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銀川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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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條件是:年滿16周歲(在校生除外),沒有參加城鎮職工和靈活就業的城鄉居民,都可以自願參加。
② 民政局對重大疾病的補助金有多少如何規定
一.具體的補助金額根據地方性政策而定,一般民政醫療救助按自付5000元以上按50%補助。
二.相關規定如下:
申請城鄉醫療救助的條件:具有當地戶籍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五保戶;農村特困優撫對象;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政府認定的其他貧困人口,包括因患大病致貧的特困家庭。享受城鄉特困群眾重大疾病醫療救助待遇的病種包括:慢性腎功能衰竭;惡性腫瘤或再生障礙性貧血;急性腦中風;重度精神分裂症;嚴重燒傷;急性心肌梗塞;肺源性心臟病;股骨頭壞死;肝硬化;突發性的意外傷害,且需住院費用較高;區、縣民政和衛生部門共同認定的其他醫療費用較高或社會影響較大的病種。
2.申請人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申請人應向戶口所在地辦事處或鄉政府民政事務經辦機構提供以下證明材料:書面申請書、戶口簿、戶主身份證、患者身份證;醫療單位的診斷證明、收費收據、處方,必要的病史材料;城市救助對象已參加職工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應出具醫保報銷憑證;農村醫療救助對象已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應出具合作醫療報銷憑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證》、《農村五保供養證》、《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證》等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
3. 申請和審批程序:申請人在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1個月內攜帶上述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政府民政事務機構提出書面申請,領取並填寫《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街道辦事處或鄉政府民政事務機構經調查核實後,將調查核實結果在申請人所在地社區 (村)內公示7天,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提出初步救助意見,並報區、縣民政局審核批准。區、縣民政局對符合救助條件的貧困居民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審批手續,並發給救助通知單。街道辦事處或鄉政府民政事務機構將區、縣民政局下撥的醫療救助資金發放到位,救助對象也可憑救助通知單享受按比例救助的醫療費用減免和相關優惠待遇。
③ 關於農民大病救助的政策
主要有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後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
大病保險保障對象為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合)人,保障范圍要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相銜接。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應按政策規定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在此基礎上,大病保險主要在參保(合)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後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
此外,大病保險保障水平以力爭避免城鄉居民發生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為目標,合理確定大病保險補償政策,實際支付比例不低於50%;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3)寧夏城鄉居民大病民政補貼制度擴展閱讀: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相關要求規定:
1、地方政府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發展改革部門制定大病保險的籌資、報銷范圍、最低補償比例,以及就醫、結算管理等基本政策要求。
2、通過政府招標選定承辦大病保險的商業保險機構。符合基本准入條件的商業保險機構自願參加投標,中標後以保險合同形式承辦大病保險,承擔經營風險,自負盈虧。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保費收入,按現行規定免徵營業稅。
3、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基金有結余的地區,利用結余籌集大病保險資金;結余不足或沒有結余的地區,在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年度提高籌資時統籌解決資金來源,逐步完善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多渠道籌資機制。
④ 民政局大病救助條件有哪些
納入醫療救助范圍的條件。對包括城鄉低保、特困人員、孤兒、重度一二級殘疾人、重點優撫對象、民政建檔特殊困難家庭成員、貧困大學生、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等共九類困難人群實施醫療救助。只要屬於上述范圍的對象,均可以享受到醫療救助。
對於暫未納入救助范圍的困難群眾,由於大病費用支出過大導致貧困的家庭可向鄉鎮(街道)民政辦申請納入「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或「民政部門建檔特殊困難家庭成員」,街道(鄉鎮)會按照程序對申請者家庭情況、財產收入情況等進行核實比對,並將符合條件的困難對象名單報送區縣民政部門審核後及時納入醫療救助范圍,讓其享受醫療救助。
救助對象
(一)農村五保對象;
(二)城鎮無勞動能力、無經濟收入來源、無法定贍(撫)扶養人的人員(簡稱城鎮「三無人員」);
(三)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四)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的60年代精減退職職工;
(五)享受民政部門定期撫恤補助的重點優撫對象;
(六)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
