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管轄有那些地區,分別有那些市,縣,鎮
截止2019年,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共轄11個縣級行政區,包括個縣級市、7個縣、1個自治縣,分別是伊寧市、奎屯市、霍爾果斯市、伊寧縣、霍城縣、鞏留縣、新源縣、昭蘇縣、特克斯縣、尼勒克縣、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
1、伊寧市
伊寧市(維語:غۇلجا, 拉丁維文:Ghulja)位於祖國新疆西北邊陲,地處伊犁河谷盆地中央。地理坐標為北緯43°50′~44°09′、東經80°04′~81°29′之間。東連伊寧縣,西鄰霍城縣,南瀕伊犁河與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隔河相望,北依科古爾琴山。
2、奎屯市
奎屯,成立於1975年,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直屬縣級市。位於天山北麓中段,准噶爾盆地西南部,東與塔城地區沙灣縣接壤,西與塔城地區烏蘇市毗鄰,北與克拉瑪依市克拉瑪依區相接,南與克拉瑪依市獨山子區相連。
3、霍爾果斯市
霍爾果斯,隸屬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地處中國西部邊陲,與哈薩克接壤,西承中亞五國,東接內陸省市,是312國道、連霍高速公路的終點。
距伊犁州州府伊寧市90公里,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首府烏魯木齊市670公里,距中亞中心城市、哈薩克原首都阿拉木圖378公里,對外覆蓋半徑1000公里以內的區域是中亞地區人口稠密區、經濟發達區和市場中心。
4、新源縣
新源縣位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北部,天山北麓,伊犁河谷東端,鞏乃斯河河谷地帶。東起艾肯達坂,南與鞏留縣、和靜縣為鄰,東北與尼勒克縣、沙灣縣、和靜縣為界。
5、特克斯縣
特克斯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下轄縣,地處伊犁河上游的特克斯河谷地東段。縣城距伊寧市116千米,距烏魯木齊815千米。東、北與鞏留縣相鄰、東與和靜縣為鄰,西和昭蘇縣接壤,南同拜城縣毗連,北與察布查爾縣交界。
B. 新疆伊犁地區包括哪些縣城
伊犁州本土
8縣一市。
伊寧市;伊寧縣、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霍城縣、鞏留縣、新源縣、昭蘇縣、特克斯縣、尼勒克縣。
還有一個奎屯市不在伊犁州本土,但屬於伊犁州管,奎屯離伊犁地區有400多公里。
C. 地質環境管理
一、地質災害防治
「十五」期間,認真貫徹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國辦函 〔2005〕37號)和《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快速處置程序》(國土資廳發 〔2005〕 88 號),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質環境保護條例》的要求,加大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力度,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得到進一步完善。
(一)地質災害發生概況
「十五」期間,全區發生地質災害 457 起,其中,滑坡 345起,占發生災害總數的75.5%;泥石流76 起,占發生災害總數的16.6%。因災死亡54人,其中,滑坡造成45人死亡,占因災死亡總數的83.3%;泥石流造成5 人死亡,占因災死亡總數的9.3%。災害造成經濟損失1.53億元,其中,滑坡經濟損失1.11億元,占因災造成經濟損失的72.57%;泥石流經濟損失3991.54 萬元,佔26.04%。見表5-1及圖5-1。
「十五」期間,地質災害危害最大的地區為伊犁州直屬,該地區發生災害365 起,占發生災害總數的79.9%;因災死亡47 人,占因災死亡總數的87.0%;經濟損失1.11 億元,占因災造成經濟損失的72.3%。見表5-2。
(二)地質災害防治部署、巡查檢查和應急調查工作
針對新疆地質災害發育分布特點,每年年初採用發出通知或召開電視電話會議的形式,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做到提前部署,並及時編制自治區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轉各地執行,指導全區各地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開展汛前和汛期災情險情巡查,建立和完善了群測群防網路,密切關注當地氣象變化,加強對災害點及隱患點的監測預報工作,提高了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十五」期間,共組成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巡查檢查工作組15個、應急調查工作組19 個,總計出動135 人次,歷時141 天,行程4.98萬千米,提交檢查工作報告12份、應急調查報告6份。同時,將巡查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當地政府,提高了當地政府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視程度。針對發現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和造成人員傷亡的地質災害積極開展應急調查,協助當地政府開展救災工作,並對下一步需重點防治的區段提出了防災減災的具體工作建議,發揮了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動為政府服務的作用。
表5-1「十五」期間自治區地質災害發生情況一覽表
圖5-1「十五」期間自治區地質災害造成損失情況圖
表5-2「十五」期間各地區發生地質災害一覽表
(三)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和勘查工作
通過認真實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減少地質災害的發生,有效治理極具危害的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點,進一步遏制和改善全區因人為和自然因素而導致的不斷惡化的地質環境狀況。
「十五」期間,累計投入資金650 萬元,先後開展了新源縣等33個縣(市)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伊犁地區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與處置,額敏縣喇嘛昭煤礦區地面塌陷地質災害專項勘查及新源縣、鞏留縣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等地質災害調查(附表16)。這些基礎工作的開展,普及了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推動了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體系的建立,提高了地質災害的預警能力,避免了大量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明顯提高了全區防災減災水平。
(四)加強部門合作,開展地質災害預報、預警情況
