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城市消防專業規劃和城市專項規劃有什麼區別
沒有區別 按法定規劃命名的話應該叫專項規劃 法定規劃里沒有**專業規劃這個規劃類別 可能是某個城市因為某個特殊原因特別的命名 在國內的規劃體系中現在還是**城市消防專項規劃為准
B. 十四五規劃中1+N+X規劃體系什麼意思
1就是十四五規劃綱要本身
N+X就是指各種空間規劃、專項規劃的東西,可以理解成在1的指導下編制n種城市規劃、城鄉規劃進行,以及編制X種專項規劃。
C. 區域規劃與專項規劃、城市規劃的區別在哪兒啊。。並且區域規劃怎麼劃分區域的啊。。
「區域規劃」在國外和國內的定義不一,國外有不同理解,國內的理解比較一致,就以國內的定義為准吧,定義如下:
在將要開辟若干新工業區和將要建設若干新工業城鎮的地區,根據當地的自然條件、經濟條件和國民經濟長遠發展計劃,對工業、動力、交通運輸、電信、水利、農業、林業、城鎮、建築基地和供水、排水等各項工程設施的建設,進行全面的規劃。使一定地區內國民經濟的各個組成部分之間和各個工業企業之間有良好的協作配合,城鎮的布局更加合理,各項工程建設更有秩序。
「城市規劃」是在城市范圍內的規劃,是受到區域規劃的影響和指導進行城市發展、產業布局、用地布局、生態整治等規劃的。
「專項規劃」是「城市規劃」里的內容,指的是組成城市各個要素的規劃,有城市交通道路規劃、城市生態環境規劃、城鄉住宅區規劃、城市設計。
簡而言之就是:
「區域規劃」是區域層面上的,在城鎮間的空間布局、重大基礎設施、自然生態資源、產業功能布局上進行整合調節作用的,起到上下銜接全國規劃和城市規劃的作用的;「城市規劃」是城市層面上的,根據區域規劃的影響和指導來規劃的;「專項規劃」是城市規劃的分支和一個內容,規劃組成城市的各個要素。
另外,區域規劃時按以下原則來劃分區域的:
1、按規劃地域的結構特徵來劃分:
其中又包括「樞紐區的區域規劃」和「均質區的區域規劃」兩種類型。「樞紐區的區域規劃」主要以特大或者大型城市地區為核心,協調整合周邊的中小城市發展;「均質區的區域規劃」根據內部結構特徵來規劃的,主要有工業地區、農業地區、風景旅遊區、大中河流流域規劃等。
2、根據區域的行政管理屬性來劃分:
分為「按行政管理區域劃分的區域規劃」和「按區域發展軸線編制的跨行政區域的區域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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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城市總體規劃中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內容包括哪些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第二十條城市總體規劃包括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和中心城區規劃.
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應當先組織編制總體規劃綱要,研究確定總體規劃中的重大問題,作為編制規劃成果的依據.
第四章城市規劃編制內容
第一節城市總體規劃
第二十八條城市總體規劃的期限一般為二十年,同時可以對城市遠景發展的空間布局提出設想.
確定城市總體規劃具體期限,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政策的要求.
第二十九條總體規劃綱要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綱要,內容包括:提出市域城鄉統籌發展戰略;確定生態環境、土地和水資源、能源、自然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等方面的綜合目標和保護要求,提出空間管制原則;預測市域總人口及城鎮化水平,確定各城鎮人口規模、職能分工、空間布局方案和建設標准;原則確定市域交通發展策略.
(二)提出城市規劃區范圍.
(三)分析城市職能、提出城市性質和發展目標.
(四)提出禁建區、限建區、適建區范圍.
(五)預測城市人口規模.
(六)研究中心城區空間增長邊界,提出建設用地規模和建設用地范圍;
(七)提出交通發展戰略及主要對外交通設施布局原則.
(八)提出重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發展目標.
(九)提出建立綜合防災體系的原則和建設方針.
