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鄉規劃體系包含哪些層次的規劃
城鄉規劃體系是由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和村莊規劃等不同區域層次規劃組成的一個相對獨立的完整的規劃體系。
2. 現代城鄉規劃體系的核心是
我國城市規劃體系包括:法律體系,行政體系和工作體系。其中法律體系是現代城市規劃體系的核心,為行政體系和工作體系提供法定依據。
3. 城鄉規劃
基本概念編輯
《在中國市長協會第三次代表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城鄉規劃「是一項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等各個領域。制定好城市規劃,要按照現代化建設的總體要求,立足當前,面向未來,統籌兼顧,綜合布局。要處理好局部與整體、近期與長遠、需要與可能、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城市建設與環境保護、進行現代化建設與保護歷史遺產等一系列關系。通過加強和改進城市規劃工作,促進城市健康發展,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鄉規劃是以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根本任務、促進土地科學使用為基礎、促進人居環境根本改善為目的,涵蓋城鄉居民點的空間布局規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所稱的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2分類編輯
按行政層級分為國家級規劃、省(區、市)級規劃、市縣級規劃;按對象和功能類別分為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按所覆蓋時間的長短分為長期規劃和短期規劃。
總體規劃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性、綱領性、綜合性規劃,是編制本級和下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以及制定有關政策和年度計劃的依據,其他規劃要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
專項規劃是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特定領域為對象編制的規劃,是總體規劃在特定領域的細化,也是政府指導該領域發展以及審批、核准重大項目,安排政府投資和財政支出預算,制定特定領域相關政策的依據。
區域規劃是以跨行政區的特定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為對象編制的規劃,是總體規劃在特定區域的細化和落實。跨省(區、市)的區域規劃是編制區域內省(區、市)級總體規劃、專項規劃的依據。
國家總體規劃、省(區、市)級總體規劃和區域規劃的規劃期一般為5年,可以展望到10年以上。市縣級總體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的規劃期可根據需要確定。
3法律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1] 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07年10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城鄉規劃的制定
第三章城鄉規劃的實施
第四章城鄉規劃的修改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4工作原則編輯
城鄉規劃編制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一定時期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依法編制規劃文件,以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功能布局,綜合部署各項建設。一般工作原則包括:
1、城鄉規劃要為社會、經濟、文化綜合發展服務
當前我國正處在加速城市化的時期,即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又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各種社會、經濟矛盾凸顯,對政府的執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戰。在市場經濟的發展中,城鄉規劃是政府實施宏觀調控的主要方式之一。城鄉規劃、建設的根本目的就是促進社會、經濟、文化的綜合發展,不斷優化城鄉人居環境。實施城鄉規劃與城鄉綜合發展是相輔相成、互為依據的。沒有城鄉的不斷發展就不可能為實施城鄉規劃提供物質基礎。在編制城鄉規劃時是否有利於區域綜合發展、長遠發展,應當成為我們考慮問題的出發點,也是檢驗城鄉規劃工作的根本標准。
2、城鄉規劃必須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
