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重慶渝北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需要那些資料。謝謝
規劃許可證申請表一份,國土權屬文件《出讓土地》《劃撥土地》還有施工圖審查蓋章的建築施工圖(平、立、剖),《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勘測院出具的正式坐標放線資料等
Ⅱ 重慶渝北區戶籍問題
您好
2015重慶戶口新政策:
夫妻分居及工作調動戶口遷移規定
(一)職工居民非在職配偶的戶口遷移
1、入戶對象及條件
職工居民的非在職配偶,在投靠的配偶所在地居住1年以上的人員可本著自願的原則,准予在其配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戶口登記地落戶,包括「農轉非」、「非遷非」、「農遷農」戶口。其中,申請遷入主城區(指渝中區、江北區、南岸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北碚區、高新區、北部新區、渝北區的龍溪鎮、巴南區的李家沱、土橋街道和南泉鎮、花溪鎮范圍)的,須結婚五年以上(農遷農的人員三年以上),且夫妻年齡均年滿30周歲以上。對因建設用地經政府批准征地並在第一次征地公告之日前,結婚遷入且實際居住一年以上的(再婚夫妻投靠遷入主城區的,須符合結婚3年且實際居住一年以上的條件)可入農業戶口。
2、入戶手續及程序
由申請人提出書面申請,隨附住房證明,《結婚證》、暫住證明,原常住戶口性質證明,經遷入地派出所審查核實後,報區、縣(自治縣、市)局批准後,憑《准遷證》、《遷移證》辦理入戶手續。
(二)黨政機關,國有非國有企事業、集體、個體、私營企業的工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科技人才夫妻分居工作調動戶口遷移
1、入戶對象及條件
下列人員夫妻分居戶口遷移可以優先解決,不受年齡、分居時間的限制,隨時辦理落戶手續,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
(1)對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人員;(2)獲得市(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科研成果獎的人員;(3)獲得博士、碩士、雙學士學位的人員;(4)機關、事業單位副處級及其以上的國家公務員、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5)企業、事業單位中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滿3年的人員;(6)在科研、生產、教學、管理工作中起骨幹作用的人員或其配偶系學士學位的人員。
對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人員,夫妻兩地分居時間滿2年,男年滿28周歲以上,女年滿26周歲以上,並在常住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視其接收地區、單位的實際情況,分期分批逐步解決。
2、入戶手續及程序
(1)配偶系非農業人口的在職人員,調入我市主城區(指渝中區、江北區、南岸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北碚區、高新區、北部新區、渝北區、巴南區)的,由接收單位填寫《重慶市人員調動審批表》,並附《結婚證》、在渝方戶口證明及能證明其符合上述入戶對象及條件的證件或材料復印件,報市人事局審批。調入其它區、縣(自治縣、市)的,由當地黨委組織部、政府人事局審批。
(2)配偶系非農業人口的非在職人員,按職工居民非在職配偶戶口遷移規定辦理。
(3)配偶系農業人口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黨政管理幹部家屬「農轉非」規定及職工居民非在職配偶戶口遷移規定辦理。
(三)專業技術人員、黨政管理幹部家屬「農轉非」戶口遷移
1、入戶對象及條件
符合在機關和國有、集體企事業單位以及「三資」企業、個體私營企業等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和黨政管理幹部的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其家屬「農轉非」應優先辦理。(1)被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2)取得博士學位或取得碩士學位、工作年滿三年的人員;(3)獲得縣以上(含縣)科技進步獎等獎項的主研人員;獲得縣以上(含縣)政府授予的勞動模範、優秀教師、優秀企業家等榮譽稱號的人員及選拔的學術技術帶頭人,(4)工齡年滿十五年,任縣(處)級及其以上職務、大型企業中層以上職務、中型企業主要領導職務一年以上的人員;(5)對工齡滿十五年、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一年以上的人員;(6)工齡滿十五年、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擔任正科級職務一年以上的人員;(7)在國家、市級貧困縣工作十年以上,評聘了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三年以上或評聘了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在國家、市級貧困縣工作,具有中專以上學歷、工齡十年以上的黨政管理幹部或雖不具備中專學歷,但工齡十年以上,年度考核連續三年職稱的正科級以上(含正科級)幹部以及不具備前述規定條件,但在本職工作中作出了顯著成績和突出貢獻的人員。
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人員,其配偶和十六周歲以下(在校生十九周歲以下)的子女可「農轉非」;子女全部在農村的,允許其中一名未婚子女隨遷;病殘子女和共同生活的父母(男性六十周歲以上、女性五十五周歲以上)可以隨遷。
2、入戶手續及程序
申報家屬「農轉非」的人員,應填寫《專業技術人員、黨政管理幹部家屬「農轉非」申報表》,並附有關證明材料,經所在區、縣(自治縣、市)人事局或市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分別報市人事局、萬州、黔江開發區(小區網 論壇)(小區網 論壇)人事局審批。各級公安部門憑「農轉非」審批表,填發《准遷證》、《遷移證》,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四)職工調動工作戶口遷移
Ⅲ 重慶江北和渝北的區別
先前原本沒有分那麼清楚,後來渝北被政府規劃開發成經開區,而現在的江北區是指以觀音橋為中心的商業區
Ⅳ 渝北統景聽說要開發了
都會開發,只是開發的主體和形式不同。比如渝北區的龍興鎮和石船鎮,由兩江新區管委會直接開發;統景、大盛、洛磧不屬於兩江新區范圍,由渝北區政府開發建設。
Ⅳ 重慶渝北區管委會拖欠農民工工資怎麼辦
這雖然是件棘手的事,但還是可以得到妥善的解決!
