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張家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張家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1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黨政各種會議的准備與組織工作;做好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負責通訊報道、新聞發布、信息反饋、重要文稿起草;組織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文書檔案管理和信訪工作;指導和監督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二)法規科
負責擬訂有關行業政策、體制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負責研究有關綜合性政策問題,研究提出法制建設計劃,組織行政規章的起草、合法性審查、報批;負責普法教育;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行政應訴工作。
(三)組織部
負責基層黨的組織建設,指導基層進行改選換屆;負責全局黨員管理,搞好黨員統計;指導並審批基層黨組織發展工作;組織指導系統黨組織搞好黨員教育;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乾部的選拔、培養、管理和考核工作;做好後備幹部的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乾部教育工作;負責幹部的統計、檔案管理工作。
(四)勞動人事科
負責機關公務員管理;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和檔案管理工作;指導行業勞動工資、勞動保險、勞動標准工作;負責行業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管理;負責直屬單位並指導行業專業技術職稱工作;對全市建設教育培訓機構資質進行管理;指導局管各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技師、高級技師評審等工作;指導全市建設行業職工培訓、繼續教育工作。
(五)群工部
指導全局工會、武裝、共青團、婦女及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宣傳、統戰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保衛工作;負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政工幹部職稱評聘的管理工作;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六)科技科(張家口市抗震與地下空間管理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建設行業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編制和組織實施行業重點科技發展項目計劃和重點技改項目;組織有關技術交流和科技合作;指導和管理行業技術成果以及行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轉化推廣、使用認證工作;指導全市建築節能工作;負責質量檢測機構、質量監督機構的資質管理;指導全市工程建設勘察設計工作;擬訂工程勘察設計咨詢市場規章並監督執行;研究提出全市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技術政策;監督管理工程勘察設計招投標與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指導工程建設類地方標准設計的推廣;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監督管理施工圖審查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工程地質勘察、工程測量、城市規劃測量、岩土工程、水文地質與鑽井、工程咨詢、工程設計等單位的資質管理。監督注冊勘察設計咨詢專業人員和注冊建築師、結構工程師執業;負責相關行業統計、匯總工作。
(七)建築市場管理科
研究提出全市建築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改革方案、規章、技術政策;負責管理規范全市建築市場,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的市場行為以及工程招標投標、建設監理、稽查、合同管理和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業行業管理;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對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建築安裝企業、建築製品企業、建設監理、招投標及招投標代理、建設項目管理等機構的資質管理;管理全市施工許可、工程報建、工程開工和竣工備案;承辦進出市施工隊伍審批工作;管理建成後住戶室內裝飾及公共建築內外裝飾;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工作,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及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地方統一定額,工程建設地方標准,建設項目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和建設標准、建設工期定額、建設用地指標、經濟定額和產品標準的實施和監督;擬訂工程造價管理規章制度,監督管理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負責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資質管理;監督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負責擬訂全市建設機械材料設備行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管理建設機械材料設備行業資質和產品質量,承辦部分產品許可證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指導建設行業的機械技術裝備、設備管理和建築施工現場管理;規范建設機械材料設備市場,負責建設機械和材料設備准用證工作;指導管理建築材料的建築市場准入及建設行業技術裝備構成;負責相關行業統計、匯總工作。
(八)城市建設科(重點工程指揮部辦公室、城市基礎設
施建設項目辦公室)