為推動防災減災社會化進程,與自治區交通廳、建設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旅遊局、自治區防洪辦等部門合作,成立聯合檢查工作組,明確了部門間在地質災害防治方面各自的主要職責,對全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全面檢查,有力地推動了人口集中居住區、交通沿線、旅遊風景名勝區、重點建設項目區和大河流域等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
通過與自治區氣象局合作,確定了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方案、程序等,經過2003年的試運行,於2004年4月5日起正式開展自治區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2004~2005 年汛期共計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362條。
「十五」期間,成功預報地質災害138 起,避免了4400 餘人的可能傷亡和近4200萬元的可能經濟損失。其中:2002 年,伊犁州成功預報滑坡、泥石流災害96起,避免了3800餘人的可能傷亡和近2764萬元的可能經濟損失。
(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資質管理
「十五」期間,嚴格了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審批、備案工作制度,保證了我區建設項目用地及時審批和建設項目的用地安全。2001~2005 年完成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評審備案132份,其中,評審81份、備案51份。
為貫徹落實《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國土資源部第29 號、第30號、第31號令,保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質量,加強了各類資質的資質管理。截至2005年底,全區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甲級資質單位4 家,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級資質單位4家、施工甲級資質單位1家、監理甲級資質單位1家。見表5-3。
表5-3 新疆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治理、施工、監理甲級資質單位一覽表
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
(一)礦山企業重視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情況
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質環境保護條例》的要求,自2002年9月起,要求新建、改建、擴建礦山在辦理采礦許可證時必須提交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案,對防治礦山開發所造成的環境地質問題和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隱患進行治理提供科學依據。截至2005年底,共有423家礦山企業按要求編制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案。該制度實施以來,礦山企業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意識逐步增強,新建礦山的采礦權人均能按要求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案,並按方案要求積極採取相關防治措施,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其中:中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逐年加大礦山環境的治理力度,在礦區植樹造林,不但綠化了工作區,而且美化了生活環境。伊寧阿希金礦近年來投資100多萬元用於礦山污水和尾礦處理設施建設;富蘊縣喀拉通克銅鎳礦累計投資112萬元在廢棄的礦區植樹,綠化面積達2萬多平方米。
(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
「十五」期間,國家利用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安排自治區10 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累計資金2070 萬元(附表17)。通過礦山環境治理項目的實施,消除了地質災害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威脅,使礦山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被壓覆礦產資源得以有效利用,保證了礦山正常生產,並增加了可使用土地,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為規范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管理,與自治區財政廳聯合下發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成立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管理領導小組,對國家出資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實行招投標方式確定承擔單位,並聘請區內外水利、災害防治等方面的專家對項目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三)礦山地質環境基礎調查工作
2004~2005年,為查清全區礦山地質環境狀況,實施了自治區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與評估項目,項目經費130萬元。通過項目的實施,基本摸清了全疆礦山地質環境現狀及礦業開發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查明了存在的主要環境地質問題及其潛在危害。為合理開發礦產資源,保護礦山地質環境、礦山環境治理、礦山生態系統恢復和重建、實施礦山地質環境監督提供了基礎資料和決策支持。
(四)編制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情況
按《關於開展省級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 〔2005〕 119號文)和《省級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編制指南》要求,結合自治區實際情況,開展了《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的編制工作。
三、地質遺跡保護
(一)地質公園申報
為了加大新疆地質遺跡資源的開發與保護工作力度,2003 年以來,重點抓了奇台硅化木—恐龍、喀納斯和可可托海三處地質遺跡調查和國家地質公園申報的前期勘察工作。國土資源部先後批准了新疆奇台硅化木—恐龍國家地質公園、新疆喀納斯國家地質公園、新疆可可托海國家地質公園。
(二)地質遺跡保護