這當然首先要得益於我國現行的勞動法律制度。得益於我國對勞苦大眾的合法權益的保障力度。
依我個人之見,國家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稽查力度是非常大,非常到位的!
你大可就被拖欠工資,這個事宜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訴,要求其介入並出面解決!
眾所周知,當地勞動局是國家指定專屬解決勞資糾紛的政府職能部門,他們有職責,有擔當,有義務解決勞資問題。
而我就是一名農民工,是一名泥水匠。你可能也知道。現在工地建設是微利時代。,承接工程建築的工頭,老闆!他們一般都不會自掏腰包,墊資出來發放工資。都是等著上面發工程款和拔進度款來發放工資。以至於我也常常遇到被拖欠工資這種事情。每每遇到這種情況,我都是向當地勞動申訴!每每也能得到妥善的解決!
在此!我覺得有必要向當地勞動部門致以深深的謝意。
依我個人之見,你大概借鑒我的做法。
如果你覺得勞動部門處理這個事情還不夠快速,還不夠圓滿,你還可以配合尋求勞動仲裁的法律援助。
抑或者!尋求社會輿論的關注。尋求媒體電台的介入和曝光!
這一點!你可千萬不要忽視了媒介的力量。
社會輿論的是無所不在。它的觸角涉及到天下的任何角落。涉及到各個領域,各個工種。包羅萬象,無所不在!
可以!毫不質疑地說。社會的輿論的力量是無比強大的。
確切的說!你單打獨斗,單槍匹馬的討薪行為是不容樂觀的!
但如果你善於藉助國家法律勞動保障的威懾力量!
善於藉助外部力量的介入來解決「討薪」問題。討薪就不再是個問題。
祝你這憂人擾心的事情能夠得到盡早妥善的解決!
……
祝好運!
Ⅵ 請問重慶市江北區和渝北區有什麼區別啊
主要區別是,地理位置不同、幅員面積不同、下轄地區不同,具體如下:
一、地內理位置不同容
1、江北區
江北區地處長江、嘉陵江北岸,在重慶市中部北側,位於東經106°26′41″-106°53′20″、北緯29°33′18″ -29°40′53″之間。東與巴南區毗鄰,南與渝中區、南岸區隔江相望,西、西北與沙坪壩區隔嘉陵江相望,北與渝北區接壤。
二、幅員面積不同
1、江北區
幅員面積為220.77平方公里。
2、渝北區
幅員面積為1452平方公里。
三、下轄地區不同
1、江北區
下轄9個街道、3個鎮。
2、渝北區
下轄19個街道、11個鎮。
Ⅶ 重慶市渝北區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重慶市渝北區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成立於1996年11月04日,主要經營范圍為回(無)股東單位內部財務答結算,投資理財服務等。
法定代表人:胡志清
成立時間:1996-11-04
注冊資本:5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5001121801434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渝北區龍溪松橋路3號
Ⅷ 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重慶市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協調工作;負責黨務群團、紀檢監察、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目標管理、宣傳、教育培訓、信息、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安全保密、信訪、綜合治理、應急管理、財務、國有資產管理、計劃生育、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規章制度、計劃、總結等重要文件起草,組織重大調研。
(二)公務員科
綜合管理行政機關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下同)人事工作;擬訂公務員隊伍建設規劃;貫徹執行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綜合管理公務員的分類、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與升降、獎懲、交流(包括調任、轉任和掛職鍛煉)、迴避、辭職辭退、職位聘任、申訴控告等工作;綜合管理全區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區政府各部門、鎮街、園區(新城、風景區)科級及其以下公務員非領導職務的設置和職數管理;負責機構改革人員分流政策規定的起草並指導實施;按法定程序辦理區政府授權管理領導人員的人事任免;負責幹部管理許可權范圍內公務員的流動調配工作;負責公務員數據統計工作;負責全區公務員登記、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審核申報、人員登記工作;研究制定軍隊轉業幹部及隨軍家屬(幹部)、駐軍隨軍家屬和內調幹部安置政策貫徹意見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服務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區軍隊幹部自主擇業管理中心工作。
(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導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結構調整和宏觀管理規劃;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的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聘用、考核、任免、獎勵、懲戒、辭聘、解聘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流動調配工作;牽頭開展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綜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承擔職稱、專家綜合管理和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工作;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完善專業技術人員職(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資格證書(開考專業考試合格資格證書除外)的發放工作;承擔部分高級專家延長退休年齡的審批;承擔國家級、市級和區級專家推薦選拔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數據的統計工作。聯系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編制人力資源規劃、擬制人才政策、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和開展地區、國際人才交流合作等工作。
(四)就業促進科
擬訂促進城鄉就業再就業發展規劃、實施方案及勞動者平等就業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規劃,指導實施再就業工程;指導公共就業服務管理,協調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綜合管理全區職業能力建設,開展機關、事業單位工勤員的職業技能等級(崗位)考核工作,負責指導開展職業技能鑒定;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村勞務開發管理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指導農村勞務開發和進城務工農民服務管理工作。
(五)社會保障科