負責擬訂城市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措施和有關規章,並組織指導和監督實施;編制全市基礎設施建設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綜合協調;擬訂城市建設資金有關政策,編制城市建設維護資金收支計劃,並負責監督管理;全面負責城建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並實行綜合計劃管理和綜合協調;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包括新建、改擴建以及大中修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綜合管理;負責項目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制定外向經濟發展規劃和計劃;負責或協助辦理涉外有關事項和手續;負責有關外向合作項目的審核和報批;監督注冊城建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負責全市建設工作的綜合計劃、統計匯總和上報工作。
(九)城市管理科
負責城市防汛和由洪水在城市造成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承擔市城市防汛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城市公廁改建、新建項目的申報、立項,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垃圾、污水處理、城肥等所屬企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負責相關行業的統計、匯總工作。
(十)村鎮建設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村鎮建設的方針政策;負責編制全市村鎮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指導檢查、督促實施;負責指導縣城建設;擬訂全市村鎮建設政策、發展戰略,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建設、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組織指導村鎮建設適用技術的研究和推廣應用工作。
(十一)綜合審批科
負責《行政許可法》在本部門的貫徹落實;負責制定、實施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和其他各類審批事項的辦事程序、時限;行使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和其他各類審批事項的受理、辦理、踏勘、審核、審批、收費、送達等職責;負責與市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的協調聯絡等相關工作。
(十二)綜合開發科
負責擬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政策、辦法、規定,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審查;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房地產綜合開發的中長期規劃、科技發展戰略、產業政策以及年度建設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行業管理;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進行管理;制定城市住房「解危解困」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有關政策、計劃,並負責實施過程中的協調工作;組織對住宅小區建設進行綜合驗收;對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進行審核和管理;負責相關行業統計、匯總工作。
(十三)住房保障科(房政管理科)
負責全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危舊房、棚戶區改建、舊小區改善管理工作,建立全市住房保障制度;負責對全市各類房屋的產權產籍管理和監督檢查,對全市房屋進行普查、總登記、驗證和確權發證;辦理房屋產權變化登記手續;負責產籍圖測繪及房屋產籍資料的管理;負責主城區商品房面積測繪計算管理及城市房地產基礎測繪;負責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房地產交易、抵押、典當、租賃和商品房預售管理;負責主城區房地產市場管理;負責直管公房的產權管理;落實房屋政策,負責全市房屋情況統計工作;對全市房屋安全使用進行檢查,對危險房屋進行鑒定;負責房屋裝飾裝修使用安全的審定;對房地產中介機構和房地產評估機構的資質進行審核,對上崗人員進行業務培訓。負責房改政策及有關文件的起草並組織實施,對各縣區房改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市區范圍內各單位貨幣分房及購房補貼發放的管理;負責市區范圍內公有住房的等級評定工作;負責市區各單位公有住房出售的管理;負責對各單位職工集資建房的管理,集資人資格管理;制定公有住房提租規劃和實施辦法;負責職工家庭住房檔案的建立和管理。
(十四)物業管理科
負責起草制定本市物業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對物業企業實施行業管理;負責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和物業管理人員的上崗培訓;參與居住小區綜合驗收,對物業管理企業進行指導、監督,規范物業管理市場;負責主城區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繳收、管理、使用、監督和檢查。
(十五)拆遷管理辦公室(張家口市住宅建設辦公室)
負責擬定本市住宅建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編制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市房屋拆遷安置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拆遷單位資質管理,並對房屋拆遷管理工作人員實施崗前業務培訓;管理城市房屋拆遷許可;承辦各類拆遷糾紛裁決等工作。
(十六)財務審計科
負責局系統內部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全局年度財務收支計劃;負責全局固定資產、會計事務和財務統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監督工作;負責機關日常財務收支核算及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交繳工作;負責城建專項資金的核拔工作。
監察室。負責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的行政監察工作,完成市監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離退休幹部科。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B. 政府招商引資項目欠薪欠保,老闆不露面,我們應該怎麼辦
在政府招商引資的項目中發生對員工的欠薪、欠保問題,總體原則仍由項目單位負責解決。鑒於政府有關部門在項目落地方面的環節作用,有責任在解決欠薪、欠保問題時發揮疏通和調解作用。