第三十條市域城鎮體系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提出市域城鄉統籌的發展戰略.其中位於人口、經濟、建設高度聚集的城鎮密集地區的中心城市,應當根據需要,提出與相鄰行政區域在空間發展布局、重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城鄉統籌發展等方面進行協調的建議.
(二)確定生態環境、土地和水資源、能源、自然和歷史文化遺產等方面的保護與利用的綜合目標和要求,提出空間管制原則和措施.
(三)預測市域總人口及城鎮化水平,確定各城鎮人口規模、職能分工、空間布局和建設標准.
(四)提出重點城鎮的發展定位、用地規模和建設用地控制范圍.
(五)確定市域交通發展策略;原則確定市域交通、通訊、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處理等重大基礎設施,重要社會服務設施,危險品生產儲存設施的布局.
(六)根據城市建設、發展和資源管理的需要劃定城市規劃區.城市規劃區的范圍應當位於城市的行政管轄范圍內.
(七)提出實施規劃的措施和有關建議.
第三十一條中心城區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分析確定城市性質、職能和發展目標.
(二)預測城市人口規模.
(三)劃定禁建區、限建區、適建區和已建區,並制定空間管制措施.
(四)確定村鎮發展與控制的原則和措施;確定需要發展、限制發展和不再保留的村莊,提出村鎮建設控制標准.
(五)安排建設用地、農業用地、生態用地和其它用地.
(六)研究中心城區空間增長邊界,確定建設用地規模,劃定建設用地范圍.
(七)確定建設用地的空間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強度管制區劃和相應的控制指標(建築密度、建築高度、容積率、人口容量等).
(八)確定市級和區級中心的位置和規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務設施的布局.
(九)確定交通發展戰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總體布局,落實公交優先政策,確定主要對外交通設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設施布局.
(十)確定綠地系統的發展目標及總體布局,劃定各種功能綠地的保護范圍(綠線),劃定河湖水面的保護范圍(藍線),確定岸線使用原則.
(十一)確定歷史文化保護及地方傳統特色保護的內容和要求,劃定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保護范圍(紫線),確定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范圍;研究確定特色風貌保護重點區域及保護措施.
(十二)研究住房需求,確定住房政策、建設標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點確定經濟適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滿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標准.
(十三)確定電信、供水、排水、供電、燃氣、供熱、環衛發展目標及重大設施總體布局.
(十四)確定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目標,提出污染控制與治理措施.
(十五)確定綜合防災與公共安全保障體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質災害防護等規劃原則和建設方針.
(十六)劃定舊區范圍,確定舊區有機更新的原則和方法,提出改善舊區生產、生活環境的標准和要求.
(十七)提出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原則和建設方針.
(十八)確定空間發展時序,提出規劃實施步驟、措施和政策建議.
第三十二條城市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包括:
(一)城市規劃區范圍.
(二)市域內應當控制開發的地域.包括:基本農田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濕地、水源保護區等生態敏感區,地下礦產資源分布地區.
(三)城市建設用地.包括:規劃期限內城市建設用地的發展規模,土地使用強度管制區劃和相應的控制指標(建設用地面積、容積率、人口容量等);城市各類綠地的具體布局;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布局.
(四)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包括:城市幹道系統網路、城市軌道交通網路、交通樞紐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護區范圍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礎設施;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務設施的布局.
(五)城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包括:歷史文化保護的具體控制指標和規定;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區的具體位置和界線.
(六)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目標,污染控制與治理措施.
(七)城市防災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標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與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設施布局;地質災害防護規定.
第三十三條總體規劃綱要成果包括綱要文本、說明、相應的圖紙和研究報告.
城市總體規劃的成果應當包括規劃文本、圖紙及附件(說明、研究報告和基礎資料等).在規劃文本中應當明確表述規劃的強制性內容.
第三十四條城市總體規劃應當明確綜合交通、環境保護、商業網點、醫療衛生、綠地系統、河湖水系、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地下空間、基礎設施、綜合防災等專項規劃的原則.
