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重慶中海城市規劃設計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重慶中海城市規劃設計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04月11日,主要經營范圍為城市規劃設計等。
法定代表人:肖江
成立時間:2013-04-11
注冊資本:5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500105000190783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重慶市江北區北濱一路363號6幢1單元14-1
⑵ 重慶兩江新區的規劃什麼時候出台啊
2009年2月24日重慶市政府常務會議即審議通過《重慶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重慶市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表示將在本屆市委市政府任期內力爭設立兩江新區。此前,國務院發布關於推進重慶統籌城鄉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3號文件),在國家戰略層面正式提及重慶設立「兩江新區」問題。據相關媒體的報道稱,重慶「兩江新區」被寄予與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並列成為中國三大開發區的希望。我們認為,在如此政策利好背景下,重慶板塊的二級市場機會值得高度關注。 兩江新區——中國第三大開發區。2008年9月份,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組織在渝全國人大代表就重慶設立重慶北部內陸開放試驗區進行了專題調研,據悉,該開放試驗區即是「兩江新區」的原型,即在劃定區域范圍內,實行開放引領、開發與開放緊密結合,政策先行先試的特定經濟區域。有關資料顯示,目前重慶最繁華的區域是渝中區半島,即長江、嘉陵江兩江之間的半島狀區域,面積僅幾十平方公里;而「兩江新區」則是「第二半島」的區域,由嘉陵江環繞而成的重慶市北部區域的半島狀區域,其范圍可擴展到幾百甚至上千平方公里。2009年,《國務院關於推進重慶統籌城鄉改革發展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發布。《意見》共有十部分,三十八條,內容很詳細具體。其中一項新的內容就是國務院通過了兩江新區開發。隨後,重慶市政府常務會議在今年2月24日審議通過《重慶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重慶市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表示本屆市委市政府任期內力爭設立兩江新區。根據重關市規劃局介紹,兩江新區概念規劃的范圍包括江北區的江北中心區、江溉片區、唐家沱-寸灘片區與魚嘴-復勝片區;渝北區的北部新區、龍溪片區、兩路地區、木耳-古路片區以及龍興-石船片區;北碚區的蔡家片區與水土-復興片區,總面積約947平方公里。
⑶ 重慶東邦城市規劃設計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重慶東邦城市規劃設計有限公司(東邦設計機構)是西南地區一家專專業化綜合屬型設計公司,總部位於重慶;東邦設計機構:為客戶提供全程實效的旅遊規劃、園林景觀設計、城市規劃設計、品牌文化建設、導視系統規劃設計製作、醫院文化建設、旅遊景區創建指導等一站式服務。發展至今,我們已形成從宏觀創意、規劃到微觀方案設計的完整技術產業鏈;同時,也形成了由具獨立的創意解決方案,到運營技術支持,再到招商引資的項目開發服務體系。重慶東邦城市規劃設計有限公司以城市規劃設計、旅遊景區規劃設計、園林景觀設計、醫院規劃設計、導視系統規劃設計為核心,品牌文化建設、旅遊景區創建指導、旅遊景區管理運營為導向的專業規劃設計公司。無。
法定代表人:牛振興
成立時間:2014-08-05
注冊資本:5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500105003113887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公司地址:重慶市江北區大川水岸小區81號18-6
⑷ 重慶市江北區要分劃嗎
重慶重慶市江北區要劃分么?這個是政府的規劃范圍,一般的人是不知道的,只有政府人才有這個計劃。可以問問政府人員
⑸ 重慶市江北區拆遷安置
根據:《重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九五年五月頒發的《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城市房屋拆遷費額標準的通知》,及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頒發的《重慶市城市房屋拆遷若干費額標准》來計算,網上很容易找到這些文件的。
下面是95年的詳表,02年有個別調整。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城市房屋拆遷若干費額標準的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城市房屋拆遷
若干費額標準的通知
(重府發〔1995〕83號 一九九五年五月五日)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縣級以上企事業單位:
