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鄉規劃的作用
一 強調城鄉綜合規劃
《城鄉規劃法》最重要的改變是更加註重城鄉統籌。它不僅包括城市規劃、鎮規劃,也包括鄉規劃和村莊規劃,這意味著城鄉二元的體系被打破,城鄉規劃進入一體化的新時代。
該法的頒布標志著城市與鄉村的關系不再停留在政府政策上,而是從法律意義上給予了城鄉統籌發展思想的定位。
在具體內容上,《城鄉規劃法》對城鄉管理的強化很大程度上反映在協調城鄉規劃布局上。
城鄉空間布局對於城市規劃,是最核心的內容。如何理解呢?以一座城市規劃為例。其規模比較大,周邊有山有水,城市只是中間的平原部分,山水及周邊土地不屬於城市范圍。按照舊的城市規劃法,城市規劃考慮的只是城市邊界內的規劃范圍,城市之外的區域,即使是近鄰的區域也是規劃法覆蓋不到的,城市之外區域執行的是國務院村鎮建設管理條例,所以城鄉規劃被人為分割成兩層,即二元化。但是城市並不是孤立存在的。新的城鄉規劃法實施後,城與鄉的邊界范圍就模糊了。按照城市規劃法規定,大城市是指城市和近郊區非農業人口50萬以上的城市。農村人口不作為確定城市規模的指標。例如一個市有500萬人,城區人口只有50萬,按舊法的概念它就只能算作中等城市,但就新法而言這樣的城市就是大城市了。兩部法律完全是不一樣的概念。城鄉規劃法取消了城市邊界的界定,也就取消了農業人口和非農業人口的界限,以後將會有戶籍等相關適應法規和配套政策陸續出台。因此,這種影響將是根本性的。。
二 將人居環境建設作為目的之一
《城鄉規劃法》與《城市規劃法》相比,另外一個最重要的變化是把人居環境建設提升到法律的高度。
《城鄉規劃法》第1條明確規定:「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這不僅僅是增加了幾個字那麼簡單,而是將過去的實體空間規劃提升到以人為本的居住環境建設層面。
而且由此可以明確,改善人居環境已經成為《城鄉規劃法》的重要立法目的之一,其重要法律地位得以確立。而且,還明確規定了一點,改善人居環境的工作是由城鄉規劃管理部門來做,這是非常本質的改變。也可以理解為人居環境建設已變成了政府的責任。
在具體要求上,城鄉規劃符改變了城市規劃法為規劃編制而規劃的指導思想,強調城鄉規劃要與經濟、社會、環境等協調發展融合在一起,這也為建設和諧人居環境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契機。簡單的說,以前的城市規劃法是擺在那裡讓有關部門去執行,現在的城鄉規劃法在內容上是互動的,城鄉規劃「紙上畫畫,牆上掛掛」的被動局面將得到改變。城鄉規劃法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將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作為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並提出了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等要求。
當然,城市建設有一定的周期,城鄉規劃法對人居環境的影響不會立竿見影,真正發生變化應該是實施一段時間之後。
三 為城市未來的發展掃除了障礙,提供了更大的空間
原有的《城市規劃法》為新區開發和舊城改造專設了一章(見第三章),對新區開發作了專門的規定。回顧我國開發區的建設歷程,我認為這也是起到積極作用的,在當時需要以經濟發展為龍頭帶動城市的發展,以經濟發展為核心。但是,經濟開發區最大的失敗就是浪費了土地。現在土地是最寶貴的資源,18億畝生存底線已經比較接近。
而新法取消了這一內容,明確||地規定城市規劃區范圍之外,不得設立各類城市開發區和城市新區。顯然,取消此項有三大作用。首先,有助於城市規模的健康發展。新區開發與舊城改造結合得不好,也不能成為一種城市發展的主流模式。其次,這樣做有助於節約土地,對於增加城市的活力會有幫助。開發區佔地多,生活設施不完善,缺乏活力。第三,有助於城市復合發展。
