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河南省社會保險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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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6年月1日起,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老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在上述基礎上,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3.5%計算增加。
2015年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三)適當傾斜。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3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3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4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按照本通知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完成參保登記工作並建立資料庫的地方,可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資料庫不完善的地方,可暫由退休人員原單位發放,隨後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按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情況復雜,利益平衡的難度大,各地要清醒認識組織實施的復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將其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和重點工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抓好落實,確保9月份將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位。同時,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各地落實情況請於2016年10月15日前書面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拓展閱讀:
河南省就是一共有62個縣(市、區)都上調了基礎養老金標准,總體來說的話鄭州上調幅度也是最大的,每人每月120元的基礎上增加18元,增至138元;輝縣市提高到118元;三門峽湖濱區提高至100元。
記者從省人社廳了解到,根據扶貧攻堅方案,河南將充分發揮城鄉居保兜底作用。
此外,部分地市開始增發高齡補貼,其中,鄭州市為70歲以上參保人員發放高齡生活補貼(70-79周歲、80-99周歲、10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分別為20元、50元、100元)的基礎上,從2016年起,將發放范圍擴大到80歲以上的所有戶籍老人(80-89周歲、90-99周歲、100周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分別為100元、200元、300元)。中金網8月12日
目前,我省建立了社保兜底扶貧機制,引導有條件的地區將扶貧對象由政府逐步納入代繳最低養老保險費范圍。2015年,河南省各級政府為全省1075萬重度殘疾人、貧困殘疾人、烈士遺屬、領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計劃生育雙女父母等特殊群體全額或部分代繳最低保費9100萬元,今年河南省鼓勵各地將代繳群體擴大至所有貧困人群。
此外,河南省精準識別貧困對象,去年年底以來,我省按照國家統一制定的貧困人口識別辦法,開展了貧困村和貧困對象的調查摸底、識別認定、建檔立卡工作,對貧困對象實行實名登記,錄入全省城鄉居保信息系統。目前,我省基本摸清了全省430萬貧困人口分布和構成情況,為社保兜底和精準扶貧打下基礎。
河南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為19%
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該廳聯合省財政廳下發通知,決定自5月1日起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從2016年5月1日起,河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為19%;失業保險費率由2%降為1.5%,其中,單位繳費比例降低0.3個百分點,由目前的1.5%降為1.2%,個人繳費比例降低0.2個百分點,由目前的0.5%降為0.3%。此次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初步測算,兩項費率降低後,可為企業減負超過60億元。
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是否降低社會保險待遇?對此,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個人待遇與個人繳費基數和年限緊密聯系,降低單位繳費比例,意味著企業交的錢減少,但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並不會因降低費率而降低。通知也強調,各地要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和我省2015年出台的關於降低工傷保險平均費率和生育保險費率的政策規定,確保政策實施到位。同時,各地要加強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各級人社部門要不斷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強化社會保險費征繳,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收盡收,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社會保險的投入,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
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
第七條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具有當地戶籍、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由本人到其戶籍所在地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提出參加城鄉居保申請,填寫《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附表一,以下簡稱《參保登記表》)。若本人無法填寫,可由親屬或協辦員代填,但須本人簽字、簽章或留指紋確認。辦理城鄉居保參保登記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二)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特殊參保群體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第八條協辦員檢查參保人員的相關材料,在《參保登記表》上簽字、加蓋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公章,於當月20日前將《參保登記表》、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上報街道(鄉鎮)服務所。
居民本人也可攜帶相關材料直接到街道(鄉鎮)服務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第九條街道(鄉鎮)服務所負責對參保人員的相關材料進行初審,確認無誤後,將參保登記信息錄入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在《參保登記表》上加蓋公章,於當月25日前將《參保登記表》、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一並上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第十條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對參保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復核,可與公安、計生、殘聯等部門及有關社保機構的信息庫進行信息比對,復核無誤後,對參保登記信息進行確認,同時為其建立個人賬戶,並及時將有關材料歸檔備案。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於每月月末前將當月新增登記人員的相關信息提供給合作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金融機構),登記社會保障卡載入的銀行賬戶相關信息;如果登記人員未持有社會保障卡,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向登記人員制發社會保障卡。暫不具備使用社會保障卡條件的地區,可暫時使用城鄉居保銀行存摺或銀行卡(以下簡稱「銀行存摺(卡)」),用於繳納保險費或領取待遇。
Ⅱ 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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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河南省人社廳關於貫徹實施人社部令第13號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豫人社法制[2012]6號)的規定:達到退休年齡且繳納養老保險費已滿15年的,可申請辦理退休手續;未滿15年的,需延期繳納至滿15年,方可辦理退休手續。如延期5年後仍不夠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並辦理退休手續。