為了完善城市房屋拆遷中的若干費額標准,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城市建設順利進行,經市人民政府1995年4月24日第16次市長辦公會議決定,調整我市城市房屋拆遷若干費額標准。現將調整後的《重慶市城市房屋拆遷若干費額標准》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重慶市城市房屋拆遷若干費額標准
一、根據《重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制定本費額標准。
二、費用種類及其標准:
(一)房屋拆遷管理費。
1、費額標准:按拆除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元計收;
2、收費單位:由區市縣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在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時,向拆遷人收取;
3、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按《重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履行其法定職責,不再另行收費(包括各種證照、表報、公告等工本費用)。
(二)委託代辦拆遷服務費
1、費額標准:按拆除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不超過25元計收;
2、收費單位:由取得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的代辦拆遷單位,向委託的拆遷人收取;
3、委託代辦拆遷服務費費額標準是最高限價,拆遷人與代辦拆遷單位可在此幅度內商定具體的費額;
4、委託代辦拆遷的具體內容以及拆遷人與代辦拆遷單位的其他權利、義務,應當通過簽訂委託代辦拆遷合同予以明確。但代辦拆遷應當包括對被拆遷房屋(含附屬物)及其所有人、使用人進行調查摸底、擬定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動員拆遷、代辦草擬或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並組織實施等基本內容。
(三)房屋評估費,執行資產評估收費標准。
(四)城市房屋評估標准按附件一執行。
(五)房屋拆遷償安置建築安裝工程先進集體、房屋綜合造價和商品房價(基準價格)按附件二所列標准執行。
(六)搬家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搬遷補助費、經濟損失補助費和提前搬遷壯大費按附件三所列標准執行。其中的搬家補助費和搬遷補助費固定安置的發一次,臨時過渡的發兩次。
(七)房屋裝飾物不能自行拆除的,經市或區市縣具有房產價格評估資格的專業機構按照重置人體結合成新進行評估後,由拆遷人對房屋裝飾物的所有人給予補償。
(八)電話遷移費:由拆遷人按電信部門規定的遷移費標准給予全額補償,固定安置的發一次,臨時過渡的發兩次。
(九)被拆遷人單獨安裝的水電總表由其自行聯系拆除,由拆遷人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的收費標准一次性給予全額補償。
(十)被拆遷人原有的天然氣、閉路電視等設施,由拆遷人恢復安裝,不另行收費。拆遷時不再補償。
本條第(四)、(五)、(六)項費額標准,渝中區、江北區、南岸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北碚區可下浮20%以內執行,其他區市縣可下浮30%以內執行。具體執行標准由各區市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區的實際制定,送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房管局備案。
三、各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必須申請辦理《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實行賃證收費,接受財政、物價、審計部門的監督。
四、本費額標准需調整變動時,由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會同市物價、財政部門提出調整意見,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執行。
五、本費額標准自1995年7月1日起執行。原重府發〔1993〕47號文規定的新標准實施當月起,住宅的搬家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縣費按新標准執行;非住宅搬遷補助費按新標准執行;經濟損失補助費按新標准費額減去已發補助費之差除以過渡期限(月),再乘以剩作過渡期限(月)予以補發。
六、本費額標准具體執行中的問題,由重慶市房地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附件一:
重慶市城市房屋評估標准
單位: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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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房屋結構│房屋等級│重置價格│序號│房屋結構│房屋等級│重置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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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甲 │高層720 │ │ │ 甲 │ 260 │