C. 常德市建設局的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建設局內設10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文電處理、督查督辦;負責綜合調研、政務信息、新聞宣傳、重要文稿起草和會議組織;負責機關文秘、審核辦文、文印收發、保密檔案、提案辦理、來信來訪辦理等日常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行政後勤、機關文明單位建設、治安保衛、值班接待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城建檔案工作。
(二)法制科
負責擬定和呈報城市建設的規范性文件;組織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和教育;綜合管理建設系統行政執法、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負責建設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三)城鎮建設管理科
指導建制鎮和風景名勝區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區、縣(市)市政工程、園林綠化、供水等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區、縣(市)城建資金的收、管、用工作;參與全市城鎮規劃審查工
作;負責和參與監督小城鎮建設資金安排使用工作,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統計年報工作。
(四)設計科技管理科(加掛常德市抗震辦公室,常德市建築節能辦公室2塊牌子)
指導與管理全市勘察設計工作;指導與審批全市工程建設、城鄉建設、風景名勝區和經濟開發區新、改、擴建項目初步設計與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管理監督施工圖審查機構活動;負責建設設計單位資質審核;負責工程勘察設計項目登記驗證、合同管理與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發證、換證工作;指導建設工程的可行性論證和選址定點,參與市管大中型項目建設前期評估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人防工程設計的有關管理與協調工作;負責擬訂科技發展計劃和措施;指導和管理科技項目實施與技術引進,指導科技項目的攻關、鑒定、轉讓、推廣,以及建設科技產品的論證工作,歸口管理建設技術標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抗震防災工作,負責建築物抗震設防加固的技術工作,承辦新建工程抗震設防審批事宜;配合有關部門編制全市抗震防災規劃並組織實施以及有關技術培訓和宣傳教育等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設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參與市本級詳細規劃的審查工作。
(五)建築管理科(加掛執法監察大隊牌子)
負責管理建築行業資質審核,包括建築企業(含市政、公路),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試驗機構,房屋、市政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市內建築企業項目經理,建設監理,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審核及商品房預售工作;負責市管建設工程(含民用建築、工業建築、市政設施、公用建築、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核准和施工企業的出入境登記,組織或參與工程重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負責貫徹執行建築市場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所轄區域內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職業衛生設施費」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施工現場管理,調處施工中的矛盾。承擔建築市場行政執法工作。
(六)市政工程建設管理科
負責編制城區市政工程年度計劃、工程前期准備工作;組織協調城區市政公用設施工程建設;督查工程進度;參與工程預決算和資金調度以及工程質量的監督與驗收;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七)計劃審計科
負責組織編制市本級城建資金年度計劃和本單位年度部門預決算工作;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城建資金使用情況;指導建設行業統計工作;負責本單位各項開支的原始憑證的收集、審核、上報;在上級審計機關的指導下,管理和指導本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對局屬單位的財務計劃或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財務收支、經濟責任及有關經濟活動進行審計,參與審計城市維護資金、建設項目的預(概)決算、對城市維護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對本系統所屬單位領導幹部進行離任審計;對本部門、本系統重大的帶傾向性的經濟活動問題進行審計調查。
(八)組織人事科
掌握局機關及歸口管理單位幹部情況和領導班子情況,承辦正副科級幹部職務任免、機構編制報批、幹部職工錄(聘)用與調配等事宜;負責政策性安置人員的安置等工作;負責局系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審核呈報、考核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分類管理工作;指導局管各行業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管理;承擔推行公務員制度的有關工作;綜合管理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障工作;管理幹部和職工退(辭)職與退(離)休工作;負責局管幹部檔案的管理、勞動人事統計工作;負責統戰方面的有關工作;指導和管理局機關工會、婦委會、共青團開展兩個文明建設活動;負責局機關計劃生育和青少年教育工作;歸口管理局屬培訓中心;組織指導行業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負責崗位培訓發證工作。負責局黨組的日常工作和黨建黨務的具體工作;督促督辦黨組織決定、決議的貫徹落實;負責宣傳、政治理論及思想教育等工作。
(九)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維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黨組織決定和政令的貫徹執行,掌握幹部和職工遵紀守法情況,及時掌握各級負責幹部和有一定職權工作人員的廉潔自律情況;負責黨員、幹部和職工群眾的舉報、控告與申訴,查處職權范圍內的違紀人員;負責局系統廉政教育工作和建設領域的專項治理等工作。
紀檢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紀檢(監察)人員編制在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
(十)離退休幹部管理科
