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城鄉建設 > 城鄉居民門診統籌管理辦法

城鄉居民門診統籌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21-02-19 09:52:14

『壹』 長沙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實施辦法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區別:
適用人群不同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適用人群為城鎮所有用人單位的職工,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等單位的職工。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適用人群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范圍以外的城鎮居民,主要包括未成年居民,指中小學階段學生(含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學齡前兒童及其他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居民;老年居民,指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以上的城鎮居民;以及其他非從業的城鎮成年居民。大學生將來也要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范圍。
繳費方式不同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是根據單位的職工工資總額按一定的繳費比例,由單位統一繳納;
其中單位要承擔職工工資總額7%,個人承擔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2%。今年由於經濟危機對企業的經營造成的一定的影響,從今年4月到12月時間段內,將企業單位的繳費由7%下調至6%,以減輕企業負擔。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個人通過所在居委會或學校(幼兒園)繳費,同時政府在個人和家庭繳費的基礎上給予補助。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老年居民的基金籌集標准每人每年分別為100元、360元、360元,其中個人繳納分別為40元、280元、150元;政府補助分別為60元、60元、210元。可以看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籌集標准要比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低很多,約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人均籌資額的1/5。
享受待遇不同
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職工可享受住院費用報銷、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報銷以及用於支付門診醫療費的個人帳戶待遇,其報銷比例較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高一些。在職職工住院的費用,在扣除范圍外費用以後,最低起付線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75%報銷;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0%報銷;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報銷,退休人員相應提高10%;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報銷,在職職工為80%,退休職工為85%。
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費用報銷和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報銷待遇。由於繳費費率較低,因此待遇也相對低一些。參保居民的住院費用報銷,在扣除范圍外費用以後,最低起付線(同城鎮職工醫保)以上的部分,按55%報銷,每個醫療年度最高可累計報銷3萬元。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在起付線(300元)以上的,按50%報銷。
就醫管理要求不同
參加市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職工,需在煙台市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就醫,方可享受報銷待遇。目前煙台市區有33家煙台市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可供職工選擇。
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居民,12周歲(含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居民因病住院,可直接到市轄五區范圍內設有兒科病房的定點醫院就醫,不受醫院級別限制;12周歲以上的居民,首診需在五區范圍內二級以下(含二級)定點醫院就醫,確因技術水平所限診治有困難的,可本著逐級轉診的原則,辦理市內轉診手續後,再轉至高一級別醫院進行診治。

『貳』 湖南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實施辦法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可以。
城鎮居民基本醫版療保險,分門診統權籌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兩個部分。
其中,門診統籌資金支付額度為成年人每人每年40元,學生及學齡前兒童每人每年20元。門診統籌基金由各縣(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管理,在首診定點醫療機構門診使用,年內未使用的,可結轉下年度累計使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只按比例支付參保居民的住院費用和三種慢性病(腎功能衰竭後的血液透析、惡性腫瘤放療、臟器移植後服用國產的抗排異葯)門診醫療費用。

『叄』 濟南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門診統籌實施辦法

2013年1月1日起,山東濟南市實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參保居民門診看病版也能報銷。
參保居民只有權住院才報銷?在濟南這將成為歷史。11日,記者從山東濟南市社保局獲悉,自2013年1月1日起實行居民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參保居民在所選的定點社區醫院門診看病,政策范圍內的費用,每次超出50元的部分,可按50%的比例報銷,一年最多可報300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肆』 成都市城鄉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暫行辦法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成都將建立全市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回險制度,該答市昨(20)日公布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規定,從2009年1月1日起,成都市農村居民將和城鎮居民享受同樣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暫行辦法》在原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礎上擴大了覆蓋范圍,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工綜合保險等醫療保障制度納入同一政策,進行統籌安排。為確保基金抗風險能力,基金將按規定實行市級統籌。籌資標准分為成年人和學生兒童兩種,成年人按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三個等級繳費,學生兒童統一限定為120元,其中財政補助額度最低為80元。
同時發布的還有《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新辦法對繳費標准、支付范圍、起付標准、報銷標准等進行了調整,將於2009年1月1日起實施。