│ │ │ │多層480 │ │ ├————┼————┤
│ 1 │ 鋼混 ├————┼————┤ │ 木柱 │ 乙 │ 180 │
│ │ │ 乙 │高層6605│ │ 穿逗 ├————┼————┤
│ │ │ │多層440 │ │ │ 丙 │ 120 │
├——┼————┼————┼————┤ │ ├————┼————┤
│ │ │ 甲 │高層660 │ │ │ 丁 │ 80 │
│ │ │ │多層440 ├——┼————┼————┼————┤
│ │ ├————┼————┤ │ │ 甲 │ 200 │
│ │ │ 乙 │高層580 │ │ ├————┼————┤
│ 2 │ 磚混 │ │多層400 │ │ │ 乙 │ 160 │
│ │ ├————┼————┤ 6 │磚條夾土├————┼————┤
│ │ │ 丙 │ 340 │ │ │ 丙 │ 120 │
│ │ ├————┼————┤ │ ├————┼————┤
│ │ │ 丁 │ 280 │ │ │ 丁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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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甲 │ 360 │ │ │ 甲 │ 160 │
│ │ 磚柱 │ 乙 │ 320 │ │ │ 乙 │ 120 │
│ 3 │ 磚牆 │ 丙 │ 260 │ 7 │ 捆 綁 │ 丙 │ 80 │
│ │ │ 丁 │ 18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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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甲 │ 260 │ │ │ 甲 │ 120 │
│ 4 │ 石造房 │ 乙 │ 200 │ 8 │ 土 牆 │ 乙 │ 90 │
│ │ │ 丙 │ 100 │ │ │ 丙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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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 │1、本標准重置價格是按本市平均建築安裝工程費用測算確定的。 │
│ │2、房屋結構、等級、成新按照房屋評估規范確定。 │
│ 注 │3、房屋建築在九層以上(含九層)的為高層建築。 │
└——┴————————————————————————————————┘
附件二:
重慶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
安置建築安裝工程造價、房屋綜合造價、
商品房屋價格(基準價格)標准
單位:每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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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費用名稱│房屋結構│ 費 額 標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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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築安裝│鋼 混│高層660-720元 多層440-480元 │
│ 1 │ ├————┼—————————————————————┤
│ │工程造價│磚 混│高層580-660元 多層400-4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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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綜合│鋼 混│高層800-1200元 多層600-800元 │
│ 2 │ ├————┼—————————————————————┤
│ │造 價│磚 混│高層700-900元 多層500-7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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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 │鋼 混│高層1500-2500元 多層1200-1800元 │
│ 3 │ ├————┼—————————————————————┤
│ │ 造 價 │磚 混│高層1400-2000元 多層1000-1300元 │
└——┴————┴————┴—————————————————————┘
附件三:
重慶市城市房屋拆遷搬家補助費、
臨時安置補助費、搬遷補助費、經濟損失
