是存在一小部分參保但又退保的群體,比如因忘記繳費導致繳費中斷而退保;因繳費水平提高再加上之前繳費了但從未受益過而不願續保等,缺乏連續參保的激勵措施。以上這些因素都會影響到參保的可持續性。 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宣傳需要加大力度,如前所述,政策實施以來,仍有較多居民因不了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而未參保。除此之外,宣傳也要有廣度和深度,既要闡明政策優勢、特點和適合人群,又要宣傳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好處和參保、繳費、報銷的程序,也要宣傳如何看病如何選擇醫院等跟參保人能享受醫保待遇相關的所有信息,使居民能全面透徹的了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尤其是在能保證基本醫療需求的同時可以減輕個人負擔,能讓參保人確實感受到實惠,有良好的政策預期。

❻ 現階段農村醫療保險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醫療保險制度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著保障群眾健康,穩定社會和國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歷來受到世界各國政府的重視。
1. 農村原有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在短期內難以恢復重建
1976年以來,隨著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基層合作醫療制度逐漸流於形式或自行解體。首先,資金來源有限,但支出具有明顯的失控現象。
其次,幹部和村民享受醫療保健服務不平等,是合作醫療難以恢復的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收入機制的轉變,徹底打擊了合作醫療賴以存在的基金籌資基礎。
2. 城鄉之間醫療保健資源分配不均,衛生資源配置不合理
醫術較高的醫務人員多聚集在大醫院,農村大多數人經常利用的衛生資源是村衛生室或個體鄉村醫生,然而村裡的衛生人員多半沒有參加過正規的培訓,並且有相當一部分村衛生室沒有必要的消毒設備。
農村人口居前三位的疾病分別是呼吸系統疾病、惡性腫瘤和腦血管疾病。患此類病多數會導致家庭收入下降,甚至陷入貧困,而這些疾病的發生原本可以通過保健知識的傳播和普及而降低,但由於政府在農村的設施和預防工作投資不足,難以開展有效的宣傳活動。
3. 農村合作醫療政策不穩定
經濟體制改革以後,國家對合作醫療採取了放任自流的態度,合作醫療從國家政策變成了地方政策,這就使得發展農村合作醫療失去了國家政策的「強制性」威力,主動性大大下降,沒有足夠的動力推動合作醫療政策的實施。再者,20世紀90年代以後,國家為減輕農民負擔,取消了強制性「合作醫療」項目,這一政策與國家扶持發展農村合作醫療的政策相沖突,因而加大了發展農村合作醫療的難度。
4. 農村醫療缺少保險立法
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保障農村的合作醫療制度,因此農村醫療遲遲不能走上正軌。沒有法律制度的保障,使得合作醫療的性質不能准確地確定下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作用也難以定位,缺乏穩定性和持續性,容易產生混亂。農村醫療保險立法必須符合我國現階段經濟發展狀況和農民需要,如果不能切實減輕農民醫療負擔,以強制為原則,必然會引起農民反感。

❼ 目前我國醫保制度存在哪些問題

0世紀50年代以來,中國逐步建立了有時代特色的醫療保險體系,並發揮了重大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以往醫療保險制度的缺陷也逐漸暴露出來。本文從當前醫療保險制度的弊端入手,分析發生問題的原因,提出加大力度進行醫療保險改革,建設有中國特色的醫療保險制度。

1 中國醫療保險制度情況

我國的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建立於20世紀50年代初,包括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兩部分。這項制度實施幾十年來,對於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減輕職工的個人和家庭負擔、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等起到了積極作用,促進了經濟發展,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在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曾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醫療保險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也日漸暴露出來。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1)醫療費用國家和企業包得過多,負擔沉重、管理不善、缺乏有效的費用控制機制,造成極大的損失和浪費;(2)醫療保險的覆蓋面窄,服務的社會化程度低,部分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得到滿足與醫療資源浪費的現象並存,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制度不統一。由於原有的這套醫療保險制度已經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甚至阻礙了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因此,國務院於1998年12月下發了《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以下稱《決定》),部署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進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在1999年內全國基本建立新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決定》頒布以來,全國各省市以「低水平、廣覆蓋,雙方負擔,統賬結合」為原則,加緊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的建設,取得了重大進展。各省市基本上都根據實際建立起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基本框架,成立了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社保基辦),建立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並由社保基金辦負責審核並選定了定點醫療服務機構和定點葯店,擬定出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及相應的管理辦法等。在基本醫療保險之外,各地還普遍建立了大額醫療費用互助制度,以解決社會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之上的醫療費用。