『伍』 西安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學生門診統籌實施辦法2019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大學生醫保報銷范圍包括哪些
1.住院報銷沒有病種限制
住院大學生須繳納一定的押金,用作支付需個人承擔的費用,出院結賬時多退少補。《大學生醫保證》在住院期間暫時由醫院醫保辦保管,辦完出院手續後,醫院醫保辦負責按要求填寫《大學生醫保證》首頁的統籌支付單,並將《大學生醫保證》還予本人。
參保大學生在定點醫療機構辦理完掛賬手續後,出院時直接在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結算,其中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就醫實行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參保大學生需住院治療的,可就近選擇西安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急診、搶救病人不受此限制。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用葯范圍、診療項目、服務設施范圍暫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規定執行。應由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出院時由個人一次結清。
2.生育費用實行限額補貼的辦法,限額標准為:
正常分娩800元,剖宮產1600元。生育費用低於限額標準的,按實際發生費用補貼;高於限額標準的,按限額標准補貼。
3.慢性病病種范圍包括:
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不含隱匿型)、慢性肺源性心臟病、原發性高血壓(Ⅱ期以上)、腦血管病恢復期、肝硬化失代償期、糖尿病合並慢性並發症、慢性腎小球腎炎及腎病綜合症、惡性腫瘤晚期、精神疾病、紅斑狼瘡、帕金森綜合症11種疾病。
費用支付標准:門診治療慢性病費用按照年度結算。一個年度內,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治療慢性病的醫療費用累計超過350元的,超出部分由統籌基金支付50%、個人支付50%。一個年度內,統籌基金累計支付門診慢性病醫療費用最高限額為2000元。
4.門診意外傷害病種范圍包括:骨折、關節脫位、呼吸道異物三種疾病。
費用支付標准:因意外傷害引起上述疾病在門診治療時的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50%,個人支付50%,一個年度內統籌基金累計最高支付1000元。對於自殺、自殘(精神疾病除外)、有第三方責任人的交通事故、打架、斗毆、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情況發生的上述疾病,統籌基金不予報銷
費用報銷程序:由參保大學生將門診病歷、門診處方、相關票據、《大學生醫保證》及有關檢查檢驗報告單等材料,報送所在高校醫保經辦部門,高校醫保經辦部門整理匯總,並填寫《西安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意外傷害費用匯總表》後,於每月的第一周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進行審核結算後,將報銷的醫療費用通過高校醫保經辦部門發放給參保大學生本人,並將報銷費用記錄在《大學生醫保證》上。
5.門診緊急搶救病種范圍包括:
昏迷、嚴重休克、大出血、中毒、嚴重脫水、高熱驚厥、嚴重創傷所致嚴重呼吸困難、自發性或損傷性氣胸、血氣胸、喉梗塞及氣管支氣管堵塞、嚴重心律失常,各種原因造成內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腎功能衰竭等生命體征有重大改變者。費用支付標准:參保大學生門診緊急搶救病種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一次住院費用的結算辦法進行結算。
6.學生在假期、實習、休學期間因急危重症需異地住院治療的:
可就近到當地定點醫療機構或公立醫院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先由個人全額墊付。就讀高校收集匯總票據,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在出院後憑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復印件(含病案首頁、出院紀錄和長期、臨時醫囑等)、住院費用明細單、就診醫院級別證明及住院票據、《大學生醫保證》等有關材料報所在高校醫保經辦部門,高校醫保經辦部門整理匯總並填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報銷單》、《城鎮居民零星醫療費用報銷匯總表》,於每月的第一周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市經辦機構對高校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經科長、分管主任簽字後,將報銷費用返給高校醫保經辦部門,由高校醫保經辦部門發放給參保大學生,並記錄在《大學生醫保證》上。大學生醫保報銷有其具體的規定,各地均有不同,在報銷之前可對當地相關政策進行了解。
大學生醫保報銷范圍和大學生醫保報銷比例
如果你是一名即將踏入大學校園的准大學生,或是正在校園里學習的在讀大學生,那你就需要了解一下大學生醫保,因為在必要你可能會需要它。今天這里就為您介紹大學生醫保報銷范圍是什麼,以及大學生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參保大學生因疾病發生的起付標准(300元)以上的住院醫葯費用,按照以下標准分段累進補償,年度最高補償限額為30000元。
(一)在門診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按下列比例給予報銷,其餘部分個人自付:1.醫療費用不滿1000元的部分,報銷35%;2.醫療費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的部分,報銷45%;3.醫療費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滿10000元的部分,報銷55%;4.醫療費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報銷65%。
(二)在住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按下列比例給予報銷,其餘部分個人自付,年度內多次住院的醫療費累計計算:1.醫療費用不滿10000元的部分,在三級、二級和一級醫療機構就醫的,報銷比例分別為55%、65%和75%;2.醫療費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滿20000元的部分,在三級、二級和一級醫療機構就醫的,報銷比例分別為60%、70%和80%;3.醫療費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三級、二級和一級醫療機構就醫的,報銷比例分別為65%、75%和85%。