根據《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規定:第二十六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得超過15年。城鄉居保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繳費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也可補繳,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補繳應按補繳當年的繳費標准,補繳部分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
Ⅲ 河南省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怎樣補交
一、補交流程
1、 每月1-20日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社保所提出申請;
2、 社保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當場予以審核。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參保登記。不符合條件的,退還資料給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3、 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月,並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後,1-20日到申報地社保所進行養老保險待遇資格初審;
4、 鄉鎮社保所對養老待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縣社保局居民養老科,居民養老科1-24日進行資格復審;
5、 縣社保局按月支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二、補交所需資料
1、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主頁、本人頁、增減頁);
2、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
4、如是重度殘疾人員還需提供一、二級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5、如是獨生子女家庭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計生辦出具的獨生子女資格確認表。
三、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3)河南省城鄉居民大保險實施辦法擴展閱讀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地方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
Ⅳ 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
1、在當事人是屬於政策內在定點機構住院分娩的前提下,可以享受生育補助待遇的內;
2、根據(豫政辦容〔2016〕194號)文件第17條的規定:
(1)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孕產婦住院分娩,住院醫療費實行定額支付。定額標准為:自然分娩不低於600元,剖宮產不低於1600元;
(2)實際住院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據實結算,超過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准支付。
3、以上參考資料來源:《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豫政辦〔2016〕194號)。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Ⅳ 河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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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疾病:
包括專兒童屬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葯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齶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等
Ⅵ 河南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規程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根據《河南省人社廳關於貫徹實施人社部令第13號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豫人社法制[2012]6號)的規定:達到退休年齡且繳納養老保險費已滿15年的,可申請辦理退休手續;未滿15年的,需延期繳納至滿15年,方可辦理退休手續。如延期5年後仍不夠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並辦理退休手續。
根據《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規定:第二十六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得超過15年。城鄉居保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繳費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也可補繳,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補繳應按補繳當年的繳費標准,補繳部分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
Ⅶ 河南省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年滿60歲的老人不可以購買職工養老保險,可以購買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范圍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實現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
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地方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Ⅷ 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 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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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當事人是屬於政策內在定專點機構住院屬分娩的前提下,可以享受生育補助待遇的;
2、根據(豫政辦〔2016〕194號)文件第17條的規定:
(1)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孕產婦住院分娩,住院醫療費實行定額支付。定額標准為:自然分娩不低於600元,剖宮產不低於1600元;
(2)實際住院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據實結算,超過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准支付。
3、以上參考資料來源:《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豫政辦〔2016〕194號)。
Ⅸ 河南出台哪些舉措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河南近日出台《關於建立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提出加大政府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力度,多繳多補;增發繳費年限養老金,長繳多得;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增加個人積累,切實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障水平。
意見還提出,調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標准。為引導居民多繳費,多得政府繳費補貼,多領養老金,河南省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標准,取消原來的每年最低100元繳費檔次,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調整為每人每年200元。
據了解,今年河南將再次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從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每人每月增加18元,達到每人每月98元。這一政策將惠及河南省1445萬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金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