在城市性質的界定上,新法做出了一個極有利於城市發展的決定。按照《城市規劃法》第19條規定,城市規劃編制時首先要對城市性質進行明確定位,繼而對城市產業結構調整產生影響。而隨著經濟發展的多樣化和交叉化,實際上產業發展越來越難以明確定性,比如IBM作為計算機生產是屬於第二產業,而作為電子綜合服務的提供商則是第三產業范疇。在新的《城鄉規劃法》中,不對城市性質作清晰的規定,這將對城市未來的發展預留了更大的彈性空間。
四 強化監督職能,政府將對城市建設和房產開發的調控將更有力
關於城鄉規劃實施內容,原來在《城市規劃法》中只有11條,不到1頁篇幅,新法則設置了專門章節,包括18條內容,佔到2頁半篇幅,內容非常充實。為什麼增加了這么多內容呢?以前的城市規劃法對房地產開發土地要素控制不是很嚴,現在城鄉規劃法對各個程序,比如選址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程序都有了非常明確的要求,包括鄉村的建設規劃許可證,城鄉建設的全過程都有具體的要求和規范,沒有空白點。此外,各個城市制定細則,沒有統一,現在也都有了明確|| 的標准。這樣將有助於政府主導城市發展的規模、方向、速度,調控城市建設和房地產開發。
由於以前不是特別清晰的監督制度,原來的規劃與市場結合得很弱,導致城市規劃滯後於開發,現在提了很多具體的要求了,更加有法可依了,有助於城市以規劃為龍頭引領城市發展。這是一種巨大的進步。
2. 城市規劃對城市發展的意義
城市規劃是城市的發展計劃,也是城市建設發展的藍圖和管理城市的依據。城市規劃是一項科學性、應用性和綜合性很強的工作,通過規劃,可以合理確定城市的發展方向,規模和布局,統籌安排各項建設,協調各方面在建設中的矛盾,使之逐步發展成為設施比較「完善、環境清潔優美,有利生產、方便生活,並能適應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要的現代化新型城市。因此,城市規劃對於城市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對於城市合理布局及城市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相互協調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3. 城市建設的作用和意義是什麼
作用:通過建設工程對城市人居環境進行改造,對城市系統內各物質設施進行建設,城市建設的內容包括城市系統內各個物質設施的實物形態,是為管理城市創造良好條件的基礎性、階段性工作,是過程性和周期性比較明顯的一種特殊經濟工作。
意義:城市經過規劃、建設後投入運行並發揮功能,提供服務,真正為市民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保障市民正常生活,服務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因此,城市建設是以城市規劃為依據最終服務於城市運行。其中分為城市精神文明建設和建築實物建設。
(3)做城鄉規劃的意義擴展閱讀
核心內容
1、塑造城市的特色風貌
在進行城市建設的過程中,我國城市就要塑造出屬於自己城市的特色風貌,在協調自身城市景觀風貌的前提下,加強建設突出民族特色、地域特徵的城市。在進行城市建設的過程中,不能過於追求我國城市建築的外觀形象,針對具有城市特色風貌的建築,應該加強對此的修補,盡量保留建築原有的特色。
2、加強城市的規劃工作
在進行城市建設的時候,一定要做好我國城市的規劃工作,在遵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我國城市的規劃進行編制和審批,從而更好地保證我國城市規劃的合法性。還有,為了更好地保證我國城市建設過程中的合理性,就要加強對我國城市的藍圖規劃,從而為我國城市規劃建設提供幫助。
3、提高城市的建築水平
為了更好地提高我國城市的建築水平,我國政府就要完善現有的建築安全條例、質量監督條例等等,從而更好地保證我國建築的質量,提高我國城市建築在建設中的安全性。除此之外,我國城市應該加強建立相關的安全控制制度,提高對我國城市建築安全的控制。
4. 城市規劃給我們帶來的好處
簡言之,城市規劃就是:保護該區域一切資源,解決城市出現的問題以及在可預期的將來可能要出現的問題,使其更適宜於人居。帶給該區域居住的人類以更大的和諧。
「城市規劃給我們帶來的好處」是個大題目,你非要詳細給你篇文章細細看吧:
城市規劃
城市規劃是一門自古就有的學問,每個民族都有其獨特的知識組成。
中國古代城市規劃的知識組成的基礎是古代哲學,糅合了儒、道、法等各家思想,最鮮明的一點是講求天人合一,道法自然。
城市是人類社會經濟文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城市的起源的原因和時間及其作用,學術界尚無定論。一般認為,城市的出觀以社會生產力除能滿足人們基本生存需要外,尚有剩餘產品為其基本條件。城市是一定地域范圍內的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城市的形成是人類文明史上的一個飛躍。
城市的發展是人類居住環境不斷演變的過程,也是人類自覺和不自覺地對居住環境進行規劃安排的過程。在中國陝西省臨潼縣城北的新石器時代聚落姜寨遺址,我們的先人就在村寨選址、土地利用、建築布局和朝向安排、公共空間的開辟以及防禦設施的營建等方面運用原始的技術條件,巧妙經營,建成了適合於當時社會結構的居住環境。可以認為,這是居住環境規劃的萌芽。
城市規劃的發展歷程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城市的出現、人類居住環境的復雜化,產生了城市規劃思想並得到不斷發展。特別是在社會變革時期,舊的城市結構不能適應新的社會生活要求的情況下,城市規劃理論和實踐往往出現飛躍。
中國古代的城市規劃學說散見於《考工記》、《商君書》、《管子》、《墨子》等典輔之中。《考工記》確定了「都」、「王城」和「諸侯城」的三級城邑制度,用地的功能分區和道路系統等;《商君書》論述了某一地域內山陵丘谷、都邑道路和農田土地分配的適當比例,以及建城、備戰、人口、糧食,土地等相應條件。
中國古代城市規劃強調戰略思想和整體觀念,強調城市與自然結合,強調嚴格的等級觀念。這些城市規劃思想和中國古代各個歷史時期城市規劃的成就,集中體現在作為「四方之極」、「首善之區」的都城建設上。
戰國時期,列國都城採用了大小城制度,反映了「築城以衛君,造郭以守民」的要求。西漢長安城將宮室與里坊結為一體 ;三國時曹魏鄴城採用城市功能分區的規劃方式;南北朝時代的洛陽城加強了全面規劃,都為中國古代前期城市建設的高峰——隋唐長安城的建設起了先導作用。
長安城的建設成就是唐代燦爛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影響及於日本、朝鮮等國的都城建設。宋開封城在中國都城建設史上的重要性在於 ,它是按照五代周世宗柴榮頒發的詔書,有規劃地進行擴建的要例。後來,商品經濟的發展使延綿千年的城市裡坊制逐漸廢弛。北宋中葉,開封城走向較為開放的街巷制體系,形成了中國封建社會後期的城市結構形態。
元大都的規劃汲取了春秋戰國時期理想都城的規劃思想,而又作了因地制宜的處理。由大都城演變而成的明北京城,可說已集中國古代都城城市規劃之大成。清代在北京城遠近郊區大力經營園林和離宮別館,使北京成為中國封建時代都城規劃和建設的最輝煌實例。
在西方,在古希臘城邦時期 已出現了希波丹姆規劃模式。古羅馬建築師維特魯威的《建築十書》闡述了城市選址、環境衛生、坊際建設、公共建築布局等方面的基本原則,並提出了當時的「理想」城市模式。中世紀社會發展緩慢,城市多以教堂為中心。到了文藝復興時期,建築師阿爾伯蒂、帕拉第奧、斯卡摩錫等也提出了一些反映當時商業興盛和城市生活多樣化的城市理論和城市模式。
產業革命前的歐洲城市,除羅馬等少數城市外,一般規模較小。多數城市是自然形成的,城市功能和基礎設施都比較簡單,衛生條件也差。城市規劃多側重於防禦功能和政治需要,封閉性強。城市規劃的內容主要著眼於道路網和建築群的安排,因而是建築學的組成部分。
產業革命導致世界范圍的城市化,大工業的建立和農村人口向城市集中促使城市規模擴大。城市的盲目發展,貧民窟和混亂的社會秩序造成城市居住環境的惡化,嚴重影響居民生活。人們開始從各個方面研究對策,現代城市規劃學科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形成的。
現代城市規劃學科主要由城市規劃理論、城市規劃實踐、城市建設立法三部分組成。