(1)針對區內硅化木被偷盜、破壞嚴重的問題,2004 年,自治區公安廳、交通廳、技術監督局、工商局、林業局、國土資源廳組成聯合調查組,對鄯善縣、哈密市、奇台縣及烏魯木齊市硅化木產地和銷售市場開展了保護硅化木的專項調研活動,並形成了調研報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據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自治區保護硅化木工作辦公室。
(2)為了查清全區地質遺跡資源家底,2004 年,開展了新疆旅遊地質遺跡資源調查,調查旅遊地質遺跡點167處,其中世界級12處,國家級50處,省級69處,縣級36 處,並初步建立了新疆旅遊地質遺跡資源分類規劃,為提升自治區旅遊地質遺跡資源品牌和旅遊業的發展提供了基礎資料。
(3)2003~2004 年,國家利用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安排了可可托海偉晶岩礦床地質遺跡保護、布爾津縣喀納斯國家地質遺跡保護項目,累計資金350萬元,通過該項目的實施,使十分珍貴的地質遺跡資源得到保護,並在有效保護的基礎上,合理開發利用地質遺跡資源,使基礎設施不斷完善,服務功能標准不斷提高,建立了完善的保護、監測和運行機制。
四、地質環境監測及調查
(一)地質環境監測
截至2005 年底,全區有烏魯木齊、吐魯番、昌吉—石河子、奎屯—烏蘇、庫爾勒、伊犁和喀什7個地質環境監測站。其中,烏魯木齊和吐魯番地質環境監測站直屬新疆地質環境監測院管理;昌吉—石河子、奎屯—烏蘇、庫爾勒和喀什地質環境監測站分別隸屬於新疆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第二水文工程地質隊、第七地質隊、第三地質隊管理。
截至2005年底,新疆地下水動態監測網路經過優化、調整,共有各類地下水監測點568個,其中水位監測點402個,水質監測點155個,流量監測點11 個,控制性監測路線245 千米,控制監測面積1.31萬平方千米。「十五」期間,共完成地下水水位監測1.88萬次數,水質監測742 組,水量監測534 組,提交水情通報30份,水情預報45 份,年報30 份,提交5 年階段性地下水動態監測報告7份。
(二)實現地質環境工作成果數字化
「十五」期間,完成了1∶20萬水文地質圖空間資料庫建設114個標准圖幅和1∶5萬重點城市及經濟開發區水工環地質綜合空間資料庫建設4個標准圖幅,為地質環境管理積累了豐富的數字化資料,形成了一批准確、可快速提供的可視化成果。
(三)積極開展國際合作項目
2003年,啟動了「中國-荷蘭國際合作的烏魯木齊河流域地下水信息中心能力建設」項目,此項目屬中國地下水信息中心能力建設總項目下設北京、濟南、烏魯木齊3 個示範區子項目之一。其在基礎數據數字化的基礎上,初步建立了烏魯木齊地下水模型和地下水信息系統,將為烏魯木齊市地下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提供技術支撐。
(四)開展了自治區1∶50萬環境地質調查工作
2001~2004年,開展了全區1∶50 萬環境地質調查工作,概略查明了新疆地質環境條件,重點調查了人類工程—經濟活動與地質環境的相互作用和影響,初步查明了自然環境遇到和誘發的各種主要地質災害、特殊不良地質環境條件和環境地質問題的發育特徵、分布規律及形成原因,做出現狀和發展趨勢預測,提出防治或適應對策建議。
五、礦泉水資源管理
1998年完成的《新疆飲用天然礦泉水資源調查和開發利用經濟技術評價》,首次對全區的礦泉水資源進行了較為系統的調查研究,為礦泉水資源的勘查、開發規劃和管理提供了科學依據。截至2005年底,全區經勘查評審鑒定的礦泉水水源地49 處。其中,經國家級技術鑒定的5 處,批准C+B級允許開采量為2523 萬立方米/年;待勘查的礦泉水水源地15處,估算資源量為330萬立方米/年。自1992年塔什庫爾干縣先伯巴礦泉水投產以來,1996 年新疆礦泉水生產達到了高峰時期,建廠43 家,年產量2 萬多噸,產值4000多萬元。由於生產規模小,市場競爭能力差,生產企業經營困難,目前基本上已無礦泉水生產企業,礦泉水勘查開發目前處於低谷狀態。
六、地熱資源管理
截至2005年底,通過初步調查,區內有地熱溫泉(井)露頭84處,主要集中分布於阿爾泰山南坡、天山西段及西昆侖北坡廣大地區,其他地區僅有零星分布。按溫度劃分:溫水(25℃≤t<40℃)22處,溫熱水28 處(40℃≤t<60℃),熱水(60℃≤t<91℃),中溫地熱資源(91℃≤t<150℃)2 處,高溫地熱資源(t≥150℃)1處。除烏魯木齊市水磨溝溫泉、博樂塔斯海地區、塔什庫爾干縣城、溫泉縣開展過地熱勘查外,地熱資源的研究程度很低,仍處於20世紀80年代中期完成的區域性熱礦水調查的水平,其地熱資源儲量不清。在地熱資源利用上也只限於初級開發,建有11處療養院或醫院,主要用於洗浴和簡單的醫療。
D. 新疆的伊犁市在什麼位置伊犁市就是伊寧市嗎
伊犁中國唯一的副省級自治州,嚴格來說是州不是市。而伊寧市是伊犁管轄下的一個縣級市。伊犁和伊寧市指的並不是同一個地方。
地理位置
1、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位於新疆西北部,地處東經80°09′42″~91°01′45″,北緯40°14′16 ″~49°10′45″之間。
2、伊寧市:伊寧市位於祖國新疆的西北邊陲,地處伊犁河谷盆地中央。地理坐標為北緯43°50′~44°09′、東經80°04′~29′之間。東連伊寧縣,西鄰霍城縣,南瀕伊犁河與察布查爾錫伯族自治縣隔河相望,北依天山支脈科古爾琴山。
(4)鞏留縣建設局在哪兒擴展閱讀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的行政區域劃分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是中國唯一的副省級自治州,截至2017年8月,伊犁州管轄塔城地區和阿勒泰地區,直轄3個縣級市、7個縣、1個自治縣:伊寧市、奎屯市、霍爾果斯市、伊寧縣、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霍城縣、鞏留縣、新源縣、昭蘇縣、特克斯縣、尼勒克縣。
地形地貌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地域跨度大,自然地貌特色明顯。其中由三大山系阿爾泰山、准噶爾山、天山山脈及其水系構成自治州重要的人文和自然經濟區。
地貌類型復雜多樣,主要劃分為4類,即山地,分布在境內西南部、東北部和准噶爾盆地西部;丘陵分布在山麓緩坡地帶;平原分布在天山谷地、烏倫古河河谷、額爾齊斯河河谷、准噶爾盆地及盆地西部山區山間谷地;沙漠分布在沙灣、烏蘇、富蘊、福海、布爾津、哈巴河、吉木乃、霍城等縣(市)。
E. 總結經驗 查找不足 確保年度國土資源各項工作任務圓滿完成
(2006年7月10日)
一、2006年上半年主要工作進展
(一)加強規劃修編,國土資源規劃體系進一步完善
組織完成了自治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中的「四查清、四對照」和規劃實施評價,與規劃修編相配套的10個專題研究成果已通過驗收。進一步修改完善了自治區土地資源開發利用、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國土資源科技發展、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基礎測繪等各項專項規劃;《自治區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已報國土資源部審查。
(二)認真組織實施土地開發整理重大工程,土地開發整理工作進展順利
編制完成了《伊犁河谷地土地開發整理重大工程實施方案》,已報國土資源部審查。伊犁河谷地南岸乾渠灌區土地開發整理重大工程項目示範區先行啟動9個項目的可研報告,國土資源部已備案,項目初步設計和預算書已上報審查;《天山山麓南部綠洲區1000萬畝鹽鹼化耕地整理實施方案》和《准噶爾盆地北部綠洲區土地開發整理工程實施方案》正在編制。2006年年初,國土資源部和自治區對28個土地開發整理項目下達了計劃,其中22個為新建項目,建設規模9042.40公頃,可新增耕地1946.04公頃,下達預算總額1.26億元;續建項目8個,下達資金5616萬元。2006年有41個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入國家庫,其中24個項目國土資源部已備案;27個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入自治區庫,項目初步設計、預算書已編制完成。