(七)城鄉低收入家庭成員。
個人申請提供以下材料:
(1)醫療救助申請書;
(2)戶口簿、申請救助人身份證;
(3)農村(城鎮)低保證復印件;
(4)申請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證明、轉院證明;
(5)住院醫療費用發票原件;
(6)醫療診斷書、病歷復印件。
村(居)委會應當:
(1)調查核實;
(2)組織村(居)民代表評議;
(3)符合條件的村(居)公示;
(4)對不符合條件的返回申請人。
鎮社會救助辦應當:
(1)調查核實;
(2)符合條件的返回村(居);
(3)不符合條件的返回村(居),並書面告知不符合條件的原因。
區民政局
(1)復核審批;
(2)符合條件的返回村(居)公示;
(3)不符合條件的逐級返回。經核實審查通過之後,對符合條件的發放對象發放救助金 。
(4)寧夏城鄉居民大病民政補貼制度擴展閱讀
醫療救助政策內容。近年來,為緩解困難群眾的醫療負擔問題,我市不斷完善醫療救助政策。主要採取資助參保、普通疾病救助、重大疾病救助、扶貧濟困救助等方式,使困難群眾享受到醫療救助政策的實惠。
一是全面資助救助對象參保。對醫療救助對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應繳納的個人參保費用給予資助,重點救助對象(城鄉低保、特困人員、孤兒)全額補助參加一檔,其他對象按一檔標準的70%給予補助。
二是實行普通疾病醫療救助。救助對象住院治療,其醫療費用經醫保報銷後,屬於醫保范圍內的自負費用,按不低於70%的比例給予救助,年救助封頂線6000元。
三是開展重大疾病醫療救助。採取按病種和支出費用相結合的方式,對將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乳腺癌、宮頸癌、嚴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腦、腎)、再生障礙性貧血、終末期腎病(尿毒症)、耐多葯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肝腎移植前透析和手術後抗排異治療、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重症甲型H1N1、1型糖尿病、甲亢、唇齶裂等26類重大疾病納入重大疾病醫療救助。
醫療費用經醫保報銷後,屬於醫保范圍內的自負費用,重點救助對象按不低於70%、其他對象不低於50%的比例救助,年救助封頂線10萬元。實行大額費用醫療救助,對特殊病種以外的其他疾病,在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一次住院治療費用超過3萬元的,經醫保報銷後,屬於醫保范圍內的自負費用,按特殊病種的救助比例給予救助,年救助封頂線6萬元。
四是設立區縣扶貧濟困醫療基金。對醫療救助對象和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發生醫保目錄外的醫療費用單次超過3000元以上的,在不超過總費用的30%以內實施分段分檔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額度不超過5萬元。
重慶市政府公開信箱-重慶大病救助的政策是怎麼樣的?
網路-大病醫療救助
⑤ 大病補助政策都有哪些補助
農村戶口大病補貼標准
1、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專(以下簡稱農村低保對象)、五保對象。
2、按照屬有關規定報銷、減免、補助有關醫療費用後,個人實際承擔的本年度住院醫療費用超過家庭年收入的居民。
3、所有參加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村居民及隨參合父母享受新農合醫療待遇的新生兒,患有22類重大疾病的。
4、除22類重大疾病外,參合農村居民當年度住院和大病門診醫療費用,經新農合報銷後,新農合報銷政策范圍內個人自負費用年度累計2萬元以上(含2萬元)部分和政策范圍外個人自負費用年度累計4萬元以上(含4萬元)部分。
5、對新農合報銷政策范圍外費用規定其占醫療總費用比例上限,一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為10%(含10%,下同)、二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為20%、市級及市外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為30%,高於上限的范圍外費用不予救助。
⑥ 民政局怎樣才給報大病補助
民政局大病救助申抄請條件1、城鄉低保對象;2、農村五保對象、城市三無人員;3、政府供養的孤殘兒童;4、因患病造成實際用於日常基本生活消費支出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貧困家庭;5、以上救助對象需要具有本地戶口,參加城鎮(職工、居民)醫保或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並在指定醫療機構就治,且經過醫療保險報銷的。
⑦ 國家重大疾病補貼政策有哪些規定
農村戶口大病補貼標准
1、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以下簡稱農村低保對象)、五保對象。
2、按照有關規定報銷、減免、補助有關醫療費用後,個人實際承擔的本年度住院醫療費用超過家庭年收入的居民。
3、所有參加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村居民及隨參合父母享受新農合醫療待遇的新生兒,患有22類重大疾病的。
4、除22類重大疾病外,參合農村居民當年度住院和大病門診醫療費用,經新農合報銷後,新農合報銷政策范圍內個人自負費用年度累計2萬元以上(含2萬元)部分和政策范圍外個人自負費用年度累計4萬元以上(含4萬元)部分。
5、對新農合報銷政策范圍外費用規定其占醫療總費用比例上限,一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為10%(含10%,下同)、二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為20%、市級及市外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為30%,高於上限的范圍外費用不予救助。
⑧ 民政局的大病救助一年只能申報一次么隨時可以遞交申請么
申報次數以及時來間並無限制性規自定,凡符合條件的,隨時可以申報。
⑨ 怎麼申請民政局重大疾病補助
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到村(社區)申領《大病救助審批表》;參保人填寫《大病救助內審批表》,同時附上住院發票容、出院小結等原件材料。每一筆住院費用只能用於一次救助申請;參保人將《大病救助審批表》、住院發票、出院小結等材料送村(社區)核實並簽署意見;村(社區)報送鎮(街道)核實並簽署意見;鎮(街道)送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經調查、審核、集體討論,初步擬定救助對象名單;對擬救助對象的有關情況向所在村(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根據公示結果,決定救助對象名單,並通過鎮(街道)發放救助款。
大病救助的核批時間一般為每年的1月和7月全年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