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有哪些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一)基礎養老金。中央確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建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長期繳費的,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目前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1)開江縣城鄉居民保險政策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在本意見印發之日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本意見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探索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每年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進行核對;村(居)民委員會要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工作。
在行政村(社區)范圍內對參保人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等領取記錄進行比對,確保不重、不漏、不錯。
Ⅱ 成都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2019年政策解答
一、哪些人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年滿16周歲,具有寶清縣戶籍,未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和社保的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均可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包括新農保和城居保。
二、2019年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有哪些新變化?
1、繳費標准提高了。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共12個檔次。
(政府代繳的繳費困難人員仍保留原最低繳費標准100元。已脫貧的精準扶貧人員,繼續代繳到2020年)
2、老年居民基礎養老金提高了。
65-79周歲基礎養老金提高至每月113元;80周歲以上基礎養老金每月118元。
3、繳費補貼標准提高了。
年繳費200-1000元的原繳費補貼不變,年繳費1500元補貼提高至100元,2000元補貼120元,3000元補貼140元。
4、加發繳費年限養老金。
逐年連續繳費滿15年後,再逐年繳費的,每多繳1年,每月加發基礎養老金2元。
三、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到哪兒辦理?
農村居民到所在村或鄉鎮政府(農保事務所);城鎮居民和在寶清居民的農村居民到民生大廈一樓大廳B04號窗口辦理。
四、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所需材料
1、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戶口薄首頁及本人頁原件和復印件;
3、本人農行卡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
五、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時間
每年1―4月份為集中繳費時間。繳費當年有政府補貼,補繳以前年度保費的沒有補貼。
Ⅲ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是什麼
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一些基本原則: 回答:關於按照回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答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城鎮無養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養問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方面是從城鎮居民的實際情況出發,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另一方面是個人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還有一方面是政府主導和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城鎮居民普遍參保;最後一點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體辦法和一些實行的具體方法。 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 三: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待遇: 四: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領取條件: 五: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待遇調整:
Ⅳ 達州市開江縣2020年開始交社保交滿15年一共要多少錢
從2020年開始交職工養老保險,每年交8000左右,交滿15年後,每個月能領的養老金屬於低等水平,畢竟年繳費只有八千,處於當前繳費的下限,具體能領多少,還要根據退休時社會平均工資等因素才能確認
Ⅳ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是從何年何月開始的
新農保是2009年國家政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是2011年國家政策。兩者於2014年底合並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Ⅵ 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2017年參保繳費有哪些政策
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繳納比例
1、學生、兒童每人每年籌資標準是100元,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60元,其餘40元由政府補助
2、重度殘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難家庭的學生兒童,個人不繳費,醫療保險費全部由政府補助
3、非從業城鎮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籌資
4、重度殘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員、特殊困難家庭人員和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個人不繳費,醫療保險費全部由政府補助
5、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120元,其餘440元由政府補助
6、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330元,其餘230元由政府補助
(6)開江縣城鄉居民保險政策擴展閱讀:
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申辦材料
1、未滿18周歲的人員
《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未領身份證的可不提供)
2、18周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人員
《戶口簿》(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3、18周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
《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復退軍人需提供退伍或轉業證件)
4、低保對象
《戶口簿》、《身份證》、《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Ⅶ 四川省城鄉居民社保有關政策
從今年7月1日起,我省原未實施新農保的54個縣(市、區)和原未實施城居保的56個縣(市、區),都被納入這兩項保險制度實施范圍,惠及城鄉群眾約1500萬人。在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邁入「全覆蓋」之際,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針對城鄉群眾最關心的一些政策問題進行了解答。
參保原則年滿16周歲自願參保
問: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有哪些好處?
答: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這項制度,解決城鄉居民的後顧之憂,使參保人在年老的時候有基本生活保障,更好地分享社會經濟發展的成果。通過提高老年居民的經濟自立能力,進而推動更為和諧的家庭關系、鄰里關系和干群關系,實現經濟社會的和諧穩定。
問:參保者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答:具有我省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在戶籍所在地自願參加新農保;不符合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在戶籍所在地自願參加城居保。
繳費標准設10個繳費檔次
問:城鄉居保參保繳費標準是多少?答:目前,我省新農保和城居保繳費標准設為10個檔次,即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由參保人員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每年繳費一次,參保者可以自願選擇不同的繳費檔次。政府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目前對選擇100元、2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30元;對選擇300元檔次繳費的,政府補貼35元;對選擇400元檔次繳費的,政府補貼40元;以此類推,每提高一檔繳費標准,政府補貼增加5元,最高補貼為70元。
問:需要繳費多少年才能夠領取養老金?
答:制度實施時,已滿60周歲且符合領取養老金待遇的人員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制度實施時,已滿45周歲未滿60周歲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不足年限的繳費部分可以一次性補繳,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制度實施時,未滿45周歲及以下的參保人員,應當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得少於15年。
待遇發放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問:到60歲後,每月可以領取多少養老金?
答: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目前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60歲以上的農村和城鎮居民發放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139。
問:能否同時參加或享受兩種及以上的社會養老保險?
答:參保人員不得重復參加或享受兩種以上社會養老保險。如重復參加兩種及以上的社會養老保險,社保經辦機構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保留一種養老保險關系,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退還本人。如享受兩種及以上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社保機構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發放其中一種養老保險待遇,多領養老保險待遇予以追回。
權益保障確保「養命錢」安全保值
問:參保者繳納的養老金是否安全,待遇如何確保不被侵佔?
答:對於城鄉居民的「養命錢」,我們把確保基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制定了嚴格的管理制度。個人繳費由社保經辦機構委託指定金融機構代扣代繳,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單獨記賬、核算,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基金結余按國家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通過金融機構直接發放到個人銀行卡或存摺上。
問:參保人員死亡的,親屬能夠繼承權益不?
答:參保人死亡,無論是已經開始領取養老金,還是尚未開始領取養老金,其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可以依法繼承。
問: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低保、「五保」、社會優撫制度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如何銜接?
答:低保對象和「五保」對象是迫切需要幫助的困難群體,優撫對象是為我國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作出特殊貢獻的退伍軍人及其家屬,應積極引導和支持低保、「五保」、優撫對象參加新農保和城居保,以解決其老年的後顧之憂,提高其生活保障水平;現階段,按照各項制度待遇只疊加、不扣減、不沖銷並兼顧現行政策的原則,確保現有待遇水平不降低。下一步,國家將適時研究出台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新農保、城居保之間的轉移銜接辦法,保障參保群眾在不同養老保險制度之間的有序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