補助費和提前搬遷獎勵費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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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費 額 標 准 │
│ │適用拆遷├——————┬——————┬———————┤
│ 費 用 名 稱 │ │ │ 江北區、南 │ │
│ │條例范圍│ 渝 中 區 │岸區沙坪壩區│其他區、市、縣│
│ │ │ │、九龍坡區大│ │
│ │ │ │渡口區、北碚│ │
│ │ │ │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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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家補助費 │ 第43條 │300元/戶、 │250元/戶、 │200元/戶次 │
│ │ 第一款 │ 次 │ 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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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人戶每戶 │1-4人戶每戶 │1-4人戶每戶每 │
│ 臨時安置 │ 第45條 │每月200元;4 │每月150元;4 │月60元;4人以 │
│ │ │人以上戶,每 │人以上戶,每 │戶,每增加一人 │
│ 補助費 │第(一)項│增加一人每月│增加一人每月│每月增加20元。│
│ │ │增加20元。 │增加2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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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業、辦公、│商業、辦公、│商業、辦公、業│
│ │ 第43條 │業務用房20元│業務用房: │ 用房:10元/平│
│ 搬遷補助費 │ │/平方米。每 │ 20元/平方米│方米。每次 │
│ │ 第一款 │次生產用房40│。每次 │生產用房:15元/│
│ │ │元/平方米。 │生產用房: │平方米。每次 │
│ │ │每次 │ 30元/平方米│ │
│ │ │ │。每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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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渡期1年 │ │ │ │ │
│濟│以內(含) │ │200元/平方米│150元/平方米│80元/平方米 │
│損├—————┤ ├——————┼——————┼———————┤
│失│1年以上2年│ 第45條 │ │ │ │
│補│以內(含) │ │350元/平方米│250元/平方米│150元/平方米 │
│助├—————┤ ├——————┼——————┼———————┤
│費│2年以上3年│第(三)項│ │ │ │
│ │以內(含) │ │500元/平方米│350元/平方米│250元/平方米 │
│ ├—————┤ ├——————┼——————┼———————┤
│ │3年以上的 │ │700元/平方米│450元/平方米│350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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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前搬遷 │ 第43條 │住宅:20元/日│住宅:20元/日│住宅:10元/日 │
│ │ │非住宅:4元/ │非住宅:4元/ │非住宅: 2元/ │
│ 獎勵費 │ 第二款 │每平方米。日│每平方米。日│ 每平方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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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重慶市江北區耕地與基本農田變化分析
王兆林 楊慶媛
(西南大學地理科學學院,重慶,400715)
摘要: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對耕地與基本農田保護造成較為強烈的沖擊。為了提出更為有效的耕地保護措施,本文從數量、質量上分析了 1997~2004年重慶市江北區耕地與基本農田變化概況後,認為經濟發展、人口增長、土地市場秩序的不完善是制約江北區耕地及基本農田保護的因素,並在此基礎上提出完善耕地保護政策的思路。
關鍵詞:耕地;基本農田保護;制約因素;重慶市;江北區
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對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造成較為強烈的沖擊。隨著重慶市江北區經濟建設的迅速發展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全區經濟發展對建設用地需求和耕地保護政策目標要求之間的矛盾日趨尖銳,迫切需要在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中對其結構和用地布局進行重新審視。