負責向離退休幹部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傳閱文件資料;負責組織離退休幹部參加政治學習及其他各項活動;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生活照顧、醫療保健工作。
D. 招商引資合同怎麼寫
招商引資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促進XXX地區經濟發展,實現科學發展觀和建設_______產業,重點保護乙方在凱里經濟開發區投資的利益。受XXX政府和招商引資局誠摯邀請,經過乙方對甲方投資環境實地考察,雙方本著互惠互利,雙方共贏的原則,現就乙方在XXX投資建設年產________項目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以下協議:
一、 項目簡介:
(一)項目名稱:________有限公司(企業名稱以工商部門登記為准)
(二)投資人:
(三)項目規模:總投資____萬元人民幣。(項目共分____期,一期投資___萬元人民幣)。注冊資金____萬元。(註:投資可分期,但所供土地原則上應在兩年內使用完畢,特殊情況經批准後可展期一年)。
(四)生產能力:設計年產_______,一期年產________
(五)稅金和就業:全部達產後,預計年實現銷售收入____億元,年利潤____萬元,年繳稅金___萬元。項目投產後,可提供____個就業崗位。
(六)項目建設期:項目預計從___年___月開工建設,於___年___月竣工, ____年___月投產。
(七)建設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經營期限: _____年。
二、企業地址及土地使用
(一)項目建設用地面積:乙方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國有土地約____畝(具體面積以供地紅線圖為准)作為建設和生產的場地,土地底價為____萬元/畝,土地性質為____(工業或第三產業)用地。
(二)項目建設用地位置:位於XXX_______(填位置),東臨____、南臨____、西臨____、北臨____(四抵范圍以紅線圖為准)。
(三)項目建設用地期限:自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甲方責任與義務:
(一)乙方在XXX投資除享受國家西部大開發和省相關的優惠政策外,還可以享受XXX州人民政府及XXX招商引資若干規定政策。
(二)甲方負責提供當地的投資環境、基本情況、優惠政策等有關資料給乙方,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有效性。
(三)為推進項目建設進度,甲方指派專人負責項目前期立項、申報、選址、土地使用許可證的手續,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公司注冊登記等手續,協助辦理消防、環保等基建前期手續建設協調等與地方政府各有關單位對接工作,在乙方施工手續不健全的情況下,可以開工建設,邊建設邊申報,確保工程早日建成投產。
(四)負責辦理征地補償、民居搬遷、安置等工作。
(五)負責將水、電(動力電)、路埠接抵乙方項目建設場地紅線,保證項目建設施工和完工後的正常用水、用電。
(六)乙方在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期間,甲方將對乙方實施重點招商引資保護計劃,政府下屬各有關職能單位進入工廠檢查工作時,必須有主管部門同意,方可前往,否則可以不予接待。
(七)在乙方建設及投產經營期間,派專人實行限時跟蹤服務。
(八)為了支持企業,使企業良性發展,保護地方企業利益,甲方免除乙方第一年至第___年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
四、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項目建設規劃設計須服從XXX建設規劃,建設方案需報XXX建設局批准。
(二)乙方需保證在___年___月完成資本注冊,並在___年___月投入___萬元到公司帳戶,剩餘款項按約定日期一次或是分期投入,確保資金投入渠道暢通,項目生產按期投入運行。
(三)必須嚴格按照環保「三同時」原則建設,確保企業「三廢」達標排放,做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四)乙方保證資金按時到位,在取得建設用地批准書之日起三十日內開工建設,並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工程建設並投產。
(五)乙方承諾在生產經營期間,守法經營,安全生產,照章納稅,接受政府檢查,服從政府管理。
E. 株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1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接待、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局機關信息、保密、信訪、安全、督查、建議提案辦理、政務公開、後勤服務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承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勞動工資、社會保險等工作;承擔指導局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工作;承擔組織全市土建系列技術職稱考試、呈報和職業技能崗位資格考核工作;承擔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計劃財務科
編制全市城市建設項目資金使用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建設行業中長期規劃和行業各項年度計劃;承擔局機關並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監督、管理建設行業綜合統計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加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建設行業法律法規的咨詢、清理、匯編工作;承擔局系統普法宣傳教育、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局機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有關重大政策的調研和分析工作;承擔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審批工作;承擔局系統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和回復工作。
(五)審計科
承擔全市城市建設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工作;承擔審核、審計市政建設工程預、決算的工作;承擔局系統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和經濟責任的審計工作。
(六)住房政策科
擬訂住房建設、住房制度改革、城鎮住房社會化及商品化體系、中低收入家庭(人員)住房的政策、規定和措施;參與編制城鎮住房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開發計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查處住房制度改革中的違紀、違規案件的有關工作;承擔縣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導、協調工作。
