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南充市住房公積金為什麼現在不支持建行快貸提額了
現在公積金都不支持建行,快速的提款,是因為建行和公積金,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隔閡,而且銀行之間,辦事的效率也比較慢,所以,不支持建行提款也是正常的
❷ 南充市住房公積金為什麼現在不支持建行快貸提額了
南充市住房公積金,現在不支持建行快貸提額了,這是公積金部門管理的規定,所以暫時是不支持快貸提取額度的。
❸ 四川建設廳廳長大人楊洪波
楊洪波,男,漢族,1960年8月生,四川鄰水人。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88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碩士 學習經歷: 1978.10—1982.07 同濟大學建築系城市規劃專業學習 1990.08—1992.02 英國威爾士大學城市規劃專業研究生學習 1998.10—1999.01在國家行政學院第10期廳級班學習 任職經歷: 1982.07—1983.07 四川省建築勘測設計院幹部 1983.07—1990.08 四川省城鄉規劃設計院幹部 1992.02—1992.06 四川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風景園林室主任 1992.06—1995.12 四川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副院長(其間:1994.12—1995.12掛職任南充市嘉陵區副區長;1992.12 被評為高級工程師) 1995.12—1996.12 四川省建設委員會主任助理 1996.12—2000.05 四川省建設委員會副主任 2000.05—2003.01四川省建設廳副廳長 2003.01—2003.03 四川省建設廳黨組書記、副廳長 2003.03—2009.12 四川省建設廳廳長、黨組書記 2009.12—2010.01 四川省建設廳廳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書記。 2010.01—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書記、廳長[2]。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❹ 請問南充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具體地址在哪
南充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地址:南充市順慶區萬年東路市政府新區3號樓
電話:(0817)2666016
❺ 南充市順慶區瀠溪鎮住房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
住房補貼是300塊一個月一個人。
❻ 四川南充市嘉陵區建設局局長是誰
現在叫南充來市嘉陵區源城鄉規劃建設局,局長:姚春
以下是南充市人民政府網站的一則新聞(2013年12月31日):
「在快速推進城市幹道建設的同時,區間道路建設也穩步推進,城市路網日趨完善。」嘉陵區城鄉規劃建設局局長姚春介紹說,聽鳳路已完成投資2000多萬元,道路路基成型。於陛路南段建設全面啟動基礎開挖和砂夾石回填,現已完成箱涵橋梁製作。高速公路出口連接線正開展土石方挖掘,搶抓道路路基工程。攀鳳一、二路已完成水穩層鋪設,即將建成通車。朱鳳支線土石方工程已全部完成,路基基本成型。長城南路南延線已建成通車。
❼ 南充市環保局副局長是
(一)陳家懷,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環保局全面工作。
(二)陳學軍,黨組成員,副局長
主持環保局日常工作,分管規劃財務科、行政審批科、建設項目管理科、環境監測中心站、環境科學研究院、環境工程評估中心、減排辦、普查辦。負責環保行政審批、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環境影響評估、財務管理、資金項目申報和管理、環境統計、環保項目庫建設、工業經濟、環境監測、污染物總量減排、污染源普查、招商引資等工作。
(三)楊從剛,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生態環境管理科、核與輻射環境管理科(法規科)和綜合科。負責核與輻射環境管理、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農村環境污染防治和管理、法制建設、環境宣傳教育、環保培訓、精神文明建設、計生、安全、老協、工會、共青團、婦聯、社區、再就業、幫扶、維穩、統戰、綜治等工作。
(四)李中軒,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污染控制科、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環保協會。負責污染防治、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科技標准、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城建城管、環境執法監管、排污量排污費審定、環境污染事故調處、糾紛和信訪投訴處理、目標管理、環境信息、政務信息公開、網路建設、政工、人事、縣(市)區環境保護部門領導幹部雙重管理、環保協會項目管理、申報等工作。
❽ 南充市二級建造師審核在哪兒.