從實際出發就是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從城市的市情出發。近年來,雖然我國的發展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國民生產總值排名在世界上不斷上升,但人口多、底子薄的情況並未得到根本改變,仍屬於發展中國家,這就是我國的基本國情。一切城鄉規劃的編制,包括規劃中指標選用、建設標準的確定、分期建設目標的擬定,都必須從這個基本國情出發,符合國情是城鄉規劃工作的基本出發點。我國幅員遼闊,城市眾多,各地自然、區域乃至經濟、社會發展程度差別很大,城鄉規劃不能簡單地採用統一的模式,必須針對市情提出切實可行的規劃方案。
從根本上講,城鄉規劃的目的是用最少的資金投人取得城市建設合理化的最大成果,對於國外的先進經驗和優秀的規劃設計範例,也應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吸收其精髓實質,而不是盲目追求它的標准和形式。在各地的規劃建設中,脫離實際、盲目攀比、貪大求洋的情況屢屢出現,《國務院關於加強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通知》(國發[2002]13號)中對這些現象提出了嚴肅的批評。要把堅持實用、經濟的原則和美的要求有機地結合起來,力爭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
3、城鄉規劃應當貫徹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處理好人口、資源、環境的關系
我國人口多,土地資源不足,合理使用土地、節約用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也是我國的長遠利益所在。城鄉規劃必須樹立貫徹中央關於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對於每項城市用地必須認真核算,在服從城市功能上的合理性、建設運行上的經濟性前提下,各項發展用地的選定,要盡量使用荒地、劣地,嚴格保護基本農田。
要從水資源供給能力為基本出發點,考慮產業發展和建設規模,落實各項節水措施。要大力促進城市綜合節能,鼓勵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完善城市供熱體制,重點推進節能降耗。
4、城鄉規劃應當貫徹建設人居環境的要求,構建環境友好型城市
現代城市的綜合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的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城市的人居環境的建設水平。在特定意義上講,城鄉規劃是城市的環境規劃,城市建設是為市民的工作、生活創造良好環境的建設。城市的發展,尤其是工業項目,對於生態環境的保護是有一定的影響。但產業發展與人居環境建設的關系,決不是對立的、不可調和的。城市的合理功能布局是保護城市環境的基礎,城市自然生態環境和各項特定的環境要求,都可以通過適當的規劃方法和環境門檻的提高,把建設開發和環境保護有機地結合起來,力求取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統一。
5、城鄉規劃應當貫徹城鄉統籌、建設和諧社會的原則
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全局出發提出的一項重大任務,適應了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時期的客觀要求。在城鄉規劃工作中,關鍵要堅持「五個統籌」,推動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地持續發展。城市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和時代文明的集中體現。城鄉規劃不僅要考慮城市設施的逐步現代化,同時要根據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利益主體多元化、復雜化的趨勢,深人研究日益增長的城市居民各種層面的利益需求和矛盾關系,為建設和諧社會創造條件。要建設和諧社會,還必須處理好繼承優秀傳統文化與現代化建設的關系。在編制城鄉規劃中,必須注意保護當地的優秀歷史文化遺產,有紀念意義、教育意義和科學藝術價值的文化古跡,把開發和保護、繼承和發揚結合起來。少數民族地區的城鄉規劃應當適應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需要,並努力創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城市風貌。
5階段劃分編輯
概述
城鄉規劃是城市政府關於城市發展目標的決策,因此盡管各國由於社會經濟體制、城市發展水平、城市規劃的實踐和經驗的不同,城市規劃的工作步驟、階段劃分與編制方法也就不盡相同,但基本上都按照由抽象到具體,從戰略到戰術的層次決策原則進行。一般都將城鄉規劃工作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個階段。
總體規劃階段主要是研究確定城市發展目標、原則、戰略部署等重大問題,是制定後一階段詳細規劃的依據。後一階段的規劃對有關問題的深入研究和制定方案,也可以反饋到對前一階段工作的調整及補充。
