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全國裝配式建築科技創新基地」落戶哪裡
「全國裝配式建築科技創新基地」6月28日在湖南長沙揭牌。該基地落戶後,將為中國裝配式建築突破技術難題、探索新技術路徑、創造可復制經驗服務。
該協議確定由湖南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牽頭,聯合湖南9家國家裝配式建築產業基地和7家省級裝配式建築產業基地,組建「裝配式建築科技創新基地管理委員會」,三個中心也分別設立分會。目前,各項基礎性工作已全面鋪開。
「到2020年,湖南將創建5個以上住宅產業化示範城市,市州中心城區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的比例達到30%以上。」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巡視員吳啟旺表示,裝配式建築科技創新基地落戶湖南,將為湖南裝配式建築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科研、技術和人才支撐。
來源:中國新聞網
⑵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推廣應用照照片裝配式建築方面有哪些舉措
1. 建築部品由車間生產加工完成,構件種類有:外牆板,內牆板,疊合板,陽台,空調板,樓 梯,預制梁/柱等。 2. 現場大量的裝配作業,比原始現澆作業大大減少。 3. 採用建築、裝修一體化設計、施工,理想狀態是裝修可隨主體施工同步進行。 4. 設計的標准化和管理的信息化,構件越標准,生產效率越高,相應的構件成本就會下降,配 合工廠的數字化管理,整個裝配式建築的性價比會越來越高。 5. 符合綠色建築的要求。裝配式建築規劃自2015年以來密集出台,2015年末發布《工業化建築評價標准》,決定2016年全國全面推廣裝配式建築,並取得突破性進展; 2015年11月14日住建部出台《建築產業現代化發展綱要》計劃到2020年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的比例20%以上,到2025年裝配式建築佔新建築的比例50%以上; 2016年2月22日國務院出台《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指導意見》要求要因地制宜發展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鋼結構和現代木結構等裝配式建築,力爭用10年左右的時間,使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面積的比例達到30%; 2016年3月5日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大力發展鋼結構和裝配式建築,提高建築工程標准和質量; 2016年7月5日住建部出台《住房城鄉建設部2016年科學技術項目計劃裝配式建築科技示範項目名單》並公布了2016年科學技術項目建設裝配式建築科技示範項目名單;2016年9月14日國務院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升級; 2016年9月27日國務院出台《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指導意見》 ,對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和鋼結構重點區域、未來裝配式建築佔比新建築目標、重點發展城市進行了明確。
⑶ 住建部: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 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
7月2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發布《關於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
《意見》指出,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的目標為:到2025年,基本建立智能建造與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政策體系和產業體系,建築工業化、數字化、智能化水平顯著提高,建築產業互聯網平台初步建立,產業基礎、技術裝備、科技創新能力以及建築安全質量水平全面提升,勞動生產率明顯提高,能源資源消耗及污染排放大幅下降,環境保護效應顯著。推動形成一批智能建造龍頭企業,引領並帶動廣大中小企業向智能建造轉型升級,打造「中國建造」升級版。
到2035年,我國智能建造與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取得顯著進展,企業創新能力大幅提升,產業整體優勢明顯增強,「中國建造」核心競爭力世界領先,建築工業化全面實現,邁入智能建造世界強國行列。
《意見》列出四項重點任務,其中加快建築工業化升級;加強技術創新;提升信息化水平;培育產業體系;積極推行綠色建造;開放拓展應用場景;創新行業監管與服務模式。
其中在加快建築工業化升級方面,《意見》表示,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推動建立以標准部品為基礎的專業化、規模化、信息化生產體系。
同時,加快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建築工業化技術協同發展,在建造全過程加大建築信息模型(BIM)、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移動通信、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技術的集成與創新應用。
大力推進先進製造設備、智能設備及智慧工地相關裝備的研發、製造和推廣應用,提升各類施工機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加快感測器、高速移動通訊、無線射頻、近場通訊及二維碼識別等建築物聯網技術應用,提升數據資源利用水平和信息服務能力。加快打造建築產業互聯網平台,推廣應用鋼結構構件智能製造生產線和預制混凝土構件智能生產線。
⑷ 裝配式建築指的是什麼
一、什麼是裝配式建築?
