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成都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交費多少
2018年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時間從今年的9月起,到12月截至,需要參保或符合參保的城鄉居民,需盡快辦理相關的參保手續,醫保繳費實行的是一年繳納一次的標准,如果居民因為某些原因錯過了繳納的時間,也可在2018年的9月30日前把參保金額補繳齊全。
集中繳費時間:2017年11月1日— 2017年12月31日。人社部門提醒,2018年4月1日後才完成繳費的,參保人員當年度自付比例要提高10%!為了更好的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大家一定要按時參保繳費哦。
參保方式:城鎮居民到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服務中心辦理參保手續;農村居民由鄉(鎮)政府或村委會組織參保;高校學生由高校統一組織辦理
㈡ 四川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一年交多少錢
不知道你是哪個地方的,各個地方個人繳費標准不一樣。就四川樂山來說,年繳費有專二個檔次,一檔屬:基本保險50元+16元(補充險,自願),二檔:基本保險元+45元(補充險,自願),這是一般正常的人員的繳費標准
㈢ 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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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令
第l54號
《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已經2008年11月3日市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長葛紅林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成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執行市政府154和155號令有關問題的復函
成勞社函〔2009〕40號
成都市醫療保險管理局:
你局《關於執行市政府令第154、155號有關問題的請示》(成醫報[2009]9號)收悉。對你們所提出的問題,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第一部分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一、《辦法》第六條所指的個體參保人員,包括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和按省、市政府文件規定,以個體身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其他人員。
二、《辦法》第十條第六款「入院前3日內」是指辦理住院手續的前3日。例如:李某5號辦理入院手續,在2號至5號這個期間,在辦理入院手續的醫院發生的門診陽性特殊檢查費(以發票記載時間為准)納入統籌基金報銷。
三、《辦法》第十條第六款「特殊檢查」是指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X線造影、磁共振掃描(MRI)、X線計算機體層掃描(CT)、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伽馬照相、單光子發射計算機斷層顯像(SPECT)、白血病殘留病灶檢測、腫瘤相關抗原測定、動態心電圖、動態腦電圖、纖維支氣管鏡檢、胃鏡、腸鏡、組織病理學檢查與診斷、經纖支鏡防污染采樣刷檢查等診療設備檢查。
四、《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實施單項價格在1000元以上手術費「,僅指手術項目本身,不包含麻醉、材料、護理、監測等相關費用。
五、《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連續不間斷繳費,是指在2009年1月前,已在單位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從2009年1月1日起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得間斷。如有中斷,按《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理。
六、《辦法》十六條第二款中表述的「以個體身份連續不間斷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指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應在4個月內以個體身份接續醫療保險。連續不間斷繳費時間是指2001年1月1日前因破產、改制或機構改革等原因離開單位的人員,從2001年1月1日起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間斷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2001年1月1日後因破產、改制或機構改革等原因離開單位的人員,從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應不間斷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如有中斷應予以補繳。
七、2009年1月1日後,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因土地被依法徵用並進行非農業人口登記的人員,征地部門一次性為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年限,繳費時間從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往前計算。計算出的時間在2009年1月以前的,視為本辦法實施前參保,反之則是辦法實施後參保。例:張某2016年土地被依法徵用並進行非農業人口登記,征地部門一次性為其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10年,即2016-10=2006年,張某屬於本《辦法》實施前參保。
八、為確保我市退休人員的門診醫療待遇不降低,經研究決定,《實施細則》第八條的規定停止執行。從2009年1月1日起,本市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劃撥,嚴格按照市政府154號令的規定劃入。機關、事業單位申報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金時,需提供有人事局簽章的退休人員退休金審批表,養老關系在省上的,需提供經省社保經辦部門確認的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證明。
九、精神類疾病初次申請門診特殊疾病,需提供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的精神病專科醫院或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精神病專科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
十、辦理了異地就醫的參保人員,在本市發生的住院醫療費可按規定在統籌基金中報銷。
十一、隨軍家屬醫療保險關系銜接按《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二部分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一、城鄉居民外出務工因工負傷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執行。不孕不育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二、2009年1月1日以前已參加本市補充醫療保險且保險關系未中斷的城鄉居民,可按規定繼續參加補充醫療保險;2009年1月1日後未參加過本市補充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暫停購買補充醫療保險。
三、成都市勞動保障局批準的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醫院制劑,適用於該院醫療保險業務范圍的所有服務對象。
四、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生育期間發生的生育並發症,住院醫療費按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在基金中按規定報銷。
五、按成都市人民政府134號令參保的城鎮居民,可轉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合並計算;也可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有效期在2009年1月1日以後的,有效期延至2009年12月31日。報銷待遇按照《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第三檔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但不享受門診補貼。
六、非本市戶籍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在校中、小學生,寒、暑假期間回原籍在當地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報銷。
七、新出生嬰兒入戶就可以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可不受滿月限制。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
㈣ 四川居民醫保繳費標准
去年我6月份交了,今年啥時交費?什麼時間結止?我是達川區人。
㈤ 請問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社保中的基本醫療保險的區別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社保區別如下: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專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屬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社保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兩者從定義上來說就有很大的差別,保障的對象不同,保障的項目也不同,社保的范圍明顯要廣一些,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城鎮醫保只是醫療保險。
一、享受范圍不一樣:
社保中醫療保險不能享受住院生育醫療報銷,嚴重慢性病門診(大病)職工享受17個病種,居民享受8個病種。
二、報銷比例不一樣:
一是住院報銷比例不一樣。職工醫療保險在職職工住院報銷比例為甲類92%,乙類70-80%;退休職工住院報銷比例為甲類92%,乙類70-80%;居民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比例為一級醫院甲乙類分別為80%、70%,二級醫院甲乙類分別為70%、60%,三級醫院甲乙類分別為60%、50%。
二是嚴重慢性病門診(大病)報銷比例不一樣:職工醫保報銷比例75%,城鎮居民醫保50%。
㈥ 成都 城鎮居民醫保