『陸』 門診統籌的辦理流程

辦理的流程大概是:到醫院的服務中心或醫保辦去,把病歷本給他,然後他就會在封面上貼個表,這樣就算好了。並且馬上生效。一個月最多優惠300元。每個地方的都有點不一樣,具體的情況需咨詢醫院咨詢台。

『柒』 門診統籌怎麼辦理

門診統籌的辦理:來

到醫院的自服務中心或醫保辦去,把病歷本給服務中心或醫保辦,然後服務中心或醫保辦就會在封面上貼個表,這樣就算好了。並且馬上生效。一個月最多優惠300元。每個地方的都有點不一樣,具體的情況需咨詢醫院咨詢台。

(7)城鄉居民門診統籌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門診協調:在基本醫療保險中,被保險人的門診費用將納入基金報銷范圍。

門診轉診是一種醫療保險。簡單地說,就是將被保險人的一般門診費用納入報銷范圍,一般門診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籌和個人共同承擔。是指門診的補償費用由門診統籌基金統一支付補償門診醫療費。

病人在門診看病是不給報銷的,但可以經常去看病的醫院辦理「門診全固定地點」,所以在那裡看病時可以享受優惠。假設你去醫院開門診,你開葯,你得到了折扣,大約是五折。

『捌』 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辦法內容

第一條 (目的依據)
為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實現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一體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保險原則)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遵循以下原則:
(一)籌資標准和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二)自願參保,個人繳費,政府補貼;
(三)保大病,保當期,不設繳費年限;
(四)醫療保險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節余。
第三條 (統籌模式)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市級統籌,統一政策、統一管理。
第四條 (部門職責)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工作;區(市)縣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區(市)縣行政區域內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參保補助資金的籌集和對基金的監督管理。
審計部門負責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審計監督。
民政部門負責城市「三無」對象、農村五保戶、農村優撫對象中的貧困戶及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人員(以下簡稱低保人員)的身份確認和證明提供,並組織參保及資助。
教育部門負責督促市屬高校、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校)、特殊教育學校和托幼機構組織在冊學生、在園幼兒參保。
衛生部門負責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管理並協助組織散居兒童參保。
計生部門負責新增計生「三結合」幫扶對象的確認並提供證明,幫扶部門給予參保資助。
殘疾人聯合會負責殘疾人身份確認和證明提供,統一組織城鄉殘疾人員(不含殘疾學生、低保殘疾人)參保。負責困難家庭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智力類、精神類殘疾人和其他類傷殘等級為一、二級的殘疾人,以及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困難家庭中的學生兒童以及殘疾學生兒童的參保資助。
街道辦事處(社區)、鄉(鎮)勞動保障所(站)負責組織其他城鄉居民(含散居兒童)參保。
第五條 (業務經辦)
區(市)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組織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徵收;市和區(市)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宣傳、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業務的綜合管理。
第六條 (適用對象)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下列居民,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一)市屬高校、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校)、特殊教育學校在冊學生,托幼機構在園幼兒以及具有本市戶籍或者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戶籍或居住證的年齡滿1個月以上的嬰兒、散居學齡前兒童和因病(殘)未入學的少年兒童(以下簡稱學生兒童);
(二)具有本市戶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或從業年齡內未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城鎮居民;
(三)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8周歲的農村居民(不含現役軍人)。
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離休幹部、港澳台地區人員和外國人、無國籍人不適用本辦法。
第七條 (繳費標准)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准分設三檔:第一檔每人每年100元;第二檔每人每年200元;第三檔每人每年300元。城鄉居民可根據自身經濟條件和醫療保障需求,在戶籍所在地任選一檔參保繳費,家庭成員所選繳費標准必須相同,且選定的繳費標准兩年內不得變更。
學生兒童繳費標准全市統一為每人每年120元。
各區(市)縣政府自行確定本行政區域內城鄉居民享受政府全額資助人員的繳費檔次。
第八條 (參保補助)
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可按以下標准享受政府補助:
(一)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財政補助基本標准為每人每年80元,所選繳費檔次剩餘部分由個人繳納。有條件的區(市)縣政府對選擇二檔或三檔繳費標準的參保人員,可適當增加地方財政補助;
(二)民政部門確定的城市「三無」對象、農村五保戶、低保人員、農村優撫對象中的貧困戶以及困難家庭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智力類、精神類殘疾人和其他類傷殘等級為一、二級的殘疾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困難家庭中的學生兒童、殘疾學生兒童,個人繳納部分別由民政、殘疾人聯合會全額補助;
(三)新增計生 「三結合」幫扶戶中,其學生兒童個人繳納部分,由計生「三結合」幫扶部門全額補助。
第九條 (參保方式)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按年度一次性繳納,所繳保險費不予退還:
(一)在冊學生、在園幼兒以學校、托幼機構為單位組織參保並代收保險費;
(二)除本條第(一)項所列對象外的城市「三無」對象、農村五保戶、低保人員和農村優撫對象中的貧困戶由民政部門組織參保;