我國 《城鄉規劃法》也規定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個階段。但在實際工作當中,為了便於工作的開展,在正式編制總體規劃前,可以由城市人民政府組織制定城市規劃綱要,對總體規劃需要確定的主要目標、方向和內容提出原則性的意見,作為總體規劃的依據。根據城市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大城市和中等城市可以在總體規劃的基礎上編制分區規劃,進一步控制和確定不同地段的土地的用途、范圍和容量,協調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詳細規劃根據不同的需要、任務、目標和深度要求,可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兩種類型。
我國《城鄉規劃法》還規定了城市規劃的審批辦法。現將城市規劃工作中各個階段的內容簡介如下:
規劃綱要
城市規劃綱要的任務是研究確定總體規劃的重大原則問題,結合國民經濟長遠規劃、國土規劃、區域規劃,根據當地自然、歷史、現狀情況,確定城市地域發展的戰略部署。城市規劃綱要經城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後,作為編制城市規劃的依據。主要內容如下:
(1)論證城市發展的技術經濟依據和發展條件;
(2)擬定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
(3)論證城市在區域中的戰略地位,原則確定市域城鎮布局;
(4)論證並原則確定城市性質、規模、總體布局和發展方向。城市規劃綱要的成果以文字為主,輔以必要的城市發展示意性圖紙,其比例為1/25000-1/100000。
總體規劃
城市總體規劃的任務是根據城市規劃綱要,綜合研究和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容量和發展形態,統籌安排城鄉各項建設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項基礎工程設施,並保證城市每個階段的發展目標、發展途徑、發展程序的優化和布局結構的科學性,引導城市合理發展。
總體規劃的期限一般為20年,但應同時對城市遠景發展進程及方向作出輪廓性的規劃安排,對某些必須考慮的更長遠的工程項目應有更長遠的規劃安排。近期規劃是總體規劃的一個組成部分,應對城市近期內發展布局和主要建設項目作出安排。
總體規劃的主要內容如下:
(1)對市和縣轄行政區范圍內的城鎮體系、交通系統、基礎設施、生態環境、風景旅遊資源開發進行合理布置和綜合安排;
(2)確定規劃期內城市人口及用地規模,劃定城市規劃區范圍;
(3)確定城市用地發展方向和布局結構,確定市、區中心區的位置;
(4)確定城市對外交通系統的結構和布局,編制城市交通運輸和道路系統規劃,確定城市道路等級和幹道系統、主要廣場、停車場及主要交叉路口形式;
(5)確定城市供水、排水、排洪、供電、通信、燃氣、供熱、消防、環保、環衛等設施的發展目標和總體布局,並進行綜合協調;
(6)確定城市河湖水系和綠化系統的治理、發展目標和總體布局;
(7)根據城市防災要求,作出人防建設、抗震防災規劃;
(8)確定需要保護的自然保護地帶、風景名勝、文物古跡、傳統街區;劃定保護和控制范圍,提出保護措施;
(9)各級歷史文化名城要編制專門的保護規劃;
(10)確定舊城改造、用地調整的原則、方法和步驟,提出控制舊城人口密度的要求和措施;
(11)對規劃區內農村居民點、鄉鎮企業等建設用地和蔬菜、牧場、林木花果、副食品基地作出統籌安排,劃定保留的綠化地帶和隔離地帶;
(12)進行綜合技術經濟論證,提出規劃實施步驟與方法的建議;
(13)編制近期建設規劃,確定近期建設目標、內容和實施部署。
總體規劃的文件和主要圖紙:
(1)規劃文件包括規劃文本和附件,規劃說明及基礎資料歸入附件;
(2)圖紙主要包括:城市現狀圖、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圖、道路交通規劃圖、各項專業規劃圖及近期建設規劃圖;
(3)圖紙比例:大中城市為1/10000~1/25000,小城市1/5000~1/10000,其中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圖為1/50000一1/1000000
城鎮規劃
城鎮體系規劃是政府綜合協調轄區內城鎮發展和空間資源配置的依據和手段,《城鄉規劃法》規定,要制定全國城鎮體系規劃和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包括確定區域城鎮發展戰略,合理布局區域基礎設施和大型公共服務設施,明確需要嚴格保護和控制的區域,提出引導區域城鎮發展的各項政策和措施。城鎮體系規劃也是市和縣城總體規劃不可缺少的部分,這是從以下三方面考慮的:一是完善和深化城市總體規劃的客觀要求;二是完善市帶縣、鎮管村行政體制的要求;三是切實保證發揮中心城市的作用,促使城鄉協調發展的要求。
我國城鄉規劃工作要提高科學性,重要途徑之一是從區域人手,開展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調查研究,進行相應的區域城鎮體系規劃,在此基礎上對中心城市和縣城的發展進行綜合部署,避免城市規劃工作孤立地就城市論城市。我國不少大、中城市實行市帶縣體制,縣以下建制鎮實行鎮管村體制。市帶縣、鎮管村,其目的都是發揮中心城市的作用。通過制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和城鎮體系規劃,對區域內城鎮布局、交通運輸網及其他基礎設施建設、城鎮發展進行綜合安排,使之逐步形成以城市為中心、城鄉結合、協調發展的統一整體。城鎮體系規劃的任務和內容主要是:
(1)摸清區域的基本情況;分析市、縣發展條件、發展優勢和制約因素,提出區域城鎮發展戰略、發展目標;