裝配式建築是指工業化運作的方式把傳統建造方式中的大量現場作業工作轉移到工廠進行,在工廠加工製作好建築用部品、部件,如樓板、牆板、樓梯、陽台等,運輸到建築施工現場,通過可靠的連接方式在現場裝配安裝而成的建築,目前主流的裝配式建築分為三類:鋼結構裝配式、混凝土結構裝配式以及木結構裝配式。現場裝配率越高,相應的工業化、綠色化程度也就越高。
在建築行業當中,裝配式建築也常被稱為綠色建築,因為節能降耗貫穿了裝配式建築建造的全過程。裝配式建築講求建築設計標准化、構件生產工廠化、現場施工裝配式化、土建裝修一體化,相應的其標准化、模數化程度較高。目前國家對於裝配式建築及BIM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隨著建築信息化和建築工業化的不斷發展融合, 「BIM+裝配式建築」將成為建築行業的未來!
二、裝配式建築的發展背景
近兩年是我國房地產和建築業發展面臨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之年,也是全行業聚焦新型建築工業化和裝配式建築的元年。在國家和地方政府大力提倡節能減排以及去產能、去庫存等剛性供給側戰略需求政策的引領下,我國建築業開始艱難的邁向綠色建築及工業化的突圍發展之路,裝配式建築在我蓬勃發展的態勢正式開啟。
政策背景
2016年2月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築,力爭用10年左右時間,使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的比例達到30%。
2016年9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文件,明確提出了總體要求和八項重點任務及相關措施。
2017年2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文件,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和鋼結構建築,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築在新建建築中比例。
2017年3月23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了《「十三五」裝配式建築行動方案》,確定了2020年發展目標,明確提出了今後重點任務和發展要求。
發展狀況
裝配式建築自2016年起在我國呈現出蓬勃發展的態勢,北京、上海、河北、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深圳、沈陽等30多個省市紛紛出台政策和措施相應國家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政策,同時隨著裝配式混凝土、鋼結構技術日趨成熟,國家對於裝配式鋼結構、混凝土結構、木結構建築的國家也正在在組織修訂。
國家對於裝配式建築的大力推廣帶動了建築業以及房地產業的積極主動參與,尤其是大型企業集團響應熱烈。據初步調查統計,近三年內全國新建預制構件廠總計約200個左右,2015年全國裝配式建築的建設量大約在 3500萬m²左右, 2016年全國建設量大約在 6000萬m²左右,部分地區已呈現規模化發展態勢。
三、裝配式建築的優勢
施工周期——以構件預制化生產、裝配式施工為生產方式,以BIM設計標准化、構件部品化、施工機械化為特徵,整合設計、生產、施工等整個產業鏈,縮短工期約50%,工業化程度高。
合理布局——能合理布置功能區間 ,設計可採用大開間布置,使建築平面能夠合理分隔,靈活方便,創造開放式建築,而傳統結構(磚混結構、砼結構)由於材料性質限制了空間布置的自由,如果開間過大,就會造成板厚、梁高、柱大,出現「肥梁胖柱」現象,不但影響美觀,而且自重增大,增加造價,購房者在二次裝飾時,經常由於自行改變牆體位置,增加隱患。
空間使用率——構件的斷面小,與鋼筋混凝土結構相比可增加5%-8%有效建築面積。在建築風格上,裝配式建築也更顯靈活豐富,戶內空間可多方案分割,可以滿足不同用戶的需求。自重輕、抗震性、有隔溫、防水、隔熱、隔音的功能。
綠色環保——裝配式建築的部品部件可實現回收利用,實現循環利用,建造和拆時對環境污染較少,符合住宅產業化和可持續發展的要求。還可以緩解國內產能過剩問題,並且建築垃圾將減少約80%、材料損耗減少約60%、可回收材料增加60%、建築節能達70%,節約人工約50%、降低造價約10%、縮短工期約50%。
⑸ 政府一般怎樣鼓勵各地採用裝配式建造舉例說明。
近年來,國家相繼在《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要「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築」,並發布了《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指導意見》,對建築業向工業化轉型給予指導、對建築業裝配式建築發展方向進行了規劃。
事實上,住房城鄉建設部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的步伐一直在向前邁進:
2014年住房城鄉建設部在推動建築業改革發展的綱領性文件《關於推進建築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要轉變建築業發展方式,推動建築產業現代化結構體系、建築設計、部品構件配件生產、施工、主體裝修集成等方面的關鍵技術研究與應用。
2016年住房城鄉建設部在上海召開全國裝配式建築現場會,提出「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促進建築業轉型升級」,並明確了發展裝配式建築必須抓好的七項工作。
2017年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十三五」裝配式建築行動方案》,採取編制規劃、制定標准、夯實基礎和培育隊伍等多種措施,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築,為未來一段時間我國裝配式建築的發展指明了方向。
目前,越來越多的地區開始認識到推廣裝配式建築對於社會、經濟、環境發展的重大意義。截至2016年年底,全國已有30多個省市專門出台了裝配式建築指導意見和相關配套措施,部分省市已經出台政策、資金扶持措施並提出了量化目標。
以上海市為例,作為「重點推進」區域的典型代表,上海市在2016年便要求外環線以內符合條件的新建民用建築全部採用裝配式建築,外環線以外要超過50%;自2017年起,外環以外在50%的基礎上要逐年增加。對總建築面積達到3萬平方米以上且預制裝配率達到45%及以上的裝配式住宅項目,每平方米補貼100元,單個項目最高補貼1000萬元。2016年,上海市落實裝配式建築1385萬平方米,連續兩年實現翻番;預制構件生產企業達到41家,產能突破1200萬平方米。
⑹ 裝配式建築歸建設廳哪個部門負責
就歸住建部(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管,住建部內設機構有:
(一)辦公廳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新聞宣傳、政務公開和信訪等工作;按照國家檔案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指導城市建設檔案工作。
(二)法規司
組織起草法律法規草案和部門規章;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普法、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
(三)住房改革與發展司(研究室)