負責審批辦理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所涉行政審批事項;負責貫徹執行城鄉各項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行使城鄉社會保險行政管理職能;組織擬訂和實施全區養老、失業、工傷、生育、醫療等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險體系和發展規劃、改革方案和措施;負責社會保險統一申報登記窗口的協調管理;負責企業職工工傷認定工作;負責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審批確認和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初審上報工作;履行區勞動鑒定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負責企業職工工傷鑒定及病退鑒定相關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政策;指導企業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指導企業落實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和企業職工福利及工齡政策;負責企業參保人員退休和企業非標准工時制度審批;指導社會保險各經辦機構開展業務工作。
(六)勞動關系科
負責勞動就業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貫徹、執行;起草勞動保障地方性管理工作規范;擬訂並落實勞動關系調整政策;開展企業、工會、政府「三方」勞動關系協調工作;協助相關部門指導破產企業改革改制和人員分流安置工作;參與國家級、市級、區級企業勞動模範的推薦;指導用人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綜合管理和指導轄區企業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的綜合管理及簽訂、變更、終止、解除、鑒證;負責協調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與人民法院之間的關系;負責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法規,指導區勞動人事仲裁院開展工作;依法組織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負責調解員、仲裁員的培訓、資格認證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與退休管理科
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分配、福利、津補貼、工傷、休息休假和離退休政策;負責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承擔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總額管理、退休人員綜合管理服務和工資退休福利等業務工作的指導、監督等相關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工資、離退休費統發、工資統計和工資基金管理;參與住房、醫療和社會保險制度等改革;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更正、工傷(亡)認定、傷殘等級和因傷病喪失工作能力鑒定的政策;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事假制度和帶薪休假制度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易地退休幹部協調管理工作;負責二次人才資源開發工作。
(八)培訓科
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考試以及專業技術人員英語、計算機和開考專業考試合格資格證書發放工作;負責制定科級及其以下公務員、機關工勤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事業單位職員和技術工人以及企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計劃、規劃並組織實施;審定區級行政機關舉辦的公務員專門業務知識培訓,參加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成人學歷教育;制定就業再就業培訓、農村勞動者技能培訓規劃和綜合性政策,並協調指導有關單位開展培訓;負責行政學校的指導協調;負責國家公務員、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出國(境)培訓的組織協調;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九)勞動保障監察科
負責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和貫徹,依法開展勞動保障行政執法監察管理,組織或參與查處重大勞動保障案件;監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的執法行為;牽頭協調處理勞動者維權工作,指導勞動監察大隊依法查處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提供勞動保障監察信息和政策咨詢服務;依法對未成年兒童、婦女、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的權益進行保護,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負責勞動保障監察人員的培訓、資格認證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局機關法制建設和普法工作。
(十)基金監督管理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資金(基金)規劃;編制社會保障資金(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有關科技項目和國際援貸項目管理工作;監督金保工程的組織實施;擬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行,負責組織查處違規案件;承擔區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監督協調金保工程網路建設及安全管理;負責各類社會保險的統計、信息收集管理;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計劃編制、基金核算和管理。
(十一)區公費醫療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區公務員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徵收、管理、稽核和報銷工作;負責全區離休幹部、六級以上傷殘軍人、駐區消防武警官兵、軍隊離退休幹部醫療費的報銷工作;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醫療費報銷工作;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生育醫療費的審核報銷工作;對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中心的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黨的組織、紀檢(監察)、群團組織等按有關規定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