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建部37號令
[住建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內37號
《容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已經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部長 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B. 建質2009 87號與住建部37號令哪個優先
依據復:《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制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需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關於基坑的1.基坑的支護、降水工程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或雖未超過3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復雜的基坑(槽)支護、降水工程。2.土方開挖工程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土方開挖工程。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請專家論證)1.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2.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安全的基坑(槽)支護、降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