1 耕地保護的一般原則及模式
1.1 耕地保護的概念及內涵
1.1.1 耕地保護的概念
耕地保護緣起於城鎮擴張中優質農田的過快損失和土地生產能力的退化及無公害食品生產的環境保護需求,雖早已提出,但並無嚴格的、公認的統一定義。不同時期、不同地區耕地保護的側重點不一。20 世紀60、70年代,黃土高原、西北區蝕區和南方紅黃壤丘陵山區的耕地保護主要針對農田生態環境的改善;20 世紀80、90年代初期,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的耕地保護主要針對耕地數量上的過快損失;20 世紀90年代後期,耕地保護逐漸重視質量保護。國外耕地保護不但考慮農田的自然背景特徵,更多是考慮立地條件和機會成本,諸如農田連片性、農業發展相關因子、土地利用有關規定、稅收激勵機制、可擇利用方式、綜合開發計劃和區位等[1]。
一般認為,耕地保護是為了滿足國家計劃和區域可持續發展的需要,維持區域人地關系在一定時間內、一定的社會經濟、科學技術和人民生活水平下協調發展,所必須保有的具有較高的生產能力,適宜的生態環境,優越的立地條件,直接服務於農業生產的農田以及立法、管理、監測等手段的總和。
1.1.2 耕地保護的內涵
從耕地保護的定義可知,耕地保護包括3個方面:①有適當的量,即根據區域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必須維持在農田數量和質量的動態穩定。採取立法、行政、經濟手段,防止農田資源的濫用和破壞,降低耕地資源的消耗,保證利用方向的合理,維護耕地資源及依存的生態環境質量。②科學的利用模式,即對耕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藉助先進的科學技術手段,適度擴大的經營規模,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切實增加農戶收入,實現社會、經濟和生態效益協調發展。③監測和管理,即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手段,對現有農田環境、基礎設施、土壤肥力與利用方式進行監測和管理。同時,利用行政、法律和經濟手段,對具體保護工作的實施進行監測和管理[1]。
1.2 耕地保護的一般原則及透視
1.2.1 耕地保護的一般原則
(1)供給與供求平衡原則
耕地保護的實質是為了滿足未來人口對食物的需求,這對指導當前保護工作中實施動態平衡和農業結構調整有重要意義。保護耕地並不是一味強調耕地數量不減少,重點是為養活未來人口。然而,未來人口的飲食結構會隨經濟發展、城市化等發生變化,科學技術也不斷進步,因此,耕地保護必須考慮科技進步的貢獻、飲食結構變化及區域食品貿易等因素,耕地保護的目標函數 F[1]:
F=f(P,B,C,D)
式中,P是區域內最高峰時期人口總數;B是區域耕地生產潛力函數;C是消費需求函數;D是區域糧食調動函數。
(2)土地可持續管理原則
將技術、政策和旨在同時關心社會經濟效益與環境的活動結合在一起,即同時考慮保持和提高生產力、降低生產風險、保護自然資源的潛力和防止土壤與水質的退化、經濟上可行和社會可以接受幾個方面。在可持續土地管理指導下,一是保障足夠的農田面積,維持農產品的產量穩定和提高;二是加強耕地質量保護和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田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三是重視農田生態環境的保護,維護耕地自然生產力潛力,防止土壤退化;四是查清耕地後備資源,合理規劃,保障耕地生產能力總量的相對穩定。當然,耕地保護的實施方案、利用規劃和保護措施應當體現經濟上可行、社會上可接受。因此,建立以可持續土地管理為基礎的保護模式是實現保護目標的根本保證。
1.2.2 耕地保護原則的透視
(1)從資源不可再生性角度分析耕地的可持續利用 一定意義上耕地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利用方式發生轉變,這種轉變在可預見的時間內是很難逆轉的。為持續利用耕地這一寶貴資源,維持農業生產的穩定,在發生非農化轉變之前,應當尋找足夠的後備資源來補充被佔用耕地損失的土地生產力。
(2)維持穩定的實際現存量(質量、數量兩個方面),以此達到耕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目標。當一個地區的土地後備資源嚴重不足,其他地區不能夠滿足經濟發展需求的情況下,為了保持耕地的長久存在價值,必須保護現有的實際存量。
(3)保護耕地資源的理論現存量 可持續土地管理的基本目標是既尋求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害後代人滿足需求能力的資源利用方式。從理論上,評估和預測後代人(高峰期人口總量)對耕地資源的需求量,並在當代人利用耕地資源的同時,保護這個需求量。因此,耕地保護必須首先預測區域人口狀況和消費需求。
1.3 耕地保護的一般模式[1]
模式的目標是保護耕地,在可持續土地管理原則指導下,根據國家宏觀政策和市場經濟原則,藉助人地關系均衡的有關模型,採用計算機輔助及GIS、RS、ES和DSS等技術途徑,對耕地保護量劃定、監測和管理等有關環節進行科學論證,達到對區域耕地數量、質量、農田環境與利用狀況實時調控和管理,維護農田功能現存量,實現耕地有效保護與持續利用。具體見圖1。
圖1 耕地保護的一般模式
2 重慶市江北區 1997~2004年耕地和基本農田變化概況
2.1 耕地變化狀況
2.1.1 耕地減少情況