2 現行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存在的缺陷

在《決定》頒布實施的4年多時間里所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但是,隨著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如產業結構的變動、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深入、戶籍制度管制的松動等,現行社會醫療保險體制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問題也逐漸暴露了出來,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 公平性問題 盡管公平性是建立社會醫療保險制度需要考慮的首要問題,在《決定》中也體現出了這一點,但由於我國的基本國情和特殊性,這個問題並沒有得到很好解決。首先就總體來看,到目前為止,社會醫療保險覆蓋的人群不足1億,不到總人口的1/12,絕大多數人群尤其是廣大農民沒有醫療保障。盡管我們在農村推行的是與城鎮醫療保險體制不同的合作醫療制度,但由於農民收入、鄉級財政等諸多限制,實施狀況令人擔憂,看病難的問題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而且從長遠來看,打破城鄉分割,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是必然要求。因此,農村的社會醫療保障問題應該納入社會醫療保險體系的總體框架來考慮。其次,單純就城鎮來看,根據《決定》的要求,參保人群的覆蓋范圍為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至於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是否參加,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決定。事實上,各省市在實施中原則上將後者均列入醫療保險計劃中。但是,從實施效果看,由於受企業(包括個人)的支付意願和支付能力所限,實際參保人群覆蓋面有很大的局限性,從而導致一大部分人群的醫療需求毫無保障,願意參保而且有支付能力者主要是政府機關、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的職工和效益較好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的在職職工,而民營、三資企業的職工、個體工商戶和城鎮居民、城鎮弱勢群體(包括下崗失業人員、低收入職工、大病、重病和特殊病患者、體弱多病的退休人員)參保率很低,原來享受公費醫療的在讀大、中專院校的學生,享受部分勞保醫療保障待遇的職工直系親屬均未納入現行醫療保險保障范圍,湧入城鎮的大量外來勞務工者也完全沒有醫療保障。由於社會人群參保率低,參保職工年齡結構又趨於老化,這會使保險基金的積累性減弱,並逐漸萎縮:一方面使得保險統籌基金的橫向社會互助互濟性差,不能均衡醫療費用負擔;另一方面也會導致個人賬戶的縱向積累保障作用大大減弱。這既不利於分散醫療風險,又沒有體現出社會醫療保險的共濟性與公平性,同時,也危及了醫療保險體系的可持續發展。

2.2 基金平衡問題 基金平衡是醫療保險體系有效運行的關鍵,也是醫療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就目前來看,全國各省、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均存在同樣的問題,即基金收支不平衡,社會統籌基金保障程度低,個人賬戶支付能力弱,無法滿足參保人的基本醫療消費需求。

目前的現狀:一方面,由於前述社會人群參保率低、結構老化等原因,基金的積累性在減弱甚至萎縮,而政府並沒有給予基金以財政支持,加之許多單位應參保不參保,無故拖延保費的繳納,漏報、瞞報工資基數來逃避繳費,致使基金的籌資水平很低;另一方面,從實際醫療消費看,即使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由於統籌基金起付標准設置的「門檻」過高,超過封頂線以上的高額醫療費用負擔風險大,參保人自負醫療費用的比例高等原因,加之缺少合理有效的供方制約機制導致,如醫院亂收費、濫用葯、濫檢查以及葯品生產流通環節虛高定價等問題,一旦患了大病、重病或慢性病,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支付就會嚴重不足,且存在較大缺口,參保人不得不用現金支付很高的醫療費用,這給低收入者和體弱多病者帶來難以承受的經濟負擔。

2.3 補充醫療保險問題 社會醫療保險體系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我國處於現階段生產力水平低下的情況,基本醫療保險只能是「低水平、廣覆蓋」,而它在保險深度和廣度上的缺口,需要依靠補充醫療保險即商業醫療保險來補充。商業醫療保險靈活便利,自由選擇性強,能夠提高社會醫療保障水平,滿足不同人群、不同層次的需要。而其專業化、市場化的運作機制也可以為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所借鑒,以促進基本醫療保險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因此,只有將基本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有效銜接,才能使醫療保險體系更加科學和完善。