現代城市規劃理論始於人們從社會改革角度對解決城市問題所作的種種探索。19世紀上半葉,一些空想社會主義者繼空想社會主義創始人莫爾等人之後提出種種設想,把改良住房、改進城市規劃作為醫治城市社會病症的措施之一。他們的理論和實踐對後來的城市規劃理論頗有影響。
19世紀和20世紀之交,霍華德倡導「田園城市」,1915年格迪斯提出區域原則,倡導城市規劃與區域規劃相結合的學說。他們的學術思想對城市規劃思想的發展影響深遠。同時代的恩文所著《城市規劃實踐——城市和郊區設計藝術概念》一書,總結城市發展的史例和他本人的規劃實踐經驗,可視為建築師對城市規劃領域的開拓。隨後,越來越多的建築師以及社會學家、地理學家、經濟學家等投入城市規劃理論的研究。
在19世紀,影響最廣的城市規劃實踐是法國官吏奧斯曼1853年開始主持制定的巴黎規劃。盡管巴黎的改建,有鎮壓城市人民起義和炫耀當權者威嚴權勢的政治目的,但巴黎改建規劃將道路、住房、市政建設、土地經營等作了全面的安排,為城市改建做出有益的探索。影響所及,科隆和維也納等城市也紛紛效法。
這一時期還出現了另一種建設實踐:英國一些先進工業家在建設工廠的同時,建設新的工人鎮。例如1851年工業家薩爾特建設了薩泰爾工人鎮,1887年利威爾建設了日光港工人鎮,形成所謂「企業城鎮」。這些實踐無疑促進了霍華德的「田園城市」等城市規劃理論的形成。至今,城市規劃仍是採取上面所說的舊城改建和新城建設兩種基本形式。19世紀90年代,西歐各國已逐漸形成以公共投資改進市政建設同控制私人用地相結台的城市發展戰略概念。在德國有城鎮發展規劃工作的傳統,也有雛形的分區制規劃方法。這些都為城市規劃工作提供了有用經驗。
制定城市建設法規最初的目的是維持整齊、清潔、安定的城市環境,以保障居民健康。英國1848年制定《公共衛生法》,其中規定了住宅的衛生標准,1906年頒布《住宅與城市規劃法》。瑞典1907年制定了有關城市規劃和土地使用的法律。美國紐約1916年頒布了控制土地利用和建築高度的分區區劃法規,後來在1961年為適應新情況,修改成為區劃決議。實踐證明,城市建設和管理要有相應的法律體系,嚴格的城市建設法規可以提高城市規劃和建設的質量。
20世紀以來,人類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國際政治、經濟、社會結構發生巨大變革,科學技術長足發展,人文科學日益進步,價值觀念起了變化,這一切都對城市規劃產生深刻的影響。1933年的《雅典憲章》概述了現代城市面臨的問題,提出了應採取的措施和城市規劃的任務,是現代城市規劃理論發展歷程中的里程碑。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城市規劃家沒有舍棄《雅典憲章》的基本原則,而在一些重大問題上給予更新和補充,這就出觀了1977年的《馬丘比丘憲章》。這兩個憲章是兩個不同歷史時期的城市規劃理論的總結,對全世界城市規劃都有相當的影響。
產業革命後,城市內部結構發生了根本的變化,促使人們從理論上研究城市的結構和形態,尋求最佳模式。
有人認為城市宜集中建設。法國建築師勒·柯布西耶1922年在《明日的城市》中主張充分利用技術成就,建造高層高密度的建築群,使城市集中發展,以求得最好的生活環境和最高的工作效率,這種思想被稱為城市集中主義。有人主張城市宜分散建設。美國建築師賴特提出的「廣畝城市」認為城市應與周圍的鄉村結合在一起,平均每公頃居住2.5人,被稱為城市分散主義,這兩種城市模式影響甚廣。
此外,有人從城市功能要求出發提出各種城市布局形態,如「帶形城市」、同心圓式的環狀城市、楔狀結構城市、多核心城市等;有人則從城市中各種系統的組織出發,宏觀地研究城市所在的地區的空間結構與城市形態的關系;也有人從微觀上對構成城市的單元細胞進行剖析來研究城市的形態。近年來,從系統觀念出發研究城市結構和形態的學者日益增多。
城市規劃的主要內容
住宅及其環境問題是城市的基本問題之一。美國社會學家佩里通過研究鄰里社區問題,在20年代提出居住區內要有綠地、小學、公共中心和商店,並應安排好區內的交通系統。他最先提出「鄰里單位」概念,被稱為社區規劃理論的先驅。
後來建築師斯坦因根據鄰里單位理論設計紐約附近雷德布恩居住街坊,取得重大成功。雷德布恩式的街坊被視為汽車時代城市結構的「基層細胞」。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西方國家把鄰里單位作為戰後住宅建設和城市改建的一項准則。