(三)大力推行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積極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一是制定了《自治區國土資源系統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措施》。按照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積極安排對田、渠、路、林、村進行綜合整治,增加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二是嚴格控制農村建設項目佔用耕地,充分利用村內空閑地、閑置宅基地等存量建設用地和「四荒地」進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國土資源部初步確定我區阜康市、阿勒泰市、葉城縣為全國基本農田保護示範縣(市),目前,3個縣(市)的《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建設方案》已編制完成並報國土資源部審查。開展了補充耕地數量質量實行按等級折算工作,研究成果已經國土資源部審查通過。三是組織開展了全區86個縣(市)征地統一年產值標准測算和烏魯木齊、伊寧、昌吉、庫爾勒4個城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測算工作。目前,86個縣(市)和烏魯木齊市、伊寧市均已完成測算工作四是積極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今年春汛前,專門組織工作組赴伊犁、昌吉、阿克蘇、克孜勒蘇州4地(州)的12個縣(市),對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巡查檢查,共發現排查地質災害隱患點87處,保護了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編制完成了《自治區2006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自治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並分別於4月28日、5月11日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實施。上半年,共向社會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52次,進一步提高了全區地質災害氣象預警能力。我廳與教育廳聯合開展了全區中小學校校區(舍)受地質災害威脅情況的摸底調查,目前,對受威脅最嚴重的6所中小學校已開展地質災害專項勘查。加強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開展了新源縣、鞏留縣1∶5萬地質災害詳查與預警示範項目,2006年自治區出資安排的12個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項目已開展野外工作,計劃投資240萬元;國家、自治區出資安排的8個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招標工作已結束,計劃投資2150萬元。
(四)積極參與宏觀調控,為自治區新型工業化建設提供服務保障
一是做好重點建設項目用地服務。上半年,先後為烏魯木齊西至精河鐵路復線等6個國家、自治區重點建設項目提供了用地服務。為了加快鐵路征地拆遷工作,5月13日,我們在奎屯市專門召開了烏魯木齊西至精河鐵路復線征地拆遷工作會議,對征地拆遷工作作了進一步安排部署。目前,上述項目的征地調查工作已經完成,建設用地報批正在進行。為保證自治區重點建設項目順利進行,還建立了用地報批「綠色通道」。二是嚴格建設用地審批管理。上半年,全區通過建設用地預審27宗,預審總面積1.02萬公頃;審批建設用地68件,批准面積5765.06公頃;收繳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1.16億元。三是嚴格執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開展了自治區2005年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執行情況檢查。根據國土資源部下達的2006年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編制了自治區土地利用分解方案。四是加強國有土地出讓管理。上半年,共出讓國有土地1584宗,面積607.59公頃,出讓合同價款5.14億元。
(五)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努力實現地質找礦新突破
擬訂了《自治區關於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的意見》,現正在廣泛深入調研。積極實施「引進來,走出去」戰略,2006年安排200萬元資金,繼續支持自治區地勘單位到周邊國家開展地質找礦工作。我廳現正在研究制定《自治區地質勘查項目貼息辦法》,吸引內地省區的地勘隊伍和國內外大企業集團在我區進行礦產勘查開發。組織開展了自治區全國危機礦山接替資源調查報告和2006年度找礦項目監審計劃的編寫工作,調查報告已上報國土資源部。
(六)加強礦產資源管理,礦業秩序進一步規范
一是下大力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3月13日至4月2日,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胡吉漢·哈克莫夫副主任和自治區努爾蘭·阿不都滿金副主席帶領專項督查組,對全區14個地(州、市)、48個縣(市)、51個礦山及准東煤田7家單位12個煤礦勘查區整頓和規范工作進行了全面督查。在第一階段工作中,各地共摸底排查礦山3052個,查處無證采礦9起、侵權越界開采礦山19個、吊銷采礦許可證15個,取締非法采礦點30個,注銷采礦許可證61個,追征礦產資源補償費779.38萬元,罰沒款29.56萬元,沒收礦石6萬噸,對存在安全隱患的100個礦山已責令停產整頓,全區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二是認真開展礦山年檢和煤炭資源回採率專項檢查。上半年,我廳與自治區發改委聯合下發了《關於抓緊完成煤炭資源回採率不合格礦山企業整改工作的通知》,對採用落後採煤方式、回採率低的礦山及時提出了整改措施。三是切實加強探礦權采礦權管理。上半年,共審批探礦權602個,批准勘查面積1.45萬平方千米,預計投入資金1.2億元;審批采礦權282個;審查通過采礦權評估報告65份,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38份,合同價款1.27億元。為科學合理設置礦業權,根據自治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目前我廳正在研究起草全區礦業權設置方案。
(七)全面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加強