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組織編制全國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指導實施;研究分析住房和城鄉建設的重大問題;起草綜合性文稿。
(四)住房保障司
擬訂住房保障政策並指導實施;承辦中央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的有關事項;組織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五)城鄉規劃司
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全國城鎮體系規劃;指導城鄉規劃編制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擔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承擔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制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准並監督實施。
(六)標準定額司
組織擬訂工程建設國家標准、全國統一定額、建設項目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和建設標准、建設工期定額、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准;擬訂工程造價管理的規章制度;擬訂部管行業工程標准、經濟定額和產品標准,指導產品質量認證工作;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擬訂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資質標准並監督執行。
(七)房地產市場監管司
承擔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和穩定住房價格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規章制度;擬訂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屋中介的資質標准並監督執行;組織建設並管理全國房屋權屬信息系統。
(八)建築市場監管司
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施工許可、建設監理、合同管理、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建築施工企業、建築安裝企業、建築裝飾裝修企業、建築製品企業、建設監理單位、勘察設計咨詢單位資質標准並監督執行;認定從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
(九)城市建設司
擬訂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措施、規章;指導城市供水、節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園林、市容環境治理、城建監察等工作;指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配套建設;指導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承擔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的有關工作。
(十)村鎮建設司
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鎮、鄉、村莊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進城定居農民的住房政策建議;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的建設。
(十一)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
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技術政策並監督執行;組織工程建設標准設計的編制、審定和推廣;組織編制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擬訂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范。
(十二)建築節能與科技司
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指導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組織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研究開發;組織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的實施及引進項目的創新工作,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
(十三)住房公積金監管司
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國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
(十四)計劃財務與外事司
組織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行業發展規劃;參與研究建設領域財稅價格政策;管理部信息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各項資金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監督直屬單位、部管社會團體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國際交流合作和外事工作。
(十五)人事司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及機構編制管理事項;組織制定行業職業標准、執業資格標准、專業技術職稱標准;按規定承擔組織擬訂高等院校建設類專業的教育標准和評估標准。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局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派駐機構:
(一)中央紀委監察部駐部紀檢組監察局
(二)審計署建設審計局