鄰里單位理論本是社會學和建築學結合的產物。從60年代開始,一些社會學家認為它不盡符合現實社會生活的要求,因為城市生活是多樣化的,人們的活動不限於鄰里。鄰里單位理論又逐漸發展成為社區規劃理論
人們流動自由度的增大反映了社會的進步。城市規劃家應當考慮不斷變化的交通要求。產業革命後,城市的規模越來越大,市內交通問題成為城市發展中最大難題之一。交通技術的進步同舊城市結構的矛盾愈益明顯。
英國警察總監特里普的《城市規劃與道路交通》一書提出了許多切合實際的見解。他的關於「劃區」的規劃思想是在區段內建立次一級的交通系統,以減少地方支路的干擾。這種交通規劃思想後來同鄰里單位規劃思想相結合,發展成為「擴大街坊」概念,試行於考文垂,直接影響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大倫敦規劃。
此後,學者們提出了樹枝狀道路系統、等級體系道路系統等多種城市交通網模式。發展公共交通的原則現已被廣泛接受。城市交通規劃同城市結構和城市其他規劃問題息息相關,已成為城市規劃中的一項基本內容。人們對交通的認識,也從認識它的單純運輸功能 ,進而認識到它對空間組織的意義和空間聯系作用,並了解到城市交通是土地使用的函數。對城市交通的研究也發展到從城市環境的多種要求出發論交通。
在19世紀,由於城市的臟亂,提出了改善市容問題。1893年為紀念美洲發現400周年,在芝加哥舉辦世界博覽會,芝加哥湖濱地帶修建了宏偉的古典建築、寬闊的林蔭大道和優美的遊憩場地,使人們看到了宏大的規劃對美化城市景觀的作用,影響所及,在美國掀起「城市美化運動」。
沙里寧在奧地利建築師席諦對城市形象所作的分析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城市設計理論」,要求把物質環境設計。放在社會、經濟、文化、技術和自然條件之中加以考慮,以創造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良好環境。針對當時形式主義的習尚,他還提出了自由靈活設計、建築單體之間相互協調、建築群空間構成以及建築與自然協調等一些基本原則。這樣,就將城市的美化與城市的各項功能要求有機地結合起來,使城市規劃思想進一步深化了。
20世紀50年代以來,城市設計問題除了從視覺藝術的角度繼續進行探索以外,還從心理學、社會學、生態學、人類學等角度進行更深入、更廣泛的理論研究和應用研究。城市設計的理論和實踐從追求美麗的城市發展到追求有效率的城市——更適宜於人們健康愉快地工作和生活的城市。
與城市設計相聯系的是城市公園的規劃和建設。美國風景建築師奧姆斯特德在1858年設計了紐約中央公園,後又設計了布法羅、底特律、芝加哥和波士頓等地的公園,這是有計劃地建設城市園林綠地系統的開端。實踐證明,在城市規劃一開始就應該將城市園林綠地系統的規劃納入其中。
城市的急劇發展,人工建築對自然環境的破壞,促使人們日益重視保持自然和人工環境的平衡以及城市和鄉村協調發展的問題。「大地景觀」的概念開始引起人們的注意。有的城市規劃學者對此作了系統的闡述,引申出把大城市地區看作人類生態系統的組成部分等觀念。現在,各國的城市規劃工作都考慮保護自然環境問題。
歷史紀念物不僅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文化瑰寶,也是全人類共同的文化財富。自古以來,遠見卓識之士都很重視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可是,近代由於城市迅速發展,許多古建築和歷史名城不僅受到自然的侵蝕,而且更多地遭到人為的破壞。1933年《雅典憲章》較早地從城市規劃角度提出保護古建築問題。
由於這些工作的開展,人們深刻地認識到舊建築、舊居住區在實用、經濟和藝術方面的長遠價值,開始以新的觀點研究舊城、舊區、舊建築的改造問題。通過全面調查、精心規劃,把舊城、舊區、舊建築合理地利用起來,使之既適應新的需要,又能保持城市的文化特性和地方文化的延續性,從而使城市規劃的觀念和程序也發生相應的改變。
城市的發展和城市問題的日益嚴重使人們逐漸認識到不能僅就城市論城市,必須從更大的范圍——區域的甚至國土的范圍來研究與城市有關的問題。自從格迪斯提出區域原則以後,區域規劃和國土規劃的實踐以1933年開始實施的美國田納西州區域規劃的成果最為卓著;大城市地區的區域規劃工作以紐約及其周圍地區規劃較早,也較有代表性。40年代制定的大倫敦規劃在這方面有創造性的發展。後來,一些城市紛紛從商業、交通等方面從事大城市影響區域的研究,出現了區域科學。