我國的商業醫療保險起步不久,還存在相當大的發展障礙。集中表現在:(1)醫療改革不到位,相關法律法規不配套;(2)缺乏鼓勵開辦健康醫療保險的政策支持;(3)保險公司自身的專業化經營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醫療保險是一項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管理難度相對較大的業務。由於醫療保險在我國起步較晚,且長期作為從屬業務或附加險來對待,各保險公司在醫療保險方面的經驗和技術普遍缺乏,風險管理和控制水平較低;人才培養不夠,尚未建立起一支專業化人才隊伍;產品創新能力不強,險種單調重復,難以滿足市場的不同要求。

2.4 醫療機構改革問題 我國醫療服務市場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從橫向上來看是行政性壟斷沒有被打破,缺乏公平競爭的環境。政府直接擁有和管理醫療機構,把主要精力放在辦醫院上面,在一定程度上自覺或不自覺地成為公立醫院利益的保護者。這限制了其他產權形式醫療機構的發展,市場因為缺乏競爭而使資源配置效率低下,公立醫療機構利用其壟斷地位片面追求經濟效益,亂收費、濫檢查、濫開葯、服務質量差,直接受害的是普通的醫療服務消費者。從縱向上來看,區域衛生規劃不合理是主要問題。主要表現在衛生資源配置條塊分割,重復建設,結構失衡,資源浪費與短缺並存,運行成本高,總體利用效率低,不能很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醫療衛生需求。因此,醫療機構亟待改革,醫療衛生資源需要重新整合。

3 建立有中國特色的醫療保險制度

3.1 協調社會經濟發展,科學規劃,加強醫療保險制度的宏觀指導 醫療保險制度作為一項重要的社會政策,所涉及的社會活動范圍非常廣泛,成為與各參保人員不可分離、密切相關的社會活動。因此,需要制定一個既符合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又能滿足人們醫療需求為目標的中、長期醫療保險事業發展規劃,以指導社會發展、協調社會、經濟發展關系,並使之成為人們社會行為的行動指南。通過醫療保險事業規劃,實施為參保者提供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基本醫療保障,努力實現社會經濟與醫療保險事業相互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從長計議,立足長遠,科學、民主地謀劃未來醫療保險事業,正確認識和處理社會經濟發展與 醫療保險事業發展的相互關系,協調社會經濟發展與醫療保險事業的發展規模、速度、比例,確定符合社會經濟發展要求的基金籌集與使用、費用分擔與費用制約機制,准確地把握全局與局部、眼前與長遠、總體與單位等各類規模、速度、比例指標,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協調醫療保險管理方、醫療服務提供方、參保人員等各種醫療保險關系,按照社會需要合理分配社會資源,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避免浪費。在動態中求平衡,在平衡中求發展,在發展中求平衡,使醫療保險制度運行處於良性循環中,促進醫療保險事業不斷進步,使更多的社會成員享受到更多的醫療保險所帶來的利益。

3.2 加快醫療保險的立法步伐,構築起醫療保險法律保障醫療保險制度 改革是為了保障全體勞動者的基本醫療需要而由國家強制實施的,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公平性的特點。因此,為保證其目標的實現,只有通過法律途徑由國家立法實行。醫療保險基金是為參保人員在出現疾病風險時提供資金保障而建立起的一道健康安全網,是全體參保人員的「保命錢」,其作用的發揮意義深遠且重大。而現今其相關立法的不健全、滯後,對危及醫療保險基金安全的行為,相關法規條款針對性不強,處罰力度較弱,甚至於執法處罰無據,難以有效地發揮法律處分的強力作用,以達到懲戒警示的目的。為此,建議盡快將醫療保險列入立法計劃,加快醫療保險法規立法,從而構築起一道醫療保險基金安全的法律保障防線,以保證醫療保險制度的運行,是當前醫療保險工作的緊迫任務。

3.3 加強醫療保險政策動態研究是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中科學決策的重要前提 社會經濟的發展、科技的進步與人們健康意識的提高,使人們對醫療的需求不斷提高,舊的醫療保險政策只能適應原有的基本醫療需求,不能解決變化了的客觀情況,甚至為解決以往的矛盾或問題而引起新的問題。影響醫療保險發展變化的關系較多,各種矛盾錯綜復雜,各種原因千差萬別,各種因素相互作用、互為因果,情況較為復雜。醫療保險制度政策研究是為預防在醫療保險制度施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新矛盾,及時解決醫療保險制度施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是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科學決策的重要前提。因此,只有加強醫療保險制度過程管理和動態研究,擇機調整醫療保險政策,以避免或減少因為醫療保險政策滯後而造成的對醫療保險制度及醫療保險基金的沖擊和浪費現象,不斷完善醫療保險制度,才能有效地發揮醫療保險政策作用,才能滿足日益發展變化的醫療需要,保證醫療保險制度的穩步運行。