E. 城鄉規劃中的法定規劃和非法定規劃分別包含哪些內容
《城鄉規劃法》本法所稱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和社區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編制,是法定的。控制性詳規、修建性詳規由城市人民政府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是法定的。
非法定規劃制定是除法定規劃之外的一些規劃,如城市設計,分區規劃。國外有遠景規劃,戰略規劃,概念規劃,結構規劃等等。
城鄉規劃是以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根本任務、促進土地科學使用為基礎、促進人居環境根本改善為目的,涵蓋城鄉居民點的空間布局規劃。
F. 城市總體規劃屬於總體規劃還是專項規劃
什麼意思?都說總規了,專項規劃個人理解是那些什麼產業、防災、用地什麼的針對一個或幾個課題的規劃!
G. 城市專項規劃包括哪些
城市抄規劃是規范城市發展襲建設,研究城市的未來發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綜合安排城市各項工程建設的綜合部署,是一定時期內城市發展的藍圖,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依據,也是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運行三個階段管理的前提。
城市規劃是以發展眼光、科學論證、專家決策為前提,對城市經濟結構、空間結構、社會結構發展進行規劃,常常包括城市片區規劃。具有指導和規范城市建設的重要作用,是城市綜合管理的前期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龍頭。
(7)城鄉規劃體系專項規劃擴展閱讀: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進步,城市規劃顯得越來越重要。城市規劃的根本就是促進城市發展,為城市的建設提供依據,是城市合理的進行建設和城市土地合理開發利用的基礎條件,也是實現現代化社會、新型城市的主要手段。
為了提高新形勢下的城市規劃管理工作,應積極解決存在的各種問題,這是現代城市規劃人員的重點工作。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城市建設的展開在相當程度上需要依靠市場機制的運作,但純粹的市場機制運作會出現「市場失效」的現象,這已有大量的經濟學研究予以了論證。
H. 城市專項規劃有哪些
城市規劃主要是解決城市空間布局和土地利用的問題,它涉及的內容又極其廣泛,版幾乎包含各行各權業:工業、交通、商業、文化、教育、環衛、電力、供水、防洪、人防……,因此,在城市規劃的各個階段都應包含專項規劃的內容。 顧名思義,專項規劃是在 城市總體規劃 的指導下,為更有效實施規劃意圖,對上述城市要素中系統性強、關聯度大的內容或城市整體,長期發展影響巨大的建設項目,從公眾利益出發對其空間利用所進行的系統研究。簡單地講,就是對某一專項(行業)所進行的行業發展和空間布局規劃,其內容除包括規劃原則、發展目標、規劃布局等外,一般還包括 近期建設規劃 和實施建議(或措施)。
I. 城鄉規劃中法定規劃類型有哪些
一.城鄉規劃包括抄:
城鎮體系規劃
城市規劃
鎮規劃
鄉規劃
村莊規劃
二.城市規劃和鎮規劃包括:
詳細規劃
總體規劃
三.詳細規劃包括:
控制性詳細規劃
修建性詳細規劃
拓展資料:
關於城鄉規劃
按行政層級分為國家級規劃、省(區、市)級規劃、市縣級規劃;按對象和功能類別分為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
總體規劃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性、綱領性、綜合性規劃,是編制本級和下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以及制定有關政策和年度計劃的依據,其他規劃要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
專項規劃是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特定領域為對象編制的規劃,是總體規劃在特定領域的細化,也是政府指導該領域發展以及審批、核准重大項目,安排政府投資和財政支出預算,制定特定領域相關政策的依據。
區域規劃是以跨行政區的特定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為對象編制的規劃,是總體規劃在特定區域的細化和落實。跨省(區、市)的區域規劃是編制區域內省(區、市)級總體規劃、專項規劃的依據。
(資料來源:網路:城鄉規劃)
J. 在規劃的分類中,近期建設規劃應該分入城市總體規劃類型還是專項規劃類型
近期規劃當然是應該納入城市總體規劃,近期規劃是近一段時間比如5-10年的城市規劃。而城市總體規劃是一般是城市各個方面比較系統的規劃,屬於法定文件,一經公布不可修改。而專項規劃是對某一方面的具體規劃,去野生動物保護規劃,消防規劃,森林規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