(七)建築業管理科
擬訂全市建築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房屋建築和市政公用行業施工、監理、咨詢、檢驗檢測等企業的資質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承擔施工企業出入境登記工作;承擔指導工程定額、造價及勞保基金統籌管理工作;承擔組織施工企業參與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的工作;承擔建設行業統計和建設活動中不良行為記錄的綜合、上報工作。
(八)工程建設管理科(加掛招商科牌子)
參與編制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指導城市道路、橋梁、城市供水、節約用水、排水、污水處理、防洪排漬等設施設備及其附屬設施的規劃和建設工作;承擔指導市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工作;承擔城市建設招商引資工作。
(九)質量安全管理科
承擔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組織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和綜合驗收的工作;承擔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局系統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審核建設工程起重機械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的工作;承擔組織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檢查的工作,承擔參與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勘察設計管理科
擬訂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改革方案、產業政策和規范性制度;承擔監督實施各類設計標准執行的工作;承擔全市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單位的資質審核報批和勘察設計注冊人員的有關管理工作。
(十一)總工程師辦公室
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建設、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規劃;參與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的技術論證等前期工作;承擔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原因分析和認證工作,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搶救的現場指導;承擔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批工作;承擔指導施工圖審查工作;參與城鄉規劃的編制工作。
(十二)公用事業管理科
擬訂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氣、污水處理等公用事業行業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規范;承擔城市供水方面的行政審批工作;承擔城市排水許可證核發審批工作;承擔供氣等公用事業的特許經營管理工作;承擔指導供氣企業的管理和營運工作;承擔全市供氣企業資質的審核和審批工作;承擔城市新建燃氣企業和燃氣設施改動審批工作。
(十三)建築節能與科技科
擬訂全市建築節能、建設科技及工程建設地方標准化政策;承擔組織實施市級以上建築節能、科技重點項目和示範工程的工作;組織擬訂局系統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承擔指導行業內科技成果鑒定和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推廣、應用的工作;承擔科技發展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擔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的工作;承擔公共用房的建築節能工作;承擔建築材料使用的監管工作。
(十四)小城鎮建設管理科
參與編制全市小城鎮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指導小城鎮綜合開發和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工作;承擔編制全市小城鎮建設資金計劃的工作;參與小城鎮建設重大項目的選址和定點工作;承擔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承擔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工作;承擔市小城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執法稽查科
承擔建築市場、勘察設計和市政公用事業市場的專項整治和執法監察工作;承擔查處建築市場、勘察設計、市政公用事業行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案件的工作;承擔建築施工合同備案管理工作;參與處理與建設活動有關的各類糾紛。
(十六)園區建設工程管理科
承擔園區各項工程建設的管理工作;承擔園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及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和黨群組織按有關規定和章程設置。
F. 盤錦遼東灣新區招商引資局局局長是誰
遼東灣新區管理委員會機構設置
黨群工作部
綜合辦公室
經濟發展局
城市建版設局
財政局
社會事業管權理局
金融工作局
海洋與農業局
安全生產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旅遊與服務業局
公用事業管理局
人力資源和績效管理工作局
信訪穩定工作局
G. 招商引資屬於行政管理的基本職能嗎
行政許可
H. 招商引資項目涉及基本農田土地
這個就是土地財政,除非是紅線之內的農用耕地不允許,其它的土地還是可以交易的,農田不在紅線之內的很多都這樣操作的,可以有的。
I. 石家莊市建設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石家莊市建設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和信息發布;負責政務網站管理、會議組織、檔案管理、機要保密、督查督辦、後勤事務、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行政調解、信訪穩定工作;負責並指導直屬單位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管理城市建設檔案。
