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個人如何辦理城鎮居民醫保卡
一些城鎮靈活就業人員,比如說自由工作者、個體戶等等,這些人辦理醫保相對比較簡單,只需要帶著相關資料去戶口所在地的養老保險機構去辦理即可。
對於失業人員必須要自行去參加醫保,因為辭職或者離職之後,原單位就會立即終止你的醫保,終止時間超過三個月後你的醫保就會自動取消。因而盡快到養老保險機構去辦理續交醫保的手續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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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如何辦理醫保卡
准備好申報材料,比如說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寸照片一張、離職(或辭職)手續、戶口本復印件、續保醫保卡、病歷。當然你如果沒有的話,可以不提供,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
然後去戶口所在地的養老保險機構去領取社會保險財政補貼表,認真填寫後上交,並且把准備好的資料全部提交。
工作人員會對你提供的資料進行一個審核,一般當天就能夠結束,然後他們會開具一個繳費單據。
根據繳費單據上面的銀行信息,你就可以每個月到那兒交你的保險了。如果你怕麻煩的話可以辦理一張銀行卡,定期轉賬就好了,不用在跑銀行了。
然後你要憑著第一次繳費單去醫保大廳領取你的醫保卡,有些地方會有一本病歷,那本病歷上貼有你的照片並且有鋼印,你每次去看病的時候要帶上即可。
6最後你每次定期往銀行卡你轉賬即可,但是一定要記住,如果你超過三個月沒有轉賬,你的醫保卡就會被凍結了。
『貳』 你好,,怎樣辦理城鎮居民醫保卡啊
如果你是參保繳費者,就帶著身份證到與當地社保合作的銀行登記辦理。如果不是參保繳費者,你就不要心事什麼卡的事了。
『叄』 邯鄲新醫保卡辦理了如何開通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醫保辦理停保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參專保人員達屬到退休年齡而未繳滿15年;
2、重復參保且結束勞動關系的可停保;
3、參保人員出國定居;
4、參保人員死亡。
醫保停保手續如下:
1、參保單位已為該職工辦理停保手續並繳納所欠的社保費;
2、填好的《養老保險停保失業保險一次性生活補助申報表》(單位蓋章);
3、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張;
4、本人到最後參保的社保局辦;
5、本人到銀行領取停保款項。
『肆』 邯鄲市辦理醫保卡的電話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邯鄲社保局社會保險統一查詢電話:(0310-3019452),內容包括:社會養老保險金繳費基數、比例查詢,社保卡余額、明細查詢等。
請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及社保卡號至邯鄲社保局辦公大廳窗口查詢。
邯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公地址:邯鄲市叢台路140號
郵政編碼:056002
聯系電話:0310-3019452
傳真號碼:0310-3087808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1:30,下午1:30-5:00
邯鄲市社保中心
地址:邯鄲市人民路252號
電話:0310-3062947(機關事業處)3019669(退管處)3015746(綜合處)3019507(社會保險處)
『伍』 邯鄲城鄉醫保封存怎麼辦理
邯鄲城鄉醫保封存這個需要辦理得去邯鄲市行政服務大廳去辦理,具體的業務要到那裡去咨詢。
『陸』 邯鄲市居民醫保卡在那領取
為屬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依據《邯鄲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屬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醫療保險登記。辦理醫療保險登記時,須填報《邯鄲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單位登記表》和《邯鄲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登記表》,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財務報表、職工工資發放名冊、退休人員養老金(退休金)發放名冊和批准退休文件;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戶名及賬戶。
(6)邯鄲市城鄉居民醫保卡如何辦理擴展閱讀: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相關要求規定:
1、參保人員在年度內按法定程序辦理退休的,用人單位或代理機構須填報《邯鄲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繳費年限核定表》。
2、憑參保人員退休審批手續、社會保障卡及時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在職轉退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手續,自辦理醫療保險在職轉退休手續後,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職工醫保費。
3、外地調入本市人員在外地的職工醫保繳費年限按視同繳費年限與調入後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軍隊退役人員的服現役年限視同參保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柒』 邯鄲市怎麼辦醫保社保卡是不是包括醫保和養老保險功能
參保人申請設置個人信息查詢密碼,需持本人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醫療保險卡到各區縣醫保中心、街道(鎮)醫保事務服務點申辦。
『捌』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卡怎樣辦理
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理條件
1、本市城鎮戶籍,各類中小學階段的在校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和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及其他18周歲以下的居民;
2、本市城鎮戶籍,18周歲及以上的非從業居民;
3、本市城鎮戶籍,未按月享受養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歲及以上老人(簡稱低收入家庭老人)(外地戶籍老人按照正常標准收費);
4、本市城鎮戶籍,低保對象和重度殘疾人(外地低保戶和重度殘疾人按正常標准收費);
5、非本市城鎮戶籍,在本市各類中小學(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就讀,且在本市取得學籍的在校學生;