據調查,1996年末,全區實有耕地面積 7673.7hm2,1997~2004年累計減少耕地1533.8hm2。其中,建設用地佔用耕地1306.6hm2,佔耕地減少總量的85.2%;生態退耕減少耕地102.2hm2,佔耕地減少總量的6.67%;農業結構調整減少耕地114.4hm2,佔耕地減少總量的7.46%;災毀減少耕地10.6hm2,佔耕地減少總量的0.07%,可見,建設用地佔用耕地是江北區耕地減少的主要原因,農業結構調整及生態退耕也是耕地減少不容忽視的因素(圖2)。
圖2 重慶市江北區 1997~2004年耕地減少因素分析
從區域布局看,江北區原有資料中顯示,各街道(鎮)耕地減少情況如表1 所示。1997~2004年江北區耕地減少主要集中於建設用地佔用。建設用地佔用耕地主要集中在石馬河、寸灘及唐家沱街道,此3個街道累計建設佔用耕地 978.3hm2,佔耕地佔用的71%;生態退耕減少耕地只分布在郭家沱、魚嘴、復盛及五寶4個街道(鎮),累計減少耕地108hm2,占該項耕地減少的94.4%;災毀減少耕地只分布在寸灘、魚嘴、復盛、五寶4個街道(鎮)。
表1 1997~2004年全區耕地減少的行政區域分布
註:數據來源於1997~2004年江北區耕地調查表(華新街和江北城沒有耕地,因此表中未列出)。
2.1.2 耕地補充情況
1997~2004年江北區累計補充耕地256hm2。其中,整理補充耕地82.9hm2,佔耕地補充總量的32.3%;復墾補充耕地168.1hm2,佔耕地補充總量的65.5%;其他補充耕地5.6hm2,佔耕地補充總量的2.18%。可見,耕地補充主要來源於土地復墾,其次為土地整理,二者佔耕地補充總量的97.82%。
1997~2004年江北區耕地補充主要集中於復墾補充。復墾補充耕地主要集中在魚嘴、復盛、五寶,占該項耕地補充的87.5%;生態退耕建少耕地只分布在郭家沱、魚嘴、復盛及五寶4個街道(鎮);整理補充耕地只分布在復盛鎮;此外,其他方面補充耕地分布在復盛和五寶(表2)。
表2 1997~2004年耕地補充的行政區域分布一覽表
註:數據來源於1997~2004年江北區耕地調查表(表中不包括沒有耕地補充來源的鄉鎮)。
2.1.3 耕地增減變化情況
1997~2004年江北區耕地凈減少1369.8hm2。根據《耕地調查表》中情況,各街道(鎮)耕地變化情況如表3 所示。與《重慶市江北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1997~2010年》(以下簡稱《規劃》)指標控制值相對照,至 2010年,石馬河、大石壩、觀音橋、五里店、華新街及江北城不再保有耕地。其他街道(鎮)中,只有五寶鎮的耕地面積還在《規劃》控制指標之內[6]。
表3 各街道 (鎮) 耕地變化情況的行政區域分布單位:hm2
註:數據來源於1997~2004年江北區耕地調查表(華新街和江北城不涉及耕地變化,表中未列出)。
2.1.4 耕地質量狀況
根據江北區耕地相關資料,2004年江北區實有高產田4151.2hm2,佔耕地總面積的65.8%;中產田1910.2hm2,佔耕地總面積的30.35%;低產田242.7hm2,佔耕地總面積的3.85%。2004年江北區耕地總體質量相對較高,中高產田在耕地總量中,高達96.15%,低產田僅佔耕地總量的3.85%。
具體各街道(鎮)耕地質量情況見表4。石馬河和大石壩街道耕地都屬高產田;觀音橋和五里店街道耕地中只有高產田和中產田,以中產田為主。由於魚嘴、復盛及五寶鎮屬於全區農業用地區,高、中、低產田大部分都集中分布在這三個鎮。此外,寸灘和郭家沱街道的低產田面積也較大,分別佔全區低產田總面積的12.94%、11.17%。
表4 各街道 (鎮) 耕地質量情況的行政區域分布
註:數據來源於1997~2004年江北區耕地調查表(華新街和江北城不涉及耕地變化,表中未列出)。
2.2 基本農田變化情況
1996年年末,江北區基本農田4980hm2,2004年江北區基本農田實有4883hm2,凈減少98hm2。其中,建設佔用1.8hm2,占基本農田減少量的1.84%,集中在魚嘴鎮。生態退耕90.8hm2,占基本農田減少量的93.6%,主要集中在復盛鎮和五寶鎮。農業結構調整4.4hm2,占基本農田減少量的4.56%,集中在魚嘴鎮。
從地區構成來看,江北區的基本農田集中在郭家沱、魚嘴、復盛、及五寶4個街道(鎮),其中魚嘴、復盛、及五寶三鎮的基本農田占總面積的97.63%。從地類構成來看,江北區基本農田全部為耕地。
3 重慶市江北區耕地及基本農田變化特點與原因分析
3.1 耕地及基本農田變化特點與原因分析
從上述耕地和基本農田變化情況分析可知,江北區耕地和基本農田變化體現出幾個特點。
3.1.1 耕地總量減少幅度較大
1997~2004年實際減少耕地1369.8hm2,與《規劃》相比較,至2010年耕地減少的控制指標為1330.1hm2,截至目前已經超出此指標39.7hm2,如果按照此《規劃》的控制指標,未來5年江北區已經沒有佔用耕地的指標。在耕地減少的項目中,建設佔用耕地1306.6hm2,《規劃》控制指標為 766.7hm2,8年實際建設佔用的耕地比規劃預計的到2010年13年間要求控制指標超出 539.9hm2。生態退耕同期共退耕 102.2hm2,比《規劃》的控制指標633.3hm2 要少531.1hm2。
3.1.2 耕地減少的去向主要是城市建設佔用
1997~2004年江北區耕地減少建設用地佔用耕地 1306.6hm2,佔耕地減少總量的85.2%。
3.1.3 耕地減少的區域主要集中於城鄉結合部
寸灘和唐家沱街道耕地減少量最多,其次是石馬河、魚嘴、復盛及五寶。其中,石馬河、寸灘和唐家沱街道主要是建設佔用耕地,魚嘴和復盛的耕地減少包括建設佔用、生態退耕及農業結構調整三方面,而五寶鎮耕地減少的主要方面是生態退耕及農業結構調整。
3.1.4 優質耕地減少較多
耕地減少集中的區域正好是城鄉結合部耕地質量較高的區域,全區高中產田的比例達96.2%,江北城街道以西的范圍內全為高產田。
3.2 耕地和基本農田變化的原因分析
3.2.1 耕地總量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建設佔用