(2)區域城鎮化水平和途徑的預測;城鎮體系的規模結構、職能分工和空間布局,區域內重點城鎮或中心城鎮的發展條件分析及與周圍城鎮的關聯,提出近期發展的重點和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等;
(3)確定區域基礎設施,如交通、水資源、能源及社會服務設施等的發展目標與布局;
(4)提出實施規劃的有關技術、經濟政策和措施。
區域城鎮體系規劃工作,是在政府的直接領導和組織下進行的。開展這項工作要因地制宜,從實際出發,搞好各方面的協調,搞好綜合平衡,進行充分的分析論證,促使區域整體功能的優化。
近期建設
近期建設規劃是落實城市總體規劃的重要步驟,是城市近期建設項目安排的依據。近期規劃期限一般為 5 年。近期建設規劃的主要內容如下:
強制性內容:
( 1 )確定城市近期建設重點和發展規模;
( 2)依據城市近期建設重點和發展規模,確定城市近期發展區域;對規劃年限內的城市建設用地總量、空間分布和實施時序等進行具體安排,並制定控制和引導城市發展的規定;
( 3 )根據城市近期建設重點,提出對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相應的保護措施。
指導性內容:
(1)根據城市建設近期重點,提出機場、鐵路、港口、高速公路等對外交通設施,城市主幹道、軌道交通、大型停車場等城市交通設施,自來水廠、污水處理廠、變電站、垃圾處理廠以及相應的管網等市政公用設施的選址、規模和實施時序的意見;
(2)根據城市近期建設重點,提出文化、教育、體育等重要公共服務設施的選址和實施時序;
(3)提出城市河湖水系、城市綠化、城市廣場等的治理和建設意見;
(4)提出近期城市環境綜合治理措施。近期建設規劃成果包括規劃文本,以及必要的圖紙和說明。
詳細規劃
詳細規劃的任務是以總體規劃為依據,詳細規定建設用地的各項控制指標和規劃管理要求,或直接對建設項目作出具體的安排和規劃設計。
在城市規劃區內,應根據舊區改建和新區開發的需要,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作為城市規劃管理和綜合開發、土地有償使用的依據。
主要內容如下:
(1 )詳細確定規劃地區各類用地的界線和適用范圍,提出建築高度、建築密度、容積率的控制指標;規定各類用地內適建、不適建、有條件可建的建築類型,規定交通出人方位、建築後退紅線距離等。
(2)確定各級支路的紅線位置、斷面、控制點坐標和標高。
(3)根據規劃容量,確定工程管線的走向、管徑和工程設施的用地界線。
(4)制定相應的土地使用與建築管理規定細則。
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文件與圖紙:
(1)規劃文件包括土地使用與建設管理細則和附件,規劃說明及基礎資料歸入附件。
(2)主要圖紙包括:規劃范圍現狀圖、控制性規劃圖。
(3)圖紙比例為1/1000-1/2000。在當前開發建設地區,應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
主要內容如下:
(1)建設條件分析和綜合技術經濟論證。
(2)建築和綠地的空間布局、景觀規劃設計、布置總平面圖。
(3)道路系統規劃設計。
(4)綠地系統規劃設計。
(5)工程管線規劃設計。
(6)豎向規劃設計。
(7)估算工程量、拆遷量和總造價,分析投資效益。
修建性詳細規劃的文件和圖紙:
(1)規劃文件為規劃設計說明書。
(2)主要圖紙包括:規劃范圍現狀圖、規劃總平面圖、各項專業規劃圖、豎向規劃圖、反映規劃設計意圖的透視圖。
有關建制鎮
建制鎮一般需編制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實行鎮管村體制的建制鎮,其總體規劃應包括鎮轄區范圍內的村鎮布局。
建制鎮總體規劃內容和文件圖紙,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參照設市城市的要求執行。圖紙一般應包括:總體規劃圖、道路交通規劃圖、各項專業規劃圖及近期建設規劃圖。圖紙比例為1/5000,其中縣域城鎮布局圖和城鎮村鎮布局圖圖紙比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鄉規劃
鄉規劃的內容和文件圖紙,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圖紙一般應包括:總體規劃圖、道路交通規劃圖、各項專業規劃圖及近期建設規劃圖。圖紙比例為1/5000-1/25000。
村莊規劃
編制村莊規劃,首先要依據鎮總體規劃或鄉總體規劃,同時也要考慮村莊的實際情況,在此基礎上,對村莊的各項建設作出具體安排。
村莊規劃的主要內容包括:
(1)農業生產用地布局及為其配套服務的各項設施;
(2)村莊居住、公共設施等用地布局;
(3)道路、給水、排水、供電等基礎設施;
(4)環境衛生設施的分布、規模;
(5)防災減災、防疫設施規劃;
(6)分期建設安排及近期建設規劃。
村域范圍的用地規劃圖紙比例應為1/10000,村莊范圍的用地規劃和近期建設項目規劃的圖紙比例應為1/2000或1/1000。
6專業編輯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印發《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的通知」,城市規劃專業在學科調整中提升為一級學科,並更名為「城鄉規劃學」,隸屬於工學,學科編號0833。
4. 城市規劃和城市規劃體制是否一樣 如果不一樣區別是什麼
這個問題本身就是個錯誤,城市規劃是一門學科,學科跟體制怎麼比較?
