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有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法規、政策;制定城鄉建設行業發展那規劃,擬訂城鄉建設規范性文件。
二、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建築活動,貫徹執行建築施工、裝飾裝修、建設監理的法規、規章,擬定工程建設、建築業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制定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對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三、承擔規范勘察設計咨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勘察設計咨詢質量的責任。執行勘察設計發展、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制度和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組織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抗震設計規范,組織工程建設標准設計的推廣應用。
四、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編報材料指導價格,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組織實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工期定額、工程造價管理制度。
五、指導城市建設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城市建設(含城市房屋徵收拆遷)和管理工作中的各項法規、政策,負責城市市政公用擾御喊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指導城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園林、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市容環境綜合治理等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的綠化工作和風景名勝區的建設和保護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
六、承擔規范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擬定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七、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拆耐貫徹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制度,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貫徹執行建築業技術政策。
八、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和行業科技發展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建築節能的政策,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組織實施重點科級項目的研究開發。
九、承擔推進牆體材料革新的責任。組織新型牆體材料的確認和推廣應用;組織重大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開發。
十、承擔各類房屋建築及附屬設施的建造緩野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和市政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責任。指導規范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擬定建築市場招投標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審核從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資格。
十一、擬定城鄉建設行業培訓規劃。監督實施全市建設行業職工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十二、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如果你們當地沒有單列的規劃局和房管局的話,住建局還負責城鄉規劃的編制及實施,房屋產權的登記和管理、房地產市場監管、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等等。
2. 麗水市建設局的直屬單位
市南明山景區管委會
市園林管理處
市市政設施管理處
市城市亮化辦公室內
市質量監督站(容市施工管理處)
市工程造價管理處
市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中心
市房地產管理處(市安居房管理處、白蟻防治站)
市測繪中心(市地理信息中心)
市城市規劃展覽館
市城建檔案館
市規劃建築設計院
市城市建設發展公司
市舊城改造公司
3. 住建局和建設局是一樣嗎
一樣。
建設局是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內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容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1、建設局,又稱住建局,全稱為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縣(或設區)一級主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
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
(3)麗水市城鄉住房和建設局擴展閱讀:
建設局職責調整:
(一)將原建設部的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取消已由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取消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的審查事項。
(四)將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劃給交通運輸部。
(五)將城市管理的具體職責交給城市人民政府,並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市政公用事業、綠化、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城市客運、市政設施、園林、市容、環衛和建設檔案等方面的管理體制。
(六)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七)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推進建築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
4. 麗水市建設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城市管理、村鎮建設、建築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和風景名勝事業、測繪事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市實際制訂實施細則 。
(二)根據全市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和規劃,研究制訂我市建設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和體制改革的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指導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承擔推進城市化的組織協調工作;管理城市建設檔案。
(四)組織制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建設工期定額、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與計委等部門聯合發布;組織制訂建設行業的地方性標准和行業規范;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准、規范、定額的實施。
(五)監督管理全市建築活動,統籌規劃全市建築設計和施工力量的發展,按規定審核施工企業、設計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工程咨詢公司、建築製品企業、城市燃氣、供水企業的資格等級;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工程造價的咨詢管理;制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相關中介組織管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規范建設市場,指導監督建築市場准入、建設工程招標投標。
(六)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土建、安裝、裝飾等的質量監督管理;對各類專業工程質量監督、檢測機構實施行業管理和監督;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工程質量事故;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機械使用的安全監督管理。
(七)指導全市城市和村鎮建設;負責管理全市城市供水、燃氣、熱力、公共客運交通、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負責管理全市風景名勝區工作;負責城市供水節水工作;負責城市市容、環境治理;負責建設執法監察工作。
(八)負責住宅與房地產業管理;負責管理全市住宅產業化、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白蟻防治、城市房屋拆遷工作;規范房地產市場;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權劃分,管理房地產轉讓、抵押和租賃工作;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開發利用工作。
(九)負責監督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范的實施;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十)制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計劃;組織指導科技項目攻關和新技術開發、引進、普及、推廣工作;監督下屬單位的財務、投資。
(十一)制訂行業人才培養規劃,負責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建設行業職業技術教育和職工培訓工作;負責指導本系統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執業資格制度和崗位技能鑒定製度的組織實施工作。
(十二)管理市城鄉規劃局。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城鄉規劃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麗水市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調整、修訂和報批工作。
(二)指導全市城市、村鎮規劃工作;負責全市城鎮體系規劃、城鎮群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經濟開發區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歷史文化保護區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指導優化城市土地資源配置和利用的規劃管理;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土規劃、區域規劃的審查。
(三)負責分區規劃、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和詳細規劃編制工作(含控制性詳細規劃);負責城市分區規劃和重要詳細規劃的審報及其詳細規劃的審批工作。
(四)負責指導、審查城市規劃區內的村鎮規劃工作。
(五)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和蓮都區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負責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臨時建設項目用地規劃許可證及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六)負責規劃的違章違規處理與監察工作。
(七)負責規劃設計單位資格的初審和上報工作;負責審定規劃設計方案;審核重要地段的重要建築的規劃設計方案,並報送市政府批准。
(八)負責城市測繪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城市測繪規劃,提供測繪基礎資料,管理測量標志和測繪成果,負責測繪資格認證和測繪行業管理工作。
(九)負責制定城市規劃管理的有關文件,辦理涉及城市規劃管理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事項;指導監督規劃監察工作。
(十)指導各縣(市)城鎮規劃業務,負責對縣(市)政府所在地城鎮總體規劃進行技術鑒定。
(十一)負責蓮都區村鎮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蓮都區鄉鎮規劃設計、村鎮開發和農村個體建築工匠的資質管理。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5. 住建局與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一樣嗎
住建局一般是指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你這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可能還有規劃部門的職能在裡面。也有可能是當地沒有另設規劃局。是原建設局和規劃局的合並單位。
6.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什麼樣的單位
建設局是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主要職能(一)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三)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四)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准,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准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五)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六)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國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和指導實施,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七)研究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擬訂全國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八)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的建設。(九)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十)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十一)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國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十二)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7. 建設局 和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說是是一回事嗎它兩是什麼關系
你好:
「建設局」是2009年大部制改革前的政府部門。此後隨著中央到地方的大部制改革以及國家對房地產調控和對居民住房的重視,因而把此前的建設局、房產局合並成為今天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因此現在沒有建設局,也沒有房產局,只有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就目前大部制改革後的情況來看,不少單位也就是換了換領導,特別是一把手領導,具體業務還是沒有整合,也就是說原來建設局的事情還是以前那些人、哪些部門在干,房產局的同樣是這樣!
8.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好單位嗎
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是負責城市,鎮的規劃和建設管理,規劃內編制的行政機關。
跟安容監局是平級單位,都是正科級行政機關。
有一定業務聯系,住建局負責監督建設工程的質量,安監局負責監督建設工程的質量,主要是運營,施工等方面的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