1997~2004年實際減少耕地 1369.8hm2,在耕地減少的項目中,建設佔用耕地1306.6hm2,佔耕地減少總量的95.4%。近年來,江北區經濟發展迅速,相應對建設用地需求加大。造成建設用地需求加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階段因素(城市化階段因素、工業化階段因素)、目標因素(城市發展定位、城市主要職能、全面小康及現代化的要求)及市場與政策因素,由此,建設用地擴張必然導致耕地面積的減少,且在耕地面積減少中占重要地位。
3.2.2 城鄉結合部耕地減少主要是由於城市擴張佔用
近年來,江北區國民經濟保持快速發展的勢頭,經濟發展對建設用地的需求也呈現不斷增長的趨勢。江北區城鄉結合部(石馬河、五里店、寸灘、唐家沱街道)是城市建設快速擴張的重點地區,隨著城市經濟的快速發展,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逐步擴展到這些街道,國有企業、外資企業、鄉鎮企業、私營企業等各類工業企業的發展,增加了對建設用地的需求,同時也帶動了城市第三產業的迅速發展,進一步加劇了建設用地需求,另外農村居民住宅建設也使耕地在一定程度上減少。種種原因導致了近年來江北區城鄉結合部耕地非農化速度加快。1996年全區耕地面積7673.8hm2,1997~2004年8年間全區耕地共減少1533.8hm2,其中包括建設用地佔用1306.6hm2,佔耕地減少總量的85%,具體到各個街道(鎮) 1997~2004年轄區內耕地減少最多的鄉鎮是唐家沱405.6hm2,其次是寸灘減少388.5hm2,前者建設佔用403.1hm2,占其耕地減少總量的99.4%,後者建設用地佔用388.5hm2,占其耕地減少總量的98.7%。
3.2.3 生態退耕和農業結構調整復盛鎮及五寶鎮耕地減少的主要影響因素
按目前採用的統計口徑,生態退耕主要是指退耕還林、還草、還湖。農業結構調整佔用耕地主要是指耕地改為園地、坑塘或其他農用地[5]。1997~2004年生態退耕102.2hm2,佔耕地減少總量的6.5%;農業結構調整減少耕地114.4hm2,佔耕地減少總量的7.4%;兩者就佔到耕地減少總量的13.9%。耕地減少主要有四方面,即建設佔用、生態退耕、農業結構調整及其他原因。在具體鄉鎮方面,復盛鎮和五寶鎮,建設佔用耕地面積比例很小。而生態退耕和農業結構調整是該區耕地減少的主要原因。五寶鎮1997~2004年耕地減少107.7hm2,其中生態退耕53.5hm2,農業結構調整32.8hm2,兩者就佔到該鎮耕地減少的80.1%。
3.2.4 生態退耕是基本農田數量下降的主體
2004年轄區內基本農田總量為4883hm2,1997~2004年8年間基本農田共減少總計97hm2,其中生態退耕面積90.8hm2,佔7年耕地減少量的93.6%,主要集中在復盛鎮和五寶鎮。由於《規劃》在編制時,將>25°的坡耕地劃入基本農田范圍。在《規劃》實施中發現了問題,通過法定程序將 90.8hm2 坡耕地合法退耕。其次,建設佔用基本農田1.8hm2 屬違法用地,已採取相關處理措施。再次,農業結構調整4.4hm2,主要由耕地轉變為坑塘、養殖水面。
4 重慶市江北區耕地及基本農田保護中面臨的問題與建議
4.1 江北區耕地及基本農田保護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上述耕地和基本農田的數量和質量的變化及若干新特點的出現,反映了當前江北區經濟建設快速發展的客觀需求,是江北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過程中土地資源供需矛盾尖銳化的具體體現。
4.1.1 城鄉結合部規劃滯後,集體建設用地利用粗放,耕地數量急劇減少
由於地方政府以前對規劃重視不夠,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完全銜接,加上地方經濟實力不足、城鄉結合部農村居民點改造滯後及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場管理較為薄弱等因素的影響,城鄉結合部除已形成規模的大型企業外,家庭作坊式工商企業零散分布,許多企業分布於城市對外交通幹道兩側,且類型多樣,規模各異,土地資源浪費現象突出[2~3]。像石馬河、大石壩、觀音橋、五里店這些街道、鄉鎮1997~2004年耕地減少的原因全部為建設佔用。
其他鄉鎮如寸灘2004年耕地總面積為304.5hm2,《規劃》要求其2010年耕地保有量為574.1hm2,也就是說寸灘要在現有的基礎上補充耕地269.6hm2,按照《規劃》的控制值,唐家沱要補充274.7hm2。在未來6年內,同樣復盛要補充36.7hm2,也有一些鄉鎮、街道像郭家沱、魚嘴、五寶雖然2004年耕地面積沒有超出2010年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標,但未來6年中保持耕地和基本農田保有量穩定,任務艱巨。
4.1.2 土地市場秩序不夠完善,加大了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的難度
(1)現行法規對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限制,不利於存量集體建設用地的盤活和集約利用。現行法規對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流轉如何規范和管理,目前還沒有明確、具體的規定,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財產權還沒有完全實現的途徑,土地管理權與土地所有權間界限的模糊性等,都限制了農民集體對其所擁有的土地行使最終的處分權,從而也限制了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使城鄉結合部的存量集體建設用地得不到充分的盤活,不利於推動城鄉結合部土地的集約利用,因此必然會加劇新增建設用地的供需矛盾,不利於耕地保護目標的實現。