5. 城鄉規劃公布制度的含義是什麼有何作用
《城鄉規劃法》從城鄉規劃法基礎理論的角度,對城鄉規劃法中帶有基礎性內的問題進行了深容入論證,涉及城鄉規劃的基本范疇、基本特點和基本內涵等,對於城鄉規劃法的應用與研究具有奠基性的作用。全書共分四編。從第一編對城鄉規劃、城鄉規劃法和城鄉規劃管理的闡釋,到第二編對城鄉規劃制定製度的解析,再到第三編城鄉規劃實施與修改制度的解讀,最後到第四編城鄉規劃保障與救濟制度的分析,形成了完整的理論體系和架構。
6. 城市規劃體系的簡介
任何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都有自己的城市規劃體系,這是進行城市改造建設的基礎。城市規劃體系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規劃法規體系、規劃行政體系和規劃運作體系。城市規劃體系構成了開展城市改造的制度框架和組織結構。美國、日本、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加坡和香港等國家和地區都建立了自己完整的城市規劃體系。各國的城市規劃體系不盡相同,因為城市規劃體系受到了各國資源條件、社會發展狀況、經濟發展階段、歷史文化傳統等的影響。
我國的城市規劃體系還很不成熟,在城市規劃的法規體系、行政體系和運作體繫上都還很不完善,特別是其中傳統的總體與地方二級規劃制度已經很不適應現代城市改造更新的需要。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教訓,建立起既符合中國國情、又符合國際慣例的城市規劃體系,是一值得研究的重要問題。
我國自2008年起已正式施行《城鄉規劃法》我國城鄉規劃體系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城鄉規劃法律法規體系、城鄉規劃行政體系、城鄉規劃工作體系。
城鄉規劃法律法規體系包括: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標准規范。
城鄉規劃行政體系包括:城鄉規劃行政的縱向體系、城鄉規劃行政的橫向體系。
城鄉規劃工作體系包括:城鄉規劃的編制體系、城鄉規劃實施管理體系(城鄉規劃的實施組織、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城鄉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 城市規劃是政府調控城市空間資源、指導城鄉發展與建設、維護社會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修改後的《城市規劃編制辦法》第三章)1. 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城市規劃,主要體現在:
提供城市社會發展的保障措施
在修正市場失敗的基礎上支持土地和房地產市場
保證土地在總體利益下進行分配、使用和開發
以政府幹預的方式保證土地使用符合社區利益
2. 作為政策形成和實施工具的城市規劃,其目的在於:
實現國家的發展政策
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官員提供有關發展控制的導引
協調種類開發,無論是私人的還是公共的
考慮財產所有者估價規劃政策對他們的利益影響
告知公眾規劃政策
3. 作為城市未來空間構架的城市規劃,主要的表現在於:
城市規劃的主要對象是城市的空間系統
城市未來發展空間構架的實現意味著在預設的價值判斷下來為城市的社會、經濟政治關系等做形態化的體現 1. 從城市的整體和長遠利益出發,合理和有序地配置城市空間資源
2. 通過空間資源配置,提高城市的運作效率,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3. 確保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相協調,增強城市發展的可持續性
4. 建立各種引導機制和控制機制,確保各項建設活動與城市發展目標相一致
5. 通過信息提供,促進城市房地產市場的有序和健康運作 1. 深入開展城市規劃的研究工作
2. 完善規劃編制體系,提高規劃質量和水平
3. 加強立法工作,完善城市規劃法規體系
4. 嚴格依法行政,提高城市規劃管理水平
5. 深化城市規劃體制改革,加強規劃隊伍建設
二、 城市規劃體系
1. 掌握城市規劃法規體系的基本概念
2. 掌握城市規劃編制體系的基本概念
3. 掌握城市規劃行政體系的基本概念
7. 我國城鄉規劃動作體制的核心是
一.城鄉規劃包括:1. 城鎮體系規劃2.城市規劃.3.鎮規劃4.鄉規劃5.村莊規劃二. 城市規劃和鎮規劃包括:1. 詳細規劃2.總體規劃三.詳細規劃包括:1.控制性詳細規劃2.修建性詳細規劃
8. 我國《城鄉規劃法》規定的城鄉規劃體系包括哪些
一.城鄉規劃包括:
1. 城鎮體系規劃
2.城市規劃.
3.鎮規劃
4.鄉規劃
5.村莊規劃
二. 城市規劃和鎮規劃包括:
1. 詳細規劃
2.總體規劃
三.詳細規劃包括:
1.控制性詳細規劃
2.修建性詳細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