6、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失地農民;
7、非本市城鎮戶籍,長期居住本市城鎮的非從業人員。
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事流程
1、申請人提出申請並提交資料;
2、行政事務服務中心辦理;
3、社保局制卡;
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提交材料
1、參保資料:參保居民需出示戶口簿、身份證和學籍證明原件並提交復印件、一張一寸近期彩色登記照,自行確定並攜帶一張用於繳費的銀行卡。
以下三類人員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低保對象需出示《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一級、二級的重度殘疾人,需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低收入家庭老人需提交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未按月享受養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證明。
2、在行政事務服務中心填寫《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登記申請表》(其中各類中小學階段的在校學生在學校領表)。
(8)邯鄲市城鄉居民醫保卡如何辦理擴展閱讀: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1、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門診搶救醫療費,支付范圍和標准按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標准執行。
2、起付標准(也就是通常說的門檻費)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一樣,即三級980元、二級720元,一級540元。
3、就醫管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居民就醫實行定點首診和雙向轉診制度,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專科醫院、院店合作和二級及其以下醫療機構確定為首診醫療機構,將部分三級綜合和專科醫療機構確定為定點轉診醫療機構,
參保居民就醫時應首先在定點首診醫療機構就診,因病情確需轉診轉院治療的,由定點首診醫療機構出具轉院證明,方可轉入定點轉診醫院接受住院治療,等病情相對穩定後,應轉回定點首診醫院。
4、支付比例:基金支付比例按不 同級別醫療機構確定,一級(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二級、三級醫療機構基金支付比例為75%、60%、50%。城鎮居民連續參保繳費滿2年後,可分別提高到80%、65%、55%。(換句話說就是住越小的醫院,報得越多些)
5、基本保額:一個自然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為每人每年1.6萬元。如果是由於慢性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治療)、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器官移直抗排異治療、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簡稱「門診大病」)患者,年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可提高到每人2萬元。
『玖』 如何辦理居民醫保
各地的辦理辦法均有所差異。具體包括了4個事項,而且還需要申辦人提供資料齊全的,予以 即時辦理;對資料不齊全的,暫不受理,並告知申辦人應補足何種資料。具體如下:
(一)、 申辦參保(增員)須知
1、提供資料(以下資料需附原件及其A4紙復印件):
①未滿18周歲的人員:《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未領身份證的可不提供)。
②18周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人員:《戶口簿》(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③18周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復退軍人需提供退伍或轉業證件)。
④低保對象:《戶口簿》、《身份證》、《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2、辦理流程:
經辦部門:
①居住在惠城區的橋西、橋東、江南、江北、龍豐和河南岸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惠城區社保局關系股辦理;
②居住在縣城和惠陽區的淡水街道辦事處、大亞灣區的澳頭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關系股辦理;
③居住在其他縣(區)鄉、鎮(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所在勞動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辦理。
業務辦理完畢,經辦人員列印《惠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員校對表》當場交給申辦人,申辦人如發現有錯漏的,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經辦部門糾正,逾期不辦的視作無誤處理。
業務受理時間為每月1—24日,當月申報的業務次月起生效,以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社保年度,一次性繳足一個社保年度內的醫療保險費,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應一次性繳納下一社保年度的醫療保險費。
(9)邯鄲市城鄉居民醫保卡如何辦理擴展閱讀: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醫療保險的組成部分,採取以政府為主導,以居民個人(家庭)繳費為主,政府適度補助為輔的籌資方式,按照繳費標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則,為城鎮居民提供醫療需求的醫療保險制度。
優點:
一是參保人患病特別是患大病時,一定程度地減輕經濟負擔。
二是參保人身體健康時,繳交的保險費可以用來濟助其他參保病人,從而體現出「一人有病萬家幫」的互助共濟精神。
三是解除參保人的後顧之憂。為鼓勵城鎮居民參加保險,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鎮居民按其參保時間劃分,設定不同的醫療待遇起付期,辦法實施六個月內參保者,醫療待遇起付期為三個月,未成年居民醫療待遇無起付期;六個月後參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醫療待遇起付期為一年;一年後參保者,醫療待遇起付期延長至二年;低保居民醫療待遇無起付期。
參考資料: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