(三)除本條第(一)、第(二)項所列對象外的城鄉困難家庭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智力類、精神類殘疾人和其他類傷殘等級為一、二級的殘疾人由殘疾人聯合會組織參保;
(四)散居兒童由街道(鎮鄉)、社區勞動保障所(站)等組織參保,並統一代收保險費;
(五)除本條第(一)至第(四)項所列對象外的其他城鄉居民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組織參保。
第十條 (繳費時間)
繳費時間為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新生兒滿月入戶後30日內辦理繳費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第十一條 (有效期限)
參保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足額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保險有效期為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新生兒的保險有效期從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次月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
第十二條 (起付標准)
參保人員住院,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准為:鄉鎮衛生院50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一級醫院100元,二級醫院200元,三級醫院500元。市外轉診的起付標准為1000元。
第十三條 (報銷比例)
參保人員在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一次性住院醫療費(含門診特殊疾病醫療費,下同),其數額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准以上的部分,個人先支付應由個人自付的費用後,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根據醫療機構級別按下列比例支付:
(一)按第一檔繳費的報銷比例為:鄉鎮衛生院65%,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一級醫院60%,二級醫院55%,三級醫院35%;
(二)按第二檔繳費的報銷比例為:鄉鎮衛生院90%,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一級醫院80%,二級醫院65%,三級醫院50%;
(三)按第三檔繳費的報銷比例為:鄉鎮衛生院90%,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一級醫院85%,二級醫院80%,三級醫院65%;
(四)學生兒童報銷比例為:鄉鎮衛生院90%,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一級醫院80%,二級醫院65%,三級醫院50%。
第十四條 (報銷范圍)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為參保人員支付下列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內的費用:
(一)住院醫療費;
(二)門診特殊疾病醫療費;
(三)住院期間因所在醫療機構條件限制發生在其他定點醫療機構的檢查和手術費。
第十五條 (不予支付情形)
參保人員發生的下列醫療費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醫療服務項目、醫用材料目錄和支付標准范圍以外的醫療費;
(二)除急救、搶救外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醫療費;
(三)因吸毒、打架斗毆、違法犯罪等造成傷害的醫療費;
(四)因自傷、自殘、醉酒、戒毒、性傳播疾病(艾滋病除外)等發生的醫療費;
(五)因美容矯形、生理性缺陷(學生兒童先天性疾病除外)等發生的醫療費;
(六)第三方責任等引發的非疾病醫療費;
(七)在境外和港澳台地區發生的醫療費;
(八)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發生的醫療費。
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肇事方逃逸或無第三方責任人的相關證明,且沒有享受相關補償的,其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醫療費可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第十六條 (最高支付限額)
一個自然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累計支付最高限額為:按第一檔繳費的參保人員為4萬元;按第二檔繳費的參保人員為5萬元;按第三檔繳費的參保人員為6萬元;參保學生兒童為8萬元。
第十七條 (門診補助)
非學生兒童參保人員享受門診定額補助,標准為每人每年16元,門診定額補助管理辦法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八條 (生育補助)
對參保人員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孕產婦,產前檢查每人定額補助100元,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一級醫院住院分娩的每人定額補助700元,在二級和三級醫院住院分娩的每人定額補助800元。
第十九條 (醫療救助)
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低保人員、農村五保戶和困難家庭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智力類、精神類殘疾人和其他類傷殘等級為一、二級的殘疾人,按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比例報銷後仍有困難的,可向有關部門申請城鄉醫療救助。
第二十條 (門診特殊疾病)
參保人員患特殊疾病需長期治療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門診特殊疾病實行定醫療機構、定病種、定診療項目和葯品范圍,定審核和結算時間的管理方式。具體管理辦法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條 (異地醫療)
參保人員因居住等原因,在異地就醫發生的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具體管理辦法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條 (風險儲備金)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建立風險儲備金。風險儲備金占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總額的比例和使用辦法,由市財政部門會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條 (基金超支處理)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出現超支時,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財政部門應及時向市政府報告,由市政府採取措施予以解決。
