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什麼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稅依據,依法計征的一種稅。城鎮維護建設稅是一種附加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稅款專門用於城市的公用事業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建設。
特點:
(一)稅款專款專用,具有受益稅性質
按照財政的一般性要求,稅收及其他政府收入應當納入國家預算,根據需要統一安排其用途,並不規定各個稅種收入的具體使用范圍和方向,否則也就無所謂國家預算。但是作為例外,也有個別稅種事先明確規定使用范圍與方向,稅款的繳納與受益更直接地聯系起來,我們通常稱其為受益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專款專用,用來保證城市的公共事業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和建設,就是一種具有受益稅性質的稅種。
(二)屬於一種附加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與其他稅種不同,沒有獨立的征稅對象或稅基,而是以增值稅、消費稅"二稅"實際繳納的稅額之和為計稅依據,隨"二稅"同時附征,本質上屬於一種附加稅。
(三)根據城建規模設計稅率
一般來說,城鎮規模越大,所需要的建設與維護資金越多。與此相適應,城市維護建設稅規定,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或建制鎮的,稅率為1%。這種根據城鎮規模不同。差別設置稅率的辦法,較好地照顧了城市建設的不同需要。
(四)徵收范圍較廣
鑒於增值稅、消費稅在我國現行稅制中屬於主體稅種,而城市維護建設稅又是其附加稅,原則上講,只要繳納增值稅、消費稅中任一稅種的納稅人都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這也就等於說,除了減免稅等特殊情況以外,任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這個征稅范圍當然是比較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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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什麼
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是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消費稅為依據,納稅人所在地適用的不同稅率計算徵收的一種稅
C.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稅率是多少
各個地方不同,市區的稅率為7%、縣城、鎮的稅率為5%、不在市區、縣城、專縣屬鎮的,稅屬率為1%。
具體為:
1、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這里稱的「市」是指國務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區」是指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市轄區(含市郊)的區域范圍。
2、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這里所稱的「縣城、鎮」是指省人民政府批準的縣城、縣屬鎮(區級鎮),縣城、縣屬鎮的范圍按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城鎮區域范圍。
3、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縣屬鎮的,稅率為1%。
納稅人在外地發生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按納稅發生地的適用稅率計征城建稅。
(3)城鄉維護建設稅擴展閱讀: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企業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之和×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與增值稅,消費稅同時繳納。第五條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徵收、管理、納稅環節、獎罰等事項,比照增值稅,消費稅的有關規定辦理。
D. 城鄉建設維護稅怎麼算
城市建設維護稅(以下簡稱城建稅)是國家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以下簡稱「三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其繳納的「三稅」稅額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稅。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是國務院於1985年2月8日發布,並與同年1月1日起實施的。
城建稅的稅率,是指納稅人應繳納的城建稅與納稅人實際繳納的「三稅」稅額之間的比例。實行差別比例稅率,即按照納稅人所在地的不同,實行了三檔地區差別比例稅率。具體為:
1.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
2.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5%。
3.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或者建制鎮的,稅率為1%。
城建稅的適用稅率,應在按納稅人所在地的規定稅率執行。但下列兩種情況,可按繳納「三稅」所在地的規定稅率就地繳納城建稅:
(1)由受託方代征代扣「三稅」的單位和個人,其代收代扣的城建稅按受託方所在地適用稅率計算。
(2)流動經營等無固定納稅地點的單位和個人,在經營期間地繳納「三稅」的,城建稅按經營地適用稅率計算。
應納稅額的計算
城建稅的應納稅額按以下公式計算:
應納稅額=實際繳納的「三稅」稅額之和×適用稅率
E. 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是多少
(1)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這里稱的「市」是指國務院批內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區容」是指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市轄區(含市郊)的區域范圍。
(2)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這里所稱的「縣城、鎮」是指省人民政府批準的縣城、縣屬鎮(區級鎮),縣城、縣屬鎮的范圍按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城鎮區域范圍。
(3)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縣屬鎮的,稅率為1%。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免規定:
1、對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2、海關對進口產品代征的增值稅、消費稅,不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3、對「二稅」實行先征後返、先征後退、即征即退辦法的,除另有規定外,對隨「二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一律不予退(返)還。
F.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多少
納稅來人所在地在城市源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1%。
城市維護建設稅實行地區差別比例稅率,納稅人所在地區不同,適用稅率的檔次也不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國發〔1985〕19號)第四條規定的。
(6)城鄉維護建設稅擴展閱讀
減少或免除城市維護建設稅稅負的優待規定。城建稅以「二稅」的實繳稅額為計稅依據徵收,一般不規定減免稅,但對下列情況可免徵城建稅:
(1)海關對進口產品代征的流轉稅,免徵城建稅;
(2)從1994年起,對三峽工程建設基金,免徵城建稅;
(3)2010年12月1日前,對中外合資企業和外資企業暫不徵收城建稅。2010年12月1日以後,根據2010年10月18日頒布的《國務院關於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制度的通知》。
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適用國務院1985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和1986年發布的《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