(二)人事教育處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資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及注冊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教育工作;擬訂建設行業人才需求計劃、職工培訓、繼續教育和有關政策;管理建設行業生產操作人員培訓、鑒定工作。
(三)計劃財務處
負責組織編制城市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城建資金年度使用計劃,並做好實施及跟蹤、督查和調整工作;負責城建項目的概(預)、決算審定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的謀劃、報建、招標、以及城建項目的立項審查、審批工作;參與項目設計方案、初步設計審查工作;負責市政基礎設施資本運營和建設投融資管理;負責城建項目跑辦和爭取資金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審計工作;負責建設行業統計工作。
(四)村鎮建設處
研究擬訂縣以下建制鎮、集鎮和村莊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村鎮建設專項資金使用計劃,並做好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村鎮建設重大項目的審查,指導村鎮建設綜合開發、通用設計圖推廣及災後重建工作;組織、指導村鎮建設工作。
(五)城市建設處
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行業監督管理及項目實施工作;參與制定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設計方案審查;負責規范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市場;負責相關企業的資質審核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發放、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城區污水處理廠建設工作;指導風景名勝區建(構)築物建設工作以及風景名勝區內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指導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建築的修復建設工作。
擬訂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對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建築節能與科技處
負責民用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和粉煤灰綜合利用監督管理工作;研究擬制建設行業科技發展項目和重點技改項目;指導建設行業科技成果及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的轉化推廣、論證工作;負責建設科技發展基金和建設科研經費管理;負責組織市專家咨詢服務團城建交服務中心工作。
(七)建築管理與安全質量處
負責指導全市建築活動,規范建築市場;擬訂建築工程、建築行業建設項目招投標和承發包、施工許可、建設監理、合同管理、竣工驗收備案、工程風險管理、建設機械材料設備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建築市場和施工現場的閉合管理;負責建築市場各方主體和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和進出市登記備案,負責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指導和規范建築機械材料設備市場並實施監督管理;監督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建造師執業行為。
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對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政策法規處
組織起草建設行業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建設行業法制建設、行政執法監督協調以及執法人員培訓考核工作;指導城鄉建設普法工作,負責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應訴等工作;負責建設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工作。
(九)勘察設計管理處
貫徹實施上級有關勘察設計、工程造價、工程抗震方面的法律法規、技術政策和技術標准,研究制訂勘察設計行業監督和行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活動,監督管理工程勘察設計咨詢市場;負責施工圖審查和勘察設計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造價咨詢等單位的資質管理;監督管理工程勘察設計業、造價咨詢業等執業人員的執業行為;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抗震設計監督管理,參與城市抗震防災規劃工作。
(十)綜合開發處
擬訂城市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投資運行情況分析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建設工作;負責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監控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以及項目跟蹤服務備案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城中村」改造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城市房屋拆遷監督指導工作;負責管理房屋拆遷人、拆遷實施單位的資質;負責對拆遷評估機構的監督管理;協調指導舊城區、「城中村」改造和開發建設、舊有住宅小區配套項目補建及綜合整治工作;負責組織城市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宣傳與推介工作。
(十一)供熱燃氣管理處
負責全市供熱、燃氣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城市供熱、燃氣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以及相關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貫徹實施上級有關供熱、燃氣行業技術法規和標准,做好供熱、燃氣相關工作;負責供熱、燃氣企業的資質管理,以及城市供熱、燃氣工程設計、施工、竣工驗收備案和燃氣供氣點備案工作;負責供熱、燃氣企業的監督管理。
直屬單位黨委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老幹部處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老幹部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