第二十四條 (結算方式)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由定點醫療機構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結算,應由個人負擔的部分由定點醫療機構與個人結算。參保人員入院時,個人應向定點醫療機構預繳一定數額的醫療費,用於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預付醫療費的具體數額由定點醫療機構根據病情確定,出院時定點醫療機構直接與參保人員結算。
第二十五條 (醫療服務管理)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葯監等部門另行制定。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用材料目錄及支付標准,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條 (基金管理)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單獨列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統一的核算辦法,統籌使用資金,分城鄉明細記賬,分類統計數據。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的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不得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提取。
第二十七條 (個人違規責任)
參保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追回其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報銷的醫療費用,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處2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將本人的社會保險卡借給他人冒名住院或辦理門診特殊疾病的;
(二)偽造或冒用他人社會保險卡住院或辦理門診特殊疾病的;
(三)偽造、塗改醫療文書、單據等有關憑證,虛報冒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
(四)其他騙取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行為。
第二十八條 (定點醫療機構違規責任)
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追回其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獲取的醫療費用,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整改,並處違法金額1至3倍的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取消其定點醫療機構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將不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人員收住入院或將符合出院條件應予出院的參保人員繼續滯留住院的;
(二)未按規定查驗身份證明和社會保險卡導致他人冒名住院的;
(三)經核實無病歷記載或病歷記載與發生的醫療費用不符或確屬過度用葯、診療的;
(四)採取虛記費用、串換葯品或診療項目、偽造證明或憑據等手段騙取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
(五)其他違反基本醫療保險規定,造成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
第二十九條 (定點零售葯店違規責任)
定點零售葯店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追回其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獲取的費用,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整改,處違法金額1至3倍的罰款,並對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取消其定點零售葯店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處方配(售)葯品或超劑量配(售)葯品,擅自更改外配處方的;
(二)違反葯品價格政策,弄虛作假,造成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
(三)其他違反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條 (行政及經辦部門的違規責任)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以及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造成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實施細則)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根據本辦法的規定製定實施細則,報市人民政府備案。
第三十二條 (保險關系銜接)
本辦法實施前已按市人民政府第134號令參加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可轉入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按相關規定繳納住院醫療保險費,不建個人賬戶,繳費年限合並計算,也可按本辦法續保。
第三十三條 (政策調整)
本辦法實施過程中,國家、省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做出調整時,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可對本辦法進行修改,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後執行。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門診定額補助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和標准,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基金收支結余情況、醫療費用增長幅度等因素適時調整。
第三十四條 (解釋機關)
本辦法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施行日期)
本辦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原《成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34號)、《成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成府發〔2007〕62號)、《成都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的通知》(成府發〔2004〕39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成都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和補償標準的通知》(成府發〔2007〕84號)、《成都市中小學生、嬰幼兒住院醫療互助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成辦發〔2005〕105號)同時廢止。

閱讀全文

與城鄉居民門診統籌管理辦法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