審計署建設審計局是審計署的派出機構,辦公地點設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其主要職責:(一)負責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全國婦聯、共青團中央、中華全國總工會、國家機關工委及其在京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二)根據審計署確定的工作計劃,按照審計署編制的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總體方案,制定審計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對上述部門的預算執行審計,起草審計報告,草擬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對上述部門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制定審計方案,下達審計通知書、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三)參加審計署統一組織的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四)監督、檢查被審計單位對其管轄系統的內部控制制度情況,推動部門及其所屬單位內部審計監督工作的開展。(五)及時向審計署報告審計發現的重大問題,以及被審計單位在財政財務、經濟管理工作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六)完成審計署交辦的其他事項。
其他機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稽查辦公室
1.組織對住房保障、城鄉規劃、標準定額、房地產市場、建築市場、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建築節能、住房公積金、歷史文化名城和風景名勝區等方面違法違規行為的專案稽查,提出處理意見;
2.組織或參與對住房保障、城鄉規劃、標準定額、房地產市場、建築市場、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建築節能、住房公積金、歷史文化名城和風景名勝區等方面違法違規行為的專項稽查,提出改進工作意見;
3.會同有關司局負責城鄉規劃督察員制度實施,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派駐城鄉規劃督察員監督檢查國務院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規劃實施情況;
4.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派駐城鄉規劃督察員管理制度,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派駐城鄉規劃督察員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部門派出城鄉規劃督察員工作;
5.建立並管理建設稽查監督舉報系統,受理舉報投訴;
6.建立建設稽查統計系統,定期公布建設稽查工作情況;
7.擬訂建設稽查規則和稽查特派員管理制度,負責稽查特派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8.指導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部門的稽查工作;
9.承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各機構的職責就可以看出具體由哪個或哪些部門負責。
⑺ 國家對裝配式建築有什麼最新政策
2015年3月政府主要出了兩個新政策:《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5]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將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二、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標准、辦理免稅的具體程序、購買房屋的時間、開具發票、差額征稅扣除憑證、非購買形式取得住房行為及其他相關稅收管理規定,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26號)、《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建設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5﹞8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稅收政策執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通知自2015年3月31日起執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2號)同時廢止。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人民銀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個人住房信貸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滿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繼續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與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的組合貸款,支持居民家庭購買普通自住房。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具體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等合理確定。
二、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對合理住房消費的支持作用。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三、加強政策指導,做好貫徹落實、監督和政策評估工作。人民銀行、銀監會各級派出機構要按照「因地施策,分類指導」的原則,做好與地方政府的溝通工作,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情況的監督;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基礎上,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確定轄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蹤和評估住房信貸政策的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有效防範風險,促進當地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外資銀行、村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⑻ 裝配式建築產業基地管辦法什麼時候發布的
見過: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徵求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建築等3項裝配式建築技術規范(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建辦標函〔2016〕991號及
附件:
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建築技術規范(徵求意見稿)
2.裝配式鋼結構建築技術規范(徵求意見稿)
3.裝配式木結構建築技術規范(徵求意見稿)
但至今標准公告中仍未見信息。什麼時間發布更無法得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