當前成都市適用的都是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社保中的基本醫療保險無區別。成都市的是由成都市針對本市政策制定的醫療保險,社保只是我們通常的說法而已。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㈦ 成都市城鎮居民醫保政策
成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
第一條 根據《成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成府發〔2007〕62號,以下簡稱《試行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按照《試行辦法》第五條的規定,下列人員不屬於成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范圍:
(一)年滿19周歲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0周歲有用人單位或從事個體經商、靈活就業的人員。
(二)沒有成都市戶籍的、父母雙方均無成都市戶籍或成都市居住證的18周歲以下未入學(園)的少年兒童。
第三條 原以個體身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現無用人單位、未從事個體經商或靈活就業,且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以上、3倍以下的人員,可自願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其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不予保留。
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後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計繳費年限。
第四條 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非少年兒童)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計算公式為:上一年成都市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5% - 政府補助金額,計算單位精確到元。
第五條 符合參保條件的少年兒童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學年度繳費,繳費時間為中小學生、嬰幼兒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新生嬰兒滿月後30日內;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非少年兒童)按屬地原則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年度繳費,繳費時間為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不按時續保繳費視為中斷參保。
第六條 符合《試行辦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的少年兒童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須提供戶口簿或居住證、或出生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享受參保資助的少年兒童還須分別由民政、計生部門和殘疾人聯合會提供審核確認並鑒章的基礎信息。
第七條 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非少年兒童)初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須提供戶口簿或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以上、3倍以下的60周歲以上人員,還須提供由社區審核、街道辦事處或鎮(鄉)政府確認並鑒章的家庭收入證明。
第八條 《試行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居民(非少年兒童)低保對象和殘疾人,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須由民政部門和殘疾人聯合會分別提供參保人員基礎信息並鑒章。
第九條 參保居民(非少年兒童)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一次性住院醫療費用和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計算公式為:
三級醫療機構為(一次性住院醫療費-自費項目和個人首先自付的費用-起付標准)×50%。
二級醫療機構為(一次性住院醫療費-自費項目和個人首先自付的費用-起付標准)×55%。
一級醫療機構為(一次性住院醫療費-自費項目和個人首先自付的費用-起付標准)×60%。
社區醫療服務機構為(一次性住院醫療費-自費項目和個人首先自付的費用-起付標准)×65%。
一個自然年度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支付的醫療費用,每人不超過成都市上一年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
一次性住院醫療費是指一張出院證明所證明的從入院到出院期間連續不間斷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
第十條 參保城鎮居民特殊疾病門診的病種范圍、管理辦法、結算方式,參照《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管理辦法》執行。在此基礎上,參保少年兒童特殊疾病門診的病種范圍再增加血友病,患苯丙胴尿症的參保少年兒童每年定額補償1500元。
第十一條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按照《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取得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資格的醫療機構均視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
第十二條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管理辦法,暫按現行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原少兒住院互助金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參保城鎮居民的住院醫療費用,屬於統籌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點醫療機構與醫保經辦機構結算。應由個人負擔的部分由定點醫療機構與個人結算。
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網路未開通前,參保人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先由個人墊付,出院後60日內按本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的規定,提供相應資料到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結算。
第十四條 參保中小學生、嬰幼兒市外轉診、異地急(搶)救和非少年兒童參保居民在異地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暫按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參保城鎮居民因異地就醫、非定點醫療機構急(搶)救等發生的符合《試行辦法》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出院後市內60日內、市外90日內與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結算。結算時須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一)財政部門製作或監制的醫療服務收費專用票據;
(二)費用清單;
(三)復式處方;
(四)出院證明書;
(五)社會保險卡(醫療證);
(六)外傷病人還須提供經醫療機構醫保部門鑒章的病歷首頁復印件。
超過結算時限和未按要求提供資料的,醫保經辦機構不受理結算。
第十六條 中小學生、嬰幼兒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其待遇有效期為參保當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新生嬰兒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其待遇有效期為參保次日至當學年的8月31日。
第十七條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未實行市級統籌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統籌層次,暫按《成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市政府令第134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基金管理按《試行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試行辦法》施行後,新參保的居民(非少年兒童)不得按《暫行辦法》的規定繳費;已按《暫行辦法》參保的居民(非少年兒童),可自願改按《試行辦法》的規定繳費,也可繼續按《暫行辦法》的規定繳費,但改按《試行辦法》繳費的不得再改為按《暫行辦法》的規定繳費。
第十九條 《試行辦法》所稱的「以上」或「以下」,除有明確註明外,均含本數。
第二十條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過程中,所涉及的相關表冊、信息錄入方式與管理辦法等,由市醫療保險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與《試行辦法》同時施行。各區(市)縣參照執行。
㈧ 成都城鄉居民醫保報銷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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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兒童城鎮居民醫療保回險如何繳費
學生、兒童每答人每年籌資標準是100元,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60元,其餘40元由政府補助。重度殘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難家庭的學生兒童,個人不繳費,醫療保險費全部由政府補助。
二、兒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如何報銷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發生的下列項目費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報銷范圍:
(一)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
(二)急診留觀並轉入住院治療前7日內的醫療費用;
(三)符合城鎮居民門診特殊病種規定的醫療費用;
(四)符合規定的其他費用。
㈨ 四川城鄉醫保報銷比例
問:四川城鄉醫保報銷比例
答:2017城鄉醫保報銷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