一是認真落實自治區紀委八次全會、自治區人民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我廳於4月21日召開了自治區國土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對2006年的工作進行了部署,在會議上,廳黨組書記田建榮同志與廳機關各處室、部門、直屬單位及各地州市國土資源部門主要負責人簽訂了2006年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明確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同時印發了《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黨組2006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工》,把任務分解到每個廳領導和機關各職能處室,做到任務明確,責任落實。二是扎實推進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及時成立了領導機構,制定下發了工作方案,並按職責進行了任務分解。為提高礦業權審批透明度,防止商業賄賂的發生,自2005年以來,我廳已組織6次以「搖珠」方式確定采礦權委託評估單位活動,共委託評估項目345個。同時,連續兩年在《中國國土資源報》、《新疆日報》等媒體發布公告,對16個礦產資源補償費地質勘查項目面向全國公開招標,項目資金約2504 萬元。三是加強警示教育和財務審計監督,組織廳機關及直屬單位200餘名幹部旁聽了我廳原地質勘查處處長李春明經濟腐敗案件的公開審理。為強化對廳直屬各單位會計人員的管理,制定了會計人員統一管理辦法,對直屬單位的會計人員實行統一委派和輪崗交流制度。同時,開展了內部審計工作,對6個直屬事業單位原任領導進行了任期經濟責任(離任)審計。四是深入開展學習貫徹《黨章》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活動,強化黨員幹部黨章意識,增強組織紀律觀念,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利益觀和榮辱觀,堅定理想信念,加強道德修養。
(八)扎實推進「完善體制、提高素質」活動,依法行政水平進一步提高
一是加強國土資源法制建設。制定下發了自治區國土資源系統規范化管理標准編制方案、2006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要點,起草完成了自治區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全面推進依法行政規劃、自治區國土資源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在自治區「法制新疆」網站「百姓與法」欄目公告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和政策信息200餘條。積極參加新疆廣播電台「行風熱線」節目,現場解答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二是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制定了《自治區國土資源廳2006年幹部培訓計劃》,編制完成了《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十一五」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和《2006~2010年選派自治區國土資源系統幹部到內地經濟相對發達地區國土資源部門掛職鍛煉的工作規劃》。對12個地(州、市)國土資源局領導班子、廳機關和直屬單位部分領導幹部進行了調整,優化了領導班子結構。2006年3月1日,自治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正式揭牌成立,各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組建工作全面完成。積極推進全區鄉(鎮)國土資源所執法能力建設,根據鄉(鎮)國土資源所執法能力建設規劃,我廳已選擇3個縣(市)進行了試點,爭取「十一五」期間全部完成。三是積極維護被征地農牧民的合法權益。認真落實聽證和公告制度,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的,均實行了聽證;對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或調整補劃基本農田的,均進行了公告。上半年共受理群眾來信145件、來訪435人次,處理各類土地草場糾紛7件,對重大、突出信訪問題,加大督查督辦力度,使大部分信訪案件得到妥善解決。
(九)基礎業務建設不斷強化,國土資源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
一是地籍管理工作取得進展。完成了自治區新一輪土地調查各縣市基礎圖件的調查、30條公路重點工程項目土地權屬審查以及16個開發區四至范圍的確定和勘界工作。二是做好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登記統計工作。上半年,共評審備案儲量報告163份,評審批復壓覆儲量評估報告13份,完成儲量檢測核查報告209份、儲量登記190件。三是測繪管理和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圖管理辦法》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施行,哈薩克文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圖集》已出版發行。完成了自治區第二期11個地(州、市)測量標志普查驗收工作,參與了國家西部1∶5萬地形圖空白區測圖工程有關工作,已在和田、喀什等9個地(州、市)安排實施了1∶1萬基礎測繪工作。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重審批、輕管理,重微觀、輕宏觀,工作監督和落實不到位、推諉扯皮、辦事拖拉、被動應付、效率低,文電質量不高、處室領導把關不嚴的問題仍然存在。
二是重事務性工作、輕業務學習的現象普遍存在,尤其對國土資源政策法規的學習不夠深入,依法行政的觀念不強。
三是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缺乏深入思考和研究,解決重點、難點、熱點問題的辦法不多。
四是個別單位對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重視不夠,對建立依法行政、廉潔高效機關的認識還不到位。
三、2006年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召開4個現場會
即:園區用地管理工作現場會、土地收購儲備工作現場會、鄉鎮國土資源所建設工作現場會、全區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現場會。
(二)做好國土資源規劃工作
完成自治區土地資源開發利用、地質勘查、礦產勘查開發、科技發展、信息化建設、測繪、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幹部教育培訓等國土資源各項專項規劃的審批和發布實施工作。年底前完成自治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和各地(州、市)、縣(市)級規劃修編「四查清」、「四對照」、規劃實施評價以及土地利用重大問題研究等前期工作。
(三)推進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實施
