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廊坊開發區安城建設工程材料檢測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廊坊開發區安城建設工程材料檢測有限公司是一傢具有獨立法人資回格的檢測機構,答注冊資金300萬元。公司成立於1997年,是廊坊市最早的工程材料檢測單位之一,承接過廊坊地區約1000多萬平米的建築工程材料檢測工作。
法定代表人:馬麗紅
成立時間:2004-08-12
注冊資本:3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131001000006563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公司地址:廊坊開發區北區四號路北
⑵ 2015年 廊坊市開發區公安分局 現任局長叫什麼
劉海成
⑶ 廊坊開發區住房公積金有卡嗎公司扣了錢但是沒有給卡也沒有告訴我賬號和密碼這正常嗎
公積金沒有卡是可以的,卡平時沒有用處,除非你買房,到時再辦也不晚,你有權知道自己的公積金賬號,密碼是身份證號,可以從當地社保網上查詢賬戶動態。
⑷ 廊坊開發區文教衛生局
開發區會展中心。開發區的所有機關單位%95都在這!包括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各個開發區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
⑸ 廊坊開發區教育局劉學軍副局長
很不錯的領導!
⑹ 廊坊市開發區人事局
火車站。私人車站離公交車站都很近,幾步的距離,坐八路或十二路再或十六路,到會展中心下車,進會展後有個酒店一樓,開發區管委會
⑺ 廊坊市大城縣正科級局長們的違紀行為是怎樣處理的
廊坊紀檢監察網「紀律審查——本地案件」公布的信息顯示,2016年被調查處理的大城縣正科級幹部包括:
1、平舒鎮黨委主任科員薛滿松,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旺村鎮黨委主任科員張長喜,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大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任科員(縣城鄉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志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大城縣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劉承芹,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大城縣國土資源局主任科員段克雄,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大城縣國土資源局原局長、黨組書記王樹鋼,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⑻ 廊坊開發區管委會住房公積金現在還預約嗎
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預約流程
1、打開公積金網站,點擊「網上辦事大廳」,進入網上辦事大廳。
2、點擊「個人登錄」,進入系統登錄界面。
3、在系統登錄界面輸入職工公積金賬號、密碼、驗證碼後,進入「住房公積金網上辦事大廳個人界面」。
4、進入「住房公積金網上辦事大廳個人界面」後,可選擇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密碼修改或預約業務。
5、選擇辦理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密碼修改業務(首次登錄)。
6、在「住房公積金網上辦事大廳個人界面」點擊「聯名卡密碼修改」。輸入卡號、舊密碼、新密碼後,聯名卡密碼修改成功。
7、選擇辦理業務預約業務。
8、點擊進入「發起預約」,選擇提取原因、地區、機構以及具體網點後,按照實際情況選擇:如個人原因離開公司,繼續就職的人員,個人可不必退掉公積金;如想將公積金退掉,點擊個人登錄並選擇預約功能,選擇好時間後,按照預約的時間前往銀行辦理點,准備轉保證明及身份證原件及公積金卡到銀行櫃台辦理銷戶提取,個人和公司繳存的便可全部提取出來,到賬時間為3個月。之後頁面下方將顯示該網點可預約人數、已預約人數和可預約時間(每日共6個預約時段)。
9、首次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的,須到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發卡銀行的任一住房公積金業務銀行網點辦理業務,預約時應選擇發卡銀行中的一家網點。
10、選擇預約內容後,點擊「提交」,系統預約成功。提交成功後,選擇「確定」,則直接列印預約回單;選擇「取消」,可在需要列印時進入列印預約菜單進行列印。
11、點擊進入「取消預約」,職工可取消預約。
12、職工在預約成功後如需要列印預約信息,可點擊進入「列印預約」。
⑼ 廊坊市房產管理局的部門職能
(一)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參照該法制定符合我市實際情況的房產管理規章、管理辦法等。
(二)負責全市房產業的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指導各區市縣房產業工作。
(三)制訂全市住宅建設計劃、商品房開發計劃、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編制住宅建設、商品房開發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對全市房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的審查和商品房出售等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
(五)管理全市房產交易市場,制訂我市房產交易市場管理辦法、規章等,規范房產交易行為,辦理市區范圍內的房產交易事宜。
(六)負責全市房屋產權產籍的監理工作,制訂我市產權產籍的監理辦法;辦理市區范圍內的房屋確權發證工作。
(七)統一管理市區住宅的開發建設、管理和維修及住宅小區的其它各項管理工作。
(八)負責直管共產住宅的建設、管理和維修及住宅小區的其它各項管理工作。
(九)負責市直單位辦公用房的修繕與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制訂房改政策,檢查指導區市縣房改工作。
(十一)負責調解和配合有關部門仲裁房產糾紛,制止和糾正住房中的違法行為;負責危房鑒定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廊坊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國家及省有關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項方針、政策;
(二)檢查指導各縣(市、區)及駐廊中、省直單列單位、市直各單位房改運作情況;
(三)負責全市房改總體方案及細則的制訂和實施;
(四)審查批復各區市縣及駐廊中省直單列單位的房改方案;
(五)負責全市范圍內房改資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
(六)負責市直各單位及駐廊中省直單列單位房改資金使用的審批工作;
(七)負責經濟適用住房的開發建設,制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八)負責公產住房出售的審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