從區域角度對工礦區進行規劃,是區域規劃工作的一項內容。較典型的例子有英國頓克斯特城市規劃和蘇聯頓巴斯礦區規劃等。對風景名勝區、休養療養地區進行規劃也屬於區域規劃領域。例如蘇聯黑海沿海地區和高加索礦泉地帶的區域規劃。
區域規劃工作的另一內容是對農村地區的研究。美國格爾乾的《農村社區的社會剖析》是這方面研究的最早成果。1933年德國地理學家克里斯塔勒在《德國南部的地區中心》一書中分析了該地區鄉村的市場中心和服務范圍,提出了有名的「中心地理論」。他根據這種理論探索了農村中心的分布,城市商業、服務業的分布,以及區域規劃中的城鎮體系。
20世紀初,格迪斯提出「生活圖式」,從地理學、經濟學、人類學的觀點,就人、地、工作關系來綜合分析城市。他的名言「調查先於規劃,診斷先於治療」已成為城市規劃工作的座右銘。這種調查一分析一規劃的工作程序一直被廣泛採用。
城市規劃的方法,各國不盡相同,例如英國的發展規劃,聯邦德國的土地使用規劃(也稱總體規劃)和地區詳細規劃,蘇聯的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和詳細規劃。中國編制城市規劃,從50年代以來基本上採取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國外流行的方法:先論證城市發展性質,估算人口規模;再確定土地使用方式,組織建築空間結構,確定道路交通系統及其他主要市政工程系統等;然後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詳細規劃。這種規劃基本上是一個物質環境規劃,為一個城市的未來各種活動安排空間結構,是一幅要在規定期限內(如20~30年內)加以實現的城市物質環境狀態的藍圖,用以指導城市建設。
經多年的實踐,人們越來越認識到上述規劃方法不能適應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基於對城市開放性——城市的發展與更新永無完結的認識,城市規劃界提出了「持續規劃」和「滾動式發展」的規劃思想,即主要著眼於近期的發展與建設,對遠景目標則不斷地加以修正補充和調整,實行一種動態的平衡,從而拋棄了把城市規劃當作城市「未來終極狀態」的舊觀念。在這種認識下,出現了斬的城市規劃方法,如英國在1968年用新的結構規劃和局部規劃的兩階段規劃方法代替原有的發展規劃或總體規劃。在規劃內容上除了物質環境規劃,還增加了經濟規劃和社會規劃,以實現城市的社會經濟目標,因此成為多目標、多方面的更為綜合的規劃。這種規劃方法仍在發展中。
城市規劃的發展趨勢
在不同時代和不同地區,對城市的發展水平和建設要求不同,因此城市規劃的研究重點不盡一致,並隨時代的發展而轉變。
多學科參與城市研究的歷史自古就有,近來更趨活躍,從地理學、社會學、經濟學、環境工程學、生態學、行為心理學、歷史學、考古學等方面研究城市問題所取得的成果,極大地豐富了墟市規劃理論。這個趨勢將繼續下去,今後還會有更多的學科滲入並開拓城市問題的研究領域。
系統工程學、工程式控制制論等數理方法及電子計算機遙感等新技術手段在墟市規劃領域中的應用在逐步推廣它們在資料的收集處理,預測評價方面所提供的方法和手段,有助於提高城市規劃工作的質量。
對城市與城市規劃工作的認識不斷深化。基於城市是綜合的動態的體系,城市規劃研究不僅著眼於平面上土地的利用劃分,也不僅局限於三維空間的布局,而是引入了時間、經濟、社會多種要求的「融貫的綜合研究」。在城市規劃工作中,將考慮最大范圍內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情況,提供盡可能多的選擇自由,並給未來的發展留有充分的餘地和多種可能性。
由於城市問題包羅萬象,有人提出在有關學科群的基礎上建立以研究城市性質、城市模型、城市系統和發展戰略為目的的城市學;也有人提出建立以系統地研究鄉村、集鎮、城市的各種人類聚居地為目的的人類聚居學等。這類新學科的建樹,或有助於加深對城市的宏觀認識,但它的進展需要建立在完成大量城市問題研究工作的基礎上。