組織對國家、自治區投資的2005年底前竣工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進行驗收。編制完成《新疆天山山麓南部綠洲區1000萬畝鹽鹼化耕地整理實施方案》和《准噶爾盆地北部綠洲區土地開發整理工程實施方案》,爭取年底前通過專家評審。制定自治區耕地開墾費收取使用管理辦法、區內易地補充耕地辦法和重點工程佔用集體土地補償辦法。做好2007年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申報等工作。積極爭取已報國土資源部備案的伊犁河谷地土地開發整理重大工程示範區9個項目通過審查,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四)加大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支持力度
認真貫徹落實國土資源部《耕地佔補平衡考核辦法》(國土資源部第33號令),研究制定《自治區耕地佔補平衡考核辦法》。對2005年國家、自治區批準的新增建設用地利用狀況、征地補償安置和耕地佔補平衡的落實情況進行批後核查。進一步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研究建立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機制。加大對小城鎮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所需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供應的傾斜,做好新農村建設用地服務保障。
(五)進一步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
按照國土資源部《2006年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進小礦整合工作。9月至10月,再次組織聯合檢查工作組,對整頓和規范第二階段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加強采礦權出讓管理,制定出台《礦業權有形市場交易管理辦法》、《采礦權出讓價款收繳管理辦法》、《礦產資源補償費分級分類徵收辦法》和《委託招標拍賣掛牌出讓采礦權工作制度》等制度。
(六)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
組織開展貫徹《決定》的調研工作,修改完善自治區貫徹落實《決定》的實施意見,爭取10月底前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完成《中亞五國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指南》編制前期准備工作,爭取2007年立項。加強地質勘查動態管理,組織開展探礦權年度檢查工作。
(七)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做好新源縣、鞏留縣1∶5萬地質災害詳查與預警示範項目的實施工作,以此為基礎,進一步推進群專結合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路體系試點建設和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做好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項目的檢查、驗收和評審。加強對中國—荷蘭合作的「烏魯木齊地下水信息中心能力建設」等重點項目的實施和質量管理。
(八)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
推行陽光行政,建立廳機關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體系。按照國土資源部要求,研究制定征地補償安置爭議協調裁決制度。
(九)加強財務監督管理
按照自治區審計廳今年對我廳進行財務收支、專項資金、經濟責任審計後作出的審計決定和提出的問題,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認真督促整改。制定和完善廳本級及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進一步加強財務監管。
(十)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和電子政務建設
完成與自治區人民政府公文無紙化傳輸應用及自治區國土資源公眾信息網改版工作。根據國土資源部的統一部署,編制完成《自治區「金土工程」第一期建設總體方案》。
(十一)進一步加強執政能力建設
狠抓《黨章》的學習和貫徹,積極推進「基層組織建設年」和機關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爭創「自治區文明單位」稱號。完善自治區國土資源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制度體系及紀檢監察工作體制和機制,重點抓好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和黨風廉政責任制等各項制度的落實。
(十二)繼續深入開展「完善體制、提高素質」活動
認真做好「完善體制、提高素質」活動開展情況的檢查、驗收、總結、上報工作。制定並實施自治區國土資源系統幹部赴內地掛職工作具體方案。年底前組織自治區國土資源系統文藝調演,製作印發自治區國土資源宣傳品。
四、幾點要求
(一)突出重點,狠抓落實
2006年的時間已經過半,雖然上半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絕大多數工作正在進行之中,所以下半年的工作任務依然十分艱巨。除了年初確定的重點工作外,還有許多突發性的工作需要我們去做,不能有絲毫的懈怠。要有超前意識,各項工作都要主動往前趕。會後,各單位要把這次會議精神傳達到全體幹部職工,同時要認真總結上半年的工作,查找存在的問題,對下半年的工作要逐項進行梳理,明確重點,並制定出切合本單位、本部門實際的具體措施,很抓落實,確保2006年各項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努力為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好服務。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起「一把手」的責任,要親自抓、負總責,對重點、難點問題要親自安排部署,親自督促檢查,不能只停留在文件和口頭上,要多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了解真實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要落實國土資源管理目標責任制,堅持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做到措施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要注意督促檢查、跟蹤問效,對布置的工作,要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迴音。要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協調,建立完善的內部工作制度和協調機制,相互支持、積極配合,努力做好工作。要結合工作實際,按照急事先辦的原則,合理安排好工作進度,確保各項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要把工作任務落實和完成情況作為考核一個單位工作成績和幹部政績的重要內容,要獎優罰劣、獎勤罰懶。
(三)轉變作風,依法行政
作風建設是我們國土資源系統必須抓緊抓好的一項重要工作。2006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國土資源管理各項工作任務十分繁重,新的形勢和任務要求我們必須更加深入、持續、扎實地推進作風建設。國土資源系統廣大幹部職工,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在轉變作風上下真功夫,多學習少應酬,多實干少空談。要學會立足大局看問題,站在高處看問題,深入實際看問題,不斷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科學性。要結合正在開展的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和第八個黨風廉政教育月活動,堅持施教於先,加大預防腐敗的力度,築牢黨員幹部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國土資源領域治理商業賄賂的重點,就是土地出讓、探礦權采礦權出讓、土地和礦業權評估、項目發包4個方面,這也是我們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內要抓好的一項重要任務。要大力推行「陽光行政」,進一步改進機關作風,規范行政行為,不斷消除可能滋生腐敗的土壤和條件。
(四)努力學習,勤於思考
廣大幹部職工要養成終身學習的習慣,結合正在開展的「完善體制、提高素質」活動,認真學習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政策和業務知識,不斷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堅持理論聯系實際,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人人爭做國土資源工作的行家裡手,積極適應新形勢下國土資源工作的需要。要學會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來觀察和解決改革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要把學到的知識很好地運用到工作上,切實把各項工作做細、做實、做精、做出成效。要緊緊圍繞中心工作,積極思考在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深層次問題,緊緊抓住國土資源重大工程實施、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耕地佔補平衡、整頓和規范開發秩序、地質找礦突破、征地補償安置等關鍵點,加強調查研究,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形成高水平、高質量的成果,及時轉化應用,指導推進工作,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務水平。
(五)加強團結,重視安全
團結出戰鬥力、團結有凝聚力。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的團結,是完成各項工作的基礎。各級領導幹部要充分認識到班子團結、隊伍團結的重要性,在工作中,同事之間要互相關心,互相支持,積極營造相互信任、輕松和諧的工作氛圍,團結協作、齊心協力做好工作。要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目前,廳各項工作已進入全面實施階段,直屬單位的項目施工和野外作業也已全面展開,不安全因素增多;旅遊旺季即將到來,接待任務也在不斷增加,各單位一定要堅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健全安全責任體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全年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同時要注意做好防火、防盜等工作,加強安全巡查檢查,及時將事故苗頭和安全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
(在自治區國土資源廳2006年第二次廳務會議上的講話摘要)
F. 新疆的南疆和北疆分別指哪
1、南疆,是抄指新疆天山以南的部分襲。包括喀什地區、阿克蘇地區、和田地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拉爾市、鐵門關市、圖木舒克市、昆玉市。
2、北疆即新疆的北部。天山山脈將新疆分為南北兩大部分,稱天山以北為北疆。 包括烏魯木齊、克拉瑪依、阿勒泰地區、塔城地區、昌吉、石河子、北屯、可克達拉、伊犁、博爾塔拉等地區。
(6)鞏留縣建設局在哪兒擴展閱讀:
南疆乾旱,每年春夏之交遮天蔽日的沙塵,還有令棉苗枯萎、令杏花凋零的倒春寒,以及乾熱風、冰雹、洪水等。惡劣的自然條件使得南疆農業成為典型的弱質產業,進而使天山以南廣大區域成為脫貧致富難度最大的地區,仍有為數不少的農村人口尚未解決溫飽。
北疆為溫帶大陸性乾旱半乾旱氣候,南疆屬暖溫帶大陸性乾旱氣候。北疆年均氣溫-4~9℃,全年降水量150~200毫米以上,全年無霜期140~185天;南疆年均氣溫7~14℃,全年降水量25~100毫米,全年無霜期180~220天。 四季分明,是北疆的一大特點。
G. 鞏留縣漢人占幾成
據史料記載公元前200餘年的先秦時代,鞏留一帶就居住著古老的伊犁塞種人,後塞人被月氏(音rou)人所逐,公元前161年,烏孫聯合匈奴擊殺月氏王,占據伊犁河流域。匈奴征服西域各國,在伊犁河谷的烏孫國一 度臣服匈奴。漢武帝為了打敗匈奴,派張騫兩度出使西域,同烏孫聯盟,加強同西域諸地的聯系,共同對付匈奴,加深了中原地區對西域的了解,密切了兩地之間政治、經濟聯系,擴大了漢朝在西域諸地的政治影響,為漢朝統一西域創造了條件。公元前60年,駐扎西域的日逐王賢撣降漢,天山南北諸地均歸漢朝中央政府統屬。西域都護府的建立,標志著鞏留一地及整個伊犁河流域等西域諸地自此成為我們統一多民族偉大祖國的組成部分。
1932年3月24日鞏留正式建縣,其轄區為伊犁河以南,喀什河以東,阿布熱勒山以南的廣大區域,即今鞏留全境,昭蘇縣,特克斯縣、察布查爾縣東部,新源縣西部,尼勒克縣、伊寧縣部分地區,是伊犁東部區域的政治文化經濟中心。「鞏留」是漢語名稱,為建縣時所取。據民國年間草成的《鞏留縣志》手抄本記載,因鞏留轄地廣闊,故取「鞏吉斯、特克斯塔留」前後二字,巧名「鞏留」,又因鞏留舊為旗屯地,換工輪作,人員流動不定,暗寄「鞏固長留」之意。1946年設置鞏留鎮,是伊犁東五縣中較早興建的一座城鎮。新中國成立前,鞏留鎮是
伊犁東五縣的農貿產品集散中心,市場沿街而設。1950年5月,在原三區革命縣政府的基礎上,經改組、調整和充實,成立代表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新政權--鞏留縣人民政府,隸屬伊犁地區。1954年2月19日,鞏留縣召開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1955年9月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鞏留縣第一屆委員會召開。同年底,撤伊犁地區建制,成立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鞏留縣劃為州直屬縣。1957年伊犁地區再次撤消,鞏留縣又復歸伊犁州直轄,鞏留縣基本完成了社會主義改造,開始組建起自己工業體系雛形,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商業供銷網路,農牧業基礎地位大大加強,充分調動了農牧民的生產積極性,交通、郵電、文教、科技、衛生事業蓬勃發展,鞏留進入嶄新的社會主義發展時期。直到1985年伊犁地區建制復設,鞏留縣隸屬伊犁行署。自此鞏留縣政權建設逐步走向正規。2001年,撤消伊犁地區行署,鞏留縣直屬伊犁哈薩克自治州。
折疊古跡
1.斯木塔斯古石:位於雅瑪渡以南布爾汗套山原草場中.有三根古石樁,東面兩根,西面一根,兩處相距100米.西邊石樁出地面約1米,東側刻有不規劃圖形.東面兩根相距10米出土部分0.5米,均有刻蝕痕跡.石樁為何而立,刻蝕圖形何意,缺少考證.可能為突厥人部標記。
2.卡拉薩依石碑:位於薩爾布群峽谷支溝卡拉薩依溝山頂.共有兩塊沙崗岩石碑,相距8米,出土部分0.8米,兩碑兩面均刻有文字,無人識別,系何種民族遺跡,缺乏考證.
3.鐵力木圖岩文:位於塔斯托別鄉鐵力木圖溝內.鐵力木圖為蒙古語,系磨坊之意,傳說該地曾建有磨坊.進主溝8公里沿右支溝行500米,右坡之上有兩塊平坦如壁的褐色直立石塊,相距約5米,其上刻有數行文字,豎行排列,狀如蒙文.其中一石右下角有一似人圖形部分字跡因風雨侵蝕,已不清晰,其餘保存尚好。
4.薩爾布群岩畫:位於薩爾布群以南,路西岩石上.刻有鹿,羊,各種符號,古樸簡潔,生動.不遠處,路西一塊石頭上刻有狀似馬掌印的圖案,傳說為藏寶方位標記。
折疊古墓
⒈薩爾布群古墓群:為鞏留縣古墓數量最多的一處古墓群.總數達600餘座.為自治區級文物保護單位,烏孫古墓。
⒉伊力格代古墓群:位於塔斯托別鄉伊力格代村伊力格代溝東西兩側.有100餘座烏孫古墓.其中有30餘座石頭封頂墓,墓頂石頭均為鵝卵石,大者有1立米米之巨.此地無卵石,巨石從何而來,如何搬運至此,成為不解之迷。
⒊阿克塔木古墓群:位於阿尕爾森鄉阿克塔木牧業村村西土崗兩側,有眾多小型土墩墓.有的幾如平地.當地人稱加勒托別,意為馬鬃一樣眾多的土堆.推測可能為塞人至烏孫時期古墓。
⒋鞏額爾墩喀比爾古墓群:位於阿爾森鄉二道灣東部,頭道灣南部,共15座.大小不等一般就約2--3米,圍長100--200米,為鞏留烏孫古墓中比較典型的墓群。
⒌闊克加孜古墓群:位於吉爾格朗鄉,有100餘座石封頂墓和土堆墓。
⒍奧爾塔克爾古墓群:略,景點中已作介紹。
⒎莫乎爾古墓群:分布於整個莫乎爾山溝中,計有大小100餘座,南部5個最大,為卵石封頂墓.曾出土青銅器,陶瓷等文物。
折疊出土文物
鞏留地域歷史上為古代西域諸民族生息繁衍之地,文物存量大,已知比較珍貴的出土 文物有以下諸種:
⒈青銅盤:共兩面,分別出土於莫乎爾鄉和提克阿熱克鄉,均為80厘米見方,工藝高超為戰國時期文物.一面存地區博物館.
⒉青銅腹:共兩個,出土於恰西及塔斯托別鄉.園口鼓腹,高50厘米左右,外表飾以花紋及鳥獸圖案,鑄造工藝高超,為戰國至西漢時期文物,存地區博物館.3.石人及手石器:1984年出土於阿尕森鄉,系牧民打牆時從地下挖出.石人在高80厘米,腹圍30厘米的長棒狀卵石上雕鑿而成.腦後三辮,腹有系腰,造型古樸,生動.石器為一扇園形卵石,長約25厘米,寬約18厘米,厚6厘米.石人存縣文化館,石器存地區博物館.
⒋石羊:出土於庫爾德寧江布峽谷,為一卧姿公羊.長15厘米,厚6--7厘米,高4--5厘米,栩栩如生,油潤光滑,極為珍貴.存地區博物館.
⒌鋶金銅人像:出地於江布峽谷,據知情人介紹,為下有底座,頭頂尖帽,高約20厘米,站姿鋶金銅人像.僅追回殘片,鑒定為鋶金銅像.殘片存地區博物館.
⒍銅佛:1996年出土於塔斯托別鄉,為牧民打牆時從地下挖出,為半身銅佛,高約20厘米.存地區博物館.
⒎青銅戟:1984年春,縣委辦公室主任李雲哲在塔斯托別鄉植樹時,從地下挖出.長約17厘米,中間一橫叉長約4--5厘米,下有可安長桿的銅窟,為既可刺,又可挑的古代兵器.存地區博物館。
H. 伊犁西3縣是哪幾個
伊寧縣、奎屯縣、霍爾果斯縣。