3.4 開源與節流並舉,重在節流 合理利用醫療保險基金是實施醫療保險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途徑。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出台對醫院在醫療安全上的要求更高、更嚴格,必須認真考慮醫療安全,各種新的醫療技術項目的開展、新的診療設備的相繼投入、高新醫用材料的運用,大大降低了醫療風險。因此,作為醫療提供方均希望通過安全使用高新設備減少醫療糾紛,同時,也能為其帶來豐厚的經濟效益。但這樣做卻導致了醫療成本的增加,社會醫療負擔的增加,給醫療保險基金支出造成新的壓力。隨著人口老齡化速度的加快,老年人口所佔參保人群結構比例不斷攀升。醫療保險基金收入並未與醫療保險基金支出增長同步,面臨著醫療保險基金籌集增長困難而醫療需求增長加快的雙重壓力。這不利於醫療保險制度平穩運行和可持續發展,若不加以及時研究和解決,會不可避免地出現卯糧寅食,使醫療保險變成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最終會使整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功虧一簣,失信於民。因此,就目前而言,既要開源也要節流,開源與節流並舉,把節流放在首位,加強醫療費用控制,提高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有效地利用醫療保險基金,保證醫療保險可持續發展。

3.5 加強引導,引入競爭,合理配置醫療資源,促進社區醫療機構建設 由於醫療服務市場的特殊性,醫療提供方掌握全部的醫療信息及醫療資源,處於壟斷地位,形成賣方市場,從而容易使市場失靈。僅靠市場機制不能解決資源合理配置及合理利用的問題。因此,為保證醫療服務公平競爭,保證參保人員合法利益,政府幹預必不可少。就目前來講,社區醫療機構的建設尤顯突出,政府部門應通過宏觀管理,搞好衛生資源規劃、配置,制定相關扶持社區醫療衛生的政策,鼓勵引導各種社會資金參與社區醫療衛生建設,多渠道、多方位地加大社區醫療機構的投入力度,加大培養適應社區醫療衛生需求的通科醫生,提高社區醫療機構服務水平,創造良好的社區就醫環境,在群眾中樹立良好的形象。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在確定醫療機構的定點上,依據社會平均成本或先進成本制定費用支付標准和規范,依據醫療保險實際情況合理布局,確定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所需衛生資源量,打破壟斷,引入競爭,扭轉被動局面。引導醫療機構通過內部挖潛,降低成本,改善服務,提高經濟效益,同時,對符合條件的社會醫療機構給予政策支持,加快定點步伐,並從醫療保險結算政策,標准上適當傾斜,以吸引參保患者就近就醫,方便參保病人,降低醫療成本,真正實現「小病在社區、大病在醫院」。

❽ 城鎮化背景下城鄉醫療保險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城鄉居民醫保管理抄經辦分設,制度不統一是造成城鄉居民醫保二元格局的根本性原因,也是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最大障礙。目前,隨著城鄉二元結構的逐步淡化以及城鎮化的深入推進,「農村」居民的醫療消費水平和醫療消費需求日益上漲。但因體制的原因,「農民」只能被動參加新農合,其自身較高的醫療保險參保願望被控制,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務權利同樣被控制,由此帶來的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不公平。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由人社部門管理經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由衛生部門管理經辦,管理經辦的分設造成了頂層制度設計的不統一,醫保制度相互脫節:醫保報銷目錄范圍不統一;報銷標准不一致;管理方式不一致,帶來參保人員就醫、報銷麻煩重重;經辦管理分散造成經辦機構能力嚴重不足;信息系統重復建設、信息不能共享帶來重復參保,重復補貼,降低了資金使用效率。

❾ 醫保基金運作過程中存在諸多問題,請找出一個問題,並提出對策

醫保住院結算,按照不同醫院級別定額結算。

以前是超定額部分醫院自行承擔,現在解決的辦法是超兩倍定額時,再比例結算。但是醫院還是總在虧的。

提出對策,根據統籌基金情況,提高定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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