(2)由於土地管理及交易政策的不完善,導致本區政府對土地市場的統一管理和建設用地的優化配置造成困難,從而可能導致耕地和基本農田得不到高度保護[4]。
4.1.3 耕地保護有關政策不能完全適應江北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新形勢
近年來由於農產品供求形勢已發生變化,農業、農村經濟的發展已經進入了新的階段,對農用地利用提出新的要求。江北區糧食播種面積逐年減少,全區已經在近8年內通過農業結構調整要調減耕地114.4hm2,具體到各鄉鎮、街道:五寶通過農業結構調整耕地減少32.8hm2、復盛31.5hm2、魚嘴26.9hm2、郭家沱16.8hm2、唐家沱2.5hm2、寸灘3.9hm2。面對土地利用方式變化頻繁的情況,對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改果園、改養殖用地和設施農業的管理制度不健全,耕地減少的考核、補充耕地的標准等政策不明確,不能完全適應農業結構調整的需要。
4.1.4 一些鄉鎮完成補充耕地任務面臨諸多困難,影響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的實現
(1)補充耕地的途徑受到限制 由於生態環境保護、經濟發展需要,幾個耕地後備資源較豐富的鄉鎮,如魚嘴、復盛、五寶等,嚴格控制未利用地開發,已規劃的耕地後備資源不能開發成耕地,加上資金限制,又沒有更多資金搞土地整理,給完成補充耕地任務、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帶來困難。
(2)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的有關政策還不十分明確,國家和地方對確保耕地保有量問題還缺乏具體的考核辦法,對耕地總量的統計,包括減少和增加耕地的統計口徑雖有原則性意見,但還沒有出台可操作的規定。
4.2 促進江北區耕地及基本農田保護的建議與對策
當前江北區經濟建設過程中出現的耕地和基本農田方面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經濟發展、生態建設的需要。對於已經暴露出來的問題,各級土地管理部門應從江北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耕地保護和基本農田管理的重要意義,積極主動地為經濟建設服務。
(1)嚴格執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
要加強本區《規劃》的實施管理,切實發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土地利用管理中的「龍頭」作用,切實落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在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管理中,在做好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銜接工作的基礎上,嚴格按規劃實施土地用途管制,促進規劃的實施[5]。
(2)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解決經濟快速發展鄉鎮的規劃指標問題
對本區內規劃指標不足的,應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和法規規定的程序,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調整工作。對因經濟快速發展已經提前完成耕地指標的街道(鎮),應嚴格檢查和考核其規劃實施工作,並對其存量建設用地利用效率進行科學評價;對通過檢查和考核,對存量建設用地進行了合理利用的地區和城市,應允許其在經國土資源部同意的前提下,按照兼顧經濟發展、耕地保護和生態建設的原則,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編工作[7]。
(3)規範本區城鄉結合部集體土地流轉,提高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水平,穩定耕地數量對本區內新增建設用地實行統一轉用、統一開發、統一供地。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轉機制,進一步完善土地市場管理,規范市場秩序,提高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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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關於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對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05]128 號,2005,9
⑺ 重慶市江北區觀音橋片區拆遷補償問題
每個地方有每個地方的標准,你可以去你們那個地方的政府的信息公開裡面找,縣專級政府找不到就到市級屬政府的信息公開裡面找,有本地的徵收安置補償方案,一般在公示公開裡面尋找,因為徵收補償方案必須公開的,然後裡面你就會看到房屋的補償標准了。記住這是最低的補償標准,只能比標准高不能比標准低。
人口是按照戶口本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