建造的兩個師資格考試是南充市建設局(正式叫,應該叫,南充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br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萬年東路,市政府新區3號樓<br />電話:(0817)2666016
❾ 南充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怎麼樣
南充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南充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更多信息和資訊。
❿ 南充市財政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南充市財政局設2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交辦督辦、信息宣傳等工作;負責組織目標管理、政務公開、安全保密、來信來訪、政務接待等工作;承擔局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辦公用品采購、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批評、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二)綜合科
參與研究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參與住房、國有土地使用等有關經濟體制改革政策的研究和制定,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收入、拆遷等方面的政策;負責管理政府性基金;審批市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參與制定收費標准;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及分析工作。
(三)財稅法規制度科
組織起草財稅地方性政策;承擔相關退稅的審核、上報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負責制定財政執法責任制度並組織監督檢查;負責全市財政法制宣傳教育;負責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全市稅政事項。
(四)預算科
研究擬訂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負責匯總年度地方財政預算,編制年度市本級財政預決算草案,辦理預算追加事宜;負責市級部門預算編制統籌協調工作,承擔市級部門預算審批及調整工作;承擔市級部門支出標准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市級部門基本支出預算調整及執行工作;擬訂財政分配的地方性政策;承擔市對市以下地方政府間財政分配和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承擔全市財政收支綜合平衡、增收節支相關工作;辦理財政結算事宜;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負責市級支出績效評價牽頭工作;承擔與市人大財經委員會有關聯絡事宜及財政審計有關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包括預算管理制度、債務會計核算制度、債務控制和風險預警辦法、償債准備金制度、債務激勵機制和鄉鎮債務化解辦法等;研究政府性債務收支預算、部門債務收支預算的編制方法;牽頭審查、監督市級部門的舉債規模和舉債行為;負責編制市級政府性債務報表,匯總分析全市政府性債務;會同相關科室審核和控制我市的國內外政府性貸款;監督並匯總全市村級債務。
(五)基層財政管理科
負責擬訂緩解縣(市、區)、鄉(鎮)財政困難獎補政策,測算分配緩解縣鄉財政困難獎補資金,協助推進建立區鄉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工作;負責研究制定支持區鄉經濟社會發展改革相關財政政策,負責實施區域經濟發展先進基層考核工作;牽頭統籌城鄉發展財政政策研究制定工作;負責農村公益性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農村公益性債務化解以及其他農村綜合改革財政獎補政策的擬訂和實施,承辦相關財政獎補資金清算工作,監督鄉(鎮)村債務清核化解工作;研究擬訂鄉鎮政府及基層組織經費保障政策,參與研究和擬訂縣鄉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有關政策制度;負責鄉(鎮)政府建房資金補助工作;承辦全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六)國庫科
執行總預算會計制度和金庫管理制度,擬訂補充規定和實施意見;指導全市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負責全市財政資金調度,辦理預算內外和單位代管資金收支結算劃撥、對賬、核算;跟蹤分析全市財政收支執行情況;負責全市財政系統銀行賬戶的監管和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的審批及監督檢查;負責全市目標考核有關財政收支數據的提供;負責市級總決算、部門決算的編制及全市總決算、部門決算的審核、匯總、上報,負責批復市級部門決算;研究並組織實施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協調與國稅、地稅、人大等部門有關財政收支情況事宜;負責辦理國債管理工作;負責市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暨會計核算中心、市工資結算中心的業務指導。
(七)金融科
貫徹執行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的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制度;負責對全市地方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擔保機構、財務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它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研究和提出加強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強化對地方金融機構日常財務活動的監督和檢查,建立重要財務事項的備案和審批制度,促進地方金融產業發展;負責對政策性農保資金、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貼息資金管理。
(八)行政政法科
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參與研究制定行政、政法經費的開支標准和定額;負責管理相關專項資金工作;審核所管理部門(單位)的決算。
(九)教科文科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參與研究制定財政支持教科文事業發展的政策;擬訂新聞、出版和電影行業的財務制度;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 作;承擔市級國有文化企業財務管理有關工作;對歸口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預算執行情況實行日常動態監管,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監督、考核;審核所管理部門(單位)的決算。
