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合肥市城區面積
合肥市城區面積1312.5平方公里。
合肥地處江淮之間,環抱全國五大淡水湖之一巢湖,通過南淝河、巢湖和裕溪河,可以通江達海。境內有丘陵崗地、低山殘丘、低窪平原三種地貌,以丘陵崗地為主,江淮分水嶺自西向東橫貫全境。
全市海拔多在15~80米之間,平均海拔20~40米。主城區地勢由西北向東南傾斜,崗沖起伏;西南部屬大別山余脈,層巒疊嶂;海拔最高為境西的牛王寨595米。
全市國土面積11445.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積5618.8平方公里。合肥市區面積1312.5平方公里。合肥的礦產資源豐富,有白雲石、花崗石、磷、鐵、鉛、鋅、銀、明礬石、石膏、灰岩、礦泉水等。
(1)合肥市城鄉規劃擴展閱讀
合肥的歷史沿革:
合肥歷史悠久,早在新石器時代,就有人類在此活動,有文字記載的歷史長達4000餘年。春秋戰國時期,先後屬楚、吳、越,後又屬楚。秦始設郡縣,合肥屬九江郡。西漢武帝時改淮南王國為九江郡,轄合肥等縣。東漢光武帝建武元年,改合肥縣為合肥侯國。
清咸豐三年至十一年,安徽巡撫治於合肥。民國元年,廬州府廢,合肥縣直屬安徽省。民國34年,抗日戰爭勝利後,安徽省省會由立煌縣(今金寨縣)遷至合肥。
1949年1月21日,合肥解放。2月1日,根據江淮區黨委的決定,將合肥縣分為合肥市、肥東縣和肥西縣,合肥市人民政府成立,合肥市為江淮解放區直轄市。4月,皖北行署駐地設合肥,合肥為皖北行署直轄市。1952年8月17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合肥市為省轄市和安徽省省會。
② 合肥秋實城鄉規劃設計有限責任公司怎麼樣
簡介:合肥秋實城鄉規劃設計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1993年06月15日,主要經營范圍為城市規劃版編權制等。
法定代表人:程鐵
成立時間:1993-06-15
注冊資本:12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40108000031715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區站前路南海大廈B403室
③ 合肥市規劃局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政府有關城市規劃的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起草有關城鄉規劃方面的地方性政策、法規、規章,經審議批准後組織實施。
2.組織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重要地區修建性規劃的編制、調整、修訂和報批或審批工作。
3.組織開展城市發展戰略性規劃研究,參與研究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參與指定城市建設近期目標和年度建設計劃,參與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論證。
4.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建設項目用地具體位置,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審核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戶外廣告、裝飾工程等各類工程設施,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參與初步設計階段前的方案設計審核。負責建設工程的驗線和規劃驗收工作。
5.負責建設項目的規劃監察工作,查處證後違法建設。辦理涉及城市規劃管理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6.負責城市測繪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城市建設測繪發展規劃和計劃,下達測繪和科研任務,負責城市建設測繪成果的審核、審批與管理。
7.負責城市規劃設計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檔案的收集、保存、查詢等管理工作。
8.對市轄各縣規劃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協助各縣規劃管理部門做好村鎮規劃編制和管理工作。
9.承辦市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0.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④ 合肥市規劃局的機構簡介
合肥市規劃管理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與測量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負責提出全市規劃管理地方立法項目的建議,根據市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草案;擬訂城市發展戰略和城市規劃;按許可權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行為進行規劃監察;查處各類違法佔地和違法建設行為。組織編制、修訂本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及各專業城市規劃,組織對各項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評審報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