城市研究任務艱巨而紛繁,這也說明它豐富的活力。城市永遠在發展,城市問題也總是相伴而生,但人類必將更為自覺地運用廣泛的知識與豐富的想像力和創造力,發展城市環境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的科學。城市規劃工作從最初社會經濟發展的戰略研究起,最終要落實到物質建設上,形成供人們生活和工作的體形環境。
城市規劃是建築和園林建設的前提,並為所需的空間准備條件,城市規劃研究的進展也為建築學和園林學的開拓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廣闊天地。規劃師與建築師、園林設計師的工作目標是一致的。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這三學科的有機結合和協同創造,勢必將體形環境的建設推向更高的境界
5. 城鄉規劃的意義
1、有利於促進城鄉經濟的發展。
2、緩和村鎮建設與農業用地的矛盾,有利於合理利用土地資源。
3、合理布局城鄉內部功能組織。
4、改善城鄉環境。
5、有利於保障城鄉安全。
6、有利於保護自然和文化遺產。
6. 為什麼要進行城市規劃
因為"城市規劃"是研究城市的未來發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綜合安排城市各項工程版建設的綜合部署,是權一定時期內城市發展的藍圖,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依據,也是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運行三個階段管理的前提。
城市規劃是以發展眼光、科學論證、專家決策為前提,對城市經濟結構、空間結構、社會結構發展進行規劃。具有指導和規范城市建設的重要作用,是城市綜合管理的前期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龍頭。城市的復雜巨系統特性決定了城市規劃是隨城市發展與運行狀況長期調整、不斷修訂,持續改進和完善的復雜的連續決策過程。
7. 城市建設的作用和意義
城市建設的作用:城市經過規劃、建設後投入運行並發揮功能,提供服務,真正為市民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保障市民正常生活,服務城市經濟社會發展。
城市建設的意義:推動中國經濟新常態下持續健康發展;實現人民美好生活的載體。
城市建設以規劃為依據,通過建設工程對城市人居環境進行改造,對城市系統內各物質設施進行建設,城市建設的內容包括城市系統內各個物質設施的實物形態,是為管理城市創造良好條件的基礎性、階段性工作,是過程性和周期性比較明顯的一種特殊經濟工作。
(7)做城鄉規劃的意義擴展閱讀:
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社會公共事務的運行構成了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環境,城市管理在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基礎性的作用。作為城市管理主體的城市政府,按照特定的目標和管理原則,採用特定的手段和組織形式,對管理對象的運動過程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和控制等各項職能活動。
從邏輯維度上,根據城市管理綜合集成流程,城市管理涵蓋了從明確問題到指標設計、系統建模、系統分析與綜合、決策、執行及監督評價等過程,本文不再累述。
城市管理通過預測、決策、組織、實施、協調、控制等一系列機制,貫穿從明確問題、指標設計、系統建模、系統分析與綜合、決策、執行到監督評價整個流程,以及城市規劃、建設、運行管理全過程。
8. 城市規劃的意義是什麼
城市規劃的意義:合理的城市規劃可以保證城市居住和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有效地預防和解決城市規劃帶來的問題,有利於建設適合人類居住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