(十)經濟建設科
承擔工業、交通、供銷、環境保護、安監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參與擬訂和執行全市經濟建設、商貿流通、交通事業、能源資源和環境保護等財政政策,承擔相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專項資金管理的有關工作;審核所管理部門(單位)的決算。
(十一)農業科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財政支農政策;負責氣象部門部分經費的管理;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有關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支農項目的申報、監管、驗收工作;承擔支農專項資金和農口救災資金管理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支農資金和財政扶貧資金;負責對以生產資料為補助對象的有關補貼兌付及監管工作;審核所管理部門(單位)的決算。
(十二)社會保障科
承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負責管理社會保障、就業、救助及醫療衛生財政資金;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編制市級社會保險基金決算草案;指導編制並審核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審核所管理部門(單位)的決算。
(十三)企業科
研究擬訂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市級財政支持有關行業、企業發展的政策及相關專項資金;擬訂企業財務制度,負責組織實施企業財務信息收集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編制相關工作;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
(十四)投資管理科
承擔發展改革、城鄉建設、國土資源、城鄉規劃、城管執法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性基本建設財政投資預算編制和財政城市維護管理預算編制工作;負責管理政府基本建設和城市維護財政預算資金支出;負責辦理對應上級財政部門的相關業務工作;負責財政評審相關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財務管理,制定基本建設和城市維護管理的相關制度;參與政府性基本建設投入項目的立項、可行性論證、初步設計等階段的投資審查工作;負責開工建設過程中與財政投資有關事項的審查工作;負責政府性投資項目的竣工決算批復工作。
(十五)外事外債科
負責全市非貿易外匯管理;擬訂外事財務制度,承擔商務糧食、外事僑務等涉外相關部門預算、決算的有關工作;參與市級部門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涉外、商務發展財政財務政策及財務制度,負責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負責我市國際金融組織(含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國際農業發展基金會、歐洲投資銀行、全球環境基金等)和外國政府貸(贈)款的全過程管理;負責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資金的使用和監管,建立償債機制;負責局機關外事接待和因公出國(境)考察、培訓工作。
(十六)會計科(行政審批科)
管理全市會計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法律、法規和會計制度,提出全市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管理全市會計人員的考試和業務培訓,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協助省財政廳對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的清理整頓工作;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科
擬訂和執行政府采購政策和管理制度;擬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政府采購限額標准和公開招標數額標准;負責管理評審專家、供應商信息庫;負責審核市級政府采購預算;核准市級政府采購方式;監督管理市級政府采購活動;負責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負責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
(十八)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擬訂全市農業綜合開發的政策及項目、資金、財務管理辦法;編制全市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組織考察評估縣級和市級部門申報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統籌安排和管理市級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檢查在建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執行情況,對竣工項目組織檢查驗收;承擔農發資金會計核算工作;負責編制、審核、匯總全市和市級年度農發資金決算、統計和報表;分析項目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會同局內相關職能科室監督檢查資金的使用效益。
(十九)信息科
負責建設和管理局機關金財網路,指導縣(市、區)財政部門「金財工程」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建立網路安全管理機制,制定網路運行管理制度;承擔局機關及市轄區財政局金財系統管理員計算機信息技術的培訓工作。
(二十)國有資產管理科
貫徹執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標准,負責資產配置事項的審批,按規定進行資產處置和產權變動事項的審批,負責組織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資產統計報告、資產評估、資產清查等工作;負責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出租、出借國有資產的審批;加強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的監督管理;負責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監督檢查;指導下級財政部門對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行政、事業單位的大型設備、汽車和房屋建設維修等資金的籌集、分配、管理和監督。
(二十一)人事科
承辦局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